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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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U化工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与公司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基本工资制度(一)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岗位职务(职称)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三种基本工资制度。(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职务(职称)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等四个单元构成。操作和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四个单元构成。(三)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

2、职务、所在职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劳动责任轻重、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差异确定的工资。1、操作和服务岗位人员岗位类别分为6岗,每岗设三档标准,一档最低,三档最高。2、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按不同职务、职称确定。3、岗位工资进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随任职年限增长而考核进档,工人岗位进档随工龄增长而考核进档。(四)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的岗位、职务、职位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职工应达到的劳动技能水平及工作业绩,经考试、考核后确定的等级工资。操作和服务岗位技能工资设20个等级,最低标准一级280元,最高为20级1100元。(五)职务(职称)工资根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岗位的要求以及管理(专业技

3、术)人员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确定。(六)工龄工资1、工龄工资按员工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标准为10元,逐年增加,按月计发。2、工龄工资从员工转正定岗定级的次月起执行。3、工龄工资不采用算虚年的计算办法。即工龄工资=10元(现年-参加工作时间年份)。4、已转正定岗员工工龄工资初次套入的计算办法为:工龄工资=10元(2016-参加工作时间年份)。第二章 岗位(技)工资的动态运行办法第四条 动态运行原则(一)岗位(技)工资按员工所聘任的岗位确定,岗变薪变,易岗易薪。(二)岗位(技)工资晋档实行考核期管理。第五条 技能工资的日常运行(一)建立正常的定期考核制度,技能工资晋

4、升要进行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试、考核,择优晋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晋升技能工资,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可降低技能级别。(二)在科技进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在生产工作中避免重大事故挽回经济损失的,在公司及以上技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经过评审后可晋升技能工资级别。(三)技能工资的晋级。转正定岗定级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每满两年,实行考核晋档。经考试、考核合格,晋升一档技能工资。(四)由高岗级到低岗级或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到操作服务岗位的人员,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原岗位任职年限重新确定。(五)技能工资初次套入标准: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套入技能工资执行第三等级标准,20

5、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学徒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初次套入技能工资执行第一等级标准,介于二者之间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技能工资套入执行第二等级标准。第六条 岗位工资的日常运行(一)岗位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即从易岗的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二)转正定岗定级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每满两年,实行考核晋档。经考试、考核合格,能继续胜任本职工作的,可在本岗位类别内晋升一档。已达到本岗位类别第三档的,岗位工资不再变动。经考核不合格的延长晋档时间。(三)员工调动、调换专业、工种、岗位前,需先到综合办领取审批表,按照表格内容逐级审批。员工调动、调换专业、工种、岗位后,试岗期满由本人提交申

6、请和工作总结交部门领导进行工作鉴定,由部门领导将申请、总结和部门工作鉴定交综合办,由公司负责安排进行岗位技能考试。1、由低类岗调到高类岗:(1)同岗位之间调动,实行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按原工资标准执行,试岗期满经考核、考试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按原岗位任职年限及所聘岗位和进档时间重新确定。(2)不同岗位之间调动,实行6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按原工资标准执行,试岗期满经考核、考试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按任职年限及所聘岗位和进档时间重新确定。2、同岗级之间调动,岗位工资不变。3、高岗级到低岗级或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到操作服务岗的人员,从易岗的次月起,均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原岗位任职年限重新确

7、定。(四)因工作需要而转岗、换岗培训学习的,在培训期内按原岗位工资执行。(五)在管理或其他岗位上工作,同时又受聘技术职务的人员,岗位工资按本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来确定。(六)岗位工资初次套入标准: 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套入岗位工资执行所在岗位第三档标准,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学徒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初次套入岗位工资执行所在岗位第一档标准,介于二者之间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岗位工资套入执行所在岗位第二档标准。第七条 考核期满后岗位(技)工资的动态管理(一)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人员每三年为一个考核晋档期。累计三个年度考核合格,达到上一等级任职标准,被公司聘用后,可依次

8、晋升为助理岗、工程师级岗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年度,晋档时间相应后延。岗位工资达到本岗位最高档次后,不再晋升岗位工资。 (二)操作服务岗位的人员,岗技工资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晋档期,累计两个年度考核合格,可晋升一档岗技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年度,晋档时间相应后延。(三)考核晋档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八条 岗位(技)工资动态晋档考核的内容(一)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工资动态晋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并以绩为主;(二)操作服务岗的人员,岗技工资晋档动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技能、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等四方面,并以工作业绩为主。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动态晋档考核按不合格

9、年度考核处理。(一)旷工两天及其以上的;(二)事假累计15天及其以上的;(三)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四)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五)一年内违纪违制三次及以上的;(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七)受到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八)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第十条 岗位(技)工资动态起薪时间。上半年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起薪时间为当年7月1日;下半年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起薪时间为次年1月1日。第三章 新员工初期工资待遇第十一条 新增员工初期工资待遇。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统招生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标准,其他新增员工实行试用

10、期、学徒期工资标准,期满考试、考核合格执行正式标准。新员工的正式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本人所聘岗位确定。(一)新增员工试用期待遇。新增员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为: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统招生的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550元月,本科毕业生700元月,其他新增员工500元月。(二)新增员工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统招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其见习期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880元月,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其他新增员工实行九个月学徒期,其学徒期工资待遇为600元月(不含加班工资)。 (三)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

11、院校大专、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科毕业生可参加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评聘;大专毕业生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评聘;达到员级岗任职标准,被公司聘用后,执行员级岗工资标准。其他新增员工学徒期满后按照所在岗位起始档工资标准确定。第四章 各项津(补)贴第十二条 中班(1624)补贴3元,夜班(08)补贴4元。第十三条 保健津贴20元/月。第十四条 住房补贴30元/月。第五章 加班工资第十五条 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1、员工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2、员工日工资:按国家规定,员工全年月平均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员工休息日

12、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本人日工资200%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加班天数24、员工节假日期间加班,发给本人制度工作日工资300%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加班天数3第六章 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员工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请假天数。请假期间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不计算病、事假天数,按正常公休处理,不计发加班工资。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带薪轮休两天的工资照发(遇法定节假日轮休者,不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休婚、丧、探亲假发给岗位工资。第十九条 经认定的工伤员工,给予一定的治疗期,按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超过住院治疗期经批准的,休养期内

13、发给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或XX市最低工资标准。交通意外对方赔偿的费用应予扣除。第二十条 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大专、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达不到员级岗任职标准,仍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工作三年后仍达不到员级岗任职标准,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工作年限重新确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新工资制度实施后,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附表1: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职称)工资标准职务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管理、专业技术员级岗700520副主任(专业技术助理级)岗800600主任(专业技术中级)岗9

14、00780副部长1100850部长级1300920公司领导20001330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与公司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基本工资制度(一)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岗位职务(职称)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三种基本工资制度。(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职务(职称)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等四个单元构成。操作和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四个

15、单元构成。(三)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所在职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劳动责任轻重、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差异确定的工资。1、操作和服务岗位人员岗位类别分为6岗,每岗设三档标准,一档最低,三档最高。2、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按不同职务、职称确定。3、岗位工资进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随任职年限增长而考核进档,工人岗位进档随工龄增长而考核进档。(四)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的岗位、职务、职位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职工应达到的劳动技能水平及工作业绩,经考试、考核后确定的等级工资。操作和服务岗位技能工资设20个等级,最低标准一级280元,最高为20级1100元。(五)职务(职称)工

16、资根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岗位的要求以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确定。(六)工龄工资1、工龄工资按员工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标准为10元,逐年增加,按月计发。2、工龄工资从员工转正定岗定级的次月起执行。3、工龄工资不采用算虚年的计算办法。即工龄工资=10元(现年-参加工作时间年份)。4、已转正定岗员工工龄工资初次套入的计算办法为:工龄工资=10元(2016-参加工作时间年份)。第二章 岗位(技)工资的动态运行办法第四条 动态运行原则(一)岗位(技)工资按员工所聘任的岗位确定,岗变薪变,易岗易薪。(二)岗位(技)工资晋档实行考核期管理。第五条 技

17、能工资的日常运行(一)建立正常的定期考核制度,技能工资晋升要进行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试、考核,择优晋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晋升技能工资,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可降低技能级别。(二)在科技进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在生产工作中避免重大事故挽回经济损失的,在公司及以上技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经过评审后可晋升技能工资级别。(三)技能工资的晋级。转正定岗定级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每满两年,实行考核晋档。经考试、考核合格,晋升一档技能工资。(四)由高岗级到低岗级或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到操作服务岗位的人员,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原岗位任职年限重新确定。(五)技能工资初次套入标准:2004年1月1

18、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套入技能工资执行第三等级标准,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学徒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初次套入技能工资执行第一等级标准,介于二者之间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技能工资套入执行第二等级标准。第六条 岗位工资的日常运行(一)岗位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即从易岗的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二)转正定岗定级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每满两年,实行考核晋档。经考试、考核合格,能继续胜任本职工作的,可在本岗位类别内晋升一档。已达到本岗位类别第三档的,岗位工资不再变动。经考核不合格的延长晋档时间。(三)员工调动、调换专业、工种、岗位前,需先到综合办领取审批表,按照表格内容逐级审批

19、。员工调动、调换专业、工种、岗位后,试岗期满由本人提交申请和工作总结交部门领导进行工作鉴定,由部门领导将申请、总结和部门工作鉴定交综合办,由公司负责安排进行岗位技能考试。1、由低类岗调到高类岗:(1)同岗位之间调动,实行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按原工资标准执行,试岗期满经考核、考试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按原岗位任职年限及所聘岗位和进档时间重新确定。(2)不同岗位之间调动,实行6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按原工资标准执行,试岗期满经考核、考试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按任职年限及所聘岗位和进档时间重新确定。2、同岗级之间调动,岗位工资不变。3、高岗级到低岗级或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到操作服务岗的人员,从易

20、岗的次月起,均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原岗位任职年限重新确定。(四)因工作需要而转岗、换岗培训学习的,在培训期内按原岗位工资执行。(五)在管理或其他岗位上工作,同时又受聘技术职务的人员,岗位工资按本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来确定。(六)岗位工资初次套入标准: 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套入岗位工资执行所在岗位第三档标准,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学徒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初次套入岗位工资执行所在岗位第一档标准,介于二者之间参加工作的员工初次岗位工资套入执行所在岗位第二档标准。第七条 考核期满后岗位(技)工资的动态管理(一)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人员每三年为一个考核晋档期。累计三个

21、年度考核合格,达到上一等级任职标准,被公司聘用后,可依次晋升为助理岗、工程师级岗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年度,晋档时间相应后延。岗位工资达到本岗位最高档次后,不再晋升岗位工资。 (二)操作服务岗位的人员,岗技工资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晋档期,累计两个年度考核合格,可晋升一档岗技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年度,晋档时间相应后延。(三)考核晋档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八条 岗位(技)工资动态晋档考核的内容(一)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工资动态晋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并以绩为主;(二)操作服务岗的人员,岗技工资晋档动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技能、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等四方面,并以工作

22、业绩为主。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动态晋档考核按不合格年度考核处理。(一)旷工两天及其以上的;(二)事假累计15天及其以上的;(三)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四)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五)一年内违纪违制三次及以上的;(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七)受到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八)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第十条 岗位(技)工资动态起薪时间。上半年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起薪时间为当年7月1日;下半年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起薪时间为次年1月1日。第三章 新员工初期工资待遇第十一条 新增员工初期工资待遇。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

23、校统招生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标准,其他新增员工实行试用期、学徒期工资标准,期满考试、考核合格执行正式标准。新员工的正式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本人所聘岗位确定。(一)新增员工试用期待遇。新增员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为: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统招生的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550元月,本科毕业生700元月,其他新增员工500元月。(二)新增员工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统招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其见习期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880元月,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其他新增员工实行九个月学徒期,其学徒期工资待遇为600元月(不含加班工资

24、)。 (三)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大专、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科毕业生可参加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评聘;大专毕业生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管理(技术)岗位员级岗评聘;达到员级岗任职标准,被公司聘用后,执行员级岗工资标准。其他新增员工学徒期满后按照所在岗位起始档工资标准确定。第四章 各项津(补)贴第十二条 中班(1624)补贴3元,夜班(08)补贴4元。第十三条 保健津贴20元/月。第十四条 住房补贴30元/月。第五章 加班工资第十五条 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1、员工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2、员工日工资:按国家规定,员工全年月平均计薪

25、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本人日工资200%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加班天数24、员工节假日期间加班,发给本人制度工作日工资300%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加班天数3第六章 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员工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日工资实际请假天数。请假期间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不计算病、事假天数,按正常公休处理,不计发加班工资。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带薪轮休两天的工资照发(遇法定节假日轮休者,不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休婚、丧、探亲假发给岗位工资。第十九条 经认定的工伤员工,给予一定的治疗期

26、,按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超过住院治疗期经批准的,休养期内发给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或XX市最低工资标准。交通意外对方赔偿的费用应予扣除。第二十条 定向招聘工程技术、炼化等相关专业对口的省部属院校大专、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达不到员级岗任职标准,仍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工作三年后仍达不到员级岗任职标准,按所聘岗位及进档时间和工作年限重新确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新工资制度实施后,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附表1: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职称)工资标准职务岗位工资职务(职称)工资管理、专业技术员级岗700520副主任(专业技术助理级)岗800600主任(专业技术中级)岗900780副部长1100850部长级1300920公司领导20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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