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材料抽样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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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项目名称:修缮材料抽样服务项目编号:ZGJX-20201007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上海锦缀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附件格式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附:合同条款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锦缴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修缮材料抽样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wcn)失信被执

2、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

3、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有咨询服务或者技术服务范围;项目团队中至少一人持有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抽样员证或者取样员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修缮材料抽样服务2、项目编号:ZGJX-20201007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内容:修缮材料抽样服务详见招标文件4、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5、交付日期:由采购方根据修缮工程实际工期安排确定6、采购预算金

4、额:1,800,000.00元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O-IO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6截止,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法定工作日每天下午13:30至17:00,将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许可)证书”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以上信息”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先获取采购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再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

5、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3012: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0-10-3012:00:00o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331号TMT大厦2楼小会议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331号TMT大厦2楼小会议室。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应用U盘等移动设备储存一同提交。(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

6、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锦缎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193号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3199弄A块67号209办公室联系人:许天添联系人:周昊电话:电话: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修缮材料抽样服务ZGJX-202010072项目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3预算金额1,800,000.

7、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成交,总价将确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报价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交付日期由采购方根据修缮工程实际工期安排确定7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8现场踏勘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9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0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以电子邮件通知1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2投标有效期90天1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应用

8、U盘等移动设备储存一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制作成一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0-3012:00:00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331号TMT大厦2楼小会议室15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331号TMT大厦2楼小会议室16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应用U盘等移动设备储存一同提交。(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8实质性响

9、应条款(资格审查)(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要求);(3)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说明:

10、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半年内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可以提供上述规定时间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税收证明,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凭证(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征收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

11、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格或职称等证明材料);(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u)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9实质性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

12、标人未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采购项目涉及的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而未采用或未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承诺书的(若有);(5)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6)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7)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

13、加条件的;(9)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其他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62号)文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对接互联网多渠道徽税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WWxbwt)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网上办税服务厅一一我要办事一一证明办理一一完税证明开具2 .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范围。2、定义2.1 “采

14、购人”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单位。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锦缀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5 ”项目级响应条款”系指该条款对本项目下所有包件内容都有效。2.6 “包级别响应条款”系指该条款仅对相应包件内容有效。3、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基本要求3. 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4.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1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7. 1.5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具有咨询服务或者技术服务范围;项目团队中至少一人持有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抽样员证或者取样员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

16、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3.2 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 2.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4. 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 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 2.4招标文

17、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 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H25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4、合格的服务5.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

18、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踏勘现场5.1 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2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3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及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7

19、询问与质疑7.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询问及答复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或者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联系部门:上海锦缀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3199弄A块67号209办公室,邮编:201109,电话:,邮箱:。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

20、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相关规章及其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21、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 5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可以采取信函、快递或当面递交方式,,联系部门:上海锦缀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3199弄A块67号209办公室,邮编:201109o7.6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二)招标

22、文件8、招标文件说明8.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编写和递交、评标原则和方式、合同条款的文件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附件格式(5)评标办法(6)附件:合同条款(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

23、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8.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9、答疑会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24、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 当招标文件、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书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支持文件可用原版资料,但必须附中文翻译版,并以中文版为准。11.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2.1 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分项

25、报价表(5)投标保证金(若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8)投标人资格声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0)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11)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资料(若有)(12)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13)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QT)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16)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适用)(1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

26、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2.2 技术部分:(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分析、服务完成后预期成效等(2)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实施方案、人员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3)服务承诺、奖惩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4)合理化建议和设想(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格式十)(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投标格式十一)(7)拟投入木项目主要成员详细情况表(投标格式十二)(8)节能产品承诺书(采购项目若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投标格式十三)(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特别注意:纸质投标文件装帧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投标文

27、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13、投标文件的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二部分。13.1 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13. 1.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4. 1.2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应在封口上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本项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5. 1.3投标文件封套需标记,在密闭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和包件名称(如有)以及“于年_月_H之前(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

28、止时间)不准启封”字样。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6. 1.4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标明签字和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盖章和签字包括: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签字)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章(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件。17. 1.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确认。13.2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3.2.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13. 2.3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

29、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13.3投标人当面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4、投标货币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5、投标报价15.1 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2 如采购项目中包含多个包件,且投标人同时响应两个(含两个)以上包件的,各包件

30、应单独报价。15.3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15. 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15.5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培训、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15.6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5.

31、7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5.8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变更除外)。16、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每一个己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延期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作书面回函确认。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

32、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 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招投标当事人受投标有效期限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有效期。1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8、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8.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8.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8.L2采购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33、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8.L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1.4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四)开标及资格审查19、开标19. 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0. 2公开开标时必

34、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20.1.1 在开标前,投标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投标人提交的证件不符上述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制作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19.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0、资格审查20.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35、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各投标人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0.3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挂起,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五)评标、定标及合同授予21、评标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上海市

3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包括评审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汇标材料,评审专用表格等。21.4 符合性审查21.4.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4.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

37、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4.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21.5 无效投标21. 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a、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b、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c、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6 投标文件的澄清21. 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38、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 6.2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1.6 .1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

39、的,其投标无效。21.7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 1.7.1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 .7.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8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评标原则22. 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将以招标文件、投标

40、文件等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2)在整个评标活动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员不得将评标内容及一切有关文件透露给无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3)评标委员会将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利害关系。22. 2保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3、定标23. 1确定中标人23.1.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发送给采购人确认。23.1.2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

41、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23.2.1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签订合同2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2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代理费25、代理费的计算和收取25.1本项目在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基础上,以预算价格为基数,向中标单位收取项目服务期内招标代理

42、服务费21400元。25.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25.3代理费缴纳形式:银行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收款人上海锦缀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0501784000000007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鹤庆路支行(七)政府采购政策26、中小企业政策26.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

43、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26.2 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若联合协议中未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的,则该联合体不适用价格扣除法。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须知第26.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法。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44、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6.3 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7.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45、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2 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27.3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8、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46、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有)29.1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承诺书。29.2 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及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29.3 本次采购项目在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发布之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执行当期清单。若在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当期清单。(八)其他要求或说明30、本招标文件的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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