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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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英大财险 二一二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四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 第六章 财产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 第二节 风险管理,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保险中的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三要素】,1、风险因素指促使某一种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2、风险事故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

2、损失的偶发事件。 3、损失 指丧失所有权、预期利益、支出费用和承担责任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变化。 例如:由于下雨路滑,汽车刹车失灵引发了交通事故,导致车毁人亡。 (1)风险因素-刹车失灵(2)风险事故-交通事故(3)损失-车毁人亡,三、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2、按风险标的分类 :,3、按风险性质分类:,4、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 :,第二节 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1)减少事故

3、发生的机会 (2)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的发生,力求以最小费用支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减轻损失程度;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二、风险管理的目标,(一)避免风险 1、适于采用避免风险的情况 2、避免风险的局限性 (二)防损与减损 1、防损 2,减损 (三)自留风险 指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低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自留风险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 (四)转移风险 1、购买保险;2、合同安排; 3、签订免除责任协议;4、委托保管。,三、风险管理的方法,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三者之间的关系,(一)风险与保险关系

4、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是风险管理传统有效的措施;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第二章 保险概述,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概念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一) 以特定的或约定的风险作为可保风险和保险责任 (二)保险必须对保险

5、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 (三)保险必须结合多数经济单位进行互助共济 (四)合理计算分担金,建立保险基金 (五)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关系,二、保险的要素,三、保险的特征: 【学、法、助、经、商】 1、经济性:体现保障与经济补偿的关系 2、商品性:特殊的劳务商品,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 3、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 4、法律性:以合同形式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5、科学性: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和保险准备金的提存都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1)强制保险指国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 (2)自愿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

6、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3)财产保险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4)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5)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的的一种保险。 (6)再保险指保险人将承保的风险转移其他保险人的的一种保险。 (7)共同保险指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的一种保险。 (8)重复保险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利益的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的一种保险。,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1、公元前三、四千年,我国将风险分散原理运用在货物运输中,仓储

7、制度是我国古代原始保险的重要标志; 2、镖局是我国古代货物运输保险的形式: 镖码-保险标的 镖力-保险费率 镖单-保险单 3、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最早的法规; 4、基尔制度(行会制度)是合作保险形式,产生相互合作保险组织; 5、11世纪的意大利是海上保险的最早起源,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损失分担】是海上保险萌芽; 6、15世纪后期,非洲奴隶作为货物投保海上保险,出现人身保险的萌芽; 7、船舶抵押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8、“黑瑞浦”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火灾保险的起源; (1)1118年冰岛的“黑瑞浦”社对火灾损失互相负责赔偿的制度; (2)1676年德国的“汉堡火灾保险局”是基尔特制度基础建立的公

8、营火灾保险的先期。 9、人身保险是基尔制度、公典制度、年金制度等演变成 (1)基尔制度-死亡、年老、疾病等提供救济金 (2)公典制度-【意大利】存款到一定期限,可以领到数倍存款的资金 (3)年金制度-【英国】将资本、利息与生存死亡结合,二、现代保险的发展: (1)海上保险-11世纪的意大利 【船舶保险单-世界上最古的保单】 (2)火灾保险-1667年英国尼古拉、巴篷【现代保险之父】 (3)人寿保险-1693年德国埃德蒙、哈雷编制第一张生命表,人类保险史的里程碑; (4)责任保险-1855年英国开办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 (5)信用保险-1702年英国成立主人损失保险公司,1842年英国保证保险公

9、司成立,三、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 广东保险公司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中国近代民族保险业诞生 “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1865年)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挂牌开业,标志着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创立,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它反映了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四、两个重要概念,第三章 保险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第五节 保险合

10、同争议的解决,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人-收保费是权利,赔偿保险金是义务; 投保人-交保费是义务,获得赔偿保险金是权利。,1)保障合同-【投保人的人身、经济保障】 2)有条件的双务合同-【投保人、保险人双方权利义务】 3)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保险人双方诚实、信用】 4)有偿合同-【投保人付费得保障、保险人承担责任得保费 5)射幸合同-【投保人交费不一定得到保险理赔】 6)附合合同-【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投保人同意条款签订合同】,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障、双、诚、有、幸、附】,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

11、一)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二)定额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 (三)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五)单一保险合同、共同保险合同和重复保险合同 (六)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2、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1、被保险人 2、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1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保险代理人 2、保险经纪人 3、保险公估人,(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以确定保险合同关系的依据。,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一)保险条款的类型 1、基本条款 2、特约条款 特约条款又包括: 保证条款 附加条款 协会条款,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二)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18条规定,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3、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一)投保单 (二)保险单 (三)保险凭证,四、保险合同的常见形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凭证,(四)暂保单,(五)批单 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概念 所谓合同成

14、立,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3条、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1、一般情况下: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提出要约(要保)。 保险人通过核保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为承诺(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2、特殊情况下: 保险人提出要约。 投保人签名同意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二)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1、保险合同的生效的一般规定 2、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 3、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法规定 第十三条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

15、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二、保险合同的生效,(一)保险合同履行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三、保险合同的履行,1、交纳保险费的义务 2、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履行,1、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支付其他费用的义务 4、为客户保密的义务,(三)保险人义务的履行,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 1)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 2)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1、文义解释原则文字含

16、义结合上下文解释; 2、意图解释原则条款不清晰时,按订约意图解释; 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 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 5、补偿解释原则根据商业习惯、国际惯例、公平原则进行合理补充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第五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协商 所谓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该方法不仅可以节约费用和减少麻烦,而且还能增进彼此了解,不伤和气,有利于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二、调解 所谓调解,是指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解决纠纷的方法。 三、仲裁 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选定的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居中作出裁决的活动。

17、,四、诉讼 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第四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三节 近因原则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的利益,保险利益确立的三个条件,(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

18、无效。保险合同的生效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二)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使保险与赌博之间划清了界线 2、可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3、可以限制保险的赔偿金额,三、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对财产享有物权 保管人 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利益 预期利益 财产经营管理人,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几种情况 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与其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19、投保人对承担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与其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当发生赔款时不要求具有保险利益。,(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为。,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以及确定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最大诚信原则是

20、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所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应将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1)无限告知指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2)询问告知指投保人只需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回答; 保险人: (1)说明合同条款内容; (2)如实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3)订约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说明; (4)理赔阶段-书面通知。,(一)告知,1、投保

21、人或被保险人对行为或事态的承诺; 2、保证的种类: (1)按保证事项是否存在分类: a、确认保证指对过去或现在的事件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b、承诺保证指对将来的事项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 (2)按保证存在的形式分类: a、明示保证指保险单订明的保证 b、默示保证指按照习惯保证作为或不作为 【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船舶的适航保证、不改变航道的保证、航行合法的保证】,(二)保证,1、弃权保险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2、禁止反言保险人既已放弃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三)弃权与禁止反言:【针对保险公司】,第三节 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 1)近因风险与损失之间,最直接、

22、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非时间或空间上最直接的原因 2)保险损失的近因指引起保险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 近因原则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顺推:从最初事件出发 2、逆推:从损失开始 例如:暴风吹倒了电线杆,电线短路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导致财产损失。 顺推:暴风-电线杆被刮倒-电线短路-火花-起火财产损失 逆推:财产损失-起火-火花-电线短路-电线杆被刮倒-暴风,二、近因的认定方法,1、 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2 、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1)多种原因均

23、属被保风险 (2)既有被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 3 、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 4 、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 (1)都是被保风险 (2)含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 损失补偿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1、损失补偿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前提条件。 2、损失补偿以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能使其获得额外的利益。,(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补偿的条件: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

24、可保利益,否则就不能取得保险赔偿。 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一)实际损失: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进行保险补偿,这是一个基本凡制条件。即当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后,保险赔偿应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另外,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赔偿额超过保险金额,则会使保险人处于不平等地位。 (三)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在 索赔时,首先必须对受损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也必须以被保险人对该标

25、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例: 1、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险人只赔偿7万元 解答:以实际损失为限 2、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25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25万元,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20万元赔偿 解答:以保险金额为限 3、某人贷款买房投保个人贷款房屋保险30万元,6个月后还贷5万元,银行还有25万元的利益,发生火灾损失60万元,保险公司按保险利益赔款,银行得到赔款25万元。 解答:以保险利益为限,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

26、一)代位追偿原则 (二)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代位追偿在财产保险中,标的发生事故推定全损,或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标的的所有权或对第三者的追偿权。,(一)代位追偿原则,A、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1、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是保险事故,同时又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所致 2、被保险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是在按照保险合同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1)权利代位(追偿权的代位),2)物上代位含义: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1)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推定全损 (2)取得的方式: 委付 委付-

27、指被保险人的财产处于推定全部损失状况,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意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保险公司,并请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用于海上保险。,1、损失分摊原则的含义与意义 即在重复保险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所得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2、损失分摊的方法 (1)比例责任法(我国采用) 保险人责任=某保额/全部保额损失额 (2)限额责任法 保险人责任=某限额/全部限额损失额 (3)顺序责任法,损失分摊的方法,例题:甲(4万元)乙(6万元)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一财产10万元,因火灾发生损失5万元,甲乙各赔多少款?

28、 (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计算) 1、按比例责任制: 甲=4万元/(4万元+6万元) 5万元=2万元 乙=6万元/(4万元+6万元) 5万元=3万元 2、限额责任制: 甲=4万元/(4万元+5万元) 5万元=2222元 乙=5万元/(4万元+6万元) 5万元=2778元 3、顺序责任制: 甲= 4万元 乙=1万元,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一)定值保险 发生全部损失时,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二)重置成本保险(又称旧保险或恢复保险) 按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 (三)人寿保险 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第五章 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第一节 保险销售 第二节 保险承保 第三节 保险

29、理赔 第四节 保险客户服务,第一节 保险销售,一、保险销售的含义 指以保险产品为载体,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销售手段,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 这一环节可能是通过保险销售人员(包括保险公司的直接与间接销售人员)推荐并指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完成的,也可能是消费者通过获取相关信息后主动购买保险产品而完成的。,(1)准客户开拓【有保险需求、有交费能力、符合核保标准、容易接近】 (2)调查并确认保险需求【风险、经济、需求】 (3)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全面、重点、简明、图表】 (4)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针对性解答、促成、填写保单】,二、保险销售的主要环节:,三、保险销售渠道,直

30、接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通过自己销售获得业务 间接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获得业务,第二节 保险承保,一、保险承保的含义 保险承保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高低。,二、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1、核保【投保单、出勤核保、核保勘查】 2、承保决策 3、缮制单证 4、复核签章 5、收取保费,三、财产保险的核保要素 1、标的物所处的环境 2、财产的占用性质 3、标的物主要风险隐患和防护措施 4、有无危险状态的财产 5、检查安全制

31、度的实施情况 6、查验以往事故记录 7、被保险人的道德情况,第三节 保险理赔,一、保险理赔的含义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二、保险理赔的原则 (一)重合同、守信用 (二)实事求是 (三)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1)人寿保险【接案、立案、初审、调查、核定、结案、归档】 2)财产保险【损失通知、审核责任、损失调查、赔偿保金、损余处理、代位求偿】,第四节 保险客户服务,保险客户服务是指保险人在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

32、理等项目的服务以及基于客户的特殊需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1)售前服务指保险人在销售保险产品之前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有关保险行业、保险产品信息、资讯,咨询,免费举办讲座,风险规划与管理等服务。 (2)售中服务指在保险产品买卖过程中保险人为客户提供填写投保单、保险条款的准确解释,免费体检,保单包装与递送,为客户办理自动缴费手续等服务。 (3)售后服务指保险人提供免费查询热线、定期拜访、契约保全、和保险理赔等服务。,第六章 财产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责任保险 第七节 信用

33、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什么是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既适用于国有、集体、个体企业,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1、可保财产 2、特保财产,3、不保财产及特点 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如土地等 不是实际的物资,如货币等 不利于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命令或规定,如违规房屋等 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财产,如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应投保货物运输保险,三、企业财产保险的金额确

34、定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确定保险金额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加成数确定 按照固定资产重置价值确定 按其他方式确定,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家庭所面临的风险,人身风险,民事责任风险,其他风险,财产损失风险,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机动车辆保险是以各种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除了承保各种类型的汽车以外,还包括各种以机器为动力的车辆。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它们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特点 1、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2、承保风险具有广泛性 3

35、、保险估价具有定值性 4、保险单可以随提货单背书转让 5、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 6、承运方的影响巨大,第六节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担责任的保险。,第七节 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风险的保险,具体地讲,是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为其造成的损失的保险。,第七章 人身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礼记.礼运中说: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我国古代保险思想的一种体现,也是人们对安定生活的向往。但是并没有一种科学的方法解决人们疾病,养老等问

36、题,所以 “多子多福” “养儿防老” 成为了一种中国人的“保险”方式。后来也有各种互助组织,但都因种种原因而不了了之。,1693,英国的埃德蒙.哈雷制定了第一张生命表,生命表的诞生,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996年7月23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二、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生存到保险期限满时给付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 风险事故【生、老、病、死】,二、人身保险的种类: 1、人寿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生存、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定期保险、终身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寿险】 2、健康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疾病、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的费用损失获得经济补偿的的一种人身保险; 【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人补偿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意外身故、残疾、住院治疗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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