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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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言1.1任务由来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化工新材料、工业清洗、膜分离与水处理领域居国内领航地位,在石油化工、无机化工、有机原料、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及化工装备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法国安迪苏公司是全球著名动物营养添加剂生产商、蛋氨酸的世界领导者、酶制剂和维生素的全球三大供应商之一,以专业生产蛋氨酸、维生素、酶制剂和过瘤胃蛋氨酸系列产品为主。安迪苏是世界上最早掌握大规模生产固体和液体蛋氨酸技术的企业。蛋氨酸是一种畜禽体内不能合成的、必须从饲料中获得的氨基酸,是蛋白质合成的“骨

2、架”氨基酸,对动物的生理代谢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广泛用于饲料添加剂、医药、食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其中饲料添加剂用量最大,其在体内变成胱氨酸,是体内进行氧化还原不可或缺的氨基酸,在代谢过程中发挥解毒的功能。由于蛋氨酸工艺复杂、投资较大,长期以来全球的蛋氨酸生产由美、日、法、德等少数几家公司控制,其中安迪苏占有全球30%左右的市场份额。目前国内饲料级蛋氨酸几乎全部依赖进口,而消费市场对蛋氨酸的需求持续旺盛,使得中国成为国际市场上进口蛋氨酸的主要国家之一。2006年1月,中国蓝星成功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拥有100%的股权,成立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经一系列股权变更后现为港澳台独资企业)(以下简称“蓝

3、星安迪苏”),计划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分两期建设14万吨/年的液体蛋氨酸(AT88)装置。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于2009年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两期计划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14万吨/年AT88的主要工艺设施(预留7万吨/年的关键设备)、全部必要的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达产7万吨/年AT88;二期建设所预留的关键设备,使整个生产装置达产14万吨/年AT88。该环评于2009年12月18日获得南京市环保局批复(宁环建2009164号)。一期工程于2013年建成,已建设施存在如下与原环评批复不一致的内容:(1)为了降低有毒恶臭气体氨的无组织散

4、发和可能的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严格满足车间职业卫生的要求,新建液氨卸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可能散发的含氨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同时为便于环境管理,将原分别单独排放的WSA(湿法制硫酸装置)焚烧含硫气体和PTO(工艺热氧化器)焚烧处理废气的排气筒进行合并,改为通过同一个排气筒进行排放。为此,建设单位于2014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环境影响修编环评,并于2014年5月15日通过南京市环保局的批复(宁环建201462号)。根据一期工程的环评批复(宁环建2009164号):“因项目涉及的污染物种类较多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较高,为确保南京化工园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批复

5、仅同意一期7万吨/年AT88工程建设,二期工程需待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6月11日通过南京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宁化环验复201409号),且现有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充分落实了原环评及修编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了大量措施以减少CS2、H2S、氨、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气体的排放(具体措施见现有项目回顾内容),为充分发挥现有项目生产潜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力,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拟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所预留的关键设备,在生产工艺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填平补齐”,最终使整个生产装置达产14万吨/年AT88。根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规定,二期扩建项目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二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特点(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现有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所预留的关键设备,因现有一期工程已建成全部必要的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大部分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

7、目;(2)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与现有项目完全相同,不新增产品种类,且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产生环节也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1.3评价技术路线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见图1.3-1。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图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扩建项目为鼓励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的“十一、石化化工,14、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范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 精细化工:饲料添加剂”范围以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

8、13年修订)中“鼓励类”的“九、石化化工,14、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范围。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用地符合园区规划,园区供水、供电、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备。1.5报告书主要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二期项目在沿用现有项目先进生产技术、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282总则2.1编制依据2.1.1法律、法规2.1.1.1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届

9、第22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0届第87号),2008年2月28日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届第32号),2000年4月29日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届第77号),1996年10月29日颁布;(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0届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届第77号),2002年10月28日颁布;(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

10、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1届第54号),2012年2月29日颁布;(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1届第4号),2008年8月29日颁布;(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0届第77号),2007年10月28日修订;(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18;(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2008第2号),2008年9月修订;(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2009第5号),2009.1.16;(13)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

11、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2009.2.20;(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91号),2011.3.2;(1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2008年修订),2008.6.6;(16)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10.17;(17)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86号),2006.11.27;(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2013年

12、第21号令,2013.2.16; (19)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2号令),2011.12.24;(20)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2009.9.26;(2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2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7.3;(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2012.8.15;

13、(2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25)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3.11.14;(26) 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2014.5.22;(27)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10.13;(28)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2012.10.29;(29)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30)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14、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3.25;(31)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2012.5.17;(32)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010.5.4。2.1.1.2地方法律法规(1)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12月17日修订;(2)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6月5日颁布;(3)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6月5日颁布;(4)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1月12日修订;(5)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9月23日颁布;(6) 江苏省地表水

15、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3月18日颁布;(7)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1998年9月颁布;(8)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27日修订;(9)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1997年9月21日颁布;(10)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3月21日颁布;(11)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9号),2009.4.20;(12)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2007.6.7;(13) 关于印发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

16、体的项目名录(第一批)的通知(苏环办2009248号文),2009.6.8;(14) 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政办2011173号)(15)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2012.10.22;(16) 关于苏环规20124号的有关说明,江苏省环保厅,2012.11.30;(17) 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函的通知(苏环办2011250号),2011.8.12;(1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2011.

17、3.23;(19)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3.15;(20) 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21) 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22)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23) 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2011.8.2;(24)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委办201223号);(25) 关于印发全省开展

18、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26)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425号)。(27)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28) 关于印发我省化工企业和化工园(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3197号);(29)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30) 关于印发省环保厅落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苏环办 2014 53 号 )。(31)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

19、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3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33)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34)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35)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1月12日修订;(36) 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14年3月20日颁布;(37) 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6月16日颁布;(38) 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宁政发201474号);(3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

20、众参与工作的意见(宁环办201419号),2014.1.22;(40) 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宁政规字2015001号),2015.1.5;(41) 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118号);(42) 关于开展化工生产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经信材料201335号);(43)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51号)。2.1.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

21、环境(HJ/T 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04);(8)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9)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3283号)。2.1.3相关规划、项目资料(1)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仅批复一期工程,宁

22、环建2009164号);(2)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宁环建201462号);(3)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14万吨/年AT88(液体蛋氨酸)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 双方签定的技术开发合同书;(5) 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1)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CO、甲醇、H2S、NH3、丙烯醛、HCN、CS2、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影响评价因子:SO2、NO2、PM10、CO、丙烯醛、HCN、NH3、H2S、甲醇、CS2总量控制因子:SO2、NO2、烟(粉)尘、VOC(2)地表水现状评价因

23、子:pH、SS、DO、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总磷、氰化物影响评价因子:COD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3)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4)土壤现状评价因子:pH、砷、总铬、锌、铜、铅、镉、汞、镍(5)噪声现状评价因子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声级Ld(A)和Ln(A)(6)固体废物总量控制因子: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3评价标准2.3.1大气环境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扩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SO2、NO2、PM10、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醇、H2S、NH3、丙烯醛、二硫化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

24、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HCN参照执行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一次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具体见表2.3-1。表2.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CO日平均4.01小时平均10.0甲醇1次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日平均1.0

25、H2S1次0.01NH31次0.20丙烯醛1次0.10二硫化碳1次0.04臭气浓度(无量纲)/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HCN日平均0.01参照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一次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恶臭气体嗅阈值标准扩建项目产生的主要异味气体嗅阈值标准参照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给予的各异味物质达到嗅阈值的浓度值,具体见表2.3-2。表2.3-2恶臭气体嗅阈值标准恶臭气体H2SNH3甲硫醇甲硫醚CS2标准来源达到嗅阈值浓度(mg/m3)0.000750.0280.00020.000280.017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3)排放标准反应

26、炉、加热炉燃烧烟气中烟尘、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不含硫废液焚烧炉燃烧烟气中NOx、CO、烟尘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其他排放源废气中SO2、NOX、颗粒物、HCN、丙烯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NH3、H2S、甲硫醇(MSH)、甲硫醚(DMS)、CS2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CO参照河北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执行。具体见表2.3-3表2.3-5。表2.3-3 反应炉、加热炉废气中

2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反应炉、加热炉烟尘2002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SO2850/表2.3-4 不含硫废液焚烧炉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不含硫废液焚烧炉NOx5005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CO80/烟尘65/表2.3-5 其他排放源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8、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WSA装置和PTO装置SO296065660.4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NOX24019.50.12颗粒物(烟尘)12099.761.0HCN1.92.80.024丙烯醛1612.910.4非甲烷总烃120264.064.0CO2000271.510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硫酸铵包装颗粒物(粉尘)12015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NH3/65881.5恶臭污染

29、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表2标准3527154.9H2S/0.06甲硫醇(MSH)/0.007甲硫醚(DMS)/0.07CS2/3.02.3.2地表水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扩建项目评价段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SS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二级标准限值,具体见表2.3-6。表2.3-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纲)项目pHSS高锰酸盐指数CODDOBOD5类692541563项目氨氮总磷氰化物类0.50.10.05(2)接管和排放标准扩

30、建项目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直接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园区胜科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总氰化物根据蓝星安迪苏公司一期7万吨/年蛋氨酸项目环评批复(宁环建2009164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胜科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以下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具体见表2.3-7。表2.3-7 园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与排放标准(mg/L)序号项目执行标准接管标准排放标准1PH6-96-92COD1000803S

31、S400704NH3-N50155TP50.56总氰化物0.50.57硫化物1.01.02.3.3地下水评价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标准,具体见表2.3-8。表2.3-8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纲)项目序号类别标准值项目类类类类V类1pH6.58.55.56.5,8.5992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4505505503氨氮(NH4)0.020.020.20.50.54硝酸盐(以N计2.05.02030305亚硝酸盐(以N计)0.0010.010.020.10.16高锰酸盐指数1.02.03.010102.3.4土壤评价标准土

32、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具体见表2.3-9。表2.3-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项目pH铜锌铅铬镍汞砷镉一级自然背景351003590(旱地),90(水田)400.1515(旱地),15(水田)0.2二级7.5100300350250(旱地),350(水田)601.025(旱地),20(水田)0.6三级6.5400500500300(旱地),400(水田)2001.540(旱地),30(水田)/2.3.5噪声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扩建项目所在地现状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2.3-10。表2.3-10 声环境质量标准

33、(等效声级:dB(A))类 别昼 间夜 间36555(2)排放标准扩建项目所在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7-2008)3类,具体见表2.3-11。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见表2.3-12。表2.3-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dB(A))类 别昼 间夜 间36555表2.3-12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2.3.6固体废弃物贮存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34、2001)。2.4评价工作等级2.4.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扩建项目废水能够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直接送往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因此只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作现状评价和接管可行性分析。2.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WSA和PTO装置氨水脱硫塔尾气、不含硫废液焚烧炉烟气、CS2反应炉燃烧烟气、H2S加热炉燃烧烟气、硫酸铵气力输送包装含尘废气、液氨卸车间收集排放废气及氨气洗涤塔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2、NH3、H2S、CO、甲醇、HCN、丙烯醛、CS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装置区CS2合成工段、MSH工段、MMP工

35、段及MMP精制工段、HMTBN工段、AT88工段、AS工段、AS包装间以及罐区的CS2储罐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CS2、甲醇、MSH、DMS、MMP、丙烯醛、HCN、NH3及粉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根据表2.4-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公式如下:Pi=Ci/C0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对烟(粉)尘、SO2、NO2、NH3、H2S、CO、甲醇、HCN、丙烯醛、CS2的最大地面浓度和D10%,并按照上式计算各污染因子的Pi值,确定评级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本项目的评价等级,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

36、放和无组织废气排放估算结果见表2.4-2表2.4-3。表2.4-1 评价工作等级评级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2.4-2 有组织废气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污染源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参照浓度标准Coi(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i(%)D10% (m)等级P8(G1)NO20.00056450.20.28/二级SO22.446E-50.50.00/烟尘7.902E-60.450.00/P2(G8-2)NO20.0037580.21.88/SO20.0058010.51.16/烟尘0.000

37、53920.450.12/CO8.17E-5100.00/HCN1.634E-50.010.16/丙烯醛1.046E-50.10.01/非甲烷总烃8.333E-520.00/NH30.003480.21.74/P3(G2-2)NO20.00052920.20.26/SO22.205E-50.50.00/烟尘6.468E-60.450.00/P4(G9-2)NO20.011480.25.74/SO20.00043510.50.09/烟尘0.00043510.450.10/非甲烷总烃0.000688920.03P5(G10-1)粉尘4.018E-60.450.00/P6(G11-1)NH30.01

38、0210.25.11/P7(G11-2)NH30.043460.221.73500注:“/”表示最大落地浓度未达到标准值的10%。表2.4-3 无组织废气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面源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参照浓度标准Coi(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i(%)D10% (m)等级CS2合成工段H2S0.0050840.0150.841500二级CS25.910-60.040.00015/MSH工段及MMP精制工段H2S0.0005450.015.45/甲醇0.0113430.38/MMP工段丙烯醛0.0061960.16.20/HMTBN工段NH30.012110.26.06/HCN

39、0.00012110.011.21/AT88工段及AS工段NH30.0050930.22.55/AS包装间粉尘0.077680.4517.26800CS2罐区CS29.010-70.042.2510-5/注:“/”表示最大落地浓度未达到标准值的10%。2.4.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扩建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环境噪声变化不明显,根据导则规定,确定扩建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4.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扩建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扩建项目生产装置区和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评价工作级别表,确

40、定扩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2.4.5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扩建项目属于I类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场地第一岩土层为层粉质粘土,该土层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Mb1.0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表1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中;建设项目场地属于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地区,含水层易污染程度中等;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属于导则中表3中规定的敏感和较敏感地区范畴,该地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设为“不敏感”;项目污水排放量分级属于导则中表4规定的“中”;项目生产废水水质属于导则中表5规定的“简单”。因此,根据导则表6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

41、级分级判定为三级评价。扩建项目体判定依据详见表2.4-4。表2.4-4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分级指标级别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中等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水量中等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简单2.5评价工作重点本次评价工作重点:现有项目回顾,特别是异味污染控制措施的现状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异味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2.6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2.6.1评价范围(1)区域污染源调查范围:南京化学工业园内主要污染企业。(2)地表水评价范围:长江,胜科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3000m至下游1500m。(3)大气

42、评价范围:以生产装置区为中心,半径2.5km的范围。(4)噪声评价范围:扩建项目周界外200m范围。(5)地下水评价范围:扩建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周边20km2。(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扩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以生产装置区为中心,半径5km的范围。2.6.2主要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见表2.6-1及图2.6-1。表2.6-1 扩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距拟建地方位与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人/户)环境质量大气环境龙池街道蒋湾社区N20003214/107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四柳村N11005336/1778长芦街道普东社区E17003828/1276留左社区E1030570/190中心社区S2330950/316地表水环境长江南京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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