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方方”畲触改革成屋视封第一章发展基础和机遇5第一节发展基础5第二节发展机遇9第二章指导思想、主要思路以及发展目标10第一节指导思想10第二节主要思路11第三节发展目标14第三章发展产融结合模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16第一节强化金融资源统筹利用16第二节开展“金融+”工程17第四章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21第一节深化金融机构改革21第二节加强金融科技推广应用22第五章加快“融湾”“融深”步伐深化金融合作与创新24第一节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24第二节引入金融资源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25第六章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调整融资结构27第一节立足增量优化提高上市企业质量27第二节提升债券融
2、资能力29第七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0第一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30第二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1第三节将灯塔盆地打造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32第八章聚焦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34第一节夯实绿色金融基础保障建设34第二节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35第三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金融供给37第九章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战略助力共同富裕37第一节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37第二节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38第三节健全普惠金融风险缓释机制40第十章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40第一节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41第二节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42第三节
3、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应对43第H章力口强实施保障44第一节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44第二节提升金融“软实力”45第三节加强组织协调46本规划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重点明确“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思路、发展目标,部署重大任务。本规划是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经营的重要依据,是市深化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第一章发展基础和机遇第一节发展基础“十四五”时期,市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4、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立足“示范区I排头兵”2战略定位,凝聚全市金融力量,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总体来看,“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良好,实现了金融业发展质效持续稳步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1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2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金融产业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5年末,全市共有银行业机构18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家;本外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1544.34亿元,1572.18亿元,比“十二五
5、期末分别增长56.17%和96.26%;存贷比达101.80%,居全省地级市(含深圳市)第一位,比“十二五”期末提高20.15个百分点。保险机构28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9家;2025年,全市保费收入41.72亿元,比2015年增长85.47%;保险赔付额13.67亿元,比2015年增长81.30%o证券经营机构9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4家;小额贷款公司24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家;典当行2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截至2025年末,全市共22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是“十二五”期末的2倍;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38家,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
6、业136家。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72.47亿元,比2015年增长48.84%,占GDP比重提高到6.57%o2025年,全市金融机构税后净利润27.83亿元,比元15年增长91.50%。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缓解。截至2025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78.78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5.34%;涉农贷款余额594.76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92.42%;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1.94亿元;私人控股民营企业贷款(不含集体控股企业)余额380.95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42.36%;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460.1
7、1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55.69%o2025年末,全市金融系统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95%,比“十二五”期末下降71个基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27%,比“十二五”期末下降90个基点。2025年4月,首期财政资金2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正式运作,截至2025年末,共为24家企业提供贷款转贷服务,累计发放转贷金额1.46亿元。截至2025年末,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规模382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075万元;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75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21亿元;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3.47亿元。金融助力脱贫攻坚顺利完成,金融普惠水平
8、大幅提升。全市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四个平台”建设任务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25年末,全市累计为2180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673笔,发放金额1.61亿元。截至2025年末,已启动6个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其中龙川佗城镇建成全省首个农村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镇;完成6个移动支付示范商圈、2条示范街、113个示范点的建设;创建12个现金服务示范点。涉农保险品种涉及养殖险、种植险、建工险、意外险、健康险、安全责任险等,基本实现地方特色农产品应保尽保。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和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人保财险市分公司签订“政银保”合作协议,设立1000万农业贷款风
9、险补偿资金,授信总额5000万元,截至2025年末,“政银保”共承保业务120笔,累计提供资金增信及风险保障额1.68亿元。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7.15亿元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农园实施主体贷”“农园微e贷”等专项信用贷款产品,助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金融改革创新卓有成效,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2018年,紫金、连平、龙川、和平4家农商行先后由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成为省第三轮农信改革中首个完成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全面挂牌开业的地级市。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创新发展“光伏贷”“生态农业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截至2025年末,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25.51亿元。地方金
10、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金融风险显著降低。2019年1月,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挂牌成立,全面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截至2025年末,已搭建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框架,依托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加强分类监管;开展典当行规范年审,完成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清理整顿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机构。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6.33亿元,不良贷款率1.04%,比“十二五”期末下降0.42个百分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降低,未发现存在涉银行类、涉股权类、涉保险类不稳定矛盾风险。“十四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案件。第二节
11、发展机遇“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给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助于市落实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关于我市的发展定位。依托深圳中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市将不断提升生态产业和绿色发展水平。利用好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枢纽门户优势,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科创金融、产业链金融、绿色金融等提供发展空间。承接“双区”3产业转移给金融业带来发展契机。“融湾”“融深”加快了基础设施“硬联通”,由此形成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旺盛;承接“双区”产业转移,打造“大湾区总部+基地”“大湾区科研+生产”等产业发展模式,需要产业金融、科创金
12、融和实体经济的有效融合,随之产生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将驱动金融业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提升与之匹配的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聚焦绿色发展的“排头兵”建设为金融业带来重大机遇。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背景下,省委赋予了“以新担当新作为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以绿色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这将充分激发绿色资源的潜力和优势,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绿色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优势的过程中,金融业将大有可为。3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金融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步入新阶段。作为粤北地区的农业大市
13、农村地区面积较大,农村经济种类较为齐全,农村市场主体规模较大,拥有全省数量排名前列的农村经济组织,乡村振兴的基础较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极。打造形成新的增长极为金融业发展拓展了新空间,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找到了新的着力点。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省级试点为金融行业带来新动力。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省级试点,深化资本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资本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升资本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激发各类资本的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市金融业借助改革试点“东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创新金融服务提供新动力。第二章指导思想主要思路以及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
1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委“1+1+9”4工作部署,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充分利用“绿色资本”优势加快发展,优化金融服务网络,补齐金融短板,奋力服务全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重点,紧紧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横琴和前
15、海两个合作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连接大湾区的地理区位优势,积极承接大湾区金融外包、金融后援等金融业务,为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项目提供有效金融支撑,实现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业抗风险能力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能提升,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二节主要思路“十五五”期间,市金融将积极抢抓“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紧紧围绕“以新担当新作为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4第一个“1”是指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第二个“1”是指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9”是
16、指扎实推进9个方面重点工作: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战略定位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1+2+2+3为主要思路,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发展。“一个核心,七大工程”,实现经济金融深度互动发展。以产融结合为核心,围绕市现代产业发展阶段、目标和需求,从金融资源统筹、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服务机制改进、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全方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以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为平台载体,聚焦
17、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百亿级水产业、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生态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产业”,实施七大“金融+”工程,实现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有效精准对接,实现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同频共振。“两个驱动,加快融合”,推动金融业发展迈入“快车道”。以“融湾”“融深”金融互动合作和金融改革创新为驱动,加快补齐金融发展短板和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增强金融业实力。通过机构引进、业务合作、跨境资本流动、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对口帮扶等形式,加快金融业“融湾”“融深”步伐,强化与“双区”的金融互动,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体系,优化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培育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以外力驱动金融
18、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金融科技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大力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和借助大数据、智能化等科技力量的金融业务创新,强化内生动力,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配上加速器。“双域发力,突出优势”,打造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的“样本”。在绿色发展领域和乡村振兴领域全面发力,突出绿色资源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优势,探索绿色金融和农村金融的特色模式,推动基础优势向高质量发展优势转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做好“六林”5“六水”6和“山”文章中的金融章节,充分发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金融助推器作用,助力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的“样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
19、兴战略,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在金融服务产业兴旺、金融助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金融支持富农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的“样本”。“三个示范,以点带面”,实现金融服务质效全面提升。聚焦三大高质量发展平台7,建设金融服务聚集区,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产业发展、金融服务未来城市发展的三个示范,引领带动金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聚焦灯塔盆地,推进建立多层次金融合作框架,以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现代农业集群为重点,聚集金融服务,助力打造引领未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示范;聚焦江海联运、综合保税区和市高新区,对接现代
20、服务平台、产业科技新城和承接“双区”现代产业金融需求,汇集金融资源,助力5储备林、经济林、碳汇林、林产品、森林旅游、林下经济。6水系、水运、水能、水资源、水产业、水环境。7把灯塔盆地打造成为引领未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把江海联运、综合保税区、市高新区打造成为支撑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平台;把高铁新城综合枢纽、江东新区打造成为带动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平台。打造支撑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平台,形成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的示范;聚焦高铁新城综合枢纽和江东新区,在智慧城市建设、产城融合等领域贡献金融力量,助力打造成为带动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平台,形成金融服务未来城市建设的示范。“十五五
21、期间,市金融业将实现快速发展,形成种类丰富、覆盖广泛、差异互补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业规模显著扩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与“双区”的合作互动更加深入,三大高质量平台金融聚集区的示范作用更加突出,金融创新的“样本”更具鲜明特色和影响力,打造形成粤东西北绿色金融发展的标杆和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的样板。第三节发展目标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提升金融业在产业中的地位。203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no亿元;保费收入达60亿元。到2030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200亿元;贷款余额达2300亿元。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依托“双区”完善的金融体系,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设立分支机构,新设银行分支机
22、构23家;新设各级保险分支机构5家;新增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以上,并吸引一批金融业中介服务机构在新设公司。金融资本集聚度大幅提升。到2030年,力争35家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在国内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约250家;产业发展基金3只,绿色主题投资基金1只。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十五五”期间,乡村振兴金融创新服务全面开展,涉农贷款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绿色金融实现跨越发展,绿色主题资本市场初步形成,绿色信贷快速增长。市“十五五”金融改革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2025年2030年一、总体金融规模1金融业增加值(亿元)*72.471102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1544.34220
23、03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1572.1723004保费收入(亿元)*41.7260二、金融资本集聚5境内上市公司数(家)03-56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数量(家)1742507产业发展基金数(只)138绿色主题投资基金数(只)01三、金融综合改革9制造业贷款余额(亿元)78.7816010绿色信贷余额(亿元)25.51851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171.9434012涉农贷款余额(亿元)594.76800注:有*记号的指标为时期数,其他指标为年末时点数。第三章发展产融结合模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聚焦三大高质量发展平台,充分用足用好金融资源,强化与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等各类资源的统筹
24、利用,构建资源高效整合的金融体系。开展“金融+”工程,加快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各领域的紧密融合,建设金融服务聚集区,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产业发展、金融服务未来城市发展的三个示范,引领带动金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第一节强化金融资源统筹利用加强金融资源与财政资金的统筹利用。不断完善金融、财政互动的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积极与大湾区内的金融集团或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合作,推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产业孵化基金、创业基金、并购基金、产业基金等,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持续多元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完善企
25、业信贷、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政策性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加强金融资源与国有资本的统筹利用。优化国有资本运营,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金融产品与资本运营相互配合,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优势。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增强国有金融资本的竞争力。加快市国有企业的整合进度,将各级政府掌握的各类经营性资产整合到各级国有企业,优化市产业投资、城市建设、交通建设、水务投资等领域市属国企的资产和现金流,增强市属国企的投融资能力。鼓励市属国企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展绿色债券、项目收益债、专
26、项债券等特色产品,提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能力。第二节开展“金融+”工程大力发展产业金融。立足“五县四区”8功能定位、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针对性定制金融服务,推动园区产业向高端化升级、产业集聚向集群化发展。持续加大对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百亿级水产业,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生态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产业”持续加大信贷投放、保险产品开发力度,助力巩固我市工业发展基础。着力为江海联运、综合保税区、市高新区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助力打造支撑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平台。加大对本地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质押融资、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
27、支持,培育本地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及建筑产业8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江东新区、市高新区、市灯塔盆地农高区。链,促其承接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带动建设配套资金在本地流转,持续改善我市存贷结构,保障辖区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科创金融。进一步推动市高新区股权投资母基金、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投资基金、粤和基金等已设立基金发挥作用,通过高新区科创金融中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深化政府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科技金融服务县(区)全覆盖,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投贷联动、科技保
28、险、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专利保险等产品,开发“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保险”等保险增信产品,争取金融服务可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不同发展阶段,有效化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围绕市政设施、科教文旅、医疗卫生、交通公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等类型项目,摸清项目融资需求,建立融资项目储备库。鼓励组建以政策性银行为主,商业银行参与的项目银团贷款,由市县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现重点项目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探索成立乡村振兴基金、江东新区开发建设基金、国家高新区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铁新城综合枢纽和
29、江东新区高标准建设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助力打造成为带动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平台。健全文旅金融供给体系。深入挖掘岭南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恐龙文化、赵佗文化、阳明文化等优秀特色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统筹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等资源开发整合,以金融支持全域旅游为重要抓手,建立文旅业产融结合的长效机制。创新文旅业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景区经营权质押、门票收费权质押、经营性物业抵押等贷款产品。鼓励为乡村旅游地区提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乡村旅游和民宿服务提供信贷支持。拓宽文旅业融资渠道,建立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机制,通过整合财政资金、银证保资金等设立文旅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撬动社会
30、资本参与文旅业发展。鼓励完善文旅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向文旅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提供保险增信服务。全面发展民生金融。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旅游等领域民生事业项目的资金倾斜,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助学、扶贫、农村饮水、重大水利工程等金融保障。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融资支持,创新抵质押方式,支持培育住房租赁企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金融服务质效。大力发展大病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优化完善“市民保”等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专业化养老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汽车金融、旅游休闲、养老家政、教
31、育文化等消费金融产品,适度扩大居民消费信贷。鼓励新设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公司,丰富支持消费的金融供给。专栏七大“金融+”工程1 .“金融+贸易”。充分发挥金融“稳外资”“稳外贸”作用,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保融资、货押融资等产品,支持贸易企业获得资金融通、支付结算、财富增值等综合金融服务。2 .“金融+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汽车金融、旅游休闲、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消费金融产品,适度扩大居民消费信贷。鼓励新设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公司,丰富支持消费的金融供给。3 .“金融+科技:鼓励银行业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拓宽
32、科技企业信用贷款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4 .“金融+制造:持续保持制造业贷款较高增速,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开展产业金融融资创新。5 .“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对接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争取更多金融资源倾斜支持。持续探索在水利、交通、能源等行业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吸引保险资金、产业基金等补充项目资本金,支持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解决配套资金。6 .“金融
33、文旅二丰富文化信贷、文化债券、文化基金、文化保险等文化金融产品,鼓励设立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投资。7 .“金融+民生二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水利、公共住房等民生事业建设项目的金融服务保障。优化金融帮扶、金融助学等民生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民生保险产品的供给,加快发展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优化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专业化养老保险。第四章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持续完善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化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培育引进新兴金融机构,构建地方金融多元化新业态,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的推广应用,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将金融供给侧改革向纵深推进。第一节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健
34、全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支持更多的地方国资企业入股当地农商行,持续优化法人农商行股权结构。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加大利润留存及发行专项债等方式多渠道持续补充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法人金融机构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法人金融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穿透性审查,规范关联交易,督促“两会一层”规范履职,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中小法人银行强化审慎经营,坚持服务当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发展。多元化健全地方金融体系。积极争取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在增设
35、分支机构以及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等后台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抓好品牌建设。发挥典当行应急融资服务的特点,努力培育一批信用良好、品牌知名度高、服务意识强的知名企业。第二节加强金融科技推广应用深化金融科技与金融业务的融合。鼓励金融机构深挖科技创新潜力、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在保障资金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基于线上渠道、远程服务等方式畅通金融“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着力推广金融科技在融资对接、产业链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提
36、高金融运行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金融科技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能力,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运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优势,构筑
37、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对,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进行数字化升级。以紫金县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对口帮扶的重要支点,探索数字货币试点在的场景
38、应用。运用金融科技深化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基于海量数据处理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体系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提高信贷资金周转效率,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第五章加快“融湾”“融深”步伐深化金融合作与创新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丰富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满足“融湾”“融深”建设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支持全面融入粤港澳大
39、湾区建设。第一节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融湾”“融深”。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统筹协作,拓展非银信息的应用范围,统一采集标准和对外发布标准。加强农户信用信息平台、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征信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应用,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信用信息支撑,发挥信用助贷的作用。鼓励有实力、有资源的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市信用服务行业,支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提高信用信息在促进市经济发展和“融湾”建设的使用效益。促进支付体系建设“融湾”“融深”。通过推进市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提升支付
40、领域依托粤港联合票据结算系统便于港资企业跨境资金结算效率。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跨境应用、银联多币种卡互通使用,促进支付服务便利化。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电子账单直接缴费、转移支付结算等便民业务,为港澳居民在市养老等各项服务需求提供支付结算优质服务。探索开展港澳代理见证开立辖区银行账户,推动市金融机构积极对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标准。第二节引入金融资源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推进现代产业金融产品“融湾”“融深”。加强产业链金融服务,助推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等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及相关民营骨干企业集聚、创新和升级。围绕承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的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核心企业担保、票据融资、保理
41、等方式,为全产业链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电子信息、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批量授信和融资支持。助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融湾”“融深”。对不同的“融湾”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信贷方式,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对于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采取分期、分段式等相对灵活的还款方式,充分借助政策性和开发性资金,满足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资金需求;对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建设项目,探索运用政府采购融资等模式给予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融湾”项目贷款审批程序,合理设置审批权限,建立贷款评审“绿色通道”,提高我市“融湾”项目融资效率。推动生活圈建设“融湾”“融深”。探
42、索线上区域金融一体化服务,为医疗大数据共享等方面提供金融便利。加强在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领域合作,为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学校、医院、旅游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大力推动“智慧校园”“智慧公交”“智慧医院”“智慧景区”等建设,通过PPP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共建学校、医院和旅游景区项目的资金支持。助力外向型金融服务“融湾”“融深”。积极争取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争取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资金池业务惠及市企业,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粤港澳大湾区政策红利。重点做好大宗商品、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产
43、业链全球布局等新业态、新领域的金融支持,健全配套便利措施,强化联合监督管理,推动贸易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涉外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推动金融机构与综合保税区企业在项目信贷、资金结算、资金增值、跨境电商业务等开展全面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运用供应链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带动产业升级和贸易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跨境人民币政策,发挥部门合力作用,进一步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和运用。第六章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调整融资结构在保持间接融资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调整融
44、资结构,大幅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第一节立足增量优化提高上市企业质量分行业、分梯队深入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进新电子、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企业等行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围绕旅游、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不断挖掘和培育创新型、成长型新兴企业资源。加强分类引导、因企施策,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直通式、定制式办法,积极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和协调解决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土地房产确权、规划、环保、股本划转、税费等历史遗留问题。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土地房产过户、税金减免、
45、项目审批、环境评价等办理流程,提高企业股份制改造效率。加大股改工作宣传,形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服务及企业敢于改制、主动改制的良好局Wo形成有可持续性的、动态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总体思路,优化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推动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步伐。推动政府引导产业基金和私募产业基金搭桥支持,以全面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助推创新型科技后备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优化企业上市培育辅导、综合服务和扶持政策。从政策支持、金融扶持、要素聚集、培训培育、绿色通道等方面加强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服
46、务。深化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及各证券机构合作,推动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服务基地,搭建拟上市企业与证券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平台,强化上市辅导全流程支撑,在企业改制、转板、辅导、申报等各个环节对企业给予“一对一”的指导帮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出台相应的奖励办法进行叠加奖励。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推动优质“新三板”企业提出转板上市申请,实现在北交所上市交易。支持暂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标准的创业型、成长型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融资,发挥好股权交易中心(运营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服务中心)的作用,推动设立挂牌企业展示及融资路演中心。营造
47、支持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对于外地上市公司总部注册地迁入市的,给予有竞争力的扶持奖励、财政补贴。协调解决上市企业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引导上市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质量,在实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产业排头兵的示范作用和“稳链”“强链”的引领作用,推动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第二节提升债券融资能力稳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快适应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新变化,建立地方重大项目储备机制,深入挖掘项目收益点,实现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度均衡发债节奏,优化投向结构。探索引导优质企业开展直
48、接债务融资。调动企业、承销机构、担保增信机构的积极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解决中长期资金需求。支持国有企业针对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待建或在建项目,发行额度大、期限长的项目收益债(票据),保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企业根据自身资产运营特点,通过应收账款、商业物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收益类项目等优质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专项债,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大债务融资引导宣传推广力度,探索合适的增信支持机制。第七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大力支持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高区,助力灯塔盆地成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示范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一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服务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