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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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 政策培训,http:/ 第(一)项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http:/ (国税发【2008】11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件依据,http:/ 概念:

2、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范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http:/ 政策执行期限:2013年 国科发高2013595号规定,在中关村率先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http:/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

3、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http:/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

4、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http:/ 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http:/ 一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的范围是否可依照财政部等部委文件进行归集。 统一与财政部文件、高新认定办法中研发费用归集的标准,减少与纳税人和外部审计的争议,同时规避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二是如果统一归集标准存在困难,建议进一步扩大归集范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会议费、差旅费、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建筑物折旧费用,专利申请维护费、注册费、代理费,产品试制检测

5、费纳入可以加计扣除范围。 三是建议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的八项内容做出进一步细化的解释,便于基层执行,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能更好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如明确燃料和动力费用的分摊标准,细化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的具体内容,明确资本化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摊销加计扣除的管理措施。,http:/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http:/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

6、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http:/ 地市级(含)以上,http:/ 报送资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

7、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七)对于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市科委出具的研发项目鉴定意见书或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规定的研发活动条件和领域范围的说明;(非必选项) (八)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符合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表;(非必选项) (九)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http:/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8、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 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3号),中关村示范区税收政策,http:/ 范围: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另推广到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芜蚌综合试验区 条件:注册在示范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税收政策,http:/ 领域范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试点地区当前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当前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http:/ 主

9、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企业享受13号文件规定的试点税收政策的,在备案时应提供市级科技部门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市级科技部门在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中的“鉴定意见”时,应明确“该研发项目符合1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领域范围”。,中关村示范区税收政策,http:/ 为方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备案,享受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归属国家税务局管理的,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归属地

10、方税务局管理的,应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综合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在园区内注册证明;,http:/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市级科技部门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企业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中关村示范区税收政策,http:/ 一、利用政策 加计扣除和摊销政策。 二、准确归集 会计上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与税法有些不一致的地方,相比较税法更为严格,标准更高、范围更窄,需要准确归集。 三、事先备案 一定要事先做好备案工作。,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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