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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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免罚情形适用条件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

2、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备案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

3、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轻微不罚L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无污染物产生5 .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4.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

4、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未经验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的处罚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5、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只含本规定中对未经验收的处罚)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污染物达标排放5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6 .责令改正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验收对建设项目投产时未经验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

6、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只含本规定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污染物达标排放5 .被检查后主动停止生产6 .积极推进整改对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没有填报行为的处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罚量和对环境的

7、影响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5.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填报对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处罚L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环境保护设施升级改造后更符合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的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未及时开展自行监测行为

8、的处罚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对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或者排放口设置、排放口标识设置不规范

9、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2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轻微不罚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改正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

10、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行为的处罚L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

11、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5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已按要求开展自行手工监测5 .污染物达标排放测、监控等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6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

13、设备,或者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7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被确定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O对未按规定收集焊烟的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

14、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轻微不罚1.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首次发现5 .焊机不超过4台1对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行为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轻微不罚1

15、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2对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轻微不罚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改正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识别标志行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行为的处罚1.中华人民

16、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只含本规定中对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罚)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数量小于0.1吨或危险废物独立包装小于等于2个的4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

17、管理台账或者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行为的处罚1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或者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轻微不罚1 .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按要求有记录的5

18、 .自整改之日起按照规范要求记录的5对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行政处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轻微不罚1.违法行为轻微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 .3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罚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未按规定公开突发

19、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6对重点排污单位等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行政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七)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3 .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第四十条重点排污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四万元

20、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公开。逾期不公开的,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4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轻微不罚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改正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7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

21、闭煤炭、煤肝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及时改正8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 .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物的行政处罚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

22、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倍数小于等于0.1倍,或者PH值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10的或者噪声超标在3分贝以内5.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2.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

23、罚:(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24、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9对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2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

25、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O对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行为处罚1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26、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3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 .

27、污染物达标排放5 .按规定正常运营维护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8、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5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等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6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不正常运行自

29、动监测设备的;7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被确定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1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行为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

30、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2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

31、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q污染物。(只含本规定中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4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

32、节严重的赧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 .污染物达标排放5 .24小时内及时报告并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6 .已联网的在线监控企业日均值未超标的责令停业、关闭。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三)通过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5.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33、处以拘留:(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只含本规定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2对未按规范记录危险废物管理纸质台账行为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已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5.当日改正的3对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

34、物的处罚L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首违免罚1.3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

35、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首违免罚1.6个月内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及时改正4.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2倍,或者噪声超标在5分贝以内5.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标排放的2.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36、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

37、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5对超过污染物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首违免罚Ll年内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排放标准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3.及时改正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38、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4.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3倍5.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2.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39、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40、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只含本规定中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以下供参考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为巩固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各部门关于教育会议的精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严格

41、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铸就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二、工作目标L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少数教师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自私自利和奉献

42、精神缺乏等方面突出问题。2 .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的神圣职责,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着力解决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安排、追求名利,以及损害学校集体荣誉、影响教师间团结等突出问题。3 .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水平。引导广大教师以教师专业标准为基本准则,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理念,努力钻研业务,把握学生特点精心育人。着力解决个别教师备课不充分,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4 .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育人

43、行为。教师的高尚言行、良好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教育的重要来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利益、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以及言行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等突出问题。三、具体措施(一)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L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敬业修德,

44、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形式,组建思政课教师宣讲团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2 .强化师德规范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学习培训。主要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规范。在学习过程中,每位教职工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5篇,学习心得不少

45、于2篇。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3 .开展全员师德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县暑期师德培训,参训率达100%。各校(园)要制订学习计划,把师德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把师德师风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各校(园)每学年对教师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个人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县教育局常规检查和年终考核时检查学校落实情况,根据学习成效量化评分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二)加强师德宣传,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1 .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各校(园)要注重发现典型,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用实际业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2 .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担负起、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着力解决部分党员教师意识淡化、党性观念弱化等问题。3 .加强师德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园)推选先进典型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教育局表彰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代表,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典型事迹,努力形成社会尊师重教、教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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