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法规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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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法规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法规第第1节节水资源与水环境水资源与水环境1.1几个基本概念水资源水资源能被人类开发利用并给人类带来价值的各种形态的天能被人类开发利用并给人类带来价值的各种形态的天然水体然水体广义水资源广义水资源自然属性:可更新水资源自然属性:可更新水资源不可更新水资源不可更新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自然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自然水资源)水法水法第二条第二条某一地区长期某一地区长期平均的地表水平均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量和地下水量深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水环境水环境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以及经过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以及经过人工改造

2、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等。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条水环境水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以及经: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以及经过人工改造的水体总称。过人工改造的水体总称。水污染水污染人类活动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排入直接或间接排入过量过量物质、能量物质、能量降低水环境质量降低水环境质量影响正常生活和发展影响正常生活和发展环境权环境权对污染防

3、治和水害有较严密规定对污染防治和水害有较严密规定公民享有在良好、适宜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公民享有在良好、适宜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宪法宪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1.2 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核心:既不放弃发展,也不放弃环境保护核心:既不放弃发展,也不放弃环境保护充分充分考虑水资源与环境的考虑水资源与环境的长期承载力长期承载力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防洪安全防洪安全资源紧缺资源紧缺浪费浪费

4、过度开发过度开发污染严重污染严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节约用水的原则节约用水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恢复开发者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第第2节节水资源利用法规水资源利用法规水资源利用法规:水资源利用法规:水法水法、防洪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2.1水法概述1988年年1月月21日颁布,同年日颁布,同年7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2002年年8月月29日日修订修订水资源属国家所有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强化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强化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

5、加强宏观管理、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强化法律责宏观管理、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强化法律责任任2.2水资源利用的基本制度l水资源权属制度水资源权属制度l水资源规划制度水资源规划制度l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制度l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制度l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l节水设施节水设施“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1)水资源权属制度)水资源权属制度水权概念水权概念广义水权广义水权:指水的所有权、使用权、用益权、:指水的所有权、使用权、用益权、处置权、管理配置权、转让权、交易权等一处置权、管理配置权、转让权、交易权等一系列水的权属的集合。系列水的权属的集合。基于水的所有权的一组权

6、力的总和基于水的所有权的一组权力的总和狭义水权狭义水权:指水的使用权,以及基于使用权:指水的使用权,以及基于使用权的其他附属权力。的其他附属权力。我国目前的水权,是指我国目前的水权,是指水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水的所有权与使用权。u水资源所有权水法水法第第3条: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法水法第第2条:条:“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表水和地下水”。上述规定确定了国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一切上述规定确定了国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一切地表水与地下水均属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地表水与

7、地下水均属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所有权包括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之权。之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资源所有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资源所有权国务院代表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统筹安排,涉水当事国务院代表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统筹安排,涉水当事双方应当服从和尊重国家这个特殊的所有权主体行双方应当服从和尊重国家这个特殊的所有权主体行使所有权。使所有权。u水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水资源使用权比所有权的主体广泛,但不能无水资源使用权比所有权的主体广泛,但不能无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取得水的使用权和收益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取得水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受法律保护。权并受法律保护。水

8、法水法第第6条: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水法水法第第3条和第条和第6条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水资源条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水资源的的使用和收益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的原则使用和收益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的原则。单位和个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水资源的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水资源的所有权的主体,但是可以取得水的使用权与收益权,的主体,但是可以取得水的使用权与收益权,成为水资源使用权的主体。成为水资源使用权的主体。u使用权的获得(城市)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是获得水资源使用权是获得水资源

9、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合法途径和收益权的合法途径。水法水法第第7条: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水法水法第第48条: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定,向水行政部门或流域管理部门申有偿使用制度规定,向水行政部门或流域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取水单位依法取得的水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或者经取水单位依法取得的水的使用权和收益

10、权或者经营权,营权,是一种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是一种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因为水是流动的,可供量是不稳定的、随机的,水的因为水是流动的,可供量是不稳定的、随机的,水的使用、收益之权必然受水源变化和社会用水需求变化使用、收益之权必然受水源变化和社会用水需求变化的影响,必要时水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的影响,必要时水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对取水进行调整。对取水进行调整。u使用权的获得(农村)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规定了农村集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使用权,但其体经济组织的使用权,但其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所有

11、权仍属于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使用这一部分水时,不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使用这一部分水时,不需再取得取水权(办理取水许可证),它再取得取水权(办理取水许可证),它只拥有只拥有使用权。使用权。水法水法第第3条: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水法水法第第7条: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条: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不需实行取水许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不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可制度和有偿

12、使用制度。u水权人的收益权和义务水权人(获得取水许可证者)只取得了水的使用权、水权人(获得取水许可证者)只取得了水的使用权、经营权和一定的收益权,并不取得占有和处分之权。经营权和一定的收益权,并不取得占有和处分之权。无论是无论是水法水法还是还是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都没有规定取水者获得了对水资源的处分之权。都没有规定取水者获得了对水资源的处分之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权不得转让。:水权不得转让。水权是一种相对权,水行政机关有权在必要时对水水权是一种相对权,水行政机关有权在必要时对水权进行调整。权进行调整。水权人的义务水权人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13、取用水者在获得了水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取用水者在获得了水资源的使用权后,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源的使用权后,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水权人水权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第(第6条)条)“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第(第8条)条)(2)水资源规划制度)水资源规划制度对水资源规划的基本规定对水资源规划的基本规定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分为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分为流域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规划和区域规划(其中,每一类型又(其中,每一类型又分分综合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14、划和专业规划)。综合规划:综合规划: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总体部署。专业规划:专业规划: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节约用水等规划。等规划。规划之间的关系规划之间的关系水资源规划之间水资源规划之间流域范围内的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

15、应当服从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水资源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水资源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区、各行业的需要。(3)取)取水许可制度水许可制度概念概念国家基于水资源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授国家基于水资源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对直

16、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许可其取水的一项制度。行审查、许可其取水的一项制度。范围范围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农业灌溉等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农业灌溉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少量取水的除外 (少量取水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少量取水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不包括为紧急公共利益而必须取水的行为不包括为紧急公共利益而必须取水的行为按规定时间、地点、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限额取水方式

17、和限额取水(4)有偿)有偿使用制度使用制度概念概念国家基于水资源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国家基于水资源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为实现所有者权益,保障水资源的可持份,为实现所有者权益,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直接取用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续利用,对直接取用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资源费的一种制度。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资源费的一种制度。水法水法第第7条和第条和第48条均有相关规定条均有相关规定方式方式用水应当用水应当计量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用水实行计量收费计量收费和和超定额累进加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制度 (4)有偿)有偿使用制度使

18、用制度用水计量:用水计量:有偿使用和收费的前提依据有偿使用和收费的前提依据促进节约用水的措施促进节约用水的措施计量收费制度计量收费制度根据各用水户用水计量计收水费,激励用水户节约用根据各用水户用水计量计收水费,激励用水户节约用水,节约水费支出,培养节水意识。水,节约水费支出,培养节水意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制定各行业和生活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根据用水在制定各行业和生活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根据用水定额和各用水户的产品量和人口数,下达各用水户定额和各用水户的产品量和人口数,下达各用水户的用水总量,即的用水总量,即用水计划定额用水计划定额在定额以内的用水量,实行平价收费,超过定额以在

19、定额以内的用水量,实行平价收费,超过定额以外的用水量,实行平价基础上累进加价收费,以进外的用水量,实行平价基础上累进加价收费,以进一步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一步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有偿使用制度现状有偿使用制度现状农业用水农业用水是我国最大的用水户,大都没有实行计量收费,对节是我国最大的用水户,大都没有实行计量收费,对节水没有经济动力水没有经济动力某些水资源紧缺的地方实行某些水资源紧缺的地方实行按土地亩数计收水费按土地亩数计收水费。工业用水工业用水仍有少量企业没有安装用水计量设施,仍有少量企业没有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装有计量设施,但由于水价较低,没有实行超定额装有计量设施,但由于水价较低,没有实行超

20、定额累进加价累进加价没有将水资源作为一项生产要素进行成本核算没有将水资源作为一项生产要素进行成本核算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一些乡镇仍有实行家庭包费制的收费方式,导致水一些乡镇仍有实行家庭包费制的收费方式,导致水资源浪费。资源浪费。南方许多地区居民节水意识不强(水费不高)。南方许多地区居民节水意识不强(水费不高)。依据:依据:水法水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第1款)款)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度。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水资源管理的水资源管理的宏观控制指标宏观控制指标指各流域、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各用水指各流域、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各用

21、水户可使用的水资源量,也就是户可使用的水资源量,也就是用水计划指标用水计划指标。定额管理定额管理水资源管理的水资源管理的微观控制指标微观控制指标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的基础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的基础定额涉及经济、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要确定额涉及经济、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要确定各行业、各单位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定各行业、各单位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具体用量具体用量(5)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用水定额用水定额用水定额涉及各行各业,工作量浩大,需要投用水定额涉及各行各业,工作量浩大,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行业为单位,入巨大的人力、物

22、力和财力,以行业为单位,制定省级行政区域各行业的用水定额。制定省级行政区域各行业的用水定额。水法水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第2款)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总

23、量控制总量控制水法水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第3款)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经济技术条件件以及以及水量分配方案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以使本行政区域各行各。以使本行政区域各行各业的用水不突破各个行业用水总量指标。业的用水不突破各个行业用水总量指标。(6)节水)节水设施设施“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水

24、法水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所有建设项目应有配套节水方案和设施所有建设项目应有配套节水方案和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开工及重要项目的运行管项目的立项,审批,开工及重要项目的运行管理都应有节水措施和设施的相关审查。理都应有节水措施和设施的相关审查。供水企业和供水设施的漏损控制是强制性要求供水企业和供水设施的漏损控制是强制性要求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供水

25、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水法水法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在所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

26、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流域:流域:以降水为渊源、水流为基础、河流为主线、分以降水为渊源、水流为基础、河流为主线、分水岭为边界的特殊区域水岭为边界的特殊区域区域:区域:根据行政区划分割的水资源管理范围根据行政区划分割的水资源管理范围2.3水资源利用的法律规定(1 1)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全国性流域管理机构(水利部派出机构)全国性流域管理机构(水利部派出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长

27、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蚌埠市安徽省蚌埠市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天津市河东区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松辽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虹口区(2)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考察和调查评价制定规划

28、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考察和调查评价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均应按编制和审批程序进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均应按编制和审批程序进行行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水利用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水利用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3)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兴利除害、统筹兼顾的开发原则兴利除害、统筹兼顾的开发原则水法水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

29、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为什么?为什么?我国水资源总量中大部分来自洪水,一年内和年际间变化很我国水资源总量中大部分来自洪水,一年内和年际间变化很大,汛期和多水年易形成洪涝灾害,非汛期和枯水年水少,大,汛期和多水年易形成洪涝灾害,非汛期和枯水年水少,往往又发生旱灾。这一特点决定了要防治洪涝、满足用水要往往又发生旱灾。这一特点决定了要防治洪涝、满足用水要求就必须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求就必须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用水量急剧增加,水的供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用水量急剧增加,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地区间用水矛盾十分尖锐,水事纠纷时有发矛盾日益突出,地区间用水矛盾十分尖

30、锐,水事纠纷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全面规划、统生。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筹兼顾,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水资源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自然资源,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自然资源,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不可分割,也难以按地区、部门或城乡的界限水相互转化,不可分割,也难以按地区、部门或城乡的界限划分,而应当按流域自然单元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划分,而应当按流域自然单元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用水顺序的规定用水顺序的规定水法水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开发、利用水资

31、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一般情况一般情况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基本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基本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农业、工业、商业)、努力改善生态环用水(农业、工业、商业)、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用水境用水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基本方针基本方针水法水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第1款)款)“地方各级人民

32、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方针一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水资源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自然资源,大气水、水资源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自然资源,大气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不能分割。这三种形态存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不能分割。这三种形态存在于水循环的不同阶段,水在任何一个阶段受到损

33、害在于水循环的不同阶段,水在任何一个阶段受到损害,都会影响到其他阶段。,都会影响到其他阶段。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地表水、地下水必须联合运用,统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地表水、地下水必须联合运用,统一调度。是开发地表水还是开发地下水,或者兼而有一调度。是开发地表水还是开发地下水,或者兼而有之,要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从获得最大经济、社会、之,要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从获得最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目标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来解决。环境效益的目标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来解决。国内:我国北方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一方面要避免国内:我国北方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一方面要避免丰富的地表水白白流走,另一方面是避免地下水严重丰

34、富的地表水白白流走,另一方面是避免地下水严重超采,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带来环境地质灾害。超采,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带来环境地质灾害。方针二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利用量利用量我国水资源已开发利用约我国水资源已开发利用约5600亿亿m3,有,有3000亿亿m3尚可开发。还有尚可开发。还有“开源开源”空间。空间。利用率利用率衡量水资源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为衡量水资源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率”指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指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75%时可供水量与多年平时可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均水资源总量的

35、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一项主要指标。一项主要指标。国际国际: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率不能超过: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率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其水资源量的40%。我国我国: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但流域之间差(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异很大)黄河、海河、辽河、淮河水资源利用率超过了黄河、海河、辽河、淮河水资源利用率超过了40%这这一预警线,若不采取合理的积极措施,就可能会暴发一预警线,若不采取合理的积极措施,就可能会暴发严重的水资源和水环境危机。严重的水资源和水环境危机。方针三污水再生利用兼顾污水再生利用兼顾污水产生不可避免,用水量越大,产生的污

36、水越多污水产生不可避免,用水量越大,产生的污水越多虽然水体有一定自净能力,但污水如不经过处理就直接虽然水体有一定自净能力,但污水如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水域中去,当污水量超过水域的环境承载能力,排放到水域中去,当污水量超过水域的环境承载能力,必然会污染整个水域。必然会污染整个水域。2030年和年和2050年城市工业和生活废污水排放将达到年城市工业和生活废污水排放将达到850亿亿-1060亿立方米和亿立方米和1100亿亿-1500亿立方米。亿立方米。需下大力气加大城市废污水的集中处理力度,发展低成需下大力气加大城市废污水的集中处理力度,发展低成本的废污水处理技术,进行资源化处理。本的废污水处理技

37、术,进行资源化处理。废污水经处理废污水经处理后是我国北方缺水地区宝贵的再生资源后是我国北方缺水地区宝贵的再生资源,可作为农业灌,可作为农业灌溉、城市绿化用水,也可以回灌地下水或作为河道内用溉、城市绿化用水,也可以回灌地下水或作为河道内用水等生态环境用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农业与水等生态环境用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农业与生态用水不足的压力。生态用水不足的压力。跨流域调水的规定跨流域调水的规定国际通行标准:国际通行标准:调水量不得超过调出河流总量的调水量不得超过调出河流总量的20%,河流本身开发利用率不得超过,河流本身开发利用率不得超过40%,否则否则将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将造成生态环

38、境的破坏。水法水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环境造成破坏。”“南水北调南水北调”工程工程2050年总量达年总量达448亿亿m3“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开发性移民的规定开发性移民的规定规定对水工程建设产生的移民问题实行规定对水工程建设产生的移民问题实行开发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移民的方针。水法水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

39、性移民的方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的合法权益。”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安置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应当根据安置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经依法原则,因地制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所需批准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所需移民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移民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开发性

40、移民的规定开发性移民的规定开发性移民开发性移民把工程建设移民所列投资统筹考虑,除去必须把工程建设移民所列投资统筹考虑,除去必须的一次性补偿外,主要部分作为发展资金,由的一次性补偿外,主要部分作为发展资金,由政府来领导、组织移民进行经济开发。政府来领导、组织移民进行经济开发。关键关键从单纯补偿性安置的传统做法中解脱出来,改从单纯补偿性安置的传统做法中解脱出来,改消极赔偿为积极创业,变救济生活为扶持生产消极赔偿为积极创业,变救济生活为扶持生产移民工作移民工作三同步三同步移民安置进度同枢纽工程建设同步移民安置进度同枢纽工程建设同步专业项目迁建同移民搬迁同步专业项目迁建同移民搬迁同步移民生产安置同移民

41、生活安置同步移民生产安置同移民生活安置同步水资源论证的规定水资源论证的规定依据:依据:水法水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第2款)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项目加以限制。”内容内容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指在一定流域或区域内,

42、指在一定流域或区域内,其自身的水资源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其自身的水资源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能力。规模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指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指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02年年5月月水量及生态用水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将生态用水摆在重要位置,从编制水资源规划开将生态用水摆在重要位置,从

43、编制水资源规划开始,就要将保护水量和生态用水作为规划重要内始,就要将保护水量和生态用水作为规划重要内容之一。容之一。水法水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维持维持江河的合理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合理水位,维护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4)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地表水和地下

44、水的水量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保护水质保护水法水法第四章第四章共共14条条地下水水量的保护针对开采矿藏和建设地下工程造成地下水水位针对开采矿藏和建设地下工程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地面塌陷的问题,规定采矿下降、水源枯竭、地面塌陷的问题,规定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担责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取补救采取补救措施措施;二是;二是补偿损失补偿损失。水法水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第2款)款)“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致

45、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超采引起地面沉降超采引起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和海水入侵水质的保护从水域从水域纳污能力纳污能力角度对污染物排放角度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浓度和总量进行控制进行控制避免避免地面水污染和陆源污染地面水污染和陆源污染对地下水形成的污对地下水形成的污染染水法水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水质方面的

46、保护,水质方面的保护,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有专门的有专门的详细规定。详细规定。水域保护水域保护目标目标保持河道畅通保持河道畅通维护河势稳定维护河势稳定确保防洪安全确保防洪安全规定规定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水法水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限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水法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禁止性规定水法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禁止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禁止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47、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活动。”河道管理范围河道管理范围(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有堤防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有堤防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河道:根据历史最高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无堤防河道:根据历史最高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河道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48、负责划定管理范围内一切影响水流和河势稳定的自然物、人造物管理范围内一切影响水流和河势稳定的自然物、人造物,以及有关活动,都属河道管理范围。,以及有关活动,都属河道管理范围。u1998年江西省九江市城区长江大堤溃口,重要原因就年江西省九江市城区长江大堤溃口,重要原因就是某单位在临水堤外滩地违章建油库平台,破坏大堤是某单位在临水堤外滩地违章建油库平台,破坏大堤的防渗层。出现险情时,油库平台上游墙又给抢险带的防渗层。出现险情时,油库平台上游墙又给抢险带来困难。在高水位、长期渗流下大堤被冲开来困难。在高水位、长期渗流下大堤被冲开30米左右米左右宽的缺口。宽的缺口。1998年年8月月7日日13时时50分

49、九江市浔阳西路分九江市浔阳西路4至至5号闸口段长江大堤决口号闸口段长江大堤决口禁止性规定水法水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禁止围湖造地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禁止围垦禁止围垦河道河道。”意义意义湖泊具有调蓄洪水的功能,河道是行洪的通道湖泊具有调蓄洪水的功能,河道是行洪的通道,维护湖泊、河道的自然功能,对保障防洪安,维护湖泊、河道的自然功能,对保障防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长江大水后,国家实施了退田还湖政策年长江大水后,国家实施了退田还湖政策,目的就是要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湖泊调蓄

50、洪,目的就是要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水的功能。限制性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门审查同意。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在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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