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垃圾清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甲方作为(具体河道名称)的管理权拥有者,为维护河道环境卫生,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决定委托乙方对该河道进行垃圾清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 .河道名称:2 .河道位置:3 河道长度: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河道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三、工作内容1 .乙方负责河道内及两岸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工作。2 .清理范围包括
2、但不限于河道水而漂浮物、河道岸边及护坡上的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的各类废弃物等。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河道进行清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4 .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四、质量标准1 河道水面应保持无明显漂浮物,确保河道水流顺畅。2 .河道岸边及护坡应无垃圾堆积,保持整洁。3 .清理出的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不得随意丢弃或在河道周边堆放。4 .乙方应确保河道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五、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权利:有权对乙方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清理范围、清理频率等进行调整
3、但应提前通知乙方。2 .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乙方进入河道管理区域、提供相关资料等。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清理费用。负责协调与河道管理相关的其他部门或单位,为乙方的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乙方权利义务1 .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清理费用。在清理工作中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清理时,有权暂停清理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2 .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频率,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质量。负责清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清理人员和周边环境安全。在清理工作中发
4、现河道存在其他问题(如河道堵塞、水质污染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相应措施。定期向甲方汇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提交清理工作记录和相关报告。妥善保管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记录、照片、视频等,以备甲方查阅。六、清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清理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河道垃圾清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该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清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余款在河道清理工作完成后日内付清。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凭发票进行支付。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清
5、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清理工作,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 .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频率进行垃圾清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清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清理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在清理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河道环境受到二次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恢复原状。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