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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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推进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创新社会管理,创优为民服务,各项民政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民政局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荣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20年民政工作总结一、以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为要务,民生温度、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安排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提标任务,完善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联动机制,重点启动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并取得实效。20年

2、,我市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577亿元。其中,在按照省政府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0、22元基础上,我市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60元,并每人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500元。共计为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74194户、108053人(城市28714人、农村79339人)分别发放城乡低保金达9928、10672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月均补助达到239、11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26、16元;全市保障五保供养对象6411人,共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859.1万元,集中、分散供养对象人均补助分别达5085、2100元,集中供养率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26.8%,均高于全省平均保障水平。阳城县

3、将全县农村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等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其持续发展;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1142万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6131人(次),困难群众看病难、突发性致贫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新建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实现开工建设。5月,在陵川县吕家河村举办了20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针对今年7月30日至31日我市发生的有气象记载以来最大一次强降雨灾害,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做好各次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制定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及时对灾民进行生活救助,下达中央、省、市救灾资金2053万元,救助灾民

4、5.9万人次,有力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访贫问寒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各类困难群众1413户,发放慰问金32.1万元,面粉15万斤,其他节日慰问品2700余件。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下拨发放省、市抚恤事业资金8025万元。调整提高了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实行了重点优抚对象就医“参保补偿、优惠减免、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四项结算异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的“一站式”服务机制。落实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晋民发205号)精神,我市共有800余名60周岁烈

5、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按标准领取生活补助。残疾军人评残鉴定、参试退役人员体检、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身份核查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全面落实。继续落实“两考”、“三公”安置办法, 579名退役人员安置任务全面完成,72名农村退役士兵在定点承训院校参加长期技能培训,247人在各县(市、区)参加短期培训。认真落实军休“两个待遇”,确保了军民双拥共建的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二、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社会组织政府扶持和评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市村民委员会全部依法推选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完善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6、民主监督三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积极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部纳入了“阳光农廉网”,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果,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沁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新社区管理体制试点取得圆满成功。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52号),及时召开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选取城区南街办事处作为试点,重点在“走访摸底调查

7、,合理划分社区,科学设置网格,明确工作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信息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目前,全市六个县(市、区)的16个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全市141个城市社区网格划分工作圆满完成。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我市共有497个村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占到全市农村社区的23%。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取得创新性突破。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民2091号),共发放扶持资金339.4万元,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6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资金扶持。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晋城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晋市民2014号),并筹备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等机构,完成了对首批申请评估的30家社团的评估工作。制订了晋城市社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对29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整顿,圆满完成了社会组织集中整顿任务。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登记62件;完成了社会组织年检,年检率达到90%,合格率达到83%以上;出台了晋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城区开展了试点并取得实效。三、以社会服务社会化和服务对象公众化为方向,以专项民政事务规范提高为要求,民政社会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民政社会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年,我们继续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9、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了开工建设。新建市福利院完成了整体搬迁,新建市殡仪馆实现竣工剪彩。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完成了开工前的所有准备。陵川县、沁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完成内部装修;阳城县、泽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完成主体建设;城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项目手续。民政基础设施的改善,使我市民政为民服务的基础更加完善,服务保障能力得以全面提升。老年人和孤儿福利事业取得进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78号),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制定下发了晋城市养老服

10、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十二五”期间养老建设指标落实到了各县(市、区)。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农村,我市选取泽州县北义城镇东张村、西张村、蔡河村、刘轩窑村和高都镇保福村为试点村,开展农村日间照料养老服务工作;在城市,城区康乐社区建立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进入试运营阶段。进一步规范了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孤儿生活费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20年全市共保障孤儿650人,拨付孤儿保障资金374.89万元,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福彩发行安全运行,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8亿元。“福彩助学”活动中,共动用福彩公益金55万元,资助了110名贫困大学新生。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六县(市、区)均成立了慈

11、善组织。截止目前,全市共募集慈善款1175.7万元,先后开展了慈爱阳光班、慈善光明行动、关爱矿工行动等十多个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困难群众4万余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晋城市地名志编纂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中国政区大典晋城分卷资料全部按规定要求和时限上报省厅。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泽州、陵川线联检任务圆满完成。认真实施民政部开展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拓展创新开展了“救助管理进社区” ,基本实现了我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的工作目标,全年共救助各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365人(次)。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得到巩固,

12、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0000余对,办理收养登记12例,合格率均达100%。以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晋城市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申领办法(晋市财发20122号),明确了“三费”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出台了关于对城乡居民实行惠民殡葬补贴的意见(晋市政办20113号),进一步扩大了殡葬惠民范围。市烈士陵园“革命英烈纪念馆”顺利实现布展,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四、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突破,以厅市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为契机,在创新实践中加速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步伐。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实现突破。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办)民政队伍建设的通

13、知(晋市政办2038号),并协调市编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低保等民政工作机构编制的意见(晋市编办字2037号),明确了各乡镇(街办)新增编制数。5月4日,市政府就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市乡镇(街办)民政队伍建设工作会”,对增加基层民政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目前,城区率先完成了人员招聘工作,其余各县(市、区)也都积极完成了人员招聘和工作机构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农村社区管理服务试点进展顺利。在沁水县郑村镇开展“三化协同推进”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试点,是今年市政府交给我局的一项重大课题。我局高度重视,就如何盘活城乡公共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城

14、乡一体化发展等积极同沁水各级部门沟通,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进展迅速。“一镇四村”(即镇规划区,湘峪、半峪、常店、后河四村)发展思路基本成熟,多元产业格局初步形成,移民点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将为下一步我市乡村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办法。厅市合作共建实现良好开局。我局在与省民政厅和市政府的充分沟通协调下,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出台了厅市合作共建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发展示范区协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厅市合作共建示范区协议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厅市共建合作协议20-2015年分年度规划表,并于20年11月28日圆满举行

15、了签约仪式。专项课题研究取得初步成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我局重点以建设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内容,开展了加强和创新民政社会管理的专项课题研究。通过课题设计,旨在为我市“十二五”时期构建起一种“津贴+服务+设施”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模式。目前,共召开3次征求意见会,1次课题汇报会,13个子课题和总报告全部完成。五、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以“亲民、利民、护民、惠民”为目标,塑造了民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2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民政系统涌现出了一批以市荣康医院、市军休所、市救助管理站,城区婚姻登记处、泽州县北义城镇民政办、阳城县太岳烈士

16、陵园服务管理所、沁水县土沃敬老院等为典型的全省、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群众满意窗口”。创先争优、保持党的沌洁性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等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透明度,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运行安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卓有成效,局机关定期不定期举行学习活动,确保了十八大精神在民政系的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机关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创新建议提案答复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

17、行“面对面”的答复,12件市六届二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圆满完成,答复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此外,民政文化、民政信访、计划财务、综合治理、社会人材队伍建设,以及人事档案、事业单位改革等项工作也都取得新的成效。20年民政工作计划20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厅市合作共建内容,认真落实厅市合作协议“实施意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

18、的进步。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乡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步。落实城乡社区建设任务1、打造推出一批特色精品社区品牌。在城区,选择12个社区开展 “一刻钟服务圈”试点工作,推出 “一街道、一个社区服务品牌”; 在各县(市)政府所在城镇推出1-2个“特色社区服务”典型,从而为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经验。2、落实社区“三有一化”建设任务。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2027号),全面落实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 “三有一化”建设要求,初步实现社区机构人员、工作场所、经费保障“三落实”。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协调市、县两级财政统筹解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

19、报酬;加强社区用房建设,采用多种方式,逐步达到每个社区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经费,基本确立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3、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晋组通字2055号)精神,充分吸取去年城区成功试点经验,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网格化设置任务,基本实现全市社区网格全覆盖、服务零缝隙目标。4、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积极整合信息化资源,初步建成覆盖市区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在集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20、建设方面取得进展。5、开展“城中村”社区建设调研活动。按照我市城市 “六区联动、组团发展”的规划目标,市局组织协调城区有关部门开展“六区(主城区、金村区、北石店区、南村区、巴公区、高都区)”现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现状调研报告,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城市社区建设规模提供决策依据。6、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力度。按照我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20%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五个全覆盖”。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

21、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暂行办法,研究出台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社会组织分类服务目录。在市级层面,先行开展并完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并取得经验。2、加快社会组培育发展。市、县两级都要试行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首先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以及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探索实行由民政部门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监督。逐步探索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晋城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扩大社会组织评估范围;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内容、标准、流 程,社会

22、组织年检率达到90%以上。二、加大民生改善保障力度,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晋城市城乡低保工作实施规程(试行),不断规范全市低保工作,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完善低保对象资格条件,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运机制,并从城乡统筹角度探索研究制定相对统一的区域低保标准;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规则;三是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亲属

23、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四是要认真落实好每个主体管理服务责任,争取做到权责统一,确保低保工作的每个环节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五是要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能力。2、继续落实市政府“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完善较为统一的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一站式”管理服务制度和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在沁水县开展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和农村居民新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3、提高五保供养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市政府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所以上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

24、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渠道;制定出台“晋城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做好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继续深化“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并超过30%。强化自然灾害救援体系1、强化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县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市级救灾储备库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阳城、陵川、沁水、泽州四县新建储备库实现搬迁;对全市乡镇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认证,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救灾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省、市综合减灾模范社区。2、继续

25、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切实帮助我市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浓厚氛围。三、加强军地融合式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政策1、加强拥军优抚褒扬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落实“一卡通”发放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就医 “一站式”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完成本地区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提高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途径,推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2、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做好荣誉军人等民政对象养老机构

26、建设和改造,确保和进一步提升服务孤老优抚对象、复员军人供养能力。烈士纪念设施及零散烈士墓保护维修改造工程完成70%,市烈士陵园“革命英烈纪念馆”清明节实现开馆,市荣康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大楼实现开工建设并争取完成主体工程。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一步完善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与退休供养相结合的安置制度。继续实行“三公”、“两考”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明确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100%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继续组织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结业率和推荐就业率;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

27、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事业1、推进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启动养老运营政府补贴制度和购买服务制度,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启动建设市级失能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并逐步承接养老护工资质培训和鉴定职能,沁水、陵川两县要依托现已建成的县级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失能老人养护示范试点,阳城、泽州、高平要加快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失能老人养护能力。2、探索建立普惠型养老制度。按照普惠制的要求,在我市分门别类地分层次、分标准地对不同老人群体制定相关的津贴和服务的类别和标准。市级财政负担全市90周岁以上老龄津贴,标准为90周岁以上每人每

28、年2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各县(市、区)建立落实覆盖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覆盖60-70周岁以上老人津贴制度。3、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制改革。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探索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今年,争取城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10张以上,有10%以上的乡镇、农村社区分别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互助组织。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1、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的规划、调

29、整等项工作,拟出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意见”,并向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任务。加强区域界线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地名志编撰任务和政区大典晋城卷的资料审定、上报和编审出版,完善地名数据库更新维护,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2、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在“救助管理进社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服务。3、抓好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建立县级婚姻登记颁证中心,拓展婚姻登记服务网络系统功能,探索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4、不断深化殡葬改革,逐步扩大殡葬惠民范围。重点巩固完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力度,

30、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总体布局,高平、阳城争取完成新建殡仪馆和公墓建设任务,提高火化率。5、加强彩票发行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额达到2亿元。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推进慈善机构运行方式改革,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慈善组织基础上,推进公益慈善组织覆盖到城乡社区。五、创新民政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重点要完成乡镇(街办)民政工作站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设置民政事务服务窗口,搭建乡、村两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每个民政工作站要有不低于30平方米办公场所(挂县级民政局统一制作的民政工作站标牌),落实厅市合

31、作协议内容要求的乡镇民政工作站“1133”办公设施配备要求。全市民政工作站要在市民政局的统一规范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廉政风险防控等,并全部公示上墙。保障民政工作业务经费。从20年起,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落实当地财政分别按照辖区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将民政业务经费列入预算,同时要争取当地县(市、区)级财政根据乡镇(街道)辖区规模以及工作量大小等实际情况预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民政工作站必要的工作开支和正常的行政运转。做好课题成果转化运用。认真抓好普惠型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课题成果运用,找准工作结合点,对课题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好的思路和想法,逐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意见,加速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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