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A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建议书示例表C.1至表C.14给出了商标的国内国际申请建议书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移转、维权等方面指导书的示例,供商标品牌指导站参考使用。表A.1国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示例)国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目前你单位在国内商品(服务)上尚未申请注册商标,不但容易遭受第三方抢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等问题,而且不利于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发展。建议你单位尽快开展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
2、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国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年月日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年月日表A.2国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示例)国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编号根据国际公约和世界各国/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商标的权利取得和保护具有地域性,一
3、般而言。商标只有在一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确立在该国的商标专用权后,才会在该国受到法律保护。目前你单位在商品(服务)上使用的商标尚未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不利于企业在海外的发展和商标维权。建议你单位尽快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主要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或单一国家(地区)注册申请。采用前者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递交纸质申请,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SWSSq/)直接办理申请。采用前者方式,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理。如需进一
4、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国际商标申请注册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表A.3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指导书(示例)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指导书: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目前你单位以下注册商标即将十年期满,如未能及时办理续展
5、将可能丧失该注册商标。建议你单位尽快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即将期满的注册商标:办理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
6、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年月日表A.4商标变更申请指导书(示例)商标变更申请指导书: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目前你单位在商品(服务)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发生了相关事项变更,如未能及时办理变更,将可能影响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及相关商标权益。建议你单位尽快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办理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
7、S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变更申请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商标转让申请指导书: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
8、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目前你单位在商品(服务)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尚未办理转让申请。你单位还未正式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可能引发商标权纠纷并影响你单位的经营发展。建议你单位尽快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办理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
9、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转让申请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商标转移申请指导书:编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移转的事由包括企业合并、注销或自然人死亡等原因。商标移转应由移转人和继受人共同提出申请。目前你单位正在开
10、展企业合并(企业注销/自然人继承)等,建议尽快办理相关商标移转手续,以切实保障自身商标权益。办理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S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转移申请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
11、经办人:表A.7商标使用许可申请指导书(示例)商标使用许可申请指导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商标局将备案事项进行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你单位在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已经许可(拟许可)他人使用。建议你单位尽快办理注册商标许可备案手续,以免引发法律纠纷。办理方式:建议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郑州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
12、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或到“中国商标”网(http:SWSSq/)直接办理申请。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使用许可申请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商标异议建议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13、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目前,他人初步审定公告在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涉嫌侵犯你单位权益。建议你单位及时启动商标异议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办理方式: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自行到“中国商标”网(http:SWSSq/)直接办理申请。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异议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表A.9商标复审建议书(示例)商标复审建议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4、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单位(人员)就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后,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你单位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并被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建议你单位及时启动商标复审程序,以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止匕外,若你单位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注册/维持注册、予以撤销/不予撤销、依职权无效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若你单位有商标被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建议及时启动商标复审程序,以维护自身商标权益。办理方式: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自行到“中国商标”网(http:S
15、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复审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表A.10商标无效宣告建议书(示例)商标无效宣告建议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后,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异议人不服,还可继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建议你单位在商标异议失败后,及时启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以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止匕外,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
16、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你单位有上述情况,认为自身权益可能受损的,建议及时启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办理方式: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自行到“中国商标”网(http:WSSq/)直接办理申请。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无效宣告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商标规范使用指导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甚至侵犯他人商标权利。不规范使用而导致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
17、常见情形:(一)违反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三)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四)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五)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六)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七)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
18、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八)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九)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请你单位在商标日常使用中认真对照上述情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产生商标一般违法、冒充注册商标、商标侵权等法律后果。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规范使用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年月日表A.12商标质押融资建议书(示例)商标质押融资建议书:编号利用注册商标开展质押活动,是企业进行贷款融资、扩大经营发展的便
19、利手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目前你单位在一商品(服务)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建议你单位可以适时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信息可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查询。办理方式:商标质押:建议由企业直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电话:0371-889053150371-88905323)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河南省
20、设立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各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可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https:SC)o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质押融资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商标保险建议书:编号参加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保险是企业保护自身注册商标的有力手段。目前你单位在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容易遭受侵权风险,建议你单位可以适时开展商标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信息表可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o办理方式:建议企业根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信息表上联系方式与相关保险公
21、司联系投保。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保险建议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商标维权指导书: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行政机关分别对企业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企业自身也应依法积极主动维权。目前,你单位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遭遇侵权,建议你单位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如需进一步咨询服务,请联系本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标品牌指导站年月日编号我单位已收到商标维权指导书,会认真处理。收文单位(盖章或签字)经办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