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

上传人:飞猪 文档编号:539475 上传时间:2025-07-30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51.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析[1][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总结2Z201000设工程法律度2Z2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1掌注滑管理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工程的施1.堆位J1.程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犷相关活动。重点解析:此处注意掌押.两个点:(1) “大中型”也就是说,对于小型建设工程工程,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即要求施工单位工程负货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2) ”施工单位对于大中型建设工程工程的勘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负贲人不要求必须是建造师.农管建造师也可以在这些单位执业.2Z2010I2掌握执业管理一、执业范围建造师分为1级建造师(Constructor)和:级建

2、造师AssociateConstructor),按照建设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资侦等级垣IP,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旗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皴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旗的建设工程工拜施工的工程经理。重点解析:一级建造怵、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工程经理的工程范附需要引起揖视.不仅由于这是作为建造师执业的纣线.这两个范围也很适合出胭.在这里,对于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汲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痂的含义要。正确的理解,此“:级及以下”强调的并不是企业资质,而是工程的规模,也就是说,:级建造师也可以在一皴建筑企业执业,但.是,可供执业的工程却要在二级企业的资质范困之内,2Z2

3、01013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2Z201014掌握监督管理2Z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掌樨法律体系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称立法法)及有关现定,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理点解析:注意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对效力.2Z201030民法2Z20103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争行为能力,是指民力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汨民M权利、承当民犷义务的资格,民犷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

4、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点解析:1.这里出现的数据是必须掌握的。2.对于后一种情形,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更为重视一些.这不仅是由于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特殊情形,易于命题,而且还在于这个知识点与后面的劳动法3中的内容有美联.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能为16

5、周岁.除法律另有现定以外(指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单位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劳动法律关系.同时,E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檄检衣。这电的未成年工指的就是这种“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牛.活来源的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3第12条第I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W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还规定:“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W活动:其他民M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6、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重点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知识点历次考试都有所涉及,是必须要掌攫的知识点“1 .这里出现的数据编要掌握.这里的“10周岁以上的含义应该是包括“10周岁”的.因为,下文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定为“不满10周岁”.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知识点与后面的合同法中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紧密相连,因而更适于出SS,学习此局部内容应该结合4合同法3中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来学习(3)无民再行为能力民法遹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H1.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W民法通则3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

7、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疗活动。”流点解析: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局部知识点较少出现在试题中。因为,很明显,这类人与工程也设并不密切相关.但是,从民法的角度看.这局部内容依然是基础的知识.我们也要很好理解.2Z20103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3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仲规定。-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隹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

8、要式法律行为。(二)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枭用书面、口头或其他fE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197条现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t点解析:区分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是需要掌握的,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就在于法律是否时该行为的形式有规定,有规定的就是要式行为,没有规定的就是不要式行为。区分的.演义在干,对于整式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去做,则其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的行为.但

9、是.我们也要看到.不认定为有效的行为并不意味著就认定是无效的行为.例如,合同法3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订立建设工程合同M于要式行为。但是,如果当小人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没有采用书面的形式,也不能认为就当然无效。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竹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来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械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Z201G33拿!代理制度三、代理人与该代理人的责任承当(一)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当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的田任承当M民法通则

10、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当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当民事责任。本人知遒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民法通则3第66条同时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脩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出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费任.”(三)代理人不履行职击的说任承当W民法通则3第66条规定:“代埋人不履行职费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击任,代理人和第三人申通,报由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所任。(四)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当民法通则3笫67条

11、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费住(五)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当民法通则3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要转托他人代埋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岁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司懑的,应当在田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时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本贵仔,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重点解析:连带货任这个概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历次考试中,这个概念都有涉及。后文有详细斛择,这里新不单独解择.但是,对千本书中需要承当连带货任的任何规定都不

12、能无视.此处也是这样.这里连续出现了四次连带责任.是本书中连带责任这个词出现概率最多的章节.我In需要对各种需要承当连带近任的情形认真把握.2Z201034掌握财产权根本制度(:他的发生根据1 .合同2 .侵权行为3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附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忠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f务关系.效点解析:I、不当褥利,可能我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

13、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通俗一点讲,就是“投入利己.。2,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3,例如某人在大街上拾到了100元钱,这就属于不当得利。因为,这第钱的获得没有法律或合同的根据,同时获利是建立在失主失去100元钱的基础之上的.此时,如果失主找到了这个人.则这个人就有一个债.那就是要将这100元归还给失主.不当得利的内容衢要相对由点关注,-I.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羟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假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若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

14、用及H接损失的义务。流点解析:1,通俗一点讲,无因管理类似于“学雷锋”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负有赔借管理拧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2,例如.某农民捡到了一头牛他就带回家饲养起来.这种行为就属于无因管理.因为这位农民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来饵养牛.如果过了两个月,失主找来了,则他们双方就都有了一个侦:农民的破是将牛归还给失主,这个Wi的产生是戒f不当得利,牛的主人也有一个债,要支付给农民这两个月用于饲养牛的工钱、草料钱等,这个辕的产生是域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内容也要相时重点掌握。2Z201035掌Ii

15、诉上时效制度四、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Ift(-诉讼时效中止民法通则3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G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只有该瓶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3t点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有两个条件:一是该事由发生的时间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m后六个月,这个数据非常重要,是很适合命遨的知识点.二是当事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其后果是自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

16、间继续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重点解析:I,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三个条件:(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三个条件只要存在一个就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阍.2,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1)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必须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诉讼时效的中断则只要处于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2)诉讼时效中止后,其前面经过的时间依然有效,计券后面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要拘前面的时间减去.诉讼时效中断后,其前面经过的时间统

17、归无效,计匏后面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时起点从零开始。2Z201040建筑法2Z201041拿耽工许可制度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依据学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灯许可证重点解析:此处曲要注意前提条件:“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也就是说,对于非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并没有这个要求,(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脩工要求重点解析:此处需要注意,需要拆迁的,只要求拆迁进度能终符合施工要求即可,并不要求拆迁完毕。(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偌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

18、盘和平安的具体措施里点解析I需要注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有其自己的适用蒐国.并不是适合所有专业的工程.此处之所以引入,目的在于提醒读者各个专业可能存在单独的现定。既然如此.M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所规定的内容显然并不道合命趣。因为,M法规这门课是公共课,其命题范困应该是适用于各个专业的。所以,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的规定能做到了解即可.(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Z201042掌握企业贵质等fit许可制度2Z201043掌握建虱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M度2Z201044掌H工程发包制度三、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法采购(一)禁止发包雎位将建设工程肢

19、解发包股解发包指的是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局部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由于肢解发包存在上面这线弊端,所以,W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同部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点解析I此处要把旌住“肢解发包”的本质,即“应当有一家单位完成的包给了几家”.例如,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将一楼的施工包给了一家施工余位,将二楼的施工包给了另一家施工单位,这就是肢解发包.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一个工程只能发包给一家施工单位.例如,某高速公路施工工程分为几个标段.分别发包给了几家施工总位,这不能认为是肢解发包,而应

20、当认为是平行承发包模式,对于肢解发包的弊渊,我们能够做到理解即可,不糊要记忆.2Z201045掌握工程承包制度二、联合承包有一些工程工程并不是一家承包商就能笏完成的,这就需要两凛或者两家以上的承包商合作完成,其主要的模式就是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建筑法3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观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承当I.内部所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投标之前必须要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当的工作和费任,并构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依据M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仍议的,由评标

21、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o2,外部成任建筑法第27条同时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当连带责任,依据M民法通则8第87条的规定.负行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当的份额.重点解析:这里辐要掌握以下几点:I.“两个以上”的含义尽管建筑法的原文并没有谈是否包含两个,但是其本意以及实践加证明是包含“两个”的.也即两个、三个乃至更多.2,要深刻理斛“连带责任”的含义这个词是很重要的词,我们在的文都己经强调了,这里就不重笈就调了.可以参见1Z3O1O34掌握债权制度.3.注意这几个字:“对承包合同的楫行.如果没有这几个

22、字,就造味着工程承包的各方要承当连带责任,其意义就已经扩展为共同承包的各个公司之间要承当连带贵任了.这是不确切的,事实上,共同承包的各个公司仅仅就“共同承包的这个工程.承当连带近任而己。对于该工程以外的工程或其他出任并不承当连带员任,2Z201046掌握工程分包制度三、对分包电位的认可建筑法笫29条进步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建设单位对分包商的否决权。即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是违法的分包商。尽管建筑法3将认可的范阚局限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的位.以外的分包商.但是,由于总承包合同中的分包单位已羟在合同中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所以,实

23、质上需要建设垠位认可的分包单位的范用包含了所有的分包单位。但是.认可分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是不同的.认可是在总承包单位已经作出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确认,而指定则是首先由建设单位作出选择.在国外,可以存在指定分包商,例如什ID1.C施工合同条件*中就有指定分包商。但是,指定分包商在国内是违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法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第7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内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3第66条也规定:“招标人不得比接指定分包人.”里点解析I对于第29条要很好埋解.主要是要明确其本痂是所有的分包单位都必须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重点解析:此处关于F11)C合同条件的论述

24、属于外延性知识,出现在试超中的概率非常小,我们只作为一般性埋解即可.2Z201047掌握工程监理制度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工程监理的依据根据4建筑法、4隹设工程质玳管理条例3、工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1.法律、法规2 .有关的技术标准3 .设计文件4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重点解析:工程监理的依据中尤其要引起理视的是“建谀工程承包合同”.建i殳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由于目前我国的监理范围还没有涉及到勘察、设计,所以我们以施工合同为例来说明.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程监理单位根本就没有参与。但是,雅理工程师却要对

25、施工单位是否己经按照合同履的进行监理.这个依据是很容易被忽略的.2Z201050招标投标法2Z201051掌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急囹二、必须招标的工程范阚和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以下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曲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迸行招标:1 .大里夔础设施、公用出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和鼓、公众平安的工程:2 .全部戌者局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重点解析:I,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

26、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的、材料的采的(型要二字不要忘了!)2.私人投资工程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工程.(-必须招标工程的规模标准M工程馥设工程招标范用和规模标准规定S燃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初察、设计、施匚、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果购.到达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 .脩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垂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JS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劭察、设计、监理等效劳的采购,单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 .单J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总投资额

27、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解析:I.上文中的这些数额规定一定要准确掌握,特别是要注.旗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个情况。2,货币单位是人民币,答题的时候要注意看好计量电位。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万美元的工程不需要招标”这样的选项如果不存清“美元二字,可能就误认为是正确选项了.3.我们要注意到上文中的“上述各类”这几个字.这几个字的意义在于:只有符合上面的“招标范用”又到达了以下标准的工程才是必须招标的工程。也就是说,一个工程是必须招标的工程,该工程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既要落在招标范围内,也要到达相应的标准,缺一不可。但是,没有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工程,尽管不是必须

28、招标的工程,也可以招标,2Z201052掌投标的聂求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M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如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刊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HI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符被拒绝.作废标处理.点解析I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知识点,历次考试都行涉及.必须要高度重视.主要掌握:1 .要理

29、解投标保证金的作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构被没收.2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需要掌握,3 .这句话得要拿提: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十天.之所以有此要求,目的就在于防止招标人在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时候,投标保证金(例如以保函形式提供的)己经失效,2Z201053掌握联合体投标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一)1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货任(二)就中标工程承当连带并任(三)不得型复投标四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五)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重点解析:这里关于联合体各方的贡任要理好.而旦也仅需要埋解就鲂了.2Z201054掌握禁止投标人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一、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

30、正当行为的种类(四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M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在这里,所谓本钱,应指投标人的个别本钱,该本钱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本钱,重点解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中的本钱指的是哪个本钱必须用视。2Z201055掌握开标程序2Z201056掌押标委员会的短定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的规定,评玩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去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31、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重点解析:注意掌握评标委员会的构成,记住两个数字,即Yi人以上”和三分之二”,但对于前者千万不要忘了“单!二、评标(二)按废标处埋的情形_E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第50条规定,以下的情形将被作为墩标处理:1 .无单位英欧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役人授权的代埋人签字或曲章的: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Fi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得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费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32、证金的:6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怫议的.2Z201061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保障(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生产经苕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悚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羟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重点解析:此处应理解为:所有的从业人员都要经过平安生产教仔和培训.2Z201062掌Ii平安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平安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平安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1 .知情权2 .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 .拒绝权4 .紧急避险权5 .请求赔偿权6 .

33、获得劳动防护用丛的权利:7 .获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由点解析:1、这局部我们很容易出现这样的Sg型,给出一个小的案例,请大宓判断这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哪JS权利。因此,对于从业人员享有的这权利应当很好地堪握.2,从业人员的紧急避险权分重要,它表达了“以人为本”的很要思想.可以说是我国立法上的重要进步,必须里点掌握.(二)平安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1 .自律遵规的义务2 .自觉学习平安生产知识的义务3 .危险报告义务3t点解析:1、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平安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当相应的义务。2、上文中规定的三项义务均为覆制性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3、特别要注意第三项义务,即

34、步故障患报告义务,2Z201063拿握生产平安,故的应恁救援与处现2Z201064热;8平安生产的监管理四、平安生产监仰检杳人员的义务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理点解析:1、注意谁去备案,以及备案程序的时间要求.2、备案时制要提供的四类资料要准确掌握,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现定主要指民用爆炸物品管埋条例:。.2Z201073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安责任二、监埋的平安生产出任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3第M条同时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平安W故陟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初时停止施工,井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

35、整改或者不停止地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赛埋,并对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承当监理责任.”曳点解析:这条规定非常曳要,在什么情况下监理单位应要求整改,在什么情况下应要求翻停施工应准确掌握.此外,在什么情况下应报告建设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也要准确掌握“特别是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脩工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是工程监理第位的法定义务.不仅监理工程师要承当监理贲任,工程监理单位也要承当监理贲任.2Z201074掌Iiii工单位的平安责任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地位的平安费任(一)总承包单位的平安费任g建设工程平

36、安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现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垠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负总员”.为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平安费任,建设工程平安牛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这也是M建筑法的要求.防止由于分包单位的能力的缺乏而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点解析I此处需要尊握:1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负总责.这句话与下文的“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中.位的平安生产管埋毡相对应的.2 .“总承包电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这句话与建筑法是相对应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平安货任划分W建

37、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总位的,分包金回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平安生产承当连带责任.。但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平安生产方面的费什也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货任,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胞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诙任1、这是招f建筑法中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的工程承当连带责任.具体落实在平安的方面.后面我们学习才建设工程质鼠管理条例X的时候,就强调了连带通任拘要落实在质城的方面.2、应注意当分包

38、商不服从总包商在平安方面的管理时,应承当“主要页任”,而不是“全部说任:从另一个角度,在这种情况下,总包单位能不能免除全部设任呢?答案是不能.3、分包商与总包商是双方平等的合同的关系,按理说他们之间不应该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处却覆调在平安方面分包商要服从总包商的管理这是很特殊的.偌要特殊掌握.(+)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3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H起至做工验收合格止。“根据这个条款,分包单位的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

39、意外伤击保险的保险费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而这个结论是与2003年建设部、四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足矛盾的.该文本第15.4款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随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但是,由于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M不具布.强制约束力,所以,在工程实践中还是要由总承包单位来支付分包单位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点解析I1、建筑工程一切险既可的建设球位支付也可由梏工单位支付,但本条规定的意外伤害险只能由胞工单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

40、总包支付)投保并支付保费.2,注意通外伤害保险的期限的起止时间,特别是终止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止”,而非竣工之日”.IS为竣工整收本身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生意外伤吝,也属于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2Z201075熟蠢勘察、设计单位的平安贵任2Z201076热;其他相关单位的平安责任2Z201080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2Z20101.掌握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根据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3第6条规定,企业领取平安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掠一系列平安生产条件,在此规定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在第4条.符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具体规

41、定为:1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员任制,制定完备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保证木单位平安生产条件所噩资金的投入:3 .设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设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4 .主要负负人、工程货货人、9职平安牛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用年至少进行一次平安生产教行培训并考核合格:7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方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 .临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平安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

42、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现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平安防护用具和平安防护服装:10 .有时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加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赛控措脩和应急预案:11 .有生产平安十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为救援祖钮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生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3第1-1条还规定,平安生产许可证须发留理机关应当加覆对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得本条例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的,应当哲扣或者投消平安生产许可证.重点解析:对此申请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理解即可.不必

43、逐条记忆.2Z20102热怂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加定二、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M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9条规定.“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涵前3个月向原平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迸守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平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出审查,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廷期3年”.重点解析:记住数据.2Z201090建设工配.管理条例2Z201091掌握建设*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九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说任建设工程质状管埋条例第16条第1款现定,建设

44、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理工验收。在工程实践中,局部建设单位无视竣工骁收的出要性,未经竣工验收或骁收不合格,即将工程提前交付使用,这种不标准的行为很容易产生质量问胞,井会在发承包双方之间就随早:责任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建设工程就阜管理条例第16条第3款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疑管理条例3将承当法律费任:1 .未组织竣工裟收,授自交付使用的:2 .验收不合格,指自交付使用的;3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此外,根据G而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徉规定,“建设工程未羟理工验收,发

45、包人推自使用后,又以使用用部质量不符公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于命内对地基基础匚程和主体结构质代承当民事贲任”.这是因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m低保倏期限是设计的合理怏用年限.曳点解析:1 .对第16条第3款中建设旗位需要承当法律说任的行为需要掌握.2Z201094掌工和宣理单位的庖:责任和义务四、确认质量的责任M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第37条规定:“工程监理胞位应中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赛理匚程师进驻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程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汨进行下一道工序的腐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46、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脸收。重点解析:第37条很重要,需要重点掌握,注意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的前提是“总监理工程师不签字,而不是“雅理工程师不签字.2Z201095掌握建设工程质量保”度二、保修他国和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J员状管理条例3第40条规定了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I.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一r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限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堵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我、给川水省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上述保惚范IHMF法律强制性规定,超出该范第的其他工程的保修不是强制的,而是属F发承包双方意思自治的领域。发低保修期限同样属于法律丸制性规定,发承包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期限,但.可以延长.一点解析:1、对于上文中的几类最低保修期限必须记住,2,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这一点应准确掌握.2Z201096热番建设工程用量的监,管理2Z201100标准化法2Z201101熟盍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级M标准化法按照标准的级别不同,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3t点解析:掌握分类,理解各种标准的含义即可。2Z20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建造师考试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