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母婴阻断附件(相关流程)新及用药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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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件 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孕 产 妇 结 合 孕 产 期 保 健 , 提 供 艾 滋 病 、 梅 毒 、 乙 肝 检 测 及 咨 询 服 务 定 期 检 测 应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预 防 机 会 性 感 染 定 期 随 访 规 范 治 疗 定 期 随 访 疾 病 治 疗 监 测 肝 功 能 定 期 随 访 艾 滋 病 感 染 孕 产 妇 梅 毒 感 染 孕 产 妇 乙肝 病 毒 感染 孕 产 妇 未 感 染 孕 产 妇 常 规 产 后 保 健 及 儿 童 保 健 服 务 、 关 怀 支 持 服 务 孕 期 产 时 产 后 产 妇 应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常

2、 规 孕 产 期 保 健 服 务 住 院 分 娩 、 安 全 助 产 服 务 产 妇 应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儿 童 应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喂 养 指 导 与 支 持 定 期 随 访 与 检 测 预 防 机 会 性 感 染 提 供 转 介 服 务 儿 童 预 防 性 治 疗 定 期 随 访 检 测 先 天 梅 毒 治 疗 儿 童 注 射 乙 肝 疫 苗 、 乙 肝 免 疫 球 蛋 白 图 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产科门诊、病房) 2 附件 2 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主 动 提 供 有 关 的 检 测 信 息 采 集 血 样 本 应 用 高 敏 感 性

3、的 筛 查 试 剂 进 行 HIV 抗 体 筛 查 试 验 * 确 认 试 验 提 供 疑 似 阳 性 咨 询 进 一 步 做 确 认 试 验 报 告 “ HIV 抗 体 阳 性 ” 报 告 “ HIV 抗 体 阴 性 ” 阳 性阴 性不 确 定 阴 性 反 应 两 种 均 阴 性 反 应 原 有 试 剂 +另 一 种 不 同 原 理 或 不 同 厂 家 生 产 的 筛 查 试 剂 ( 高 特 异 性 ) 进 行 复 检 两 种 均 阳 性 或 一 阴 一 阳 反 应 阳 性 反 应 提 供 咨 询 , 继 续 随 访 , 4 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 说 明 : * 筛

4、 查 试 验 包 括 快 速 检 测 、 酶 联 免 疫 吸 附 试 验 ( ELISA) 、 明 胶 颗 粒 凝 集 试 验 ( PA) 等 # 再 次 确 认 结 果 阴 性 报 告 “ 阴 性 ” , 结 果 阳 性 报 告 “ 阳 性 ” , 结 果 仍 为 “ 不 确 定 ” 继 续 随 访 , 4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仍 为 不 确 定 结 果 , 报 告 “ 阴 性 ” 。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HIV 核 酸 检 测 作 为 辅 助 诊 断 。 初 次 接 受 产 前 保 健 的 孕 妇 知 情 同 意 选 择 是 否 终 止 妊 娠 选 择 终 止 妊

5、 娠 , 实 施 终 止 妊 娠 手 术 , 避 孕 咨 询 选 择 继 续 妊 娠 , 加 强 产 前 保 健 ; 进 行 CD4 细 胞 等 HIV 相 关 检 测 ; 选 择 应 用 适 当 的 抗 艾 滋 病 病 毒 药 物 方 案 住 院 分 娩 、 安 全 助 产 ; 继 续 按 照 方 案 要 求 应 用 抗 艾 滋 病 病 毒 药 物 所 生 新 生 儿 护 理 应 用 抗 艾 滋 病 病 毒 药 物 喂 养 指 导 、 营 养 咨 询 等 产 后 随 访 、 咨 询 、 指 导 婴 儿 随 访 检 测 服 务 流 程纳 入 当 地 艾 滋 病 综 合 防 治 系 统 检 测

6、后 咨 询 、 指 导 加 强 随 访 等 检 测 后 咨 询 、 指 导 常 规 孕 产 期 保 健 图 2. 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3 (检验科上墙) 附件 3 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孕期未 接受 HIV抗体 检测 的 临产 产妇 同时用 两种 不同 原理或 不同 厂 家 生产的 快速 检测试 剂 进 行HIV抗 体筛查 试验 检 测后 咨 询, 知情选 择干 预措 施 尽 早进 行确 认试验 , 及 时获得 检测 结果 提供 咨 询 继续 提供 干 预 服务 尽早 获得 检 测 结果 产后 暂时 未得到 确认 试验 结果或 确 认试 验结果 为“ 不 确定 ” 提 供咨

7、询 终 止干 预 报告 “ HIV抗体 阴性 ” 两 种均 阴性反 应一阴 一阳 或两 种均阳 性反 应 分 娩前快 速检 测结 果为 一阴 一阳者 用 高特 异性ELISA试 剂 再次 检测 分 娩前 快速 检 测结 果两 种 均阳 性者 阴 性 反 应 阳 性 反 应 报告 “ HIV抗 体 阴性 ” 报告 “ HIV抗 体 阳 性 ” 提 供咨询 终 止干预 提 供咨 询, 继 续随 访, 4周 后 再次 进 行 确认 试验 # 说明 :# 再 次确 认结 果 阴性 报告 “ 阴性 ” ,结果 阳性 报告 “ 阳 性 ” , 结果 仍为 “ 不确 定” 继续 随访 , 4 周后 再次 进

8、行确 认 试 验; 仍为不 确定 结果 ,报告 “ 阴性 ” 。必 要 时可 进行 HIV核酸 检测 作 为辅助 诊 断 。 阳 性阴性不确 定 临 产后及 时应 用抗艾 滋病 病 毒 药物; 适 宜的 安全的 助产 服 务 主 动提供 相关 检测 信息, 采集 血样 本 检 测后咨 询、 指导 常规 助产 及 服务 提供咨 询 继续提 供 干预服 务 所 生 新 生儿 特别 护 理 、 应用 抗病 毒 药 物 ;喂 养指 导 、 营 养咨 询等 感染 妇女 纳入 当 地艾 滋 病 防治 系统 所生 儿童 继续 随 访、 进 行 艾滋 病相 关 检测 4 图 3 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9、(适用于孕期未接受HIV 检测的产妇,产科病房上墙) 5 附件 4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接 受初次产 前保健 的 孕产妇 选用 一种梅 毒 筛查 试验进 行 筛查 采用 非梅 毒螺旋体 抗原血 清学试 验 (如RPR或TRUST等) 采用 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 学试 验 ( 如TPPA、ELISA或快速 试 验等 ) 采用 梅 毒螺旋体 抗 原血 清 学试验进 行 复检 采用非梅 毒螺旋体 抗原 血 清 学试验 进行复检 报告“ 非梅 毒螺 旋 体抗原血 清学 试 验” 阴性 诊断 梅毒感染 继续 进行常规 产 前保健 继续 进行 常规 产 前保 健 阴性反应阳性反应阴 性 反应阳性 反

10、应 给予 两个疗程 的规 范治疗; 进行 非梅毒螺 旋体 抗原血清 学试 验定量检 测和 随访 住院分娩 ,产时安 全助产; 所生儿童 按要求处 理 阴性反应阳性反应 孕 产妇按 照 未 感染梅 毒 处 理 报 告“ 梅毒螺 旋 体抗 原血 清学 试验 ” 阴 性 既 往感 染梅毒 极 早期 梅毒 部 分晚 期梅毒 立 即给予孕妇 一 个 疗程的治疗 每 月进行非梅 毒 螺 旋体抗原血 清 学 试验检测连 续 三 个月 出 现 1 次 阳 性 结 果 三次检 测 结果均 为 阴性 孕 产妇按照 未 感染梅毒 处理 孕 产妇按照 未 感染梅毒 处理 阳性反应阴 性反应 图 4.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

11、服务流程 (检验科上墙) 6 7 附件 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 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目前暂时条件成熟 阳性反应阴性反应 阴性反应 呈阳性反应阳性反应阴性反应 阳性反应阴性反应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 新生儿护理、应用抗病毒药物、 对家长进行喂养指导、 营养咨询等、定期随访、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 出生后 6 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采集第一份血样本、制 备成滤纸片干血斑( DBS) 将干血斑滤纸片送至省CDC 妇幼保 健所,由妇幼保健所转送国家艾滋病 参比实验室进行早期诊断检测 将干血斑滤纸片直接送省CDC 性病 艾滋病防治研究所艾滋病确证中心 实验室进行早期诊断检测 尽快采集

12、第二份 血样本,送检 婴儿满三个月,再次采集血样本,送 检 报告“婴儿HIV 感染早期诊断检 测结果阳性” 尽快再次采集血样 本,送检 报告“婴儿 HIV 感 染早期诊断检测结 果阴性” 诊断儿 童 HIV感 染,提供转介服务, 随访并监测病情 按照未感染儿童处 理,继续提供儿童 保健及随访服务 8 图 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附件 6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 检测及服务流程 艾 滋 病 感 染 产 妇 所 生 儿 童 未 接 受 早 期 诊 断 检 测 、 感 染 状 态 不 明 确 者 12个 月 进 行 HIV 抗 体 筛 查 * 试 验 用

13、 另 一 种 不 同 原 理 或 不 同 厂 家 生 产 的 筛 查 *试 剂 再 次 检 测 报 告 “ HIV 抗 体 阴 性 ” 18个 月 时 再 进 行 HIV 抗 体 筛 查 * 试 验 用 另 一 种 不 同 原 理 或 不 同 厂 家 生 产 的 筛 查 * 试 剂 再 次 检 测 确 认 试 验 阴 性 反 应阳 性 反 应 阴 性 反 应阳 性 反 应 阴 性 反 应阳 性 反 应 阴 性 反 应 阴 性 阳 性 反 应 阳 性 不 确 定 提 供 咨 询 , 继 续 随 访 , 4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说 明 : * 筛 查 试 验 包 括 快 速

14、检 测 、 酶 联 免 疫 吸 附 试 验 ( ELISA) 、 明 胶 颗 粒 凝 集 试 验 ( PA) 等 # 再 次 确 认 结 果 阴 性 报 告 “ 阴 性 ” , 结 果 阳 性 报 告 “ 阳 性 ” , 结 果 仍 为 “ 不 确 定 ” 继 续 随 访 , 4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仍 为 不 确 定 结 果 , 报 告 “ 阴 性 ” 。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HIV 核 酸 检 测 作 为 辅 助 诊 断 。 报 告 “ HIV 抗 体 阳 性 ” 排 除 儿 童 HIV 感 染 常 规 儿 童 保 健 随 访 新 生 儿 护 理 、 应 用 抗

15、病 毒 药 物 对 家 长 进 行 喂 养 指 导 、 营 养 咨 询 等 定 期 随 访 、 体 格 检 查 及 生 长 发 育 监 测 诊 断 儿 童 HIV 感 染 提 供 转 介 服 务 随 访 并 监 测 病 情 9 图 6.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附件 7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 感染状态监测 10 梅 毒 感 染 产 妇 所 生 新 生 儿 根 据 母 亲 孕 期 治 疗 情 况 予 以 预 防 性 治 疗 母 亲 孕 期 没 有 接 受 过 规 范 性 梅 毒 治 疗 的 新 生 儿 应 进 行 预 防 性 治 疗 , 特 别 是 母

16、 亲 妊 娠 期 应 用 非 青 霉 素 方 案 治 疗 或 母 亲 在 分 娩 前 1个 月 内 才 进 行 梅 毒 治 疗 者 采 集 新 生 儿 静 脉 血 , 进 行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抗 原 血 清 学 试 验 * 定 量 检 测 滴 度350/mm3 的艾滋病感染孕 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期或 期,CD4 +T 淋巴细胞计数 350/mm3 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 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1.孕期和分娩时。 从妊娠 14 周或 14 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 定(A

17、ZT)300mg +拉米夫定( 3TC)150mg +洛匹那韦 /利托那韦(克 力芝) (LPV/r)400/100mg,每天 2 次;或者 AZT300mg+3TC150mg, 每天 2 次,依非韦伦(EFV )600mg,每天 1 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 若选择人工喂养, 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若选择母乳喂养, 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 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 NVP)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 15mg(即混悬液1.5ml) ,每天 1 次;

18、出生体重2500g 且 2000g, 服用 NVP 10mg(即混悬液1.0ml) ,每天 1 次;出生体重2000g, 服用 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 ,每天 1 次;至出生后46 周。 2.齐多夫定( AZT)方案 :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2500g 且 2000g, 服用 AZT 10mg(即混悬液1.0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2000g, 服用 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46 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

19、 小 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 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 产妇。 1.选择人工喂养者。 (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连续服用7 天。 (2) 婴儿:出生后尽早 (612 小时内)服用单剂量NVP 2mg/kg (即混悬液0.2ml/kg) ,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0.4ml/kg) ,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46 周。或出生后尽早(612 小时内)服用 NVP,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NVP 1

20、5mg (即混悬液1.5ml) ,每天 1 次; 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 服用 NVP 10mg (即混悬液1.0ml) , 每天 1 次; 出生体重 2000g, 服用 NVP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 , 每天 1 次;至出生后46 周。 16 2.选择母乳喂养者。 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 AZT+3TC+EFV (用法及剂量 同上) ,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 周。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 小时内)服用NVP,每天 1 次,至 出生后 6 周(用量同前) 。 (2)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1、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连续服用7 天。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 小时内)服用NVP,每天 1 次,至 母乳喂养停止后1 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 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 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EFV 600mg, 每天 1 次;或者 CD4 +T 淋巴细胞计数 250/mm3 时,还可以选择尽早 服用 AZT 300mg +3

22、TC 150mg +NVP 200mg ,每天 2 次。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NVP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 NVP 15mg(即混悬 液 1.5ml) ,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2000g,服用 NVP 10mg (即混悬液1.0ml) ,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000g,服用 NVP 2mg/kg (即混悬液0.2ml/kg) ,每天 1 次;至出生后46 周。 2.AZT方案 :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 AZT 15mg(即混悬 17 液 1.5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500

23、g 且 2000g,服用 AZT 10mg (即混悬液1.0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000g,服用 AZT 2mg/kg (即混悬液0.2ml/kg)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46 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 小 时内)开始服用。 18 附件 10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 /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 2.苄星青霉素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 3 次。 (二)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 可用头孢曲松, 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 连

24、续 10 天;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 红霉素 500mg,每日 4次,口服,连服15天。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 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 5万单位 /公斤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 三、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 (一)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 G,5万单位 /公斤, 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 (二)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 5 万单位 /公斤,分 2 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 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 5 万单位 /公斤,肌注,连续1014 天。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19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

25、婴传播相关报表 表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 (由妇幼保健机构汇总)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年月 编号项目人数指标说明 1. 婚 前 保 健 接受婚前保健人数 男 由表 1 汇总获得。 2. 女 3. 接受艾滋病咨询人数 男 4. 女 5. 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人数 男 6. 女 7. HIV 抗体阳性人数 男 8. 女 9. 孕 期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妇数 由表 1 汇总获得。 10. 接受艾滋病咨询孕妇数 11. 接受 HIV 抗体检测孕妇数 12. HIV 抗体阳性孕妇数 13. 住 院 分 娩 住院分娩产妇数 14.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15. 孕期接

26、受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16. 仅产时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17. 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18. 仅产时 HIV 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19. HIV 抗体阳性产妇总数 20. 住院分娩活产数 21. HIV 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22. 非 住 院 分 娩 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由表 1 汇总获得。 23.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24. 孕期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25. 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26. 仅产时 HIV 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27. HIV 抗体阳性产妇数 28. 非住院分娩活产数 29. HIV 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30. 地区产妇总数

27、31. 地区活产总数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0 表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婚前保健机构填写) 市(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年月 编号项目人数 1. 接受婚前保健人数 男 2.女 3. 其中接受艾滋病咨询人数 男 4.女 5. 其中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人数 男 6.女 7. 其中 HIV 抗体阳性人数 男 8.女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1 表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开展孕期保健和助产服务机构填写) 市(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年月 编 号 项目 人 数 指标说明 9. 孕 期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

28、孕妇数指初次接受孕期保健服务的孕妇人数。 10.接受艾滋病咨询孕妇数 以艾滋病检测相关告知登记或咨询登记或其他记 录资料为依据。 11.接受 HIV 抗体检测孕妇数 孕期初次接受 HIV 抗体检测的孕妇人数, 以艾滋 病抗体检测结果报告单为依据。 12.HIV 抗体阳性孕妇数 包括所有在孕期检出的HIV 抗体阳性孕妇, 无论 其妊娠结局如何。 13. 住 院 分 娩 住院分娩产妇数 包括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所有产妇(含28孕周 引产的产妇)。 14.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的 人数,依据孕期告知登记、咨询记录及相关信息 资料为依据。 15.孕期接受 HI

29、V 抗体检测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接受 HIV 抗体检测的 人数。 16.仅产时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艾滋病咨询与 检测,仅在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艾滋病咨询的产妇人 数,以产时登记或出具相关信息材料为依据统计。 17.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HIV抗体检 测,仅在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的产妇人数, 依据分娩登记及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单填写。 18.仅产时 HIV 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HIV抗体检 测,仅在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且结果阳性 的产妇人数。 19.HIV 抗体阳性产妇总

30、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所有HIV抗体阳性产妇人 数,无论其在孕期还是产时检出。 20.住院分娩活产数包括所有住院分娩活产数。 21.HIV 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HIV 抗体阳性产妇分娩活产 数。 注:如果 1 个孕产妇在孕产期多次接受咨询、检测,则仅上报1 次。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2 表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 市(县)年月 编 号 项目 人 数 指标说明 22. 非 住 院 分 娩 非住院分娩产妇数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 23.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在孕

31、期接受过艾滋病咨询的产妇人数, 以“ 孕产期保健手册 ” 记录为依据。 24.孕期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在孕期接受过HIV抗体检测的产妇人 数,以“ 孕产期保健手册 ” 记录或 “ 艾滋病 检测结果报告单 ” 为依据。 25. 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检测产妇数 在孕期未接受 HIV 抗体检测,仅分娩时 才接受该检测的产妇人数, 依据“ 孕产期 保健手册 ” 记录或 “ 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 单” 填写。 26. 仅产时 HIV 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在孕期未接受 HIV 抗体检测,仅分娩时 才接受该检测, 且结果阳性的产妇人数。 27.HIV 抗体阳性产妇数 指非住院分娩的所有HIV 抗

32、体阳性产妇 人数。 28. 非住院分娩活产数指非住院分娩的所有活产数。 29. HIV 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指非住院分娩的 HIV 抗体阳性产妇分娩 活产数。 30.辖区产妇总数 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 为辖 区内住院分娩与非住院分娩的产妇人数 总和。 31. 辖区活产总数 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 为辖 区内住院分娩与非住院分娩的活产数总 和。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3 表 2 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 (由妇幼保健机构汇总)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年月 编号项目人数指标说明 1. 孕 期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

33、妇数 由表 2 汇总获得。 2. 接受梅毒检测孕妇数 3. 其中:梅毒感染孕妇数 4. 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孕妇数 5. 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数 6. 住 院 分 娩 梅 毒 孕期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由表 2 汇总获得。 7. 仅产时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8. 仅产时诊断为梅毒感染产妇数 9. 梅毒感染产妇总数 10. 梅毒感染产妇所娩活产数 11. 乙 肝 孕期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 12. 仅产时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 13. 仅产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数 1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总数 1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活产数 16. 其中: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数 17.

34、 非 住 院 分 娩 梅 毒 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由表 2 汇总获得。 18. 梅毒感染产妇数 19. 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活产数 20. 乙 肝 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 21.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总数 2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活产数 23. 其中: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数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4 表 2 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开展孕期保健和助产机构填写) 市(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年月 编 号 项目 人 数 指标说明 1. 孕 期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妇数指初次接受孕期保健服务的孕妇人数。 2.接受梅毒检测孕妇数 孕期初次接受

35、梅毒检测的孕妇人数,以梅毒检测 结果报告单为依据。 3.其中:梅毒感染孕妇数 包括所有在孕期诊断为梅毒感染的孕妇,无论其 妊娠结局如何。 4. 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孕 妇数 孕期初次接受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 表面抗原或两对半) 的孕妇数, 以检测结果报告 单为依据。 5. 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 妇数 包括所有在孕期检出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 无论其妊娠结局如何。 6. 住 院 分 娩 梅 毒 孕期接受梅毒检测产 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接受梅毒检测的 人数。 7. 仅产时接受梅毒检测 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梅毒检测, 仅 在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的产妇

36、人数, 依据分娩 登记及梅毒检测结果报告单填写。 8. 仅产时诊断为梅毒感 染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梅毒检测, 仅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 且诊断为梅毒感染的产 妇人数。 9.梅毒感染产妇总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所有诊断为梅毒感染的产 妇人数,无论其在孕期还是产时诊断为梅毒感 染。 10. 梅毒感染产妇所娩活 产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梅毒感染产妇分娩活产数。 11. 乙 肝 孕期接受乙肝表面抗 原检测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接受乙肝病毒病 原体血清学检测 (乙肝表面抗原或两对半) 的人 数。 12. 仅产时接受乙肝表面 抗原检测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乙

37、肝病毒病 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或两对半) ,仅在 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的产妇人数, 依据分娩登 记及相关检测结果报告单填写。 13. 仅产时乙肝表面抗原 阳性产妇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中在孕期未接受乙肝病毒 病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或两对半), 仅住院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 且乙肝表面抗原阳 性的产妇人数。 1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 妇总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 妇人数,无论其在孕期还是产时检出。 1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 妇所娩活产数 本机构住院分娩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分娩 活产数。 16. 其中: 注射乙肝免疫球 蛋白的儿童数 在本机构住院分娩的乙肝

38、表面抗原阳性产妇分 娩的活产儿中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人数。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5 表 2 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县/市妇幼保健机构汇总) 市(县)年月 编号项目人数指标说明 17. 非 住 院 分 娩 梅 毒 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接受过梅毒检测的产妇人数,以“ 孕产期 保健手册 ” 记录或 “ 梅毒检测结果报告单” 为依据。 18.梅毒感染产妇数 非住院分娩的所有诊断为梅毒感染产妇 人数。 19. 梅毒感染产妇所娩活产 数 非住院分娩的所有梅毒感染产妇分娩活 产数。 20. 乙 肝 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产

39、妇数 接受过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 表面抗原或两对半)的产妇人数,以“ 孕 产期保健手册 ” 记录或 “ 检测结果报告单 ” 为依据。 21.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 总数 非住院分娩的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 妇人数。 2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 所娩活产数 非住院分娩的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 妇分娩活产数。 23. 其中:注射乙肝免疫球 蛋白的儿童数 非住院分娩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分 娩的活产儿中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的人数。 填报时间: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盖章): 26 编号: 表 3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保密) 省(自治区、市)县(

40、市、区)医院(妇幼保健院) 一、基本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岁) 民族:汉、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其他 文化程度: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大专或大学、硕士及以上、不详 职业: 学生(研究生、大学、中学)、教师、保育员及保姆、餐饮食品业、商业服务、医务人员、工人、 农民工、农民、牧民、渔(船)民、干部职员、离退人员、家务及待业、其他、不详 婚姻状况:未婚、已婚(初婚、再婚) 、同居、离婚、丧偶 孕产情况:孕次、产次、现有子女数 现住址(详填) :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 户口

41、所在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非必填) : 孕产妇 /婚检妇女属于:本县区、本市其他县区、本省其他地市外省、港澳台、外籍(国家)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相关情况 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期:婚前检查、人工流产、引产、孕期保健、产时、产后、其他 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间:年月日 本次妊娠前是否已知HIV 感染(仅感染孕产妇填写):否、是:本次是确认HIV 感染后第次妊娠 最可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途径: 注射毒品、性传播、采血(浆)、输血 /血制品、母婴传播、职业暴露、不详、其他 相关危险行为(多选) : 与 HIV 感染配偶或男友的性生活、多性伴、商业性行为、注射吸毒、

42、有偿采供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 纹身或穿耳等身体刺伤、意外伤害、职业暴露、医源性感染、不详、其他 三、丈夫 /性伴情况 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岁) 民族:汉、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其他 文化程度: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大专或大学、硕士及以上、不详 职业: 学生(研究生、大学、中学)、教师、保育员及保姆、餐饮食品业、商业服务、医务人员、工人、 农民工、农民、牧民、渔(船)民、干部职员、离退人员、家务及待业、其他、不详 HIV 检测情况:不详、未检测、检测 HIV 检测结果:不详、阴性、阳性,确认感染的时间

43、:年月日、不详 最可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途径: 注射毒品、异性传播、同性传播、采血(浆) 、输血/血制品、母婴传播、职业暴露、不详、其他 相关危险行为(多选) : 无危险行为、多性伴、嫖娼、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有偿采供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 纹身或穿耳等身体刺伤、意外伤害、职业暴露、医源性感染、不详、其他 四、本次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情况 本次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时期:婚前检查、人工流产、引产、孕前、孕期、产时、产后 艾滋病检测前咨询情况:未咨询、咨询;艾滋病检测后咨询情况:未咨询、咨询 27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医生: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备注(非必填) : 编号:

44、 表 3、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保密) 省(自治区、市)县(市、区)医院(妇幼保健院) 姓名:身份证号:. 一、本次妊娠、孕产期保健及分娩情况 本次妊娠末次月经时间:年月日,预产期:年月日,初检孕周:周 妊娠结局:分娩、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孕周:周、其他 是否失访:未失访、已失访,失访时期:孕周或产后周 孕产期异常情况(多选) :未发生、早产、中重度贫血、妊娠高血压疾病、胎膜早破、滞产、产后出血、 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病、妊娠梅毒、其他 分娩方式:阴道产、择期剖宫产、急诊剖宫产、不详 分娩时间:年月日时分,孕周 + 天,总产程小时分 分娩地

45、点:市级以上助产机构、县(区)级助产机构、乡(街道)级助产机构、家中、其他 产科操作(多选) :无、侧切、人工破膜、胎吸、产钳、宫内头皮监测、不详、其他 会阴裂伤:无、度裂伤、度裂伤、度裂伤及以上 分娩胎数:单胎、双胎、三胎、其他(多胎请另附本表分别填写围产儿、新生儿有关内容) 孕产妇结局:存活、死亡,死亡原因、不详 围产儿转归:活产、死胎、死产、七天内死亡、不详 围产儿异常情况(多选) :无、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围产期肺炎、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其他 随访情况:孕期随访次 二、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情况:用药、未用药(跳至 “ 三、孕产妇复方新诺明用药情况” ) 开始用药时间:孕期,孕周、

46、产时、产后 孕期:未用药、用药,药物名称:+ + ,漏服情况:未漏服、漏服次 产时:未用药、用药,药物名称:+ + ,漏服情况:未漏服、漏服次 产后:未用药、用药,药物名称:+ + ,漏服情况:未漏服、漏服次 停止用药情况:未停药、已停药,停药时间:孕期,孕周、产时、产后天 三、孕产妇复方新诺明用药情况:用药、未用药(跳至 “ 四、孕产妇相关检测情况” ) 开始用药时间:孕期,孕周、产时、产后 停止用药情况:未停药、已停药,停药时间:孕期,孕周、产时、产后天 四、孕产妇相关检测情况:进行过检测(检测填写结果,未检测用“/ ”表示) 、未进行任何检测(跳至“ 四、新生婴儿情况” ) 相关检测 检

47、测孕周 /时间 检测结果 孕周 检测结果 孕周 检测结果 孕晚期孕周 / 产时 检测结果 产后周 白细胞计数( 109/L) 总淋巴细胞计数( 109/L) 血小板计数( 109/L) 血红蛋白( g/L) 血糖( mmol/L ) 谷丙转氨酶( ALT ) (u/L ) 谷草转氨酶( AST) (u/L) 总胆红素 (T.BIL ) (mol/L ) 血肌酐( mol/L ) 血尿素氮( mmol/L ) CD4 细胞计数(个 /mm 3) CD8 细胞计数(个 /mm 3) 病毒载量(拷贝/ mL)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梅毒 未检测、检测,检测时间:孕周 检测方法: 28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TPPA、TPHA 等)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RPR、TRUST 等) 、其他_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滴度:未检测、1:8 以下、1:81:64、1:641:

49、128、1:1281:256、1:256 以上 其他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乙肝 表面抗原( HBsAg)未检测、检测,检测时间:孕周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e 抗原( HBeAg)未检测、检测,检测时间:孕周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丙肝 HCV-IgG 未检测、检测,检测时间:孕周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HCV-IgM 未检测、检测,检测时间:孕周检测结果:阴性、阳性、不确定、不详 五、新生婴儿情况(如有多个活产婴儿,请分别填写婴儿基本情况及用药情况) 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体重:克出生身长:. 厘米随访情况:随访中、已失访 存活情况:存活、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年月日 预防接种情况:未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卡介苗、不详 六、新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情况:用药、未用药(跳至 “ 报告单位(盖章)处” ) 开始用药时间:年月日,停止用药时间:年月日 药物名称:+ + ,漏服情况:未漏服、漏服次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医生: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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