逻辑学讲PPT演示文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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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章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一、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概述 1.何谓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所谓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就是指在各种思维形式中普遍起作用的逻辑规则。 逻辑思维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2.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根据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体现了正确思维的基本要求;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确立其他各种逻辑规则的依据。,2,3.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性质 有学者认为它们是先验的;也有学者认为是约定俗成的;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有其客观基础,它们是现实世界客观事物的某些基本性质和关系的主观反映,因而是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必须遵守的。 二、同一律 1.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同一律

2、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与自身是等同的。其公式为:AA。 同一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必须保持自身的确定和同一。,3,2.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在概念运用上,表现为“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上述错误的特点是:把不同的概念当作相同的概念;或用实质上不同的概念去替换正在使用的概念。 在命题运用上,表现为“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前者是指在同一思维中改变已提出的论题;后者是指用一个相似但实际上不同的论题代替原先的论题。 3. 正确理解同一律 理解和运用同一律应注意两点: 同一律是一条思维规律,而不是关于客观世界的哲学原则; 同一律要求思想保持自身的确定和同一

3、是有条件的,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4,三、矛盾律 1.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 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公式:(AA)。 矛盾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相互矛盾或反对的思想不能都加以认可,而必须指出其中有一个是假的。 2.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作“自相矛盾”或“逻辑矛盾”。 这种错误在概念领域表现为用两个相互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概念去指称同一个思维对象;,5,在判断领域表现为对同一思维对象作出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判断; 在语言表达上,表现为用与被修饰概念相矛盾的概念去修饰被修饰的概念。 有的逻辑矛盾比较隐蔽,需要经过

4、仔细分析、精心推导才能发现。 3.正确理解矛盾律 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有本质的区别; 矛盾律所谓一个思想与其否定不能同时都真是有条件的,即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 矛盾律不适用于具有下反对关系的思想。,6,四、排中律 1.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 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是假的。公式:AA。 排中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加以否定,必须指出其中之一是真的,即要在是否、是非面前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2.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作“两不可”。 它在概念方面的表现是:在一个论域中,对两个相互矛盾的概念都不

5、加以认可,或提出一个所谓“中性概念”来回避对它们作出明确的选择;,7,在判断方面的表现是: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都加以否定,或杜撰出一个所谓“居中判断”来回避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作出明确的表态。 分析“两不可”错误应注意如下几种情况: 当对思维对象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时,对关于它们的相互矛盾的思想不明确指出其中哪一个为真,并不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面对“复杂问语”,不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对一些无意义的语句,它们虽然也有相互矛盾的语言形式,但不肯定其中哪一个为真,同样不违反排中律。,8,3.正确理解排中律 排中律是思维的规律,它并不否定客观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间状态。

6、注意区分排中律和矛盾律 这两条规律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即:适用范围不同、逻辑要求不同、错误形式不同。,9,第十章 证明与反驳 一、证明的概述 1.何谓证明 所谓证明就是用一些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推理来确定另一些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例如: 他肯定是坐出租车来的。因为如果他 不坐出租车的话,不可能这么快就赶到。 证明是人们认识世界的辅助工具,也是有根据、有说服力地表达思想的重要方式。 2.证明的构成 证明由三部分组成,即论题、论据和证明方式。 论题即真实性需要加以证明的命题。,10,论据即用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命题,包括理论论据和事实论据两种。 证明方式即用论据证明论题真实性所采用的推理形式。

7、 二、证明的原则充足理由原则 1.充足理由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充足理由原则的要求是:在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必然有其充足理由。 所谓充足理由就是一个正确思想得以成立的真实而正确的根据。 充足理由原则的要求是:作为理由的命题应当是真实的;理由与推断之间应当有必然的逻辑联系。,11,2.违反充足理由原则要求的逻辑错误 虚假理由,即论据本身是错误的。 “推不出”,即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从论据推不出论题。 三、证明的种类 1.演绎证明和归纳证明 演绎证明就是借助演绎推理进行的证明,即用一般原理确定关于特殊事实命题之真实性的证明。 归纳证明就是借助归纳推理进行的证明,即用关于特殊事

8、实的命题确定一般原理之真实性的证明。 2.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就是用论据正面推出论题的证明。,12,间接证明就是通过证明相关命题的虚假,以迂回的方式确定论题之真实性的证明,又称反证法。 常用的间接证明有两种,即归谬法和穷举法。 四、证明的规则 证明的规则涉及论题、论据和证明方式三方面。 1.关于论题的规则 论题必须明确。 在同一过程证明中,论题应当保持确定。 2.关于论据的规则 论据必须是真实的。 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赖论题来说明。,13,3.关于证明方式的规则 论据和论题之间应当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五、反驳 所谓反驳就是用一些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推理来证明另一些命题虚假的思维过程。 反驳可从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反驳证明方式三方面入手。 反驳论题和反驳论据有直接反驳、间接反驳和归谬反驳三种不同的方法。 反驳证明方式即指出对方证明中存在有“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和反驳证明方式在反驳过程的地位和作用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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