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575553 上传时间:2019-09-13 格式:PPT 页数:72 大小:12.3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ppt(7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王双怀,中国古代的行政体系包括中央行政体系和地方行政体系。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行政体系的建设。在数千年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行政体系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各个历史时期的情况是不尽相同的。,一 先秦时期的行政体系,1、中央行政制度 商代王室百官总称多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务官,有“尹”、“卿士”等。一类是宗教官,有“多卜”、“占”、“巫”等。一类是事务官,有“宰”、“小藉臣”等。,周王室的官僚机构分为两大系统,即卿事寮和太史寮。卿事寮即卿士寮,其职权是主管“三事”和“四方”。卿事寮的长官,西周初期是太师或太保,西周中期以后为太师,其属官主要是“三

2、司”,即司徒、司马、司空。太史寮掌管册命、制禄、图籍、祭礼、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太史寮的长官是太史,既是文职官吏的领袖,又是神职官吏的首领。,除卿事寮和太史寮外,王室还设有掌管周王衣食住行的宫廷内官,见于西周金文的有宰、膳夫、寺人、小臣、小子、小夫、守宫、御正、世妇、东宫等。,2、地方行政制度,商周时期,特别是在西周时期,普遍实行分封制度。所谓“分封”就是封邦建国:把天下划分为若干区域,分封给宗室子弟和功臣,让他们代表周王朝对这些地方进行直接统治。西周前期曾进行过两次大分封。第一次是在武王克商后,第二次是在周公东征后。第二次大分封后,分封成为一种常规制度,直到西周中、晚期,王室还陆

3、续分封过一些诸侯。据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很多。其中比较重要的诸侯国有卫、晋、鲁、燕、齐、宋等。,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郡县制。郡的普遍设置在春秋晚期,起初多设在边远荒凉之地,因而郡的面积较大,但地位比县要低。后来出现在郡设县的情况,于是郡的地位有所提高,由低县一等演变为高县一级,最终形成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组织。,二 秦汉时期的行政体制,1、中央制度 秦代中央的官员虽然不少,但最主要的则是史书上所说的“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是武官,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主要掌管承转皇帝诏令,监察文武百官,处理重大案件。,九卿即奉常、郎

4、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管理宫廷车马。卫尉,掌管皇宫保卫。典客,处理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刑法。治粟内史,掌管全国财政税收。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及手工业制造,以供皇室的需要。,汉承秦制,略有更改。西汉为加强中央集权,设中朝以分割相权。中朝是皇帝身边较低级的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东汉防止功臣窃命,君权旁落,规定:“有功辄增邑赏,不任以吏职。”在经济上优待三百六十五功臣,但在政治上很少重用他们。为此,刘秀还扩大了尚书台的职权,从而形成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局面。,2、地方制度,秦统一

5、后,郡作为军事防备区的历史相应结束,而转变为中央和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郡守既是军事长官,也是行政长官,另设郡丞、郡尉协助管理行政和军事事务。郡县乡里的地方行政体制最终定型。秦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增至四十余郡。,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度。,郡是地方上最高的行政机构,其长官有郡守、郡尉和监御史等。郡守掌管全郡政务,郡尉掌管郡中军事,监御史负责监察工作。一郡之内辖若干县,设县令或县长,掌管全县政务。另设县尉掌管军事,设县丞协助县官并负责司法。一县之内分为若干乡,设三老掌管教化,啬夫管司法和征税,游徼管理治安。乡以下的基层组织是里,设里正和监门。郡县的长官亦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的推行对于结

6、束诸侯割据的局面,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套统治机构,好象一张庞大的权力网,从中央到郡、县、乡、里以至什、伍,层层控制,整个权力集中到中央,再通过中央集中到皇帝,对提高行政效率和维护国家的统一有显著作用。,西汉前期,郡国大量增加,中央感到不易统辖,便试图采取一套新的建制。汉武帝时,根据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有关“九州”的记载创立州制,在全国设立了冀、兖、青、扬、幽、并、荆、豫、徐、凉、益、朔方、交趾十三个州。中央向地方派遣刺史。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个州部设刺中史一人,“以六条问事”,代表皇帝监察地方,使各级地方官吏和豪强不敢过分违法行事。另设司隶校尉部,管理

7、畿辅及其附近地区。东汉时,省并朔方刺史部,改交州刺史部为交州,又为各刺史部设立固定的治所。当时十三州部共辖105个郡国。,州的演变过程表现出中央和地方权力的矛盾。西汉初置州之际,便有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州置刺史,刺史可以监督郡太守,但它的职位比太守为低。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一跃而成为封疆大吏,遂失去了立州的本意,使州最终失去了它原来的重要作用,变成了和郡一样的机构。,三 魏晋南北朝行政体系,1、中央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政权更替频繁,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也比较混乱。其趋势是在东汉官制的基础上形成二相、八公、诸省、诸监、诸台、诸卿、诸卫等中央行政组织。北魏孝文帝即位后,曾于493和499年两

8、次颁布职员令,在中央逐步建立三省制。,2、地方制度 北魏孝文帝即位后,曾于493和499年两次颁布职员令,在地方上,则主要是接受汉族地主李冲的建议,于太和十年(486)废除了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所谓三长制是一种基层管理体系,即五家为邻,立一邻长;五邻为里,立一里长;五里为党,立一党长。邻长、里长和党长就是“三长”。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制的实行,有利于抑制豪强隐匿户口,逃避租役,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的稳定。,四 隋唐时期的行政体系,1、中央制度 隋朝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在中央,废六官,恢复汉、魏旧制,设三公、三师等,以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为最

9、高权力机关。又于尚书省下置吏、礼、兵、刑(都官)、民(度支)、工六曹。,隋代中央官制,六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四人 如吏部:吏部尚书、吏部侍郎、选部郎 九寺:卿一人、少卿一人、丞 如太常寺:太常卿、太常少卿、太常丞,唐朝除将隋朝的内史省改名中书省,内史令改名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改名侍中外,其余名称、长官、职能和性质均同隋制。武德年间仍以三省长官充任宰相。其后尚书令虚设不授,往往给一些官职较低的官吏加上“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和“同中书门上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使其成为宰相。唐初还设立政事堂,作为宰相议事之处,始设于门下省,后又迁中书省。开元年间,又改名中书门下,堂印也改为

10、“中书门下之印”。,唐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监示意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内侍省,殿中省,工部,刑部,兵部,吏部,户部,礼部,都水监,秘书省,将作监,少府监,军器监,国子监,大理寺,卫尉寺,太仆寺,宗正寺,司农寺,太府寺,太常寺,鸿胪寺,光禄寺,六部每部直辖四司共二十四司,北省,南省,都省,中书门下,审核颁布,议政,执行,政事堂,2、地方制度,唐初州郡较多,太宗时虽有并省,贞观十三年(639)就有州府358个,比隋时几乎增加了一倍。 这样多的郡府,若不加以区划,便很难有妥善管理。故贞观元年(627)在并省州郡后,因山川形便,将全国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南

11、、江南、剑南、岭南十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又在十道的基础上,将山南道分为东西两道,把江南道分为东道、西道和黔中道。另外,又在关内道里的京师周围划出京畿道,在东都洛阳的周围划出都畿道。,唐朝道的划分显示出南北地方的发展已经到了大体平衡的地步。因为贞观时的十道,秦岭和淮水南北正好各为五道。唐朝中期以后,方镇分立,其辖区也称为道。元和时全国有47节镇,也就是47道。但这时的道与唐初划分的道已经完全不同了。总的说来,唐代的道是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唐代的地方政区是州(郡)县两级制(炀帝改为郡县二级),拟定九品以上官由中央任免;州县官三年一换,不得用本地人。,五 宋元时期的行政体系,宋代在中书省内设政

12、事堂,简称中书,与枢密院分掌事务,号称“二府”。在宰相之下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贰,还把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又称“计相”)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文献通考卷四十七,官制总论: 宋朝設官之制,名號、品秩一切襲用唐舊。然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中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别置中書於禁中,是謂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内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隶三司。中書省但掌冊文,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乗輿八寳,朝會位版,流外較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元朝的中央统治机构有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是最高行政部门,设中书令,右、左丞相,平章政事

13、,右、左丞,参知政事等,统称丞相。中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枢密院掌兵权,设院使、副使。御史台掌司法,设御史大夫。,2、地方制度,为了扭转地方权力过盛的不良影响,宋代推行了路的制度。宋代路的制度确定于太宗淳化五年(994),其后颇有变动。通常人们按照元丰(10781085)末年来区划,定为23路。各路统辖若干府、州、军监。府州为前代旧制,军为与军事有关的地方。监则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具体些说,在这23路中,共有京府4,次府10,州242,军37,监4。,宋朝各路的划分,显示出这一时期的地理情况和以前又有了不同。唐代十道南北各半。宋朝二十三路中长江、珠江流域居十五路。黄

14、河流域只有八路。虽说是因为宋朝与唐朝的版图不同,但长江和珠江流域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宋代以文臣任州郡长官,另设“通判”以牵制之。将全国划为十五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四司,临时指派朝官兼领。,行省制度创立于元朝。从有关资料来看,行省不是监察性质的区划,也不是纯粹的地方行政的派出机构。据元史地理志载,元世祖平宋之后,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一,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其十行省为: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湖广、岭北、辽阳、北东。中书省和行中书省统辖路和直隶府州。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设总管、府尹、州尹、县尹;又

15、都各设“达鲁花赤”(管民官),由蒙古人担任。,六 明清时期的行政体系,1、中央制度 明初中央仍置中书省。1380年废中书省,罢丞相官职,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处理其事,对皇帝负责。设内阁,内阁为官署名。朱元璋在废丞相后,设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明成祖即位后,以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清代在中央中枢部门依明制设内阁(三殿三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下设六部。特设议政王大臣会议及军机处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一般部门有:理藩院,专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都察院,为最高督察机构;大理寺,为最高法院;翰林院,

16、为“储才重地”。宫廷部门有:宗人府,专管皇旗;内务府,专管宫廷事务。,清代中央政权机构多仿明制, 但又有自己的特点。 清改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 为内阁, 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央机构实行满汉复职制。清代内阁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内阁的实际权力比明代小。清中央的执行机关是六部。各部职责和明朝基本相同。六部皆设尚书为长官,左、右侍郎为副长官,俱满、汉各一人。,军机处是清代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最高军政决策机构。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设“军机房”,雍正十年始正式改称“军机处”。军机大臣无定员,最多时达六、七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

17、侍郎或京堂在皇帝指定下兼任,称为“军机大臣”或“军机大臣上行走”,俗称“大军机”。其僚属称为“军机库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处职掌为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及官吏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是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最高发展。,明朝不设中书省,京师附近以直隶为名(南北两直隶)。在两直隶外,于元代各行省另派承宣布政使。因而所在的行省就被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不过习惯上仍称“行省”。终明之世,两直隶及十三布政使司,分统之府140,州193,羁縻府19,州19,又有土官宣慰司11,宣抚司10,安抚司22,招讨司1,长官司119,蛮夷长官司5。,到了清代,仍沿明时旧制,虽继续设置承宣布政使司,但一般都以省或行省相称。清初废南直隶之名。康熙之初为十八省。其后至光绪九年设新疆省,十三年设台湾省,三十三年更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甲午战后台湾沦陷,故终清之世,共有二十二省。省下设道、府(直隶州、厅)、县(州、厅)及边疆特别行政区。基层组织采用保甲制(牌甲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