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

上传人:rrsccc 文档编号:9924752 上传时间:2021-04-0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银行系统论文: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完善合作制的改革。股份合作制这种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三农”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是一次新的、大胆的尝试。 一、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特征 股份合作制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并以资金、实物、技术等作为股份形式投入,在财产按份共有的基础上,实行集体经营、民主管理,提留一定比例公共积累,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经济制度。这种企业制度保持了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按股分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合理内核,

2、吸收了社员参加劳动、按劳分配和提取公共积累等合作制的基本内核,是集股份制与合作制优点于一体的新型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股份制有所区别。表现在募股的方式上,合作制是内部募股。股份制主要社会募股。股份合作制既可以内部募股,也可以社会募股;在分配方式上,合作制实行按所出劳动量、交付资金和生产资料数额按比例的进行分配,税后利润也由信用社劳动者所有和分配。股份制税后利润则完全按股份份额进行分配。股份合作制既按劳分配,又按股分红;股权的自由度不同,合作制的社员遵循入股自由,退股自愿的原则。股份制的股东,虽然有购股的自由,但不能退股,其股份只能继承,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份合作制的股东实行入

3、股自由,退股自愿,但股金不能对外转让和出售。 二、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难点 信用社产权选择了股份制和合作制合二为一的模式,是出于现实制度和政策环境的考虑。为“三农”服务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一个基本定位,只有坚持这个改革方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大量的农民社员的权利才能得到保证,最有可能体现为“三农”服务的基本方向,合作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但是,合作制强调的是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股份制则强调资本(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统一法律规范。现有的公司法和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没有对股份合作制作出统一的界定,只有一些部门或地方规定。由于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

4、规定,使股份合作制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对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合作制的界限不清。 (二)产权界定不清。对信用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首先必须界定产权归属。农信社的产权表面上是由社员入股组成,但实际操作、界定却很难说得清楚。一是所有权不清晰,农信社由广大农民、私营企业主入股组成,这些股金存在退股自由,没有参与经营管理,不符合产权清晰条件下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二是目前农信社实收资本中,社员股金所占比重较小,绝大部份资本金是农信社依靠政策扶持所形成的集体积累,按规定集体形成的积累是不可分割的,这块资本金应归属谁所有?由谁来代表?始终没有明确。三是农信社作为法人,在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基本上是服从县农联社的领

5、导,没有真正的财产经营权、自主权,部分财产被平调。 (三)股权设置模糊。一是设置几类股权,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有内部职工股、企业集体股,而且还有外部法人股、外部自然人股,不符合合作制出资人与劳动者完全重合的原则。二是是否要设置优先股,如设优先股,只有分红权,没有参与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权力,这样一大笔资产交由别人去经营不放心。股份合作制要求职工全员入股,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若不把法人股界定为优先股,则不能充分体现股份合作制的特点。 (四)内部管理体制不顺。表现在处理职工民主管理和维护法人股东权益关系方面,对大股东表决时,民主管理时,实行一人一票,不按股份计算,关系不好处理。在社员代表大会

6、上,外部人如果没有决策表决权,其承担的投资风险和责任与其参与信用社管理决策的权利是不对称的。 三、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设想 信用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要尊重实践,总结经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 一是在信用社管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份制信用社是以资本联合为主,不存在入股者的劳动联合,出资者可以不是信用社的劳动者,信用社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者在本质上说是分离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则是实行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相结合的双重联合,职工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信用社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者也是可以分离的。这有利于提高信用社竞争能力。 二是在股权设置上,设立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亦称资格股,

7、其募集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户和中小投资者。优先股享有固定股息分派权,剩余财产优先索偿权,金融服务的优先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投票权,不参与经营管理,股息不与信用社的盈利高低直接挂钩。这样在尊重历史的情况下有利于现有农信社社员股金的清理置换,便于新老股东的过渡调整,减少震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农信社筹措长期资本,增加附属资本含量,降低经营成本;普通股也称投资股,其募集对象主要是辖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法人、种养殖大户、民营企业、个私经济、城乡居民和农信社干部员工。普通股股东是股东代表大会组织构成部分,拥有参加信用社业务经营管理权、重大项目的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信用社的风险共担、利益

8、共享。 三是在股权的分配上。股份合作制信用社内部股东持普通股总额不低于信用社普通股本总额的51%;因普通股股权转让而发生内部普通股东持股总额低于信用社普通股本总额51%:时,由金融监管部门审批。信用社以外个人持普通股总额不得超过信用社普通股本总额的10%,外部法人持普通股总额不得超过信用社普通股本总额的39%。信用社法定代表人持股的限额由信用社股东大会决定,但最低不得低于股东个人平均持股额。 四是在股权管理上。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信用社职工人人投资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但不宜过分悬殊。信用社的职工个人股权一般不得转让,职工离开信用社或病故,由信用社收购或在信用社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

9、优先受让权。 五是在管理制度上。股份制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坚持职工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上,根据股份的多少,采取一股一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聘任总经理。信用社的年度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事项、信用社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合作制信用社必须制定章程,章程经出资人同意、股东大会批准,对出资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主任等具有约束力。 六是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按股分红是指信用社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有条件的信用社还应该提取任意公积金后,余下的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实行按股分红。每一个股东,依据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参与税后利润的分配;按劳分配是根据指职工对信用社所付出的劳动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经股东大会同意,还可以在可分配利润中提取一部分进行按劳分红,用于奖励对信用社有特殊贡献的职工,还可以用于补充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