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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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公 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 9986同时废止。本规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2010年12月2

2、4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市建筑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的根底上修订完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历,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共分10章,主要技术容包括总那么,术语,根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效劳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平安、通行与疏散,室环境,建筑设备等。本规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 将适用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

3、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和幼儿师学校的建立;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公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展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平安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根本规定,取消了原规的“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由住房和城乡建立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本规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历,积累资料,意见及有关资料请函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编制组(地址: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1

4、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市建筑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木原建筑 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翰林()勘察设计 省高教建筑规划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省教育建筑主要起草人:黄 汇 祖玲 宝瑜 华 王小工 绍刚 红 白学晖 温海水 金 磊 余小鸣 牟子元 彤 王 珏 邢金利 幸坤 占军 志民 朱 明 林 武 玉龙 瑞光 慧 何梅珍 轶 马 军 剀 建平主要审查人:马国馨 国尧 必信 映霞 林建平 高冀生 燕辉 郭 景 胡建中 叶祥 晓

5、纯 雷树恩 邱小勇1 总 那么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立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平安、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以下原那么: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2 有益于学生身心安康成长;3 校园本质平安,师生在学校全过程平安。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开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根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立投资,降低运行本钱的原那么。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6、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根底教育阶段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

7、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7 中小学校 school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208 平安设计 safety design平安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平安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209 本质平安 intrinsic safety本质平安是从在赋予系统平安的属性,由

8、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从而能保证系统与设施可靠运行。2010 避难疏散场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2011 学校可比总用地 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2012 学校可比容积率 comparable floor area ratio for school校园中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学校可比总用地面积的比值。2013 风雨操场 sports ground with roof有顶盖的体育场地,包括有顶无围护墙的场地和有顶

9、有围护墙的场馆。3 根本规定301 各类中小学校建立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2 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3 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一样,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一样。302 中小学校建立应为学生身心安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303 承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 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304 校园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及供热等根底设施应与中小学校主体建筑同步建立,并宜先行施工。305 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平安的

10、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平安设计应包括校园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平安、餐饮设施平安、环境平安等方面的设计。306 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展设计。307 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分设多个校址的学校可依教学及其他条件的需要,分散设置或在适中的校园集中建立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308 中小学校建立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展设计。30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3010 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开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301

11、1 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平安、实用。场地和总平面41 场 地411 中小学校应建立在充足、空气流动、场地枯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根底市政设施的条件。41. 2 中小学校严禁建立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3 中小学校建立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的有关规定。414 城镇完全小学的效劳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效劳半径宜

12、为1000m。415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平安设施,以保障学生平安跨越。416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 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缺乏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417 学校周界外25m围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 50118有关规定的限值。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

13、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平安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42 用 地421 中小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有条件时宜预留开展用地。422 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合理确定容积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用地。423 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24 中小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以下容: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和生活效劳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有住宿生学校的建筑用地应包括宿舍的用地;建筑用地应计算至台阶、坡道及散水外缘;2 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3 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

14、425 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路等。设400m环形跑道时,宜设8条直跑道。426 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1 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2 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应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3 各种绿地的步行甬路应计入绿化用地。4 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5 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6 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布置。427 中小学校校园

15、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应包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不达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用地面积计量围应界定至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校门外的缓冲场地在学校用地红线以的面积应计量为学校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43 总 平 面431 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432 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433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434 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能在冬季获得直射。435

16、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436 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有相应的平安防护空间。2 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各种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20,南偏西宜小于10。3 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平安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 4 中小学校设置的室外田径场、足球场应进展排水设计。室外体育场地应排水通畅。5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6 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

17、洗脚池等附属设施。437 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438 中小学校的广场、操场等室外场地应设置供水、供电、播送、通信等设施的接口。 439 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 一般规定511 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 2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以下用房:1 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 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

18、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 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 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 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第10章的规定。516 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7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

19、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 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51. 9 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以下规定:1 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第92节的规定;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20、5110 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5111 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以下规定:1 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 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 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展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展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 50118的有关规定。5114 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 各

21、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2 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3 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5115 教学用房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OOm;2 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OOm;3 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1)小学宜为080m090m;2)中学宜为1.00m1.1Om;4 黑板外表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 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5116 主

22、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根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16的规定。5117 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518 任课教师办公室5181 任课教师的办公室应包括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和各课程教研组办公室。5182 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宜设置在该年级普通教室附近。课程有专用教室时,该课程教研组办公室宜与专用教室成组设置。其他课程教研组可集中设置于行政办公室或图书室附近。5183 任课教师办公室宜设洗手盆。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效劳用房61 行政办公用房61. 1 行政办公用房应包括校务、教务等行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文印室、播送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室、卫生室(保

23、健室)、传达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等。612 主要行政办公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校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与全校师生易于联系的位置,并宜靠近校门;2 教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任课教师办公室附近;3 总务办公室宜设置在学校的次要出入口或食堂、维修工作间附近;4 会议室宜设在便于教师、学生、来客使用的适中位置;5 播送室的窗应面向全校学生做课间操的操场;6 值班室宜设置在靠近校门、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或行政办公室附近;7 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宜设在校园的次要出入口附近,其运输及噪声不得影响教学环境的质量和平安。613 中小学校设计应依据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安防监控中心。安防工程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安防

24、工程技术规GB 50348的有关规定。614 网络控制室宜设空调。615 网络控制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时,楼地面需采用相适应的构造。616 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2 小学卫生室可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3 卫生室的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并能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每间房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5m2;4 卫生室宜附设候诊空间,候诊空间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5 卫生室(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

25、6 卫生室(保健室)宜朝南。62 生活效劳用房621 中小学校生活效劳用房应包括饮水处、卫生间、配餐室、发餐室、设备用房,宜包括食堂、淋浴室、停车库(棚)。寄宿制学校应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浴室。 饮水处622 中小学校的饮用水管线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25.OOm。 623 教学用建筑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每处应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624 教学用建筑每层的饮水处前应设置等侯空间,等候空间不得挤占走道等疏散牢间。 卫 生 间625 教学用建筑每层均应分设男、女学生卫生间及男、女教师卫生间。学校食堂宜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当教学用建筑中每层学生少于3个班

26、时,男、女生卫生间可隔层设置。6,26 卫生间位置应方便使用且不影响其周边教学环境卫生。627 在中小学校,当体育场地中心与最近的卫生间的距离超过90OOm时,可设室外厕所。所建室外厕所的效劳人数可依学牛总人数的15计算。室外厕所宜预留扩建的条件。628 学生卫生间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 男生应至少为每4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0m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2 每40人45人设1个洗手盆或060m长盥洗槽:3 卫生间或卫生间附近应设污水池。 629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厕位蹲位距后墙不应小于030m。6210

27、各类小学大便槽的蹲位宽度不应大于018m。6211 厕位间宜设隔板,隔板高度不应低于120m。6212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应设前室。男、女生卫生间不得共用一个前室。6213 学生卫生间应具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条件,并应安置排气管道。6214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外窗距室楼地面170m以下局部应设视线遮挡措施。6215 中小学校应采用水冲式卫生间。当设置旱厕时,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计。 浴 室6216 宜在舞蹈教室、风雨操场、游泳池(馆)附设淋浴室。教师浴室与学生浴室应分设。6217 淋浴室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 食 堂6218 食堂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

28、25.OOm。6219 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厨房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6220 寄宿制学校的食堂应包括学生餐厅、教工餐厅、配餐室及厨房。走读制学校应设置配餐室、发餐室和教工餐厅。6221 配餐室应设洗手盆和洗涤池,宜设食物加热设施。6222 食堂的厨房应附设蔬菜粗加工和杂物、燃料、灰渣等存放空间。各空间应防止污染食物,并宜靠近校园的次要出入口。6223 厨房和配餐室的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 学生宿舍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6225 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

29、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6226 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6227 学生宿舍应包括居室、管理室、储藏室、清洁用具室、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宜附设浴室、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6228 学生宿舍宜分层设置公共盥洗室、卫生间和浴室。盥洗室门、卫生间门与居室门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0OOm。当每层寄宿学生较多时可分组设置。6229 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OOm2。当采用单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 OOm;当采用双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10m;当采用高架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3

30、5m。注:居室面积指标未计入储藏空间所占面积。6230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储藏空间,每人储藏空间宜为030m3045m3,储藏空间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宜小于060m。 6231 学生宿舍应设置衣物晾晒空间。当采用阳台、外走道或屋顶晾晒衣物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设备用房6232 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网络机房、消防水池等。中小学校建立应充分利用社会协作条件设置,减少设备用房的建立。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71 面积指标71. 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71. 1的规定。712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应按选定的体育项目确定。713劳动

31、教室和技术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按课程容的工艺要求、工位要求、平安条件等因素确定。714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要求应符合本规第516节的规定。715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表715的规定。72 净 高721 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721的规定。722 风雨操场的净高应取决于场地的运动容。各类体育场地最小净高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8 平安、通行与疏散81 建筑环境平安81. 1 中小学校应装设周界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有条件的学校应接入当地的公安机关监控平台。中小学校安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安防工程技术规GB 50348的有关规定。8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32、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GB 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的有关规定。813 学校设计所采用的装修材料、产品、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规GB 50325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材料、产品、部品的标准规定。814 体育场地采用的地面材料应满足环境卫生安康的要求。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8. 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结实,平安,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817 以下路面、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构造做法,室应装设密闭地漏;

33、1 疏散通道;2 教学用房的走道;3 科学教室、化学实验室、热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游泳池(馆)等有给水设施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4 卫生室(保健室)、饮水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给水设施的房间。8. 18 教学用房的门窗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疏散通道上的门不得使用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大玻璃门等不利于疏散通畅、平安的门; 2 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3 靠外廊及单廊一侧教室隔墙的窗开启后,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平安疏散;4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临空外窗的开启扇不得外开。 819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6度以上

34、地区建立的实验室不宜采用管道燃气作为实验用的热源。82 疏散通行宽度821 中小学校,每股人流的宽度应按060m计算。822 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2股人流,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疏散通道宽度。823 中小学校建筑的平安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823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0m。824 房间疏散门开启后,每樘门净通行宽度不应小于090m。83 校园出入口831 中小学校的校园应设置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平安、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应防止人流、车流穿插。有条件的学校

35、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832 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84 校园道路841 校园道路应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构成平安、方便、明确、通畅的路网。842 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的有关规定。843 校园道路每通行100人道路净宽为070m,每一路段的宽度应按该段道路通达的建筑物容纳人数之和计算,每一路段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844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45 校园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846 校园

36、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的有关规定。85 建筑物出入口851 校园除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外,每栋建筑应设置2个出入口。非完全小学,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低层建筑可只设1个出入口。852 教学用房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宜设门厅。853 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40m,门与门外各150m围不宜设置台阶。854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855 教学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滑的措施。856 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

37、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86 走 道8. 61 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人数,按照本规表823的规定计算走道的疏散宽度; 2 走道疏散宽度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862 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当走道有高差变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3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当高差缺乏3级踏步时,应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不宜大于1:12。 87 楼 梯871 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那么GB 50352、 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GB

38、50011的有关规定。87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873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2 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3 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874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875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

39、020m。87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2 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3 楼梯宽度达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第872条的规定;4 中小学校室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5 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 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877 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

40、段宽度。878 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879 教学用房的楼梯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9 室环境91 空气质量91. 1 中小学校建筑的室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及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规GB 50325的有关规定。91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913 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通风量时,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符合表91 3的规定。 91. 4 中小学校设计中必须对建筑及室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展严格择定,防止对校空气造成污染。92 采 光921 教学用房

41、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不得低于表921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其采光窗洞口面积应按不低于表921窗地面积比的规定估算。922 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教室为南向外廊式布局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92. 3 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没施外,其他教学用房室各外表的反射比值应符合表923的规定,会议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室各外表的反射比值宜符合表923的规定。93 照 明931 主要用房桌面或地面的照明设计值不应低于表931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

42、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眩光。932主要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对应照度值应符合表932的规定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94 噪声控制941 教学用房的环境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 50118的有关规定。942 主要教学用房的隔声标准应符合表942的规定。943 教学用房的混响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 50118的有关规定。10 建筑设备1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011 中小学校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舒适度的要求,并符合节约能源的原那么。1012 中小学校的采暖与空调冷热源形式应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征、

43、能源资源条件及其利用本钱,经技术经济比拟确定。1013 采暖地区学校的采暖系统热源宜纳入区域集中供热管网。无条件时宜设置校集中采暖系统。非采暖地区,当舞蹈教室、浴室、游泳馆等有较高温度要求的房间在冬季室温达不到规定温度时,应设置采暖设施。1014 中小学校热环境设计中,当具备条件时,应进展技术经济比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冷热源。 1015 中小学校的集中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供热介质,其采暖设计供水温度不宜高于85。 1016 中小学校的采暖系统应实现分室控温:宜有分区或分层控制手段。 1017 中小学校各种房间的采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表1017的规定。10. 1 .8 中小学校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及效劳用房的室空气中C02的浓度不超过015;2 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通风量时,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本规表913的规定;3 在各种有效通风设施选择中,应优先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设施;4 采用机械通风时,人员所需新风量不应低于表1018的规定。1019 除化学、生物实验室外的其他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通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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