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11藏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说明你处审计取证单关于“天全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川藏铁路(天全段)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未按程序报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一是全省是2017年就启动了修订申报工作,到2020年才得到批复,跨度时间较长;二是我县2017年修订的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按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天府发2014)9号)的标准上报市局,后因雅安市有些区县标准较低,经雅安市对补偿标准平衡后按最低执行标准上报的省厅,同时对补偿名称也作了统一要求。如三合土、土坝等的名称。2 .针对我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从2011年到2020年都是执行的同一个标准,在2021年出台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川藏铁路(天全段)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前,召集了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进行了分析研究,一致认为经过接近10年的时间,由于物价上涨,人工工资、建材资源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原执行的标准略提高一点补偿标准,更加利于征地拆迁补偿的顺利实施。3 .针对提高的补偿标准,我县也进行了综合研判,并不是只针对川藏铁路建设,就全县范围内在建项目实施的征地补偿也执行相同的标准。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