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共10篇)目录篇一、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3篇二、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13篇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41篇四、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46篇五、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49篇六、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52篇七、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61篇八、2024年学
2、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64篇九、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67篇十、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73例专题党课讲稿篇一、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
3、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沏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
4、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5、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6、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
7、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
8、遵守的纪律规矩。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沏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
9、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
10、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一是坚持责任上全链条。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二是坚持管理上全周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
11、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三是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
12、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是促
13、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促进党员覆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党
14、员在服务“三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促进党员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
15、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麋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二是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
16、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
17、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明确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要求对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三是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18、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
19、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责献。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
20、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
21、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篇二、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牢记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各位党员同志:大家好!今天跟大家一起学习一部和我们全体党员关系最密切的法规,就是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
22、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这就是第三次修订了,为什么10年不到,三次修订?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我觉得,这里最根本的其实是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大家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普遍性与严重性。而且,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的“影子
23、公司”“影子股东”,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各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呈现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变现期权化、腐败行为市场化、利益兑现延时化等特点,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一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那么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还是要靠法规建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
24、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修订肯定是因为形势变了,所以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那如何学,我觉得首先是要掌握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理解禁区,不要踩雷区,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更不要明知故犯,撞在枪口上。下面,我们分六大纪律来了解2023版修订的主要亮点:政治纪律修改亮点:六个禁区组织纪律修改亮点:五个禁区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群众纪律修改亮点:三个禁区工作纪律修改亮点:十一个禁区生活
25、纪律修改亮点:两个禁区这些禁区是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些禁区中总结出这样六个关键词,政治纪律强调的是忠诚,组织纪律强调的是守规,廉洁纪律强调的是公私问题,群众纪律强调的是为民,工作纪律强调的是尽责,生活纪律强调的是守德。禁区既明确了党员不能踩的雷区,也明确了党员要达到的标准。因为内容较多,在这六部分内容中,我们每部分着重讲其中一个禁区。一、政治纪律内涵: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关键就是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一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核
26、心)。这一部分强调:忠诚。政治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六个禁区。禁区一: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至第52条)禁区二:在党内搞“政治攀附”等非组织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4条)禁区三: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
27、绐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55条)禁区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增写至第57条)禁区六:“个人搞迷
28、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70条)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三:关于结交政治骗子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地方随后也有了动作。江西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将打击“政治骗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连日来,以印发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政治骗子”的本质和危害。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政治骗子”最初是口语化的概念,后来成为专有名
29、词,是指通过虚构或伪造真假参半的政治背景和身份,以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权力主体的信任,以达到谋求特定利益的政治欺诈行为的实施者。事实上,“政治骗子”由来已久。1955年,被称为“新中国政治诈骗第一案”的当事人李万铭行骗多年,靠造假混成中央处级干部后被捕入虢。老舍还按照此案创作出话剧西望长安。近年来,在落马官员的相关通报中,“结交政治骗子的措辞更是频繁出现。专家指出,近期高层将打击“政治骗子”提上了新高度并写进党纪处分条例,原因有二,一是“政治骗子”已从局部问题变为普遍性问题;二是随着形势变化,反腐工作的重点和策略正经历相应的调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吹冲
30、锋号披露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与两位“政治骗子”长期交往的故事。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石晓春和傅政华相识几十年,很早就看准傅政华是个官迷,生出了利用他的念头。2018年,石晓春向傅政华吹嘘自己有特殊门路,能帮他“搭天线”谋升迁。另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政治骗子”李全更是和傅政华交往20年。他把自己包装成专家学者,告诉傅政华自己是领导同志身边的高级智囊。这些年里,两人打得火热,成为莫逆之交。据专题片,交往的过程中,石晓春、李全都利用傅政华的职权为自己和关系人办事、站台,谋取了大量利益,但二人带给傅政华的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谎言。这是典型的“政治骗子”。多个案例显示,“政治骗子”在形象包
31、装、行骗手段方面具备一些共性,他们一般承诺可以做两类事,一是运作升官,二是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傅政华和两位“政治骗子”的交往,就是因其承诺可以运作升官。同样因升官心切被骗的还有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单增德的情妇去泰山烧香拜佛时“巧遇”一位“大师”,“大师”说只有单增德当上了市长,情妇惦记的一块地才能到手。而要当上市长,需到北京找一个叫“张新政”的人。情妇照办,果然在京找到“张新政二对方索要运作费,单增德拿出180万,最后官没买成,“大师”和“张新政”也都没了影。“政治骗子”常用的另一个诱饵是帮助官员“逃避组织审查调查”。为了帮己脱罪,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叫欧阳荣华的商人身上
32、他相信对方有“游说中央领导”的能力,甚至在2014年6月落马前夕,还频繁到北京与欧阳荣华商量“对策”,并奉上5000万元礼金求打点关系,结果事未办成,钱打水漂。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被查前特意找到当地一名自称在中央纪委工作过的人,叫上妻子一起去“培训”,模拟演练如何对抗调查。后来真相大白,这个“政治骗子”其实是兰州市公安局的退休干部。“从这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政治骗子已成为导致很多中高级官员落马的重要因素,成了腐败的催化剂,到了不得不治的节点J除了问题本身的严峻性外,高层对“政治骗子”的关注,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即反腐重心和策略正在调整。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传利指出,过
33、去反腐工作的重心在官员身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反腐的认识进入新阶段,反腐打开了新局面,现行反腐策略得到调整,“反腐不仅要针对官员,还要对腐败长期存在的土壤进行治理,倒逼相应的制度建设,这就是为什么本次条例修订要新增一条,把结交政治骗子的处理放进去。二、组织纪律内涵: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守规。组织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五个禁区。禁区一:在党组
34、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80条)禁区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81条,注意第63条强调的是对抗组织审查的处分方式,属于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禁区三: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
35、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新增写至第85条)(主要出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2022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2022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14条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禁区四: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
36、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写进第86条)禁区五: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进第91条)(主要出自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2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第9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已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
37、管理规定,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1条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五:关于违规因私出国(境)违纪行为的处理。以往这块更多的关注因公出国(境)违规的问题,这次条例将因私出国(境)速规行为也一并纳入处理。【案例故事】我们一起来看2020年11月19日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的6起党
38、员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等典型问题。1.鹿城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5次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2019年4月,在鹿城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排查时,叶志异不如实填报自身情况。2020年5月,叶志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 .瓯海区供销联社办公室主任陈晓慧瞒报本人出入境信息、违规因私出境问题。2013年1月,陈晓慧指示下属瞒报本人出入境登记报备信息。2015年12月,陈晓慧在申办出入境证件函上两次伪造他人签字并私自加盖单位公章。2011年1
39、0月至2015年12月,陈晓慧未经审批私自出境前往澳门总计20次。2020年7月,陈晓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乐清市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马海波对下属人员违规出国失管失察问题。2017年8月,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借用人员邵某某未经请假,因私前往美国并长期未归。马海波作为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对邵某某违规出国并长期未归问题失管失察,且未向组织报告邵某某有关情况。2019年4月,马海波受到警告处分。4,瑞安市汀田街道二级主任科员邱献林擅自变更日程、违规因私出国问题。2016年3月,邱献林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前往国外探亲日程,且回国后未及时上交护照。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邱献
40、林3次未经审批因私前往日本、马来西亚等地。2019年12月,邱献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 .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设施维护科副科长徐卫违规因私出境等问题。2019年7月,时任文成县原公路管理局路政一中队副中队长徐卫在办理港澳台通行证后,未按规定上交单位集中保管。2019年7月25日至8月3日,徐卫未经审批因私出境前往香港、澳门、台湾三地旅游。2019年12月,徐卫受到警告处分。6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友强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公职人员累计22人次违规因私出国(境)。吴友强作为该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41、分管领导,履行职责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吴友强受到诫勉处理。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严抓严管的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执行因私出国(境)纪律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行为必须要予以严肃处理。为此条例在修订时将这些违纪行为增写进去,这样处理时也更有政策依据。其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擅自违规因私出国(境)不是小事私事,而是事关纪律规矩的大事公事,不是一般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部门陆续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
42、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可“任性”不得,要自觉遵守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能“说走就走”!一旦跨越“红线”,就可能受到法律、纪律的惩处。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下属组织部门从严抓实因私出
43、入境证件集中保管等基础性工作,把纪律规矩进一步严起来,坚决遏制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力度。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廉洁纪律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
44、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一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习的。廉洁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下九个禁区。禁区一:以讲课费、课题费、咨
45、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
46、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47、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Ill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
48、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第条)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9条第三、第五款。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