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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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县XXXXXX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1、 甲 方: 等 村 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1: (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委托代理人2: (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3: (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2、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二条 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2、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 乡(镇)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 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 亩,林地(山地) 亩、水面 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1)耕地(含旱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2)林地(山地) 年,自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3)水面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经双方协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作为乙方的进场整修时间。此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的租金。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1)林地(山地):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价款计算方式执行。按每亩 元/年的标准计算,即共计: 元/年。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2)水面:按每亩 元/年的标准计算,即共计: 元/年。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3

4、)以上两项合计为: 元/年。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1)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的3日内支付;(2)以后每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的12月15日前支付:(3)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乙方方享受。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3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15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给甲方。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

5、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乙方解决用电线路和负荷(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5)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

6、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

7、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8)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升值补偿。(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

8、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由

9、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八条 其 他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

10、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甲方(由委托代理人1代为盖章): 委托代理人1(签字):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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