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编制说明(报批稿)标准起草工作组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过程、起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等1、任务来源本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发202127号),项目编号:20214437-Q-339,项目名称为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由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牵头起草单位为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下达日期:2021-10-13,项目周期:24个月。2、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于2021年10月13日立项,计划下达时正为疫情期间,实地调研工作及线下会议无法正常开展,只能召开线上会议,因此工作进度受到影响。
2、由于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涉及面广泛,对行业影响较大,标准内容的制定尤为慎重。既要适应行业实际技术水平,又要保障包装机械安全,促进包装机械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将主要的制定周期放在了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a)起草(调研、草案)阶段:标准制定初期,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有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义龙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汤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森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华联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星
3、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浙江新德宝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腾通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智一软件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等。国内包装机械行业技术水平发展迅速,但包装机械领域安全标准只有一项行业标准JB7233-1994包装机械安全要求,无国家标准。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计划组织开展EN415欧盟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系列标准的转化工作,早些年按包装机械分类已立项几项强制性国标计划,后按照上级布置的强标精简工作精神整合为现在的这一项强标计划。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为整个包装机械行业总体安全要求。根据包装机械标准体系
4、划分,涉及到的包装机械产品种类繁多:有充填机、封口机、灌装机、裹包机、贴标机、装箱机、码垛机、缠绕机、集装机、捆扎机、清洗机、干燥机、杀菌机、整理机、检测机、包装容器制造机械、包装材料制造机械、辅助包装设备等等;有单机也有生产线,安全要求也各不相同。其中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安全、卫生安全、机器人装备安全、远程服务安全等等,都是该项标准重点关注的内容。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工作计划,首先对行业现状进行调研,通过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学术论文、相关行业报告及企业产品等信息,以及近年来机械工业包装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在包装机械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中收集的问题,起草和搭建标准框架及主要内容。2022年8
5、月起草工作组完成了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提交至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召开多次线上及线下工作会议,召集包装机械主要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行业专家等代表共同讨论并修改完善草案内容。b)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9月16日)2024年7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书面征求了意见,未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反馈。2024年5月31日,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征求意见材料上报至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标准工作部。2024年7月12日,在江苏省丹阳市召开了征求意见研讨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广
6、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汤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大学、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森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华联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星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新德宝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腾通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智一软件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太古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百威雪津啤酒
7、有限公司、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温州科迪机械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肥中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方邦机械有限公司、黄山富田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西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展一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登封市启明轩程控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萨克米机械有限公司、西得乐机械(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友高物联
8、网标识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辰竹仪表有限公司、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乐高玩具、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北京永创通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市伟牌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永成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元一胶囊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一杰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十多家国内外企业的近90位代表。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针对各自精通的包装机械产品领域,提出实际生产制造和运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保护操作人员、设备自身以及最终包装成品的安全提出防护措施和安全要求。2024年7月18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
9、24年7月20日,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函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函号:SAeyrC436202417号)。2024年8月1718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再次召开征求意见研讨会,邀请了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吉林省包装技术协会、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南京食品和包装机械研究所、南安市中机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商业大学、皮尔磁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延边龙川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梓起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恒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天津派克威包装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鞍山发蓝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单位20多位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代表对起草组多次
10、修改的征求意见稿,继续逐条讨论,特别是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通用要求部分,与国际机械安全标准要求进行了对比。并根据国内包装机械技术发展水平,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安全要求。2024年9月11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采取“线上+线下”会议形式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装机械安全要求召开了送审稿审定会。本次会议,扩大了参会代表的规模,邀请了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参与的140多家单位的专家代表,共同对本项标准加以修改完善。其中线下参会的单位有: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汤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
11、南大学、北京大森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星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腾通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希望机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万家宝鲜牛奶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科技大学、旺旺集团、温州科迪机械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碧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正大集团正大侨商、合肥友高物联网标识设备有限公司、大连三兹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延边龙川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泉州市鲤中食
12、品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东台有限公司、登封市启明轩程控设备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皮尔磁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和荣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登封市启明轩程控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上海华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邦机械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通维尔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太古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小康机械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河南科技大学、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永成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大学、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13、克朗斯机械(太仓)有限公司等约60家单位。线上参会的单位有:哈尔滨商业大学、上海迪凯标识设备有限公司、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东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工环源绿色包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德宝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智一软件有限公司、武汉轻工大学、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70多家单位。南通会议期间,专家代表们畅所欲言,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安全要求等逐条进行了讨论与修改。除了上述工作过程,标准制定期间,起草工作组内部还组织了二十多场线上会议讨论各方征集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全国包装机械
14、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邮件、微信、公众号、网站(网址:http:/WWW)以及委托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温州市包装联合会、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等方式发给相关国内外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用户、科研院所及有代表性标准利益方公开发函征求意见。共向152家行业有关单位、科研院所及有代表性标准利益方发函征求意见,收到83家单位的回函,其中26家单位提出了54条意见或建议(见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本标委会委托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共征集到6条反馈意见,已在国家标准制修订系统中给予了回复。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征求返回的意见,进一步修改
15、和完善后,最终整理出本标准的送审稿。c)审查阶段2024年11月28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的制定工作程序和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审查。本委员会共有委员50人,实际到会委员数49名,其中李政德、吴朝武、周玉玲委派代表参会。会议到会率98%,符合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过程无重大分歧意见(见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要求起草工作组按照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标准,并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秘书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标准报批事宜。会上,进行了投票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该项国家标准通过审查。d)报批阶段起草工作组按照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整理和完善
16、于2024年12月形成了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其它相关文件,报至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3、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主要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汤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新德宝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碧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广州法玛珈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森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青
17、岛义龙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腾通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瑞普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肇庆西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安华联药机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富田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裕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维尔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小康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友高物联网标识设备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皮尔磁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展一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玖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成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要起草
18、人:陈润洁、张颂明、殷祥根、蒋琪、李季勇、姜晓平、戴道金、曾国耀、纪蓉、张航天、陈娟、董海龙、刘路、董禧华、李凯、刘德成、俞吉良、肖广文、杨德祥、袁晓磊、孙智慧、刘东红、史传明、黄之炯、高安平、瞿云、卢佳、居荣华、陈文正、刘向红、骆瑞静、勾阳、唐伟强、乐振窍、钟奉金、钱建华、周建伟。所做的工作:陈润洁任起草工作组组长,全面协调标准起草工作,并负责对各阶段标准的审定。张颂明、殷祥根、纪蓉、陈娟、董海龙、李凯、刘德成、俞吉良、孙智慧、刘东红、黄之炯、高安平、瞿云、钱建华负责本标准的具体起草与编写工作。蒋琪、姜晓平、戴道金、张航天、杨德祥、骆瑞静、刘路、董禧华、李季勇、袁晓磊、肖广文、史传明、陈文正
19、勾阳、钟奉金负责调研、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技术文献和资料和试验验证等。刘向红、周建伟、卢佳、曾国耀、居荣华、唐伟强、乐振窍负责对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归纳、分析和整理,并负责本标准其它材料的编制。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1、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及标准适用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原则来进行本标准的制定工作。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主要按照GB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1.2-2020标准化
20、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的起草本着以下的依据和原则:1)积极米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工业国家标准;2)标准应能保证设计水平和制造质量,满足用户的需求;3)在满足设备性能的前提下,提高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4)标准应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标准主要内容2.1 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机械及其辅助包装设备的安全要求,包括总体要求、通用要求、专用包装设备与装置的补充要求及责任。本标准适用于包装机械及其辅助包装设备的设计、制造。本标准从总体要求、通用要求、专用要求,逐步细化,由面到点地提出每种包装机械类型的安全要求。本标准目的是
21、保证包装机械产品本身的安全性,保证用户采购的产品质量。2.2 术语和定义在术语和定义中明确了“包装机械”、“辅助包装设备”、“危险”、“风险”、“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外壳防护等级”、“远程服务”、“维护”、“使用信息”的定义,提供这些术语的解释,有利于标准使用者对标准的理解。如:收集数据或监控包装机参数,不视为远程服务,只是监测包装机,并没有提供服务。2.3 总体要求本标准的安全要求,首先规定总体要求,应按GB/T15706-2012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中的“三步法”对包装机械进行评估,消除包装机危险或减小相关风险。第一步是本质安全设计;第二
22、步是提供安全防护;第三步是使用信息。2.4 通用要求本部分主要是面向整个包装机领域普遍适用的基本安全要求和规范,无论是不同的包装机类型还是不同的生产制造商,都至少应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有助于确保整个行业的设备质量水平,避免出现质量参差不齐或安全隐患较大的情况。对包装机的能源供应、材料、零部件、防护装置、噪声、控制系统、液压和气动系统、电气安全、急停装置、使用信息、危险的防护等提出了具体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不具体规定包装机的噪声限值,因包装机种类繁多,结构有简单有复杂,体积有大有小,有单机有生产线,使用环境也不同,很难一概而论。带有超声波焊接装置的包装机械,如无纺布制袋机、一次性口罩机等,在目前的技
23、术水平条件下,很难将噪声降低到85dB(八)以下。因此,本标准根据职业健康保护的要求,提出噪声超过85dB(八)时,应首先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若还是无法降低噪声值,则需要制造商明示劳动防护措施,由用户指导操作人员做好听力保护措施,如戴耳塞、减少工作时长等等。防止意外启动的标准在ISO/TC199机械安全是由WG8安全控制系统负责,因防止意外启动主要通过控制系统实现,所以本标准将“人员进入危险区时,包装机应停止工作,且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包装机意外启动”放在了控制系统安全要求中。本标准不具体规定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由于包装机械种类多,应用场景多,无法准确明示,提出应按具体的使用环境和预期清洁
24、方法选择外壳防护等级。急停装置的安全要求中,提出在急停装置停止包装机工作时,不能断开夹紧装置、制动装置或中断其工作可能引起危险的其它装置。目的是保证在急停时,不能因设备停止带来危险,如码垛机正在搬运的重物突然掉落砸伤操作人员等情况发生,即要特别关注不能因停止危险工作而造成了其它危险情况的发生。机器人装备在包装机领域使用较多,如:机器人码垛机、机器人装箱机、分拣机器人等。本标准引用了两项机器人安全要求的强制性标准,GB11291.1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和GB11291.2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求第2部分:机器人系统与集成进行规范。对于远程服务,本地包装机必须授权
25、后,远程端才能连接;且应设置一些安全装置来启动远程服务功能,避免黑客攻击或远程端恶意控制,导致本地包装机无法操作;当连接成功后,应有远程服务状态显示,告知操作人员,目前已在远程服务模式下;当突发危险情况时,在本地包装机启动的安全功能要优先于远程端,因为远程端无法完全了解现场生产情况或者会因为网络传输原因而滞后发现;当远程中断时,不应产生危险。之前起草工作组还有一条规定,“当远程中断超过15min时,远程服务应中断”。后经行业征求意见讨论,不建议写具体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15min时间过长,不一定安全。最终删除了此条规定。稳定性安全要求中“在装有轮子的包装机上,至少两个轮子应装有锁紧装置”,目
26、的是保证轮子着地时,设备不会移动或滑走。对于轮子只是用来转移,待到达指定位置后,轮子会被抬起,而用脚撑来固定支撑整个包装机的情况,可以不装锁紧装置。对于拆卸、清洁、安装和维护有关的防护,首先应尽可能设计成在静止状态下进行操作,若无法实现则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当需要进入危险区进行操作时,也应有防护;在不需要进入的位置,直接用固定式装置防护,让操作人员无法进入;在操作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产生危险或减小危险。对于与食品、药品接触的材料及结构要求,是为了包装成品的卫生安全考虑,保护人体健康。对其材料、结构设计、区域隔离、使用的润滑剂等均提出了要求。这里引用了两项食品、药品GB167982023食品机械安
27、全要求和GB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的国家标准。对于使用信息的要求,本标准只规定了与包装机安全相关的部分。对于可预见的危险防护,应从设计上或增加防护装置的措施来消除或减小危险。2.5 专用包装设备与装置的补充要求本标准是包装机械行业的安全要求,对其专用包装设备与装置的特殊安全要求进行了补充规定,参考了ISO/TC313包装机械正在制定的第一项国际标准ISO/CD24158-1(SafetyOfpackagingmachinery-Part1:Generalrequirements、EN415欧盟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系列标准、ISO/TC199机械安全制定的相
28、关标准以及包装机械领域制定的产品标准等内容。对于气调包装,一般充入的是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存在气体泄露时,惰性气体聚集可能会导致周围氧气浓度过低,操作人员晕倒、昏迷等情况发生;对于灌装易燃易爆内装物时,如酒精、消毒剂等,其挥发会导致气体聚集;针对这些危险因素,据实际情况调研,有的是由设备厂家提供气体检测装置和通风排气装置,有的是由用户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安装气体检测装置和通风排气装置;因本标准是对设备方提出的安全要求,所以在标准中的要求是“应有措施防止气体聚集”或“应具备与通风或吸尘装置连接的设计,以便通过包装机以外的系统控制易燃易爆物料处理过程中的风险”。对于包装机专有的特殊机构,
29、除符合标准前文中的所有要求外,还应符合特殊要求,如:包装材料清洁和杀菌、卷材/片材供送装置、旋转机构、充填/灌装机构、封口装置等。对于标签机械,不仅包含不干胶贴标机、热熔胶贴标机、套标机,还有打码机、打标机等,因此统称为“标签机械”。对于缠绕包装机,被缠绕物与支撑面之间应保持足够的摩擦力,若摩擦力不足,应采取稳固措施,防止包装机运行时被缠绕物脱离支撑面。2.6 责任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制造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制造者需对包装机的设计、制造质量负责,保证包装机符合安全标准和使用要求;使用者应经过包装机的安全操作培训,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要求,对自行改造或改装的包装机安全和造成的危险负责。划分责任使制造者和
30、使用者在明确的责任框架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降低因责任问题产生的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7 标准的使用本标准涵盖了包装机的主要类别,有些未明示的但属于包装机械范围的设备也应满足本项标准。对于特殊类型的包装机,除满足总体要求、通用要求外,还有专用包装设备与装置的补充要求也应满足。标准的使用,应从前往后,逐条满足,不能断章取义。3、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3.1 试验验证的分析报告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安全要求是在综合考虑了包装机行业实际技术水平以及包装机械安全等方面而确定的。机械工业包装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试验验证和标准
31、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做了大量试验验证工作,确认了本标准中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是可以实现的。3.2 技术经济论证(1)技术可行性方面现有技术基础:包装机械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在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控制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实践案例,为制定强制性安全国家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例如,在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稳定性等方面,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能够满足标准制定的技术要求。一技术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包装机械行业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发展迅速,这为提高包装机械的安全性能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和发展方向。标准的制定已充分考虑这些技术发展趋势
32、确保标准的前瞻性和适应性。(2)经济合理性方面成本与效益分析:从短期来看,企业为了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可能需要在设备改造、安全装置配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增加投入,从而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然而,从长期来看,提高包装机械的安全性能可以减少设备故障、事故损失、维修成本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例如,通过标准的实施,降低包装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设备损坏、停产损失等,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将远超过企业前期的投入成本。行业发展需求:包装机械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制定强制性安全标准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设备质量,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对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
33、展具有重要意义。3.3 预期经济效益(1)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生产风险: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机械能够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降低企业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赔偿、设备损坏维修、生产停滞等风险和损失。企业可以更加稳定地进行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设备质量,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产品竞争力: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将促使企业加强对包装机械安全性能的研发和投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在市场竞争中,安全性能优良的包装机械更容易获得客户的认可和青睐,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设备附加值,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促进产业升级:标准的制定将推动包装机械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
34、新和设备升级,以满足标准的要求。这将促进包装机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整个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2)对行业的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秩序: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包装机械市场的竞争秩序,避免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安全性能,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将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包装机械行业的健康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包装机械行业的发展与上下游产业密切相关,如机械制造、电子元件、材料等。制定包装机械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提高对相关产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从而带动这些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整个产业链带来经济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符合安全要求标准的中国包装机械产品更利于走向国际市场
35、提高中国包装机械出口量,提升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4 预期社会效益保障人员安全:包装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机械伤害、电气事故等。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确保包装机械的安全性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以及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提高生产效率:安全可靠的包装机械能够减少设备故障和停机时间,提高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这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就业:包装机械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将推动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
36、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这将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3.5 预期生态效益减少能源消耗: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机械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会更加注重能源的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这对于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降低废弃物排放:安全标准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在包装机械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例如,采用可回收材料、优化包装设计等,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绿色发展:包装机械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引导企业加强对绿色包装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推动包装机械行业向绿色、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37、做出贡献。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及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本标准在主要和相关内容的规定上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未有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违背的地方。序号计划号中文名称标准性质制修订主管部门归口单位120070022-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成型充填封口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20070023-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四部分-托盘和卸垛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20070021-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预成型硬质容器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38、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据调研了解,国际国外标准情况:欧盟CEN/TC146包装机械安全技术委员会已经发布了11项与安全相关的EN415系列标准,有通用要求和特定设备的安全要求;美国包装机械安全标准ANSIPMMIB155.1-2016Safetyrequirementsforpackagingandprocessingmachinery;ISOTC313包装机械国际标委会正在制定的第一项国际标准ISO/CD24158-1SafetyofPackagingMachinery一Part1:GeneralReqUirement(中文名称:包装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国作为P成员国参与此
39、项标准的制定,中国专家活跃度较高,实质性参与到标准条款的技术讨论中;而我国安全标准只有年代较早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B7233-1994包装机械安全要求。本标准参考了以上国内外标准中适合在中国包装机械行业强制执行的部分安全要求。我标委会曾计划组织EN415系列标准的转化,早些年已按包装机械分类立项了几项强制性国标计划。后按照上级布置的强标清理整合工作精神,先将三项强标计划转为推标计划,之后上级要求整合为一项强标计划,2021年重新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包装机械安全要求(计划号:20214437-Q-339),现已报批。这三项强标计划之前在系统里查不到,重新上报推标计划后显示计划名称重复。目前本行
40、业安全标准仅此一项强标待发布,无配套推荐性标准,行业急需配套推荐性标准,建议此三项强标计划予以恢复推荐性标准计划立项。详见下表:序号计划号中文名称标准性质制修订主管部门归口单位状态120070022-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成型充填封口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冻结220070023-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四部分-托盘和卸垛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冻结320070021-Q-469包装机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预成型硬质容器包装机强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冻结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重大分歧意见。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
41、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12个月后实施;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出厂或进口的包装机械,可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前销售。建议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行业学习、宣贯实施,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内部企业标准进行修订,或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时间要求拟定企业标准整改过渡措施。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1)本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对违反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章中第十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
42、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章中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一中华人民共和
43、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因涉及对外贸易,需要对外通报,已于2024年8月1日对外通报。九、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专利。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为包装机械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由于计划下达时正为疫情期间,实地调研、走访及线下会议无法正常开展,只能线上召集会议,因此工作进度受到影响。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涉及面广泛,对行业影响较大,而且标准涉及的包装机械类别较多,因此标准内容制定尤为慎重。本标准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既要适应行业实际技术水平,又要保障包装机械安全,促进包装机械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o国际标准ISO/CD24158-1Safetyofpackagingmachinery-Part1:Generalrequirements正在同步制定,该项国际标准主要内容尚未完全确定,起草工作组计划参考引用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内容。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周期,导致延期完成,此延期经全体委员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