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为使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政治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党组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在政府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定,讨论和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交给的任务,指导政府机关和直属部门党组织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二、工作职责(一)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县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施,讨论决定政府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运行机制,并按法定程序使党组的
2、主张成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社会经济建设的规章、政策或政令。(二)对政府各部门的干部进行考核和_评议,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政府各部门干部的履职情况、政绩考核情况和_评议情况,负责向县委提出任免、调动和奖惩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三)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后形成方案,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四)指导政府机关和所属部门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组织在本部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五)加强与机关党委的联系,协
3、调配合抓好政府系统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党员领导干部_生活会、中心学习组和干部理论培训等制度的落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等工作。(六)建立党组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政府系统机关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政府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三)坚持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清正廉洁、团结干事、勤奋工作。(四)坚持_集中制,正确处理_集中制和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保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五)坚持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办事,积极开展党内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四、组织原则(一)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二)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决定,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三)
5、县人民政府党组要保证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职能,支持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党组决定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政府组成部门人员意见,需要政府部门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应及时通报。(四)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五)党组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_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酝酿讨论,_集中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复议表决。(六)党
6、组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党组成员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组集体决定的精神。(七)坚持和完善_生活会制度。党组_生活会每年两次。党组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交心谈心,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五、议事决策(一)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副书记提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并拟
7、出安排意见,报请党组书记确定。(三)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特殊情况可临时通知。(四)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举行。党组成员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五)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须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方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和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六)需要公开党组会议的决定事项,由县人民政府全会或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七)党组会议由县人民政府
8、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报党组书记签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以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第二篇。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特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一、参加会议人员(一)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组成人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党组会议列席人员:研究有关问题所涉及的相关处、室、办负责同志。(三)承办处室。办公室人事处。二、会议时间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变动。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它党组成员召集
9、并主持。三、议事范围(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并结合办公室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二)通报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办公室的重大问题。(三)研究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研究决定办公室及归口管理单位内设机构、编制上报方案、人事任免、干部推荐、干部轮岗、人员调进调出、奖惩、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事项。(五)研究决定办公室基本建设、大中型设备购置、房屋维修及调整分配等。审定10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支出。(六)研究办公室主任会提请需党组会议审定事项。四、议事规则(一)办公室党组会的议题由
10、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党组成员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党组会议的时间与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议题有异议,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提出。(二)办公室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如到会人员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时,会议应改期进行。党组成员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党组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三)对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以及相关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四)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五、
11、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一)凡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应按分工,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党组书记汇报,重要事项应向党组汇报。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或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应及时向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会议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决定事项。(二)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的,由议题承办部门按会议决定拟出报告,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报出。(三)党组会议对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事项,需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由人事处或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四)党组会议定事项由人事处负责督办落实,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一般事项定期汇总向党组书记报告。六、会议纪律(一)参会人员应按
12、照会议议题,认真做好准备,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二)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党组书记请假。(三)人事处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开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四)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作好会前准备,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五)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不能公开的会议决定。要认真执行党组的决定,服从分配,积极完成任务。第三篇:党组工作制度一、主要任务:一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二是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干部;四是团结
13、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五是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六是领导本部门的思想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熔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五是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三、基本方法。一是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二是坚持通盘筹划而又抓主要矛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4、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四、议事范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的主张、意图的贯彻落实;重要的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干部的教育、推荐、任免、奖惩等管理;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议;事关全局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等。实行集体议事的会议制度;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要问题例行研究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突发性问题临时处置制度。第四篇: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
15、务。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8、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9、切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10、完成局党委
16、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党支部议事规则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
17、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
18、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4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2、党建工作的
19、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局
20、党委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6三会一课制度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党支部根
21、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
22、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9中心组学习制度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三个统一”和“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个统一”。一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二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
23、三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学习领导管理科学统一起来,加强理解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各种新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当前主要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解决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状况学习。3、建立统一的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4、书记要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11组织生活会制度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
24、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
25、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12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
26、结向上的良好氛围。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13民主生活会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3、民主生
27、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市建设局党委,请局党委派员参加。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14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
28、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15党务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二、公开内
29、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16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4、领导干部
30、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
31、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四、公开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
32、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四、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19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协调单位内部党
33、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
34、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21三、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
35、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_的章程和违_的纪律事件。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22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五、党小组长工作职责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
36、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责任范围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站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责任主体及内容(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
37、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24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4、认真落实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严格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整顿行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5、认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重视信访举报
38、和案件查办工作,大案要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违纪不纠行为的发生。6、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二)站长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253、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带头执行
39、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1、协助站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四)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26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1、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
40、法律、法规及规章。把廉政建设纳入科室日常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2、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廉政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3、部门负责人要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带领本科室人员共同搞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设工作。三、责任追究(一)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处分。(二)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四、责任考核(一)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27(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
41、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汇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三)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对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免除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廉政建设管理制度1、安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2、公开办事程序、监督程序、监督计划,办事结果要向有关单位公开,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接受社
42、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3、遵章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按监督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4、提倡文明执法,说话办事和气,解决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该办的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训斥和刁难建设各方主体。5、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6、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7、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讨要、索取29建筑材料和以公款修建、装饰住房。8、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专业队伍和生产厂家介绍业务、推销产品;不得
43、在建设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兼任任何职务;不得对受监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9、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查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或退回原工作单位。10、公开廉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0行风建设工作制度根据市建设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风建设实际,制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如下:一、行风建设责任制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干部要协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3、建立与行风建设责
44、任制相关的报告、评议、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31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造成后果的。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办理的。3、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的。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5、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布置的任务不认真执行,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的。三、社会服务承诺制1
45、认真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详细内容和标准,并将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3、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4、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32四、收费公开制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2、使用规范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挪用现象。五、首问责任制1、来人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
46、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明确专人接待来电、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3、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承办主体,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取信于民;5、信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33精神文明建设制度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2、加强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卫生局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3、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
47、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腐败现象,做到不以权谋私。4、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四有”新人。5、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制度要求办事。6、维护站内人员团结,大力弘扬“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新型道德观。7、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创造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8、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公34室指定专人负责,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9、加强工作环境建设,办公设备、用品摆放整齐,做好保洁工作,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10、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进一步发展。11、争先创优,努力创建文明单位。35事务预公开制度1、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事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预公开是指我局在作出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决策,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3、预公开形式可采取政务公开栏、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