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温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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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温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第二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第三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场所主要出入口处,采用宣传画或视频

2、动画等形式,向进入场所消费的人员宣传提示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本场所的疏散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位置以及火灾逃生自救、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等。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应有明显的标识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盖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二)室内消火栓箱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并设置“火灾时请按下”标识。(四)防排烟口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及使用方法并设置“排烟口严禁遮挡”、“送风口严禁遮挡”标识。(五)防火卷帘正下方地面的适当位置,应喷涂警示线,在警示线内应设置“防

3、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标识;防火卷帘按钮处应设置“防火卷帘按钮严禁遮挡”标识。(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应设置试水标识,标明测试和操作方法。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嵌入式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墙面两侧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设置在地面上间断布置时,应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15,长度不宜小于30,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 1.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3m;2、商场、市场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 2.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6m;3、宾馆、饭店、

4、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3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9m;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2m;(二)设置在墙面上时,应对称设置,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30,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长度不宜小于90,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20m;2、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2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20m;3、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20m。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5、正上方应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安全出口门上应设置“安全出口严禁上锁”标识;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标识;逃生门锁的上部应设置标识,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第七条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标识设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在房间门背后中上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二)应当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明火”标识;宾馆的客房床头应摆放“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三)房间内应设置简易防毒面具、手提式应急照明和灭火器。(四)应设置火灾事故音视频切换系统,确保火警状态下音视频系统切换实现示警、引导疏散功能。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电梯应在电梯门或附近设置“如遇火警请勿乘坐电梯”标识。第

6、九条消防水泵房门上方应设置灯光“水泵房”标识,墙上应设置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标识,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上应标明类别、编号、维护保养责任人、维护保养时间。第十条配电室、发电机房的门上方应设置灯光“配电室、发电机房”标识,墙上应设置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标识。第十一条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第十二条消防水池醒目位置应设置标识,标明取水口、容积、水深。第十三条设有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设备的,其标识设置参照温州市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执行。第十四条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第十五条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维护责任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注明。第十七条国家标准及本标准对消防标识有规格、尺寸规定的,应按规定制作;没有规定的,可由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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