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铁师188号文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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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映路局文件京铁师2015188号北京铁路局关于印发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局属各运输站段:为进一步规范路外工程管理,提高路局经营效益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支持地方建设,实现路地双赢,按照局领导指示,依据国家、中国铁路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路局研究制定了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领导责任。1. 运输站段将收取的安全监护配合费用及承揽的零小工程费用纳入“运输其他业务”核算,严格按路局批准的运输其他业务应列工资额度列支工资,并按规定列支相应的工资附加费。同时按照收支配比原则,列支与配合路外工程施工有关的成本支出。2. 运输

2、站段承揽的零小工程原则上不得委外(含劳务分包),只能对外支出材料费及机械台班费,所购材料应选择路局物资目录内准入供应商的产品。第三十三条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应规范管理、健全机制,认真做好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相关费用管理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路局总工室负责解释。附件:1.安全监护配合费计费原则和标准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2.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工日费用统计表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计算办法安全监护配合费计费原则和标准一、工日费用标准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工作由铁路运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正式职工担当,其工日费用包括路局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

3、工资附加费、交通费,其中交通费按50元/人工日计列。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二、工日计算原则1. 8小时及以下按1个工日计算,超过8小时不足16小时(含16小时)按2个工日计算,超过16小时按3个工日计算。2. 参加施工盯控、检查的路局机关和运输站段干部不得计取安全监护配合费。3. 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以审定的工日作为支付运输站段安全监护配合费计算依据。三、特殊情况处理原则因路局运输部门取消施工计划,但运输站段配合人员已到达配合现场的以及停工期间运输站段进行的现场巡视检查等其他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酌情处理。附件2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年月日说明:1.本表序号、姓

4、名、职务、监控范围、监控关键项点、工作起讫时间、计算工日由运输站段填写,驻站人员由所在序号配合单位姓名职务(职名)监控范围监控关键项点工作起讫时间计算工日备注开始结束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现场负责人:站段现场人员代签;2.施工现场负责人级别按照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工日费用统计表年季度工程项目:序号配合站段起讫时间累计工日费用项目管理机构:(现场负责人签字)项目管理机构:(现场负责人签字)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说明:本表由项目管理机构填报签认后报路外办。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计算办法、计算公式1. 限速施工:

5、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限速天数X(每天损失货车列数X货运补偿单价+货车延期使用费)。2. 封锁施工: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二封锁分钟X中断行车经济损失单价。二、每天损失货车列数单线铁路每天按损失2列,双线铁路及单线铁路能力限制区间每天按损失4列计算。三、货运补偿单价1. 货运补偿单价二每列平均牵引总重X载重系数X(吨收入率-吨成本)。2. 吨收入率=货物运费收入4发送吨。3吨成本二(可变动成本+建设基金)X平均运距。四、每天货车延期使用费1. 货车延期使用费二货车编组数量X图定货车对数X2X每辆货车日占用费X货车延时时间(分):1440。2. 货车延时时间二限速长度;限速时速-限速长度;货车图定时速

6、3. 限速长度二限速标内方距离+列车调速距离+列车长度。五、涉及数据来源及说明运输量根据路局年度统计资料有关运输数据统计。1. 图定时速和图定列车数依据路局公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2. 中断行车经济损失单价参照路局有关中断行车经济损失相关文件执行。3. 每辆货车日占用费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数据为准。4. 施工限速80km/h以下时收取运输损失补偿,能力利用率较低的铁路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5. 吨收入率与吨成本由财务处提供。抄送: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北京、天津、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各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局内各处室。北京铁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2015年4月

7、10日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芯铁路局2015年4月70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外工程管理工作,规范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行为,维护路地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北京铁路局铁路专用线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系指在铁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用地范围内及其他可能影响运输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需要铁路配合的路外工程施工。第三条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主要包括:由铁路项目管理机构

8、对营业线(或邻近)范围实施主体工程及铁路设备迁改工程进行的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由主体工程建设引起的铁路既有设备、设施的迁改、过渡及防护加固等工程(简称设备迁改)的实施;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期间由运输站段进行的安全监护及配合工作;为工程实施提供的封锁铁路线路、限制列车运行速度、停用铁路行车设备等必要的运输条件和行车措施。第四条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下穿铁路桥涵和铁路专用线工程应由北京铁路局组织代建。第五条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的费用包括:铁路专业项目管理、设备迁改工程、安全监护配合、运输损失补偿等;涉及占用铁路用地补偿执行北京铁路局临时借地管理办法,以上费用均应纳入路外工程投资估算

9、及概算。第六条路外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费用由局属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统一收取,并负责合同及财务管理,其中“铁路运输损失补偿”上交路局(财务处),局路外工程管理协调办公室(简称路外办)负责协调指导。第七条局内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路外工程,按照归口管理、系统负责的原则,积极支持路外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监护配合等技术服务工作,努力实现路地双赢。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铁路局管内的路外工程项目。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路局成立路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路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分管行政的局领导及副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总工室、安监室和建设、运输、工务、电务、供电、土房、企

10、管、财务、监察、审计、经营开发处,调度所、施工管理办公室、路外办负责人担任。第十条路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国家、省(市)涉及铁路的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组织对运输影响较大的设备迁改及过渡工程方案研究,统筹铁路建设、经营等涉及地方事宜。第十一条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外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路外办是路外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路外工程项目申请,组织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第三章铁路专业项目管理第十二条路外工程实施阶段必须设置铁路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铁路专业项目管理,承担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铁路项目管理机构由局属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

11、或区域工程项目管理部、监理公司、在建铁路项目工程指挥部担当。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与地方业主单位协商签订委托代建或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合同。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1. 组织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协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协议;协助办理借用铁路土地有关手续;2. 组织施工单位上线作业防护员、驻站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铁路设备迁改、过渡及防护加固工程的实施;3. 组织办理线路封锁、列车慢行、接触网停电等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4. 组织设备管理单位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施工盯控和安全把关;负责铁路营业线范围施工安全管理和协调;5. 组织工程初验及缺陷整治等工作

12、的完成;负责下穿铁路桥涵和铁路专用线工程的代建;6. 其他有关铁路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第十四条铁路专业项目管理费用根据工程规模、铁路线路等级、施工影响范围、安全风险程度及管理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由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第四章铁路设备迁改第十五条路外工程引起的铁路设备迁改由路外办组织运输站段进行现场调查,明确设备迁改范围,由具有铁路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编制专项概算,分阶段纳入工程投资,由路局会同地方建设单位共同审查。第十六条运输站段承担设备迁改工程时,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路局专业处负责本系统设备迁改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并做好施工计划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建设单位(

13、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前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迁改工程费;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采取预付款及验工计价方式,拨付给承担迁改工程的实施单位。第五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第十八条凡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或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的施工,纳入施工计划的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由运输站段进行现场安全监护、行车组织、调度及驻站配合。第十九条路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路外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查纪要;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审查纪要,组织施工单位与运输站段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含监护、配合),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施工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含邻近施工计划)的项

14、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文件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运输站段,运输站段应对施工方案、计划、影响范围进行核对,按有效可控的原则,派员进行安全监护。第二一条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根据工日标准(见附件1)和设计工期进行测算,纳入工程投资。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采取一次审批、包干使用或据实结算两种方式。第二十二条路外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支付不低于安全监护配合费的70%o采取包干使用时,剩余费用在提报月度要点施工计划前一次性支付;采取据实结算时,根据工程实施期间的实际用工进行支付,完工结算。第二十三条安全监护配合工日及费用核算流程:1. 路外工程实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签到登记制度,运

15、输站段监护配合人员按照施工项目填写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名,原件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留存管理,作为统计汇总安全监护配合工日的依据。2. 项目管理机构应在季度末次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监护配合工日费用汇总,填写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工日费用统计表(见附件3),报路外办核准。3. 运输站段根据核准的费用开具税务发票,北京首铁科技工程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六章铁路运输损失补偿第二十四条凡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为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线路封锁、列车限速、停用行车设备条件的路外工程,应由地方建设单

16、位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输损失补偿。第二十五条路外工程设计文件中,设计单位应合理测算、计列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纳入路外工程投资。第二十六条局路外办牵头,运输处、财务处、施工管理办公室配合,负责核定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计算办法见附件4),纳入路外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相关合同(协议)。第七章施工配合的管理要求第二十七条路外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施工配合应认真贯彻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统筹考虑技术标准、运输安全、运输能力、运输效率、工程造价、运营成本、实施难度、施工工期、借用铁路用地等因素,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生产的影响。第二十八条路外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铁路有关规定,不

17、得无依据、超标准计列工程投资和相关费用。第二十九条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充分做好人员培训、劳力、机构等准备,确保营业线施工项目按期完成。第三十条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施工单位与运输站段及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加强营业线施工监护工日数量卡控和费用审核工作。第三十一条运输站段要树立大局观念,应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护配合签到登记确认制度。第三十二条运输站段应严格执行施工配合管理有关规定,不允许额外收取施工单位其他任何施工配合费;总工室、施工管理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要加强对运输站段配合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一旦查出违规行为,路局将予以没收,并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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