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与建议与乡镇人大季会制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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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联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与建议与乡镇人大季会制的调研报告妇联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与建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的部署要求,县妇联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市妇联开展了“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妇联组织作用”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活动概况(一)调研时间:*(二)调研地点:*。(三)调研方式: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四)调研群体:乡镇干部85人,村民代表352人。其中,18岁以下的10人,19-40岁的229人,41-60岁的173人

2、,60岁以上的25人;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202人,高中117人,大专72人,本科及本科以上的46人;从事职业:从事企业工作的31人,个体职业80人,农民224人,其他102人;居住在城镇的36人,乡村的401人。(五)调研内容:乡镇妇联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二、发现问题(一)基层妇联组织不健全。从问卷调查看,对基层妇联组织换届选举特别满意41.6%,较满意36.6%。主要体现在:一是村级妇联没有按照全国、省、市、县妇联的要求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与村(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妇联组织没有配齐配强妇联主席、兼职副主席和相应的执委。二是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未全覆盖。三是在“两新

3、”组织中没有建立妇女组织。(二)村妇联主席的履职能力不强。从问卷调查看,对村妇联主席的履职能力、业绩表现和做事公正特别满意42.1%,较满意度只有42.1%。其原因是100%的村妇联主席被宣选为村居(社区)委委员后由乡镇任命为计生专干兼妇联主席,主要职责是抓计划生育而非妇女工作。由于计生专干明确了工资报酬,村居(社区)妇联主席没有明确工资报酬,导致村级妇联主席抓妇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滞后。(三)农村妇女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不高。从调查看,农村妇女认为乡村振兴非常有必要的仅占23.8%。其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深入农村和妇女宣讲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全国

4、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农村妇女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的认识不清,任务不明,角色定位不准。(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增收的渠道不宽。从调查看,农村妇女就业增收的渠道主要是以传统产业为主,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为辅。目前,我县在产业发展上还处于规模小、布局散、品质低、效益差的现状。一方面,缺乏龙头带动、经营方式落后、无法形成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主导产业弱,产业组织化和发育程度低,品牌少,科技含量不高,农村妇女创业增收渠道不宽。(五)乡风文明氛围不浓。虽然我县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活动,农村乡风文明卓有成效,但是氛围还不浓。主要表现在深入开展“文明村组”、

5、“五好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户”、环境卫生等各类创评活动的内涵不丰富;宣传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等先进典型的面不广;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的力度还不够;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依然存在等等。(六)农村卫生环境不优。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乱丢乱扔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自觉清扫房前屋后的习惯没有养成,鸡、鸭、鹅、狗等家禽随意放养,生活污水乱排,加上垃圾处理的场地和设施不理想,保洁机制不健全,农村“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三、解决措施(一)加强思想引领,动员农村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央、省、

6、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帮助广大妇女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任务措施,深刻认识广大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通过宣传,引领广大妇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上来,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二是推进“巾帼宣讲”活动。紧紧围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这一主题,立足基层,面向妇女,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推进“巾帼大宣讲”活动。组织乡、村居(社区)妇联干部、优秀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走村串户,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

7、意见宣讲,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妇女事业、妇联工作和妇女关切紧密相关的内容,引导妇女群众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拥护核心、拥戴领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激发全县广大妇女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乡村振兴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二)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创新妇女培训方式。抓住“互联网”新机遇,开发多种形式网络教育培训课程,加大妇女网上创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妇女受训范围。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妇联干部和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示范培训,

8、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创建巾帼创业培训基地。在“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树一批巾帼创业培训实践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学习观摩实践的平台。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有头脑、懂技术、善作为的新型职业女农民,带动更多妇女及家庭创业发展、增收致富。三是汇聚乡村巾帼力量。鼓励女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发展,通过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对接、技术交流、产品展示、融资服务等,为乡村振兴集聚巾帼人才。吸引女企业家、女科技人才等各类妇女人才返乡下乡创业,积极参与支持乡村振兴。(三)开展“美丽家园”建设

9、活动,引领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新农家。一是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道德滋养和精神支撑;以家庭为目标,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深入开展“绿色家庭”“文明家庭”“好婆媳”“模范夫妻”等评比活动,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引导妇女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相夫教子、传承家风,弘扬美德;引导家庭转变观念、摒弃陋习、倡树新风,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推动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引导

10、妇女树立良好生活习惯,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活动,将村庄庭院和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净化;自觉改掉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丢废弃农药瓶,家禽随意放养,生活污水乱排等陋习;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参与“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村容革命”等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塑造美丽乡村风貌。三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和“妇女之家”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节庆时机,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妇女群众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农村妇女日常生活,让广大农村妇女成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引领

11、者、倡导者、践行者,为提高乡村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做贡献。(四)持续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增强贫困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励志脱贫。广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使广大妇女正确理解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妇女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引导她们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信心,立志脱贫。二是创业脱贫。把妇女组织带动起来,壮大专业合作社、专业经济协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推动妇女在茶叶、制香、中药材、畜牧、特色林果等重点产业上创业就业。三是巧手脱贫。在乡村发展一批妇女手

12、工企业、小微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为农村留守妇女和贫困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和灵活就业机会,增加妇女增收致富渠道。四是健康脱贫。将35-64周岁农村妇女纳入“两癌”免费检查对象,争取中央、省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两癌”妇女实施救助。动员妇女积极购买“*女关爱保”,解决妇女“两癌”,特别是贫困妇女重疾、意外风险的保障问题,防止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五)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持续开展“建设法治*巾帼在行动”“家庭律师进乡村居(社区)”“普法惠民村村行”宣传,提升农村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

13、法能力,提高妇女运用法律理性维权。二是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农村离婚、丧偶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与拆迁补偿费分配纠纷,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三是推动妇女议事会建设。在村居(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将其作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载体,组织引导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公共事务,参与村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和其它自治实践,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意见建议(一)加强党建带妇建。把妇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同部署、同落实、同

14、督导,把妇联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建带妇建的主要工作任务,注重从思想、组织、队伍、作风、教育方式和阵地建设上带,深入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和工作创新,着力破解“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政重视、群众信赖、工作活跃、作用明显的妇女工作阵地,团结引领全县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健康有序进行提供组织保障。(二)推动妇联组织改革落到实处。一是抓重点,持续推进村居(社区)“会改联”工作。将过去行政村居(社区)的妇代会普遍改建妇联,村居(社区)妇联班子按照“1+2+15

15、”(即1名主席、2名兼职副主席、15名执委)配齐村居(社区)妇联班子。二是补短板,持续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把辖区所有村居(社区)妇联组织拓展到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联谊组织中的妇女群众,统筹辖区内各方妇女工作力量和工作资源,实现区域内组织联建、人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共享。三是强弱项,灵活设置基层妇联组织,填补组织覆盖盲区。在“两新”组织新领域,在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妇女集中地,在广场文体团体、流动妇女、女创客、自由职业女性等新群体中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建立妇女组织。(三)加大对乡村妇联组织的支持保障力度。一要加大对妇联阵地建设的支持。按照资源共享、注重

16、实效的原则,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中建设“妇女之家”,强化其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指导、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各类妇女群众欢迎和乐于参与的工作,使“妇女之家”成为基层妇联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课堂,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二要解决乡村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村妇联主席报酬。落实乡村妇联工作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确保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且不少于2万元。村居(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可从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中支付

17、。落实村居(社区)妇联主席报酬。村居(社区)妇联主席的报酬,要与其他村委委员报酬同渠道、同方式、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有人做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四)统筹规划,支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在谋划“乡村振兴”蓝图时,要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统筹谋划,形成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调动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在宣传、培训、文明创建、巾帼脱贫和妇女维权上给予重视和支持,使“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健康有序推进。乡镇人大季会制的调研报告乡镇

18、人大季会制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区*镇人大季会制从探索实践走向了制度常态,为破解乡镇人大职权“虚置”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范本,受到全国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坚持人大制度自信的视角,厘清了影响基层人大发挥作用的一系列认识误区,以乡镇人大季会制在法律框架内的探索创新实践为依据,提出了推行乡镇人大季会制的制度功效,为发展我市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思路借鉴。制度自信,就会坚持制度,完善制度;制度不自信,就会怠慢制度,应付制度。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坚持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再一次强调坚持制度自信。坚持制度自信,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安定团结,繁荣富强,具有十分重

19、要的战略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我们必须坚持自信。坚持人大制度自信,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近年来,在坚持人大制度自信方面,一些基层人大作了有益的探索创新。其中,*市*区*镇人大季会制就是一个典型的范本。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中国人大认为,“季会制”在*镇已经从探索实践走向了制度常态,为破解乡镇人大职权“虚置”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范本。更有专家称,乡镇人大季会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范本。*镇人大季会制,就是*镇人大从2007年开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民代表

20、大会会议的制度。*镇实施人大季会制,至今已近十年,专家、学者、领导和人大工作者都均给予了高度赞誉,党报、党刊、党台、党网以及人大业务报、刊、网均作过宣传推介。*镇人大季会制,被誉为*市基层人大工作的三大创新之一,并在全国县乡人大工作研讨会作了经验交流。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在中国人大网和研究与交流刊物上以季会制:乡镇人大履职的路径探索为题进行了专门推介,*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以季会制:乡镇人大工作的*探索为题进行了专题报告。2016年,*区全面推行乡镇人大季会制,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指导意见,区委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在*镇召开了推进会,明确了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程序、推进保障,要求全区

21、上下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乡镇人大“活”起来,让人大代表“动”起来。无疑,这是十分理性的选择,也是非常明智的决策,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镇人大季会制之所以能坚持十年,中央主流媒体和业务媒体之所以宣传肯定,*镇人大之所以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区之所以全面推行,是因为乡镇人大季会制本身富有政治价值,体现了人大制度自信。一、认识误区不利于制度自信,现实的范本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最基础的环节,是国家治理体系最基层、人大代表最多、联系社会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广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关系着国家

22、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众所周知,当前乡镇人大作用发挥不到位是不争的事实:一是闭会期间权力虚化,二是闭会期间职权旁落,三是会期短影响职能发挥。这些事实源自对乡镇人大的认识至今还有误区,导致乡镇人大工作成为人大制度建设上最薄弱的一环。由于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的职权如何稳定、持续、有效行使,一直是人大工作的难题。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重视,乡镇人大被边缘化,会期缩水、程序空转,人员配备和工作条件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法律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年至少开一次”,在很多地方变成了一年只开一次。有的地方,乡镇人大工作甚至处于“停摆”状态。(一)人大组织不是橡皮图章一些人认为乡镇

23、人大是摆设,形同虚设,可有可无。没有人大,乡镇照常运转。人大可以靠边站,人大被人瞧不起。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缺少制度自信支撑,因而实质性权力行使缺位,甚至有权不会用、有劲无处使,几乎沦为不折不扣的“纸面权力”,陷入有名无实、有牌无位、有权无威的境地,被戏谑为“橡皮图章”。其实,乡镇人大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并不是“橡皮图章”,本身具有不容置疑的“钢气”,应该依法履职,实施刚性监督。(二)人大会议不是形式主义乡镇一年一次的人代会也是走走形式,应付应付,内容和形式一再精简,开得不严肃,不庄重,不认真。人代会没实效,没价值,一些人甚至认为可开可不开。一些地方把人代会看成党委、政府的工作动员会、布置会,人代

24、会被悄悄撂荒。其实,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来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承载实质内容的形式是必要的形式,不是可要可不要的形式,更不是形式主义,不能借形式主义、文山会海之名抵制优良的形式。人大会议是法定形式,是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正如奥运会上的颁奖仪式和升旗仪式是必要形式一样。形式和形式主义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用“形式主义”的名义否定和取消必要的形式。(三)人大代表不是荣誉职务人大代表成为“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大会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当选成目的,成了“荣誉代表”;履职搞应付,成

25、了“挂名代表”;代而不“表”,成了“哑巴代表”;“表”而不清,成了“无能代表”。人大代表把自己视为普通群众,对自己没有认同感,缺乏存在感,找不到感觉,看轻自己,不自觉、不积极、不主动履行职务,以本身的本职工作、自己的业务工作代替代表工作。其实,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职务,是广大选民的贴心人、代言人、代办人、带路人。人大代表是政治职务,肩负着政治职能,在为民代言、为民办事中能够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四)人大工作不是务虚活动一些乡镇人大组织开展的评议、检查、视察、调研、询问仅仅满足于走一走、转一转、听一听、问一问、看一看。许多代表要么三缄其口,保持沉默,要么说一些不痛不痒的

26、话,表一些不关紧要的态,监督工作几乎成为“真空”。乡镇党委没有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人大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显得既虚又弱。其实,有活动才有活力,人大工作并不是务虚活动,只要不是应付,只要认起真来,讲究起来,就是价值不菲,意义重大。二、乡镇人大季会制是法律框架内的探索创新,现实的范本提供了正确的导向*区*镇是乡镇人大季会制的发轫之地,乡镇人大季会制于法有据,于事有益,经过十年的发展完善,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乡镇人大季会制符合法律规定针对原有的认识,面对原来的状况,*镇进行了深度反思,认为基层人大应该找到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所能及,尽力而

27、为,有所探索,有所创新。试行乡镇人大季会制,并不是脑洞大开,突发奇想,而是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第10条就有“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3个月举行一次”的规定。地方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代会可以多开,一个季度开一次未尝不可,而且并不违法。1994年颁发的预算法第38条规定:“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第69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作

28、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10条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照以上规定,在一年内,乡镇人大必须举行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另外至少还须举行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也就是说,乡镇每年至少举行三次人代会才能履行审查预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的职责。两部法律是*镇探索创新的“尚方宝剑”,其条款中的“至少”二字意味深长,不容忽视,应该用足用活。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18号文件)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这也许是在基层探索实践基础上,中央提炼升华的结果。“每年至

29、少举行一次”与“一般每年举行2次”同出一辙,一脉相承。这里的“至少”与“一般”都留足了创新的空间。(二)*镇人大季会制坚持了十年*镇将一年一次的人代会变为一季度一次人代会,其具体做法是:印发文件。年初,镇人大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集体研究,确定每次季会的议题,下发文件,统筹全年人大工作。会前视察。平时视察与集中视察结合,掌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收集选民群众建议意见,为审议打好基础。起草报告。杜绝只写成绩,淡写问题,不写措施,有的工作报告须经镇政府办公会、镇党委会集体审查通过后才能上人代会。参加升旗。人代会专门安排在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

30、某个周一,参会代表首先参加周一早上的*广场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当众报告。由政府分管领导或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代表监督。必要时使用多媒体、PPT,让代表们眼见为实。审议报告。人大代表分组(分团)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或者在大会上开展询问,其他参会人员对专项工作发表意见建议。领导点评。报告结束后,党委书记或者镇长、人大主席及时对某个单项工作报告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让代表客观掌握相关情况。同时,由各代表小组或代表团推荐一名代表上台当众就辖区内该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发表建议意见,并由镇人大记录在案督促整改。民主测评。报告、点评、发表意见之后,分非常满意、满意

31、、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对专项工作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并分别按1.5分、1分、0.5分和不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加权计分。结果运用。满意度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并通过*热线、LED显示屏在政府大厅滚动播出、*快报通报等形式,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针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工作,党委书记或镇长、人大主席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交心谈心,用测评结果进行鞭策,并要求政府分管领导或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下一次人代会上作出整改说明,以推动大家真抓实干。履职交流。安排人大代表轮流作履职经验交流,报告履职情况,相互学习,相互督促,取长补短,扬长避短。坚持让代表牢记职责,接受监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培

32、训提高。以会代训,镇人大组织代表反复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每次人代会前,都尽量组织代表集中参加升旗仪式,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求真务实。会前视察讲认真,起草报告讲认真,当众作报告讲认真,工作点评讲认真,民主测评讲认真,测评结果公开讲认真,交流履职经验讲认真,测评结果运用讲认真。*镇精心组织,周密开会,不是为开会而开会,不开形式主义的会,不因人代会增加次数而降低人代会质量,而是认真开好每一次人代会,使人大通过人代会充分行使法定职权,规范发挥了职能作用。(三)乡镇人大季会制的实践效应人大季会制取作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重

33、大实践探索,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对代表来说,增强了民主的意识和动力;对政府来说,增大了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对党委来说,搭建了一个更好凝聚共识、汇聚民智、推进乡镇治理的有效平台。十年来,*镇巩固发展了*市文明村镇标兵成果,已成为*市十大综合实力小城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镇党委曾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镇政府曾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一等功。*镇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5项,*市级荣誉20项。十年来,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及人大业务报刊网对人大季会制纷纷给予了正面报道。2011年9月,新华社第4005期国内动态清样,2011年10月,中共*市委办公厅第17期工作情况交流,2015年1

34、0月,中国人大以*“季会制”:破解乡镇人大职权“虚置”为题,2016年7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以被期待的四次人代会为题,对*镇进行了专题报道。这些荣誉的获得不是偶然的,也不是轻而易举的。各级的肯定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简简单单的宣传推介。事实证明,乡镇人大季会制于事有益。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法制工委原主任张春生听了*区*镇的经验介绍,说:“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这个立法精神是明确的,它鼓励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适度多开一次或几次代表大会,以利于发展地方和

35、基层民主。乡镇地域不大,人口不多,代表数量也不多,地方国家事务相对少于上级机关,有条件通过多开代表大会,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直接决定乡镇的重大事务。应当说,*区*镇的探索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效果也是好的。” 季会制的实践探索与普及推广,可以为修改地方组织法积累实践经验。三、正确的认识必然增强人大制度自信,现实的范本提供了宏大的价值2014年,张德江委员长在浙江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时一再强调,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式、新机制,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人大季会制是*区、*镇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的依法履职新方式和新机制,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历史意义,既有指导意义又有推广意

36、义,既有示范意义又有借鉴意义,既有实践意义又有理论意义,既有地方意义又有国家意义。这些意义归结为一点就是,我们要坚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深刻认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特殊功能,不断增强人大制度自信。(一)乡镇人大季会制有助于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第9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01条规定,乡镇人大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这两条规定奠定了乡镇人大的宪法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主权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全国人大的一些老宪法专家、法律专家认为,乡镇民主权利就是开人代会,就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因此,坚持乡

37、镇人大不设常委会,防止少数人代替人代会,这是中央的一种政治设计。乡镇人大季会制就是弘扬宪法精神,实践这种政治设计,坚持由乡镇人大代表受乡镇人民委托集体行使职权,管理乡镇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在更广阔的范围实现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政权、基层政治不断进步。乡镇人大季会制使乡镇人大在制度构架内找到了自身定位,强化了自身地位,回归到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季会制契合了国家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设机构、坚持由乡镇人大代表受乡镇人民委托集体行使职权、管理乡镇事务的立法意图和制度主张,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实现人民民主的初衷。从这种意义上讲,*、*探索人大季会制是法律设计的回归,对于加强民主政治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

38、政治建设,具有示范和指导意义。(二)乡镇人大季会制强调人代会的法定效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在国家权力的构建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即乡镇人代会,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的重要载体。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履行职能的主要途径,依法开好人代会是乡镇人大履行职能的重中之重。张德江委员长强调指出:“人大工作有自己的特点,主要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会议,是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法定形式。人大会议不同于一般

39、的工作会议,具有特殊的法定性、政治性和权威性。会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是人大权力的基本载体,这是我国人大会议的基本性质。“唯有开会,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才能发挥,不开会,再大的权力也行使不了。”众所周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必须在人代会上作才有效,在人大常委会上作就无效。国家的基本法必须由全国人代会通过才有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无效。这是因为,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集体有责,个人无责。人少,集中度高,民主性弱,权威性小,效力偏低;人多,集中性优,民主性强,权威性大,效力偏高。为了保证人代会的法定效力,法律明确规定,召开人

40、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出席代表不足三分之二,人代会不能召开,召开了也无效。法律明确强调了人代会的法定效力,包括决定效力、任免效力、监督效力。人代会具有特殊功效,其效力不容低估,远远大于人大主席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席团会议(活动)、常委会会议、分团会议、代表小组会议(活动)、代表建议(活动)。(三)乡镇人大季会制有利于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在乡镇权力系统中,分别担负领导权、监督权、行政权,三权缺一不可,“三足鼎立”才能形成牢固稳定的权力系统。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两级人大可谓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

41、,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至关重要。长期以来,乡镇党委取代人大权力的现象比较普遍,政府也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分享人大权力,乡镇人大权力弱化,监督实效很不明显。乡镇人大能否依法行使职权,取决于乡镇党委的重视程度,还取决于乡镇政府法治意识的浓厚程度。人大季会制十年的实践表明,乡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能够通过支持人代会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和优化。目前,乡镇一级的监督主要是,凭借职务权威、领导魅力、人格力量进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也是需要的,但这类监督作用有限。基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领导来督促,书记追着乡镇长,乡镇长追着分管

42、领导,一层追一层,上下级之间难免矛盾重重。由于乡镇人代会会次少、会期短,基本上只是走走程序;人大代表审议发言的机会少,往往也只是“鼓鼓掌”“举举手”“画画圈”。方法胜于目的,过程重于结果。通过人大季会制这个平台,加大了监督的频率和力度,把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分散监督与集中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柔中带刚,软中带硬,充分发挥了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避免了不起多少实质作用的柔性监督、温和监督。人大季会制是一种制度监督、集体监督,把党的主张通过人代会转变为人民的意志,把人大的监督转变为政府的动能,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转变了,更艺术更科学了,政府的行政方式转变了,更民主更依法了,久而久

43、之,把自上而下的领导管理(个人的集中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约(众人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就能依靠民主的力量避免人际矛盾,防止团体内耗,又能依靠法治的精神促进乡镇的法治建设,使基层民主成为一种常态,使基层工作既顺乎民意,又合乎法治。人大季会制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吸纳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法律法规在本乡镇内的遵守和执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从“虚无”走向具体,从“飘缈”走向“现实”,使乡镇人大的能量得到释放和发挥,为破解乡镇人大职权“虚置”的现象打开了钥匙,为困惑中的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典范,也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还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44、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实践途径和实现方式。这一典范的政治价值不容低估,通过人大季会制不断加强监督,有利于增强党委、人大、政府的公信力,避免公权力掉入“塔西佗陷阱”。实行人大季会制,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的形式转化为人民意志的机会和时间更多了,使党的决定能够更加科学、更加民主、更加依法,通过常态化的人代会汇聚民意、凝聚人心,将党委决策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党的主张就更加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在贯彻执行当中就会更有效、更有力。说到底,季会制度有利于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讲艺术,讲策略,党的主张能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地得到贯彻落实

45、。(四)乡镇人大季会制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根本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如何当家作主,是我们党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邓小平同志说过:“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是最大的民主。”人大是人民意志得以表达的场所。人大制度既是政治安排,也是法制安排。乡镇人大在政情和民意之间,具有最广泛、最直接的沟通功能,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乡镇政权是我国政权的最基层组织,与群众的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

46、,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应当更多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乡镇人大因其处于最基层,与广大基层群众有着最密切、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其运行的效果关系着基层民主的实现程度。人民代表大会非常重要的职能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有序政治参与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直接给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另一个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制度来发挥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的民意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参政议政的重要代言人。实行人大季会制,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人大季会制不仅激活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更让民主成为基层

47、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为基层民主提供了一种新的实践方式,其短间隔的会期不仅让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常化、规范化,也让人大代表的履职更加日常化,让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反映意见更加常态化。经常召开人代会,持续行使人大职权,有利于完善党委决策、规范政府行为、实现公民权利,形成决策权、监督权、行政权、公民权四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而这,恰恰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长期追求又一直受困扰的焦点,也正是季会制带给我们的启迪和期待。人大制度是制度化的群众路线,是群众路线的制度化、法律化。乡镇人大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具体,是党的群众路线最直接的实践途径和形式。人代会是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

48、,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载体,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场所。乡镇人大季会制已经从探索实践走向制度常态,成为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五)乡镇人大季会制有利于保障乡镇人大充分行使职权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与县级以上人大相比,它所体现的民主更具有直接性,行使职权更加具有便捷性。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包括召开人代会,而召开人代会是最主要、最根本的方式。乡镇人大担负着13项职责,其中最重要的是开好人代会。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13项职权都是在人代会上。仅靠一年一次人代会,在短短的一天或两天时间里,要行使好这些权力,只能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乡镇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政府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但由于多数乡镇一年只开一次人代会,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既无主体,也无途径,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在制度框架内进行自我完善。实行季会制度,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探索和完善。季会制度对乡镇政府既是监督指导,又是支持鼓励。一年一次的年会制属于结果监督、整体监督、集中监督、事后监督,解决存在的问题,已属于新一年的工作。这种事后监督对上一年的工作来说,是纯粹的“马后炮”。季会制的核心是增加人代会的频率和时间,以保障和加强乡镇人大更好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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