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十条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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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XX关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任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任实党政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林长,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扛起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责任。将贯彻落实XX、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纳入各级林长述职报告。林长述职一般结合年度林长

2、会议一并开展,下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述职1次。同时,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纳入林长考核范围,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和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加强日常巡林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草原资源日常监管。以林长制建设为抓手,全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监管责任体系,规范林长履职行为,实现森林草原资源常态化监管。市级林长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森林草原资源巡查;县级林长每半年巡林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涉林涉草单位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护林员在责任区内

3、采取日常巡林的方式每天巡查1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林业部门要逐级将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等情况推送给乡镇党委政府、村委、管护员等,提高巡林针对性。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项目经营主体单位和重点人群涉林问题特别是滥伐林木、非法侵占破坏林地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民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采石采矿、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重大项目等监管力度。对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批落实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加强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涉林涉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优化审批程

4、序、强化用林要素保障。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集中一个窗口对外。要赋予行政审批办(股、站)负责人充分的行政审批职权,要与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签订授权书,明确各岗位的行政审批权限和责任,原则上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必须集中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审批办结。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施行政审批,实现一章办结。要严格控制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查环节,原则上一个审批事项的审批层级必须控制在三个层次(承办人T审查人一审批人)内。严格执行林地定额、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提前介入指导建设项目尽量少占林地和草地,要将林地定额优先用于各项前期工作、资金、用地指标

5、征地拆迁等工作已落实且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提高林地定额使用效率。在本级权限范围内再优化占林占草审批流程;对已下放乡镇实施的林木采伐许可,对15立方米以下的申请,采取承诺审批制度,加快审批。四、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构建林长制架构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建立健全县乡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乡镇执法力量,破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难题,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履行相应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林业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到位。公安、检察、法院依法履行刑事侦查、追诉、审判职责。

6、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以森林资源保护目标为导向,整合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诉讼审判资源,畅通报案受案、犯罪线索通报、行刑衔接等机制,在森林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线索移送、证据调查、诉讼审判等方面形成合力,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辖区内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逐步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五、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违法者限期补种树木(草)、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

7、规定的,以及拒不补种树木(草)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于违法人拒不履行需要依法强制执行的,林业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草)等整改工作要有修复方案和验收报告,整改材料要如实归档,按时销号。建立涉林涉草案件问题整改情况与占用林地草地定额指标挂钩制度,对没有依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实行等面积暂扣所在县(市、区)当年林地草地定额。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抓涉林项目调查设计质量,以高质量标准要求林业设计单位按技术规程开展调查设计,实事求是反映调查成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8、从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着手,加强对辖区内林业设计单位的监管和指导。制定黑名单制度,林业部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在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企业、个人等主体违法违规情况,以信用监管推进林业行业管理。七、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森林草原督查问题突出、涉嫌违法变化图斑较多、查处整改不力的,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约谈或挂牌督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重大、敏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由林长办发文督办。对案件查办不及时、整改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考评标准作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向市林长、片区副林长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当地纪检

9、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启动问责。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严重的地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日常利用电视、乡村广播、短视频、微信、抖音、短信、网站等各种媒介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开展网格员进村入户宣传,在植树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外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林木采伐、占用林地草地审批等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凭证采伐、占林占草意识。将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进行宣讲,以反面典型曝光震慑涉林违法犯

10、罪,引导群众警醒和防范。层层传导落实责任,推动依法管林、用林、护林深入人心,真正形成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浓厚氛围。九、完善森林草原经营档案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森林草原经营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一案一档一图斑一档一项目一档要求归档材料。着重保存电子档案材料和矢量数据,重点对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林木采伐等业务工作的材料进行全套电子化管理,做到不重不漏,易于方便查找。强化档案材料保存意识,征占用林地材料要长期保存,采伐证材料要保存5年以上才可以销毁。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配强基层森林草原资源管理队伍力量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扎实开展廉洁林业建设,履职尽责,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林业干部专业能力,探索稳定且诚信的第三方林业技术力量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核实等各项林业工程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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