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合 同出租方:承租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监制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下称甲方)地 址: 承租方: (下称乙方)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 镇 路 号商铺( ) 间共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包括 )。租赁期间,该商铺( )只能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共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把商铺( )交付给乙方使用。第三条:定金、租金标准及付款时间1、定金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合同期满乙方付清各项费用后 天内
2、甲方将定金如数退回给乙方,定金不计利息。2、租金标准租赁期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金合计共 元。租金具体交纳办法如下:按租赁年度计算,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 元;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 元;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 元。 3、交租时间每月的租金乙方必须在当月的 日前交纳。第四条:出租物的维修保养1、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商铺( )进行装修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且不能损坏原建筑物的结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2、租赁期间对商铺( )的维修保养,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租赁期间,甲方承担对商铺( )的维修保养责任。乙方在商铺( )需要进行维
3、修时可以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维修,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因维修商铺( )而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对商铺( )的维修保养责任,费用由乙方负责。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妥善保管使用商铺( ),如因人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商铺( )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责任。4、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商铺( )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5、租赁期满,除活动的设备及器具(即用螺丝可进行拆卸)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属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负维修及赔偿责任。第五
4、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以把商铺( )擅自进行转租,如确有需要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进行变更。第六条:租赁期间,当商铺( )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甲方如需转让商铺( )的所有权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除须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 )。乙方所交定金不得退回。2、甲方不按时交付商铺( )给乙方使用时,应按实际交付使用时间计算租金,逾期 月以上,作违约处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定金双倍
5、返还给乙方。3、租赁期间,甲方中途无故收回商铺( )或解除合同作违约处理,除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4、租赁期间,乙方擅自将商铺( )进行转租或中途擅自解除合同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乙方所交定金不得退回,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5、如遇不可抗力令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应妥善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天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协商签订合同。第十条: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 种方式解决:1、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鉴证机关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