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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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号:平寿劳同(书)字号 编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 ( No. 1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10 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 条款。 合同中所涉及的下列用语含义为: 1、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公司制度:指由公司依法

2、制定并适用于乙方的各种规章、制 度或办法;公司制度以公司内部电子网络或书面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通过及时查阅公司内部电子网络或询问主管领导、查阅书面文 件等方式了解公司制度。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合同。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准是 。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第三条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工作。 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 遵守公司制度, 接受公司绩 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

3、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 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 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 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七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劳 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 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1、标准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服从甲方安 排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 保证乙方的休息、 休假权 利。 第四章薪酬待遇

4、第十一条公司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 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 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 为员工提 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公司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甲方每月日之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 前在最近的工作日) 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 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甲方在以情况下可对乙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进 行相应调整: 1、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乙方具体工作岗位调整,按调整后岗位对应的薪酬结构及水 平支付薪酬: 3、公司薪酬制度发生变化; 4、按照公司的考核制度,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调整;

5、5、依照公司的劳动纪律、奖惩制度涉及的降薪规定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公司资产的保护 第十七条以下各项公司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 产及无形资产,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 护: 1、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2、公司积累的全部客户资料; 3、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展业机会,建立的业务 渠道; 4、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5、利用公司电脑及网络

6、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 6、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 报告、业务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公司制订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 及经营措施; 9、公司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司旗、司徽、CI 及其他标 识等; 10、其他形式的公司资产。 第十八条为保护公司资产,乙方承诺: 1、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公司资产,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 窃取、泄露、擅自转让及其他

7、方式损害公司资产。 2、遵守本合同及公司制度关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商业秘密保护 的规定。 3、 遵守公司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产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第七章公司人力资源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九条员工队伍(含业务团队) 、代理人队伍是公司重要的人 力资源,乙方负有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条为保护公司人力资源,乙方承诺: 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均不以任何方式劝诱公司员工或 代理人离职。 第二十一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 业秘密亦属于公司资产。 第二十二条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1、执行公司的商业秘密保

8、护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司的 商业秘密。 3、在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公司从事同类经 营的企业(保险、证券、信托、银行业)或与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其 他企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 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提供任何与公司产生竞争关系 的帮助、指导、服务。 4、在甲方提出要求或本合同终j 卜时,及时返还所使用、占有 的记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载体。 第八章劳动纪律与行为准则 第二十三条乙方承诺: 1、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公司 制度和劳动纪律; 2、无论何时均依诚实信用原则

9、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客户、 股东、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欺诈、 误导、侵占、诋毁、 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 3、提交的履历真实完整、证书真实有效并如实披露入司前的奖 惩记录。 第二十四条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 乙方如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 (无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因乙方的岗位、职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 时) ,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的有关内容。 第十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

10、,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解除合同,应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如果在试用期内,乙方应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 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第七章及第八章的规定;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但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

11、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绩赦考核制度规定的情 形) ,经过绩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市场情况变化、甲方经营战略调整、 组织架 构调整等情形。 第三

12、十一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二十六条第一项、 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自动 延续到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或依法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 乙方应办结实物交 接和工作交接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签收解

13、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签 字确认解除协议、签收解除终止合同证明、退还公司资产、移交工 作职责、结清与公司的帐务、转移档案户口关系、清理年休假等。 第三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 与乙方续签合同, 可在合同期满 前三十日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一章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络止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 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 将于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第 三十二条之规定时支付。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未依法提前三十日或三日(试用期内)书 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

14、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职务、职级; 2、依据本合同第二f 一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要求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及损失的计 算方法依据公司规定; 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各项赔偿款项(每月扣除的部分 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低于当地月最 低工资标准,当地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八条经查证乙方对甲方有欠款等未了结事项,甲方有权 从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中扣除相关金额,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不足的, 乙方应当在离司前另行支付给甲方。 第三十九条公司为乙方提

15、供专业技术培训, 乙方应在甲方服务 一定期限(具体期限以培训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服务期未满乙方 离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违约金为服务期未满期间应分担的 培训费用。 第四十条甲方因业务需要, 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 乙方 应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数额以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 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乙方的住址为(由乙方填写) : 。 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是真实有

16、效的,乙方住址变化时, 应于变更后三日内在甲方的人事信息系统中更新,将将变更结果书面 通知甲方。 乙方确认甲方按前述住址寄出通知或其他资料第三日视为送达。 第四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之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合同附件为准。 本合同附件有:1、2 1、福利保障协议 2、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3、

17、/ 附件 l: 福利保障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甲方特制订员工综合保障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 ,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自愿决定 是否参加计划。 第二条平安员工团体综合保险合同 (以下简称保险合同 ) 是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条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作为投保人 订立以乙方为被保险人的 保险合同,保险费由甲方向保险人支付; 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委托甲方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赔付手续。 第四条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若乙方发生保险条 款约定的符合赔付条件的事故时,除通过计划获得的赔付之外, 甲方不再向乙方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法

18、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 的款项。 第五条自本补充协议所属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终止或解除之 日起,乙方不再享有保险合同中的各项保障。 第六条根据国家财税法规要求,参加计划产生的保费与乙 方当月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七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前签订 的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2: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鉴于: 甲乙双方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 商业秘密属于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乙方有依法保护甲方商业秘 密的义务。 根据中

19、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 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甲方合法拥有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和合法权益, 从而实现乙方和甲方的共同根本利益,甲乙双方特订立 本协议。 2、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相互保护对方权益并依 上述原则履行本协议。 3、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保密范围 1、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非经甲方授权的第三人所知悉, 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

20、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 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获悉的秘密信 息; (2)不属于乙方职务工作范围,但乙方在甲方场所或工作中可 以接触、知悉到的秘密信息; (3)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 料、资金、设备等)而形成或获得的秘密信息。 3、商业秘密不仅包括属于甲方所有的秘密信息,还包括甲方不 享有所有权,但可以占有或使用或收益的属于第三人所有的乙方 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4、商业秘密可以物理、化学、生物等载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

21、、 仪器、模型、口头、电子信息网络等)存在。 5、商业秘密的种类包括: (1)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纪 要、决议及相关会议文件资料; (2)甲方经营发展重大分析、调研、改革、咨询报告或方案; (3)甲方经营、资产、财务数据、信息及报告; (4)甲方产品、业务开发文件资料; (5)软件、程序及流程图、逻辑图、需求文档等配套资料; (6)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大诉讼资料; (7) ISO 标准化程序文件、相关质量记录、检查记录; (8)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范、流程、标准、诀窍等; (9)重大行政、人事、财务管理制度; (10)重要培训资料; (11)客户资料; (12)申

22、方其他具有经济利益并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间 l、乙方的保密义务,其起始日期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 日或开始在甲方任职的第一日 (即甲乙双方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起始 日) 。 2、即使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 形) ,乙方仍然负有保密义务。 3、乙方不得以下述理由作为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抗辩理由: (1)乙方已在甲方工作但双方尚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3)乙方尚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 (4)劳动合同已终止。 4、乙方不仅应在工作时间履行保密义务,而且在非工作时间也

23、应履行保密义务,且无论是否在甲方经营、办公场所内。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在保密期间内,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以充分保护 甲方利益为目的,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2、乙方承诺:在保密期间内,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任何书面及口 头的保密规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制度”) ,或按照甲方习 惯性的保密做法行事,以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 着谨慎、诚实、 善意的态度,对本合同所述的商业秘密或以普通人的 正常智力水平能够推断出对公司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但在本合同中未 予列明的任何信息, 尽可能采取一切必要、 合理的措施对该信息进行 保密。 3、乙

24、方承诺:除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外,未经甲方“保密制度” 中明确规定的授权人士(以下简称“授权人士”)同意,乙方不得以 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等形 式)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包括按照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不 得知悉该项商业秘密的其他员工)泄露甲方的任何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从事可能导致甲方为乙方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 时(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职务行为) ,未经第三人合法授权,不得擅自 使用或侵犯任何属于第三人的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 三人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甲方受到第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指控时,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此而支出

25、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 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5、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授权人士”同意, 不得在与甲方及下属企业从事同类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证券、 信托、银行业)或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内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 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或提供任何与甲方产生有竞争关系 的帮助、指导、服务。 6、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 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等产生的具有经济利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26、件等) ,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 应当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并依甲方的要求,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 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 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 的本职工作或与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等,其权利属于甲方,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7、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经营有关 的具有经济利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等)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声明。经 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但在未 予核

27、实之前,乙方仍应履行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乙方没有及时 声明享有知识产权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由甲方享有相应权利,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对于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信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在同等条 件下,甲方与第三人相比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8、乙方承诺:在甲方“授权人士”提出要求时或当甲乙双方终 止劳动关系时, 乙方及时返还所使用、 占有的记载有甲方任何秘密信 息的载体。 如果该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和复制时, 可以将该信息复制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将原载体的秘密信息消 除,则乙方无须返还该载体。 如果该载体是由乙方自备但信息不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和复制时, 视为乙方已同

28、意将该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酌情以公平价格 给予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补偿金。 9、乙方承诺:当乙方发现甲方的商业秘密有泄漏的可能或已经 存在泄漏的情况时, 乙方有义务将上述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积 极的措施防止秘密的泄漏或进一步的泄漏。 10、乙方承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 劝诱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11、乙方为履行司法机构、 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甲方商 业秘密的,不视为违反本合同的义务;但在此情况下,乙方必须及时 通知甲方,并且乙方仅可提供被要求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建立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以

29、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 护合同(包括员工保密合同) ; (2)商业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采取合理的控制办法。 2、甲方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 (1)加盖保密标识; (2)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公司文件加以确认并将该 文件告知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 (3)授权人士的口头或书面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按照以下计算方法向甲方 赔偿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1)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 际利润和预期赢利的减少、诉讼费、律

30、师费、调查费、住宿费、交通 费、名誉、商业信誉损失等) ; (2)乙方及其共同侵权人因违反约定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全部 收益。 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 有权即刻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 乙方亦需承担因此而造成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还可依法采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职务、 从其劳动报酬中直接划扣各项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一切必要的措施。 第七条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 (1)在签署本协议前均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甲方依法制订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可用于补充 或解释本协议。 (

31、3)本协议内容及签署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力 准。 3、甲乙双方如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在甲方工作,则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追溯至乙方开始在甲方任职的第一日。 签署栏: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 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 (盖章)乙方(员工):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鉴证/劳动用工登记机关: 鉴证/劳动用工登记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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