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

上传人:李主任 文档编号:51220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质押合同1 特征码 ZTYHBUStxsTlMaHLymaj 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 出质人(甲方):_ 有效证件号码:_ 地址:_ 电话: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质权人(乙方):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电话: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 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 (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币别) _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 _日

2、至_年_月_日。 第 2 页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年 _月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 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 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 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 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

3、债务,乙方的赔偿 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30 天内 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 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 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 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 第 3 页 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

4、换到期债券、存 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 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 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到有关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 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 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 的损害赔偿) ,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 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

5、变卖价 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 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 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 第 4 页 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 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 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 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6、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 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 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 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 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 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 第 5 页 3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 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 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7、 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 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 ,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 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 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 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 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 6 页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 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

8、)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 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 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 决。 2由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 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 人。 本合同一式_份,由出质人执_份,质权 人执_份,_执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出质人(签章):_ 质权人(签章): _ 第 7 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签字人:_ 电话:_ 电话: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_ 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时间及地点: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