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市“十二五” 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说明书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科技学院二一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 4 -一、规划背景- 4 -二、规划依据- 4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5 -四、规划重点- 6 -五、规划效力- 7 -六、规划范围和期限- 7 -七、规划实施- 7 -第二章昆山市住房保障现状- 8 -一、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早,成功经验值得全国借鉴- 8 -1、公租房保障富有特色- 8 -2、住房保障体系较完善- 8 -二、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住房保障法规体系完善- 9 -1、住房保障工作得到重视- 9 -2、住房保障制度不断优化- 9 -三、强化保障住房资金来
2、源,保障体系实施动态管理- 10 -1、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 10 -2、规范住房供应与管理- 10 -四、率先提出保障城乡一体化,推进公租房市场化运营- 11 -1、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 11 -2、创新公租房运营方式- 11 -五、外来人口保障压力凸显,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 12 -1、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12 -2、保障资源相对紧缺- 12 -第三章住房保障对象与需求预测- 13 -一、保障对象与保障目标- 13 -1、城乡最低收入家庭- 13 -2、城乡低收入家庭- 13 -3、城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4 -4、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14 -5、紧缺人才和技术人员- 14
3、二、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15 -1廉租房需求预测- 15 -2经济适用房需求预测- 15 -3、公共租赁房需求预测- 16 -第四章保障性住房建设战略- 18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 18 -1、廉租住房- 18 -2、经济适用住房- 18 -3、公共租赁房- 18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19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 19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20 -五、各类保障性住房空间分布- 21 -第五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24 -一、土地供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4 -1、指导思想- 24 -2、基本原则- 24 -二、土地供应容积率- 25 -三、土地供应的总量-
4、 25 -四、土地供应的年度分解- 25 -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区供应计划- 26 -第六章昆山保障性住区选址与规划- 28 -一、保障性住区的选址- 28 -1、符合城市空间结构发展方向- 28 -2、结合TOD模式均衡布置- 28 -3、综合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 29 -4、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29 -二、保障性住区的规划设计- 29 -1、坚持节约城市建设用地- 29 -2、合理确定规划指标体系- 29 -3、优化道路交通设施组织- 30 -4、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30 -5、注重住区室外环境设计- 30 -第七章昆山市公共租赁房发展策略- 31 -一、昆山公租房建设的背景
5、 31 -二、昆山公租房制度的经验和优势- 32 -1、形成昆山特色的公共租赁房- 32 -2、多年探索创出“三种模式”- 32 -3、公共租赁房的发展优势- 32 -三、昆山公租房建设的总体要求- 33 -1、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思路- 33 -2、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 33 -四、昆山公租房房源的筹集- 34 -1、拓展房源筹集渠道- 34 -2、明确房源标准要求- 34 -五、昆山公租房审批的程序设计- 35 -1、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条件- 35 -2、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35 -六、昆山公租房管理的机制设计- 36 -1、落实管理部门- 36 -2、组建实施机构- 36
6、3、确定租赁价格- 36 -4、确保租金支付- 37 -5、规范租赁行为- 37 -第八章昆山住房保障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8 -一、加强监督指导- 38 -二、筹集保障房源- 38 -三、保障资金管理- 39 -四、优先土地供应- 39 -五、严控住房建设- 40 -六、落实优惠政策- 40 -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背景制定和实施保障住房建设规划,是国务院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引导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快和落实政策性保障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建设“和谐昆山”、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加快
7、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适应昆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作为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建立和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近期城市保障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昆山市实际,特编制昆山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本规划)。二、规划依据1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国务院办公厅
8、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3号)4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5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6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7昆山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8昆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9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三、指导思想和原则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切实改善昆山城市中
9、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紧缺人才的居住条件作为编制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住房保障规划要遵循:1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住房保障工作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保障形式、保障标准,做到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梯度;提效率、讲效应。2统筹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通过政策制度来满足不同层次各类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在市区范围内,要结合城市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等工作,对各类住房保障实施平衡统一的相关政策,做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政策配套、适时调整;有序推进、持续发展。3适时调整、动态管理
10、的原则。住房保障是政府通过住房政策来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工作,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政策的确定必须与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只有做到适时调整、动态管理才能提高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的使用效率。4信息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住房保障工作面对弱势群体,事关政府形象,受益差距大,社会敏感强。要在申请、审查、供应中实行政务公开,给社会各界知情权、监督权。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三审两公示、摇号定房号;不予个别照顾、实行有奖举报的操作规定。四、规划重点规划期末,力争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住房保障空间全覆盖、保障人群全覆盖;在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中,形成旧城区着力解决低收入
11、家庭、园区和开发区主要解决新就业人员为重点,全市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方式并存,保障方式多样化、保障范围多层次的具有昆山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五、规划效力本规划将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综合指导,是城市近期住房保障工作的依据,是落实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的重要手段。在规划期限内,凡与住房保障工作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六、规划范围和期限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昆山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七、规划实施昆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应根
12、据本规划的有关要求及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包含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租赁补贴、年度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与资金安排等在内的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章 昆山市住房保障现状一、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早,成功经验值得全国借鉴1. 公租房保障富有特色1998年,以建设千叶公寓为起点,昆山开始实施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历了从蓝领中心向白领中心、从普通公共租赁住房向高级人才公寓转变的发展过程。走出了一条以服务经济发展为根本、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服务不同人群居住需求为目标的具有昆山特色的发展道路。2. 住房保障体系较完善昆山市目前已实现“低端有保障、中
13、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归纳起来,昆山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构建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保障性租赁房、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并举的多层次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10年上半年,对37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111户,租金减免50户;对126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42.94万元。完成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5.24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3.79万平方米,有1308户(套)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住房困难户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改善了住房条件。表1-1昆山市住房保障情况一览年份经济房 (
14、户、套)廉租房 (户、套)租赁住房补贴住房租金减免(户)市区(户)乡镇(户)(万元)至2006800/30/2.0615200797/35/11.9715200811313612425.315220092822418724129.952合计12923731348169.4134二、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住房保障法规体系完善1. 住房保障工作得到重视二八年十二月成立了昆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任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分管建设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建设局等十六个单位为住房保障成员单位,下设住房保障中心,中心设立在市建设局,建设局局长任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建设局党委书记分管
15、住房保障中心工作。市区柏庐等九个街道及玉山等十个镇都设立了住房保障窗口。2. 住房保障制度不断优化2006年4月26日,昆山市政府印发昆山市城镇低保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玉山镇常住户口并符合城镇低保家庭在租住私房时发给租房补贴金。2008年3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扩大昆山市城镇低保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从原市内建成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城镇常住户口的低保家庭(包括单身)。同年7月28日,市政府印发昆山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0)的通知,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保障方式为:低保廉租型住房(实物
16、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住房租金减免4种方式。昆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暂行规定(昆政办发2008123号)、昆山市城镇低保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08122号),出台了昆山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08124号)三个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对三个不同层次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范畴、保障方式、保障标准等作了一一细化规定,同时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审核制度等也做出明确的规定。三、强化保障住房资金来源,保障体系实施动态管理1. 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建立了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财政补贴等渠道的
17、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模式。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住房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区镇应将低保家庭住房补贴和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及购买普通商品房政府补贴分别纳入年度各区镇财政预算安排。2. 规范住房供应与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与统计部门联合对全市居民住房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对调查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录机、汇总、分析,加强监督。探索分期付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拟订相关购房合同,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准出制度。房管部门一方面严格把关,过滤以投资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群体,将住房出售给真正需要住房的家庭;严格付款期限、额度、利息、违约责任等,加强动态管理。另一方面不断健全制度,对已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定
18、期清查,发现有出租行为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以充分地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四、率先提出保障城乡一体化,推进公租房市场化运营1. 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2010年,昆山市出台昆山市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住房保障范围从原来的只覆盖市区(玉山镇和开发区)扩大覆盖到整个昆山市行政区划范围,从空间上做到全覆盖保障。住房保障对象从原来的只覆盖市区城镇户口的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覆盖到全市行政区划内所有昆山户籍的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从对象上做到全覆盖保障。2. 创新公租房运营方式昆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市政府应组织和扶持一批
19、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管理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房源筹措、定向供应和经租管理。这种采用市场化运营公租房的理念在全国尚属先例。五、外来人口保障压力凸显,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1. 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昆山经济发展迅猛,城镇化进程迅速,新昆山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解决好他们的住房问题意义重大,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低廉,新生代低收入家庭的队伍日益增长;新昆山人户籍年限日益逼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年限的规定,同时昆山引进发展所需的大量各级人才、技术人员和各类新就业人员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使得保障任务变得艰巨。2. 保障资源相对紧缺前几年昆山市
20、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量小,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暴涨等因素造成了目前涌跃求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局面。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调整保障准入条件影响,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会大大地超过计划,加大了住房保障的难度。第三章 住房保障对象与需求预测一、保障对象与保障目标1. 城乡最低收入家庭城乡最低收入家庭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保障目标:对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区实施以实物配租为主、货币补贴、租金减免为辅的保障措施;其它各区镇实施以货币补贴为主、租金减免为辅的保障措施。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对无房和原住房愿意退出的家庭及时配租廉租住房,做到“应配尽配
21、2. 城乡低收入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的家庭。保障目标:对城市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市都实施以货币补贴为主,租金减免、供应公共租赁用房为辅的保障措施。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申请发放租赁补贴的做到“应补尽补”;申请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做到“应免尽免”;申请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的做到“应供尽供”。3. 城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政府按昆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左右比例确定。保障目标: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区实施供应经济适用住房或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政府给予补贴的保障措施;各区镇以本区镇
22、的动迁房作为房源代替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保障,或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政府给予补贴。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申请供应完全出售型住房的做到“应供尽供”;申请发放政府购房补贴的做到“应发尽发”。4.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指新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本地户籍,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中的住房困难户。保障目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公共租赁用房形式实施保障,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5. 紧缺人才和技术人员紧缺人才和技术人员是指昆山市实施人才战略需要引进的各类紧缺人才和各种技术人员。保障目标:切实解决引进的各类紧缺人才和各种技术人员的住房问题,吸引人才集聚
23、积极建设人才公寓,满足住房需求。具体保障措施依照组织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二、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1. 廉租房需求预测结合昆山市实际情况,根据昆山市“十一五”住房保障规划中确定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房保障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参考其它城市建设标准,廉租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内廉租房不单独建设,采用在安置小区及公房内选出足够户数来满足廉租房的需求,也可由主管部门收购二手房作为廉租住房。同时考虑到居住在廉租房内的人群收入不高同时方便其上下班,应尽量安排在公共交通方便的地段。表3-1 20112015年昆山市廉租房需求情况年度套面积(万平方米)2011400.242012500.32
24、013600.362014700.422015800.48合计3001.82. 经济适用房需求预测经适房和廉租房一样属于保障性住房,其保障低收入家庭中那些达不到申请廉住房标准的低收入家庭。2008年,昆山市政府修订了昆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暂行规定(昆政办发2008123号),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根据住建部最新规定,确定单套面积为80平方米。目前,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玉山城区。从下表可以看出规划期内昆山市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情况。表3-2 20112015年昆山市经济适用房需求情况年度套需求面积(万平方米)20114753.820125944.7520135884.72
25、0147065.6520157005.6合计306324.53. 公共租赁房需求预测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
26、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外来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相关规定的人均10平方米,按照外来人口总量的18%左右安排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包括新建公共租赁房和转换的公租房。表3-3 2011-2015年昆山市每年公共租赁房需求量预测年份外来常住人口新增外来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外来常住人口住房需求(万人)(万人)()(万)2011111.787031050.652012119.37.521054.182013127.318.011057.712014135.878.561061.6720151459.131065.782011-2015年期间合计:290根据“十一五”期间昆山市户籍住房困难家
27、庭情况普查和各年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完成目标,结合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增长情况,预计“十二五”需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共计318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750套(间),建筑面积292.5万平方米。依托城乡一体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昆山市发展急需的各种人才和技术人员均纳入昆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将依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全市住房保障能力依次解决。预计规划期内,可将25万非户籍人口纳入昆山市住房保障范围。第四章 保障性住房建设战略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1. 廉租住房政府出资新建、改建、购买的住房;调剂、腾退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
28、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2. 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供地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市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建设,也可以采取项目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 3. 公共租赁房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投资建设(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中按一
29、定比例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寓、宿舍;政府依法没收的可以用于居住的住房;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的住房;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表4-1 昆山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一览表住房建设类别对象开发特点控制要求廉租房廉租住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零利润或财政补贴户型多样、土地集约、使用节能、方便就业,满足基本设施配套要求租赁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低于行业平均利润控制户型面积、开发标准与配套设施建设公
30、租房保障性租赁房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维持行业平均利润户型多样、方便就业满足基本设施配套要求人才公寓引进的各类人才和各种技术人员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面积宽裕、交通便利、开发标准、配套齐全集宿房工业园区务工者园区引导、企业建设,低于行业平均利润节约用地、方便就业、满足基本设施配套要求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规划期内,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为前提,合理控制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凡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均60平方米(人才公寓套均面积可放宽),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
31、0平方米。三、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根据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和2009年、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规划期内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318.8万平方米,约52110套;年平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约10420套。其中:廉租房300套,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060套,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8750套(间),建筑面积292.5万平方米。四、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指引规划期内,各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实际建设规模,应根据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制定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1年安
32、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2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间)建筑面积52.0万平方米。2012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9.6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间)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2013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3.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间)建筑面积58.0万平方米。2014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4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
33、房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间)建筑面积62.0万平方米。2015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4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间)建筑面积66.0万平方米。表4-2 20112015年昆山市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规划 单位:万年度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供应总量20110.243.852.056.0 20120.34.7554.559.6 20130.364.758.063.1 20140.425.6562.068.1 20150.485.666.072.1 合计1.824.5292.5318.8 五、各类保障性住
34、房空间分布昆山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综合考虑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开发区的发展状况和现状城市人口分布,将昆山市住房保障规划划分为六个片区,即市区(包括玉山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市片区、张浦片区、花桥片区、阳澄湖片区和水乡古镇片区。考虑到规划的弹性,各个片区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合理安排,控制在总量预测范围内。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市区(包括玉山镇与开发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26.6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15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146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14.0万平方米,19000套(间)。周市片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38
35、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17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5920套(间)。张浦片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17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43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7750套(间)。花桥商务片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50套;经济适用住房400套,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6750套,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阳澄湖片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廉租
36、房建筑面积0.2万平方米,33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165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3900套(间)。水乡古镇片区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0.2万平方米,33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5415套(间)。其中廉租房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邻近公交枢纽地区布局,严格控制户型面积;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并优先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宜混合布置于各居住组团内部,减少居住空间社会分异;公共租赁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同时优先满足各类新就业人员、紧缺人才的住房需求,可按适宜
37、半径与各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结合布置。 表4-3 20112015年昆山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片区供应规划 单位:万片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合计市区玉山镇0.56.5555.562.55开发区0.45.1558.564.05周市片区0.12.4335.538.03张浦片区0.13.4346.550.03花桥商务片区0.33.2340.544.03阳澄湖片区0.21.3223.525.02水乡古镇片区0.22.3932.535.09合计1.824.5292.5318.8第五章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一、土地供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指导思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
38、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并合理确定区位布局。其中,公共租赁房保障的解决,采取政府部门主要解决市区“夹心层”人员的问题,市财政负担占25%左右;区镇要与产业发展结合,各乡镇承担不超过2万平方米。2. 基本原则(1)优先保障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的原则。(2)应结合交通导向开发(TOD)模式均衡布置,不宜过度集中,并与就业机会就近匹配。(3)应提倡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集约利用与建筑的多功能混合布局。(4)应注重与相邻街区及城市的资源、空间、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联系、接纳与融合,提倡资源共享。二、土地供应容积率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度
39、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强度,容积率界定于1.8-2.0。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户型均为中小户型,同时还要考虑环境的宜居度,本次规划中保障性住房的容积率最高不超过2.5,平均容积率定为2.0。三、土地供应的总量规划期内,将在强调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确保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并严格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20112015年,昆山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162公顷,年平均供地面积为32.4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为1.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5.0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46.0公顷。四、土地供应的年度分解规划期内,每一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规
40、模,应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并由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2011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8.2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1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6.0公顷。2012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9.8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2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6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7.0公顷。2013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1.8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2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6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9.0公顷。2014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5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2公顷,经济适用房
41、用地3.8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31公顷。2015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7.1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3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3.8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33.0公顷。表5-1 20112015年昆山市年度保障性用地供应规划 (单位:公顷)年度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供应总量20110.1 2.1 26.0 28.2 20120.2 2.6 27.0 29.8 20130.2 2.6 29.0 31.8 20140.2 3.8 31.0 35.0 20150.3 3.8 33.0 37.1 合计1.0 15.0 146.0 162.0 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区供应计划规划期内,昆山市住房用地的空
42、间分布应该满足各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根据各区土地空间、各区生态环境容量以及未来人口发展的潜力,并适度考虑城市总体规划中各区居住用地平稳利用,将未来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分解到各区。市区(包括玉山镇与开发区)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63.9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4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7.0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56.5公顷。周市片区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9.1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 5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7.5公顷。张浦片区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5.6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5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3.0公顷。花桥商务片区供应保障
43、性住房建设用地22.7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2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0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0.5公顷。阳澄湖片区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1.6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5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1.0公顷。水乡古镇片区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9.1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5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7.5公顷。表5-2 20112015年昆山市年度保障性用地分区供应规划 (单位:公顷)片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合计市区玉山镇0.24.527.532.2开发区0.22.52931.7周市片区0.11.517.519.1张浦片区0.12.52
44、325.6花桥商务片区0.2220.522.7阳澄湖片区0.10.51111.6水乡古镇片区0.11.517.519.1合计115146162第六章 昆山保障性住区选址与规划一、保障性住区的选址新建的保障性住区应结合昆山市近期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重点安排在昆山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开发区周边和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生活便利地区,并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保障性住区优先采用结合普通商品住房混合开发的方式,也可采用单独建设的方式,充分考虑居住人群的就业和公共服务需求,并设置便捷的公共交通。1. 符合城市空间结构发展方向统筹中心城、新城协调
45、发展,兼顾城市发展现状,同中心城功能调整优化相结合。2. 结合TOD模式均衡布置保障性住区选址应结合交通导向开发(TO D )模式均衡布置,不宜过度集中,并与就业机会就近匹配。保障性住区主要出行方式应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主,道路资源配套公交优先,应与慢行交通方便接驳,提高出行效率。保障性住区选址应优先选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已开发地区,或其临近区域 3. 综合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一些以低端服务业为生的低收入家庭,在搬迁到距离市中心较远的地区后还出现了再就业困难问题。保障性住区应充分结合现状,统筹安排。根据区县功能定位,结合产业布局和人口就业结构,为中低收入人群的再就业提供条件。4.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保障性住区的建设应该综合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开发时序,避免出现只有住宅的“卧城”。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