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

上传人:奥沙丽水 文档编号:98812 上传时间:2025-07-1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民事诉讼法练习题-2(题目及答案)1.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解析: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2、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中,本题是对该法条的直接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因此,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D项。答案:D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应由二

3、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D.若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析: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中,本题是对该法条的直接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答案:A3.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

4、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ABC都是正确的,D管辖权异议,法律没有固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所以D是错误的,为应选项。答案:D4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

5、复议?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关于罚款的决定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而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A不是应选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当事人接到回避问题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B不是应选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D不是应选选项。答案:C5.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

6、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诸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解析:诉依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可以将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确认之诉旨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以请求的目的性,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给

7、付之诉是旨在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旨在请求改变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题中,原告王大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因而是消极的确认之诉。依此,C项正确。答案:C6.如果诉讼结束后,甲由于意外事故死亡,其大儿子认为甲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财产应当由自己继承,因此没有告诉弟妹就占有了甲的财产,甲的二儿子得知后,以其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兄共同继承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甲的小女儿闻讯,向法院提交了甲的遗嘱,请求法院按照遗嘱判决由自己继承甲的全部财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二儿子和小女儿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B甲的小女儿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甲的小女儿是有独立

8、请求权第三人D甲的小女儿应当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解析:甲的二儿子主张与大儿子平分遗产,他们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是法定继承关系,而小女儿却以遗嘱为依据主张自己继承全部遗产,显然,她的主张既不同于甲的二儿子也不同于甲的大儿子,而是对本案提出了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其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通过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答案:CD7程某与同事季某原为男女朋友,后季某提出与程某分手,程某怀恨在心,在网络上公开散布季某不实传闻,季某无奈之下以诽谤为由将程某诉至法院。下列公民中不可以作为季某委托代理人的包括:A.季某的现任男朋友蒋某B.季某的表哥林某,美国纽约州律师,被总部派到季某所在

9、市作为首席代表C.季某的弟弟,21岁,某知名大学法学院学生,尚未通过司法考试D.季某的邻居,田某,17岁,法律专业中专生解析: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答案:BD8.下列那些情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C、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10、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D、被告反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解析:依据民诉法第129、130、131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反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所以正确答案为ABD。答案:ABD9.王晓明(7岁)和李晓刚(8岁)在路边扔石子,将路过的王兰(7岁)砸伤,王兰的父亲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王晓明的父亲王大明按

11、时出庭应诉,李晓刚的父亲李大刚拒不参加诉讼,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经一次电话传唤一次传票传唤后,李大刚仍不参加诉讼,法院对其适用拘传B法院经传票传唤,李大刚仍不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并判决其承担更重的责任C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李大刚仍不参加诉讼,法院对其适用拘传D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解析: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据此,拘传必须是两次书面传唤,拒不到庭才可以适用。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缺席判

12、决也是依照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判决,并不能因为一方不到庭就作出要其承担更重责任的判决,缺席判决本身就是对不到庭一方的惩罚。答案:C10.下列对于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处理不正确的有:A.某一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但法院发现当事人实际上是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于是法院裁定不准撤诉B.甲和乙是夫妻,甲下落不明已达5年之久,乙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这种情况应当先申请被告下落不明为由不予受理C.丙诉丁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丙死亡,法院裁定按丙撤诉处理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如果原告撤诉的,该案终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重新起诉解析:民诉意见第16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

13、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故A项正确,不选。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故B项错误,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故C项错误,应选。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

1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故D项错误,应选。答案:BCD11.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B.张某诉刘某侵权一案,宣判前张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C.赵某诉李某违约一案,赵某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D.吴某是陈某诉郑某一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

15、按撤诉处理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亊诉讼法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因此,A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

16、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答案:D12.蔡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赵、钱、孙、李起诉,蔡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答案:D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受理?A . 1998年2月刘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李秀媚的婚姻关系

17、法院调解和好。同年5月,李秀媚向法院起诉离婚B张辉(6岁)与邻居陈晨(8岁)玩耍时,被陈晨不慎划伤右眼导致失明,张家在要求陈家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以张辉为原告,陈晨为被告诉至法院C周伟不慎碰翻王昆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严重烫伤,住院长达4个月之久,烫伤之日起1年3个月之后周伟诉至法院要求王昆赔偿其损失D何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5个月后何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解析: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被告再次起诉离婚不受时间限制,而原告如再次起诉离婚会受到6个月的时间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中张辉和陈晨虽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并不影响他们作为当事人的资格,只要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就可以成为当事人,侵权行为在他们之间发生,只有他们与纠纷有利害关系。选项C中,虽然原告是受伤之后1年零3个月才起诉,但由于他住院4个月,并没有超过民事实体法规定的1年诉讼时效,法院应予以受理。选项D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答案:AB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诉讼法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