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铁路工程变更索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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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模式下铁路工程变更索赔摘要:论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特点、索赔及其性质,并对清单模式下的索赔进行了分析,对清单模式下变更索赔的种类进行了论述。关键词:清单;变更;索赔0 引言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图纸和实际地形、地质、地貌存在差异等原因往往导致在合同履行中出现投资不够、数量偏差等现象而导致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而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质量缺陷等后果,随着国际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不断引进,索赔理论在国内建筑市场陆续得到介绍、分析和采用,但目前同国际索赔经验相对发达国家而言国内的索赔管理水平落后很多,因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因变更现象进行科学的预防索赔、合理的处理索

2、赔、解决索赔争端以保证维护合同双方合同利益已成当务之急。 1 工程量清单报价及其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 具有相关资质的代理方依据设计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投标方以该工程量为依据结合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实力进行组价及报价,采用清单计价形式可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以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并且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招标人计价行为及招投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有重要意义。 1.2 清单报价的特点【1】 工程数量的统一性。招标方根据设计资料计算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在

3、交付各投标方后投标方在投标阶段不得随意更改,若发现存在较大纰漏则应通过答疑形式来落实澄清,该种形式既减免了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程量的繁重任务也避免了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参杂不一现象,由于投标工程量的同一为各投标单位提供了竞争平台; 单价的综合性。清单报价形式下单价的综合性体现在工程费用由工程直接费、施工措施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构成,并且清单中每项工作内容均融含多个子目工作内容,因而可以说清单工作内容也具有综合性; 报价的自主性。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可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实力进行自主组价和报价,即在报价过程中可充分发挥其自主能动性,因而投标单位若想降低报价则应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高

4、工作效率、完善管理制度等; 2 索赔及其性质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成为索赔,承包商对于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现象而要求业主方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而业主方对于由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造成的并实际发生了损失而向承包商要求赔偿则称为反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均可提出索赔要求,其属于一种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是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其中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中当事人行为、第三方行为和不可抗力均可导致索赔发生,索赔是合同及有关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是相关方

5、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及增加利润的手段。 3 清单模式下索赔分析【2】 3.1 事件分析 索赔机会主要是针对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干扰事件,首先应对其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影响结果分析及索赔费用的计算,事件对承包人或发包人施工过程的影响情况是计算索赔费用的前提和基础,若想提出工程索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干扰事件的客观存在,且必须有事件发生的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且该干扰事件与承包人无关,即事件的发生不是由承包人引起的,承包人对事件没有任何责任; 3.2 工程量清单分析 对承包方而言,索赔的机会分析应从投标报价阶段开始,应重点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分析清单中的那些项目可能调整

6、、哪些项目可以调整及其调整范围以及对于合同履行中风险责任认定等,因此承包方首先应熟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应重点分析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并应尽可能的对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风险作出充分估计; 3.3 合同分析 即要求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研究,切实理解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从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测,对索赔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的索赔管理策略,因此承包方应充分重视施工合同,对其中对于有关索赔的规定充分了解,了解风险约定的承担方,同时应从合同分解和合同总体两方面对合同分析,一方面通过由粗及细的结构分解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剖析,另一方面通过由分到

7、总的统筹规划对合同内容进行系统研究。 4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作、施工方法变更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等,其主要形式为发包人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施工中出现设计错误而必须对图纸进行修改、由于不可抗力发生而必须对合同变更、施工现场的施工文件与原勘察存在较大出入、由于新的施工技术、材料等的出现而有必要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改变以及政府部门或业主对工程项目提出了新的要求等,一旦以上情况出现后承包方则应充分利用好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现场实际情况存在的差异,找出工程量清单的错误,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要求的涉及数量或材料变更、施工工艺调整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便于在合同规定

8、的时间内提出索赔理由及证据来获得相应的利润。 5 变更索赔的种类 5.1 工期索赔 施工过程中常会发生由于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而使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即可提出工期索赔,其首先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实现己方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并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发包方一般采取的措施有不采取加速措施,即按照原方案和计划实施将合同期顺延,或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损工期,一旦发包方认可对方的工期索赔则承包方还可提出因加速工期导致的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一般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认可的对工期

9、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等进行分析计算,通过对其分析研究来发现工期拖延的原因并提出具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5.2 费用索赔 该种索赔是以对实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为原则,其应对发包方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要求对所有干扰事件导致的损失及其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应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该类证据,费用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人工费。其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方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人工窝工费用和工资上涨费用等; 材料费。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导致的材料费用增加部分、由于客观原因

10、导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的费用增加、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延误而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存储费用; 机械费用。包括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而增加的机械费用、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则承包方可列入利润,该项额款计算通常应与原报价单内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6 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与其相适应的工程索赔管理也是一个成长性的事物,目前工程索赔管理在工程管理中尤为薄弱,因而应找出一套既能满足国际工程竞争又能兼顾国情的索赔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索赔的指导,才能保证工程索赔管理逐步规范化、合理化合信息化。 参考文献: 【1】 郭耀煌,王亚平.工程索赔管理.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2】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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