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l0909年年1111月月2424日对日对“三鹿三鹿”刑事犯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耿金平执行死刑。破产前的三鹿集团破产前的三鹿集团l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是一家大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是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型企业集团,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的企业集团。l三鹿集团曾是中国知名的乳品企业,品牌价三鹿集团曾是中国知名的乳品企业,品牌价值曾高达值曾高达149.07149.07亿元。亿元。0808年,三鹿集团引爆年,三鹿集团引爆奶粉危机后因严重资不抵债,于年底进入破奶粉危机后因严重资不抵债,于年底进入破产
2、清算程序。产清算程序。l0808年年8 8月月2 2日至日至9 9月月1212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904.24904.24吨;销售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813.737813.737吨。吨。l这些奶制品流入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这些奶制品流入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严重损害。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l20082008年年1212月月2424日,三鹿集
3、团已经收到石家日,三鹿集团已经收到石家庄市中级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l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0909年年2 2月月1212日发出民日发出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布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事裁定书,正式宣布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份有限公司破产。l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1212日日上午召集三鹿集团上午召集三鹿集团债权人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法院合议庭当,法院合议庭当场宣读了三鹿集团破产的有关法律文书,发出场宣读了三鹿集团破产的有关法律文书,发出三鹿集团破产民事三鹿集团破产民事裁定
4、书裁定书,被申请人三鹿集团,被申请人三鹿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被依法宣布破产。,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被依法宣布破产。第一节 概述 “破产破产”一词在中国早有使用,但在不同一词在中国早有使用,但在不同的语境下含义不同。在日常生活中,的语境下含义不同。在日常生活中,破产是破产是指彻底的指彻底的、不可挽回的失败,如某人的阴谋不可挽回的失败,如某人的阴谋破产了,通常含有贬义。在经济生活方面,破产了,通常含有贬义。在经济生活方面,“破产破产”就往往意味着就往往意味着“倾家荡产倾家荡产”,但是,但是法律制度上的法律
5、制度上的“破产破产”概念,在中国则至晚概念,在中国则至晚清时才产生。清时才产生。从词源上讲从词源上讲“bankruptcybankruptcy”来源于意大利语来源于意大利语“banca rottabanca rotta”。“rottarotta”意为意为“砸烂砸烂”,“bancabanca”意为意为“板凳板凳”。它来源于。它来源于中世纪后期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商业城市的习惯。意大利商业城市的习惯。当时,商人们在市中心的交易市场中各有当时,商人们在市中心的交易市场中各有自己的板凳:当某个商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自己的板凳:当某个商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时,他的债权人就砸烂他的板凳时,他的债权人就砸烂他的板
6、凳,以示其经营以示其经营失败。所以这个习惯一直影响到今天,当企失败。所以这个习惯一直影响到今天,当企业倒闭时就业倒闭时就“摘牌子摘牌子”,无论是以前的砸凳,无论是以前的砸凳子还是今天的摘牌子,都意味着经营者丧失子还是今天的摘牌子,都意味着经营者丧失继续经营的资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债权人继续经营的资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债权人瓜分财产了。瓜分财产了。长期以来破产法侧重保护债权人利益,所长期以来破产法侧重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一直用以一直用“bankruptcybankruptcy”。而今天人们的观念逐渐理性,破产并不意而今天人们的观念逐渐理性,破产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瓜分债务人的财产,比如给企业一味着一
7、定要瓜分债务人的财产,比如给企业一段时间让其休养生息,甚至给一些必要的帮助段时间让其休养生息,甚至给一些必要的帮助使其东山再起,使其东山再起,这样的结果对这样的结果对双双方都有利,减方都有利,减少社会财富的浪费,这种变革使少社会财富的浪费,这种变革使insolvencyinsolvency概概念在破产法上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地位,英、念在破产法上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地位,英、德相继摈弃了德相继摈弃了“bankruptcybankruptcy”而改用而改用“insolvencyinsolvency”这种变化体现了破产法已经由这种变化体现了破产法已经由过去单纯保护债权人利益进化到今天也开始保过去单纯保
8、护债权人利益进化到今天也开始保护债务人利益了。护债务人利益了。一、破产一、破产概念:概念:指在指在债务人债务人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时,由法法院主持院主持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1 1、债务人债务人: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破产的前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破产的前提条件条件3 3、由法院主持由法院主持:自己不能宣告破产,自己不能宣告破产,上级主管政府也不能强制执行其全部上级主管政府也不能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财产。4 4、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意味着不能继续
9、经营,意味着不能继续经营,企业必须终止企业必须终止,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是破产法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破产法最为突出的特点。l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手段。欠债还债是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手段。欠债还债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破产偿一种最为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破产偿债与一般偿债不同。破产偿债是以债务人债与一般偿债不同。破产偿债是以债务人主体资格消灭为偿债结果。主体资格消灭为偿债结果。l作为还债手段特点:作为还债手段特点:l1 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l2 2、有多个债权人、有多个债权人破产执行程序破产执行程序一般民事执行程序一般民事执行程序清偿能力清
10、偿能力无清偿能力无清偿能力有清偿能力有清偿能力目的目的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为个别债权人的利益为个别债权人的利益结果结果丧失主体资格丧失主体资格仅限于债务人财产仅限于债务人财产二、破产法二、破产法l破产法破产法-规定有关破产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有关破产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l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l20062006年年8 8月月2727日通过,日通过,20072007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新破产法的进步应应注注意意问问题题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 引入重整制度引入重整制度规制破产
11、不当行为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管理人制度引入管理人制度重视债权人自治重视债权人自治强化破产责任强化破产责任担保债权优先职工债权担保债权优先职工债权规定金融机构破产程式规定金融机构破产程式首提跨境破产问题首提跨境破产问题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l一、申请的条件(下页)一、申请的条件(下页)l1 1、破产能力:公司才可破产、破产能力:公司才可破产l第二条第二条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为何破产还要规定条件为何破产还要规定条件呢
12、呢?因为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所以有的企因为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所以有的企业采用业采用虚假破产虚假破产来逃避债务,为了规避来逃避债务,为了规避这类事件的发生,各国法律都严格规定这类事件的发生,各国法律都严格规定了破产的条件。了破产的条件。l2 2、破产界限、破产界限 l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在国外通称为破产原因。标准,在国外通称为破产原因。l是对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预防的法是对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预防的法律事实。这种法律事实一般是指律事实。这种法律事实一般是指债务人债务人的债的债务状况和财产状况相比达到何种程度即债务
13、务状况和财产状况相比达到何种程度即债务人出现了什么样的经济状况时才能申请债务人出现了什么样的经济状况时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人破产?l第二条第二条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l破产界限实质标准是:破产界限实质标准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了解:不能清偿应具备三个条件:不能清偿应具备三个条件:1 1)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到期债务。到期债务。2 2)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3 3)债
14、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成持续状态,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成持续状态,推定为不能清偿定为不能清偿。不能清偿不能清偿不不能能清清偿偿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等任何方式清偿清偿期限已经届满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无争议的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要求、无争议的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对债务在可遇见的相当对债务在可遇见的相当长的期间内持续不能清偿长的期间内持续不能清偿还债方式还债方式债的性质债的性质 不能偿还期限不能偿还期限二、申请的提出二、申请的提出l(一)破产申请人(一)破产申请人l1 1、债权人可以申请债
15、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l2 2、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l3 3、清算人清算人债权人:债权人:(目的是为了固定企业财产,防止继续亏(目的是为了固定企业财产,防止继续亏损,或企业对个别债权人单独清偿。)损,或企业对个别债权人单独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清算的申请。债务人:债务人:(除特殊情况外,债务人提出申请的情况(除特殊情况外,债务人提出申请的情况很少。)很少。)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16、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申请。解释:二者的区别:解释:二者的区别:A A、债务人有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只有三个选择,债权人只有“重整、破产清重整、破产清算算”两个选择,不能两个选择,不能“和解和解”;B B、申请前提条件也不同:如债权人无需、申请前提条件也不同:如债权人无需考虑资不抵债因素。考虑资不抵债因素。因此:因此:1 1、不能清偿不能清偿+资不抵债资不抵债=债务人提出债务人提出 2 2、不能清偿不能清偿+丧失偿债
17、能力丧失偿债能力 =债权人提出债权人提出清算人清算人: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相关链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如(相关链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有有权权提提出出破破产产申申请请的的人人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债权发生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债权
18、发生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债权性质和数额债权性质和数额债权担保的证明债权担保的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证证明明对对方方无无力力还还债债企业亏损的证明企业亏损的证明有关会计报表企有关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业财产状况明细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证证明明自自己己无无力力还还债债清算人清算人我国实行的是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破产申请主义绝对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这即破产程序只能由这三三种人提出,法院种人提出,法院不不能主动能主动开始破产程序。开始破产程序。(二)破(二)破产案件的产案件的管辖管辖1 1、地、地域管域管辖:辖:由由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
19、民法院管辖。(1 1)指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指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地,即即企业总部所在地,企业法人机关所企业总部所在地,企业法人机关所在地。在地。(2 2)无办事机构的,由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无办事机构的,由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的意义:这一规定的意义:A A、便于法院及时了解债务人的情况,有利于调、便于法院及时了解债务人的情况,有利于调查、取证、审判、执行。查、取证、审判、执行。B B、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公平参加破产程序。、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公平参加破产程序。因为债权人各地都有,不利于公平,而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各地都有,不利于公平,而债务人所在地只有一个,
20、大家机会均等。所在地只有一个,大家机会均等。C C、促使债、促使债权人慎权人慎重行事重行事,以防破产申请的滥用,以防破产申请的滥用,使债务人受不良诉权的侵扰。使债务人受不良诉权的侵扰。2 2、级别管级别管辖:辖:根根据据注册登记机关注册登记机关不同来确定级别管不同来确定级别管辖。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其破产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其破产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地区、地级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其破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其破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
21、民法院管辖。三、受理三、受理又称立案,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又称立案,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一)受理的程序(一)受理的程序1 1、审查:、审查:(1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否是债权人,债务人提出;有无管辖权,是否是债权人,债务人提出;有无管辖权,是否属破产法范围。(个人、合伙)是否属破产法范围。(个人、合伙)(2 2)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对破产原因是否存在进行调查取证。对破产原因是否存在进行调查取证。l审查期限审查期限:l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
22、当自收到人民法院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是否受理。l债务人申请,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债务人申请,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l2 2、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指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成立的在法管理人:指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
23、理和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机构。配等事务的专门机构。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机构l3 3、公告、通知债权人、公告、通知债权人l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l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长不得超过三个月。1 1、破产保全破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为确保将来公平清偿债权人由法院采为确保将来公平清偿债权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避免破产财产
24、以各种方式取强制措施避免破产财产以各种方式流失。流失。(二)破产开始的效力(二)破产开始的效力具体措施:具体措施:A A、停止清偿债务:固定现有财产,避、停止清偿债务:固定现有财产,避免个别受偿。免个别受偿。B B、(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生产经、(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生产经营的债务经法院批准后可以清偿。营的债务经法院批准后可以清偿。C C、不允许职工非法处理本企业财产。、不允许职工非法处理本企业财产。2 2、破、破产开产开始债始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均受权人债务人的权利均受到约束。到约束。A A、对债务人的约束。、对债务人的约束。(1 1)财产保全的义务。)财产保全的义务。P183P183、(
25、2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已清偿)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已清偿的、依法追回。的、依法追回。P183.P183.(3 3)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义务。(4 4)尚未履行的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P184P184B B、对债权人的约束。、对债权人的约束。(1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债权,不得个别追索或单独提起民事诉序实现债权,不得个别追索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讼。(2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理后,破破产宣告前,不得行使优先权。产
26、宣告前,不得行使优先权。(3 3)债务人的开户行,不得划扣债务人现有的)债务人的开户行,不得划扣债务人现有的存款、汇款抵还贷款,违反的应当返还。存款、汇款抵还贷款,违反的应当返还。3 3、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响:l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l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程序应当中止。l 目的目的-避避免个别受偿、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免个别受偿、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是是破产法破产法的核心。的核心。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的法律效力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的法律效力受受理理后
27、后的的法法律律效效力力对于法院而言对于法院而言对于债务人而言对于债务人而言对于债权人而言对于债权人而言对债务人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对债务人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包括审理程序、执行程序财(包括审理程序、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个别清偿受限个别清偿受限不得要求个别清偿不得要求个别清偿l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特征的是()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特征的是()A.A.破产是一种法定偿债手段破产是一种法定偿债手段B.B.破产是以资不抵债为前提破产是以资不抵债为前提C.C.破产以清偿债权为宗旨破产以清偿债权为宗旨D.D.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28、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前提能力为前提E.E.破产程序的适用取决于债务人的选择破产程序的适用取决于债务人的选择答案:答案:ACDl下列各项中,对不能清偿的理解正确的是(下列各项中,对不能清偿的理解正确的是()。)。A.A.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B.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连续状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连续状态,而不是因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的、而不是因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的、短期的不能清偿。短期的不能清偿。C.C.在债务未到期前,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到期在债务未到期前,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到期后将无法偿还
29、后将无法偿还D.D.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有确定名义的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有确定名义的债务。债务。E.E.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即不能以财产、信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即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者能力等方法清偿债务。用或者能力等方法清偿债务。答案:答案:BDE BDE l下列关于我国新下列关于我国新破产法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表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述中,正确的是()。A.A.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仅适用于国有企业B.B.可以适用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适用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C.C.只适用于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只适用于
30、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D.D.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法人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法人答案:答案:Dl企业破产案件由(企业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管)人民法院管辖。辖。A A债务人所在地债务人所在地 B B债权人所在地债权人所在地 C C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人所在地 D D债务人所在地中级以上债务人所在地中级以上 Al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内向)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 A1515日日 B B1010日日 C C7 7日日 D D3030日日 Bl根据新修订的根据新修订的破产法破产法
31、可以依法向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的是()。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的是()。lA.A.债权人债权人B.B.债务人债务人 C.C.管理人管理人D.D.清算组清算组 Bl在我国,破产申请人包括()。在我国,破产申请人包括()。A.A.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B.B.债务人债务人 C.C.债权人债权人 D.D.管理人管理人 E.E.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答案:答案:BCEl()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lA.A.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 B.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C.C.指定管理人管理破产企业指定管理人管理破产
32、企业 D.D.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答案:答案:Bl下列哪一种情况是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下列哪一种情况是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满之日起10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lA.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 B.B.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 C.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的 D.D.债权人人数众多时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人数众多时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 答案:答案:B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l一、管理人的概念一、管理人的概念l二、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二、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l三
33、管理人的职责三、管理人的职责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在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在破产案件中,对破产财产要进行大量的破产案件中,对破产财产要进行大量的管理处置、变价与分配工作,这些工作管理处置、变价与分配工作,这些工作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及时的、高效、公平的处理,必须得到及时的、高效、公平的处理,属于属于私私法性质的事务,法院作为国家的法性质的事务,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介入审判机关,介入私私法与其作为国家机构法与其作为国家机构之地位不符之地位不符。另外这些工作中,法律事务与非法律另外这些工作中,法律事务与非法律事务混在一起,专
34、业性强,琐碎复杂,远事务混在一起,专业性强,琐碎复杂,远非法院的人力所能胜任,所以必须由法院非法院的人力所能胜任,所以必须由法院以外的人员胜任。那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以外的人员胜任。那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出出任吗?任吗?如果这些工作由如果这些工作由债务人债务人负责,出于负责,出于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影响到债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影响到债务清偿的公平性,甚至出现欺诈行为,务清偿的公平性,甚至出现欺诈行为,且难以取得债权人的信任。由且难以取得债权人的信任。由债权人债权人负负责也不妥,因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责也不妥,因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各债权人都希望自己的债权得情况下,各债权人都
35、希望自己的债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清偿。债权人之间存在相到最大限度的清偿。债权人之间存在相互的利益冲突,由他们自己负责破产财互的利益冲突,由他们自己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与清算,容易导致矛盾丛生,产的管理与清算,容易导致矛盾丛生,清偿不公。清偿不公。管理人管理人必须具备独立的地位,与债权人、必须具备独立的地位,与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没有厉害关系,才能保证中立债务人双方没有厉害关系,才能保证中立而公正地执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因此在各而公正地执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因此在各国的破产法中,均规定由国的破产法中,均规定由律师律师、注册会计注册会计师师等具有较高社会诚信度的专业人士担任等具有较高社会诚信度的专业人士担任管
36、理人的制度。管理人的制度。一、一、概念概念 管理人:指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成立管理人:指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债的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务人企业并负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机构。机构。l二、二、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l管理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法院指定的l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债权人会议会议和和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的监督。l怎么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怎么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
37、执行情况,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并回答询问。l不得担任管理人:l(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l(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l(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l(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l三、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l(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l(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l(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l(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
38、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l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及范围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及范围l二、撤销权二、撤销权l三、债务人的无效行为三、债务人的无效行为P191P191l四、抵销权四、抵销权l五、其他由管理人依法处理的债务人五、其他由管理人依法处理的债务人财产财产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及范围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及范围l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1、破产申请受理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在破产申请受
39、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l撤消权l法院行使两种情况下:法院行使两种情况下:l撤消撤消1 1年前的行为年前的行为l撤消撤消6 6个月前的行为个月前的行为l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护债权人利益)民法院予以撤销:(保护债权人利益)l(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l(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
40、偿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五)放弃债权的。解释解释1 1:能否撤销一看行为、二看时间,能否撤销一看行为、二看时间,超过一年不能撤销。超过一年不能撤销。解释解释2 2:必须有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必须有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追回的财产计入债务人财产。追回的财产计入债务人财产。l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予以撤销。l解释: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如被撤
41、销,管解释: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如被撤销,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计入破产财产。个别理人有权予以追回,计入破产财产。个别债权人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样债权人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样计入破产债权。计入破产债权。抵消权l债权人在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 。l抵销权对破产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因为破产抵销权对破产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因为破产债权通常只能
42、得到部分偿还,而欠破产企业的债权通常只能得到部分偿还,而欠破产企业的债务却须完全偿还,抵销权可使破产债权人在债务却须完全偿还,抵销权可使破产债权人在抵销的破产债权额内得到全额偿还。抵销的破产债权额内得到全额偿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l(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 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对债务人的债权的;l(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
43、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务的除外;l(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n n(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例:例:乙企业欠甲企业
44、乙企业欠甲企业100100万元的债务,甲企万元的债务,甲企业欠丙企业业欠丙企业120120万元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万元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以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以5 50 0万元的万元的价格取得了丙企业价格取得了丙企业120120万元的债权,万元的债权,则乙则乙企业不得企业不得行使行使抵消权。如果抵消了对乙企抵消权。如果抵消了对乙企业肯定有利,但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业肯定有利,但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破产法破产法基本原则是公平清偿基本原则是公平清偿“全体债全体债权人权人”。(丙(丙甲甲乙)乙)l(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
45、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解释:解释:A A、甲企业欠丙企业、甲企业欠丙企业120120万的债务,丙企业知道甲万的债务,丙企业知道甲企业即将提出破产申请,将企业即将提出破产申请,将“不久于人世不久于人世”。赶紧从甲企业购买了赶紧从甲企业购买了120120万的机器设备,但未付万的机器设备,但未付款,这样丙企业又欠甲企业款,这样丙企业又欠甲企业120120万债务。本案中万债务。本案中丙
46、企业不得行使抵消权。丙企业不得行使抵消权。B B、如果丙企业欠甲企业、如果丙企业欠甲企业120120万的债务发生在破产万的债务发生在破产申请申请1 1年前,即丙企业没有年前,即丙企业没有“抵消的抵消的恶意恶意”则丙则丙可以行使抵消权可以行使抵消权。(三)债(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有破产申请或有破产申请1 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的除外。例、例、A A、乙企业
47、欠甲企业、乙企业欠甲企业100100万的借款,乙万的借款,乙企业知道甲企业即将提出破产申请,将企业知道甲企业即将提出破产申请,将“不久于人不久于人世世”。赶。赶紧向甲企业销售了紧向甲企业销售了100100万的破设备,即乙企业又取得了对万的破设备,即乙企业又取得了对甲企业的甲企业的100100万债权,在本案中乙企业万债权,在本案中乙企业不得行使抵不得行使抵消权。消权。B B、如果乙企业取得对甲企业债权的、如果乙企业取得对甲企业债权的时间发生在破产申请时间发生在破产申请1 1年前,即乙企年前,即乙企业没有业没有“抵消的预谋抵消的预谋”则乙企业可则乙企业可以行使抵消权。以行使抵消权。抵销权抵销权债权
48、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无论是否到期、是否是同种类的债算前抵销。无论是否到期、是否是同种类的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甲甲10万万5万万可抵销可抵销不可抵销不可抵销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知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已知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已知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已知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l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A.A.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有效有效 B.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债务
49、人清偿债务清偿债务 C.C.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定继续履行 D.D.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执行程序应当终结终结。E.E.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l答案:CEl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的是()。A.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B.依法设立的律师
50、事务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D.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会计师会计师 答案:Bl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无效的是(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无效的是()。)。A.A.无偿转让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的 B.B.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C.C.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D.D.放弃债权的放弃债权的 E.E.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答案:答案:CEl根据新的根据新的破产法破产法,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下列关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