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

上传人:李主任 文档编号:61090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天然气供应合同[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天然气供应合同1 特征码 ZhBrCTrtcgqDUTrbaHwS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城 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方与用气 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1、用气地址 2、用气种类 3、使用范围 4、用气量的约定 (一)根据用气方要求,双方约定的用气量为 立方米/年; 立 方米/月; 立方米/日。 (二)为保证用气方正常用气,用气方须在每年 9 月 30 日前向 第 2 页 供气方提报下年度的用气计划;每

2、月 20 日前须提报下月用气计 划,如用气方未按时提报月用气计划,供气方对用气方当月用 气量不予保证。 (三)日用气量按用气方提报的计划并经双方约定的日用气量 上下浮动 5%。如遇用气方超计划使用天然气或降低生产急剧减 少用气量时,应提前 72 小时通知供气方。对超过约定的用气量, 供气方不给予供气承诺。如用气方增加用气计划量,双方须另 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并收取相应的入网配套安装费。 (四)如供气方因客观因素(不含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意外事 故)或供气设施检修而不能满足用气方用气量时,须提前 72 小 时通知用气方。 (五)用气方应自备第二能源设施及应急措施,以避免因突发 事故和不可抗力引起的

3、停气而造成损失。 第二条:供气方式、供气质量和供气时间 1、供气方式 (一)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方供气。 (二)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 小时连续供气。 2、供气质量 (一)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执行“GB178201999” 天然气 二类标准。 (二)因燃气质量发生的争议,以天然气生产单位出具由国家 授权的检测部门检测的“天然气检测报告”为准。 第 3 页 3、供气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入网配套安装费、工程安装费、天然气价格、计量及 结算方式 1、入网配套费:用气方一次性交纳的入网配套费 万元,于合 同签订后首付入网配套费 万元,余款 万元正式通气前一次付 清。 2、工程安装费

4、: 请参照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 。 3、天然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天然气价格: (1) 正常供应的长输管道天然气,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 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结算,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 元/立方 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 价文件规定执行。 (2) 非正常供应的天然气(供气方为保证用气方连续用气而 组织的如 液化天然气(LNG) ,压缩天然气(CNG)等其他补充 气源)价格按照国家及气源供应部门的当时市场价格,加上供 气方运行成本及合理利润予以结算。 (二)燃气费计量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 。 (2)供用燃气的计量 、根据用气方提报的用气申请

5、及用气参数,由供气方提报设 第 4 页 计院确认流量计规格、型号,并负责订货、校验等相关事宜, 用气方负责全过程监护,双方共同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 。超过保修期(保修期 1 年)的检测费用由用气方承担。 、供、用气双方按照计量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以双方确认的计量装置的读数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每年一 次)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方对供气方的气量测量值 有疑议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 按供气方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方不得拒付。若供 气方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方应 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本条款摘自国 务院

6、国发 26 号文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 、通气前,用气方应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计算, 提前支付下月用气费。 、计量表出现故障造成停气或出现其他问题,用气方应立即 通知供气方双方协商解决。 (三)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能源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能源油(1990)943 号】 文件, 第 5 页 供用气双方须按以下方式结算: (1)天然气管输损耗按 3.5标准执行,由用气方承担。每次 购气的结算方式为: 购气量气价购气量3.5气价购气总金额 (2)每月底预交下月计划用气费(月底进行通算,余额计入 下月计划,不足补齐) 。 (3)用气方如燃气费超期付款,须交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日结 算款项的

7、百分之五计算。 (四)供气方需向用气方开具燃气费增值税发票,原则为每月 月末向用气方开具本月燃气费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工程安装 1、供气设施安装内容:工业供气设施: 支管线、院内管线 (至用气方用气设备) 、阀门、过滤、调压、计量装置等。 2、工程按国家燃气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 格标准,并做好施工竣工资料及时交付用气方。 3、用气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平面布置图,负责提供工程用电、 用水及材料堆放场地,协助办理该项目工程的设计图的规划审 批。工程用水、电费用由供气方承担。 4、供气方负责办理开工前应具备的相关手续,提供施工图、燃 气设施定位图、编制施工方案,由用气

8、方签证。施工中如发生 质量安全事故及人员安全事故由供气方承担(因用气方原因造 成的由用气方承担) 。 第 6 页 5、工程施工期参照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 。如施工期内遇 用气方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见等因素,施工被迫停工的,经双方 协商可延长工期,供气方不承担责任。 6、供气方承揽的工程竣工后,由用气方组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 7、用气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入网配套安装费、工程安装费后,实 施通气。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的维修及管理 1 供气方承揽的用气方的院内管道、阀门、调压设施、计量设 施等燃气专供设备工程竣工后。如有故障(不含人为破坏因素) 由供气方保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由供气方投资

9、建设的主管网及支管网由供气方维护管理,费 用由供气方承担;由用气方出资建设的支管道、院内的管网、 调压设备等设施由用气方维护管理,维修、保养及更换等费用 由用气方承担。 3、计量设施按国家规定年限强制更换,更换及校验费用由用气 方承担。 4、用气方的院内管道、阀门、调压设施、计量设施等燃气专供 设备,用气方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条例、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 定,委派专人妥善维护管理并做到安全用气,用气方擅自违反 操作规程和安全用气规定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第 7 页 5、根据国家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经供 气方许可,用气方不得添、拆、改装由供气方设计施工的燃气 管道和燃气设

10、施,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燃气器具,不得擅自更换、 变动供气计量装置。违背以上规定而引起的任何事故及相关损 失(包括供气方的损失) ,由用气方承担。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供气方有权对用气方不予点火通气。 (一)用气方的入网配套安装费及工程安装费未按约定付清。 (二)用气方自行安装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供气方有权对用气方中断供气。 (一)用气设施或用气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身财 产伤害时; (二)擅自添、拆、改装燃气设施,改动计量装置,改换计量 方式; (三)双方不能按国家规定进行贸易结算时,未按合同规定结 算燃气费时。 (四)盗用天然气;

11、(五)违反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及“用量”使用天然气。 3、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供气时间、质量和使用范围向 用气方供气。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供气量不足或停气,给用气方带来的 损失,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 第 8 页 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 事人的意志所支配。在本合同中主要包括、自然灾害;、 政府干预;、国家气源政策性调控;、与主管道有关的正 常检修及突发意外事故) 。 5、开通 24 小时用户咨询、抢修抢险电话,并保证定期年检和 不定期巡检。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用气方委托建设的燃气

12、管 道和燃气设施的安装及燃气供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 期检定。超过保修期的检测费用由用气方承担。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按 第五条有关的约定执行。 4、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入网配套安装费、工程安装费及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天然气及用气量,不得私自扩 大用气范围及用气量;如需扩大用气范围及用气量,须经供气 方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 气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用气方须 24 小时为供气方的工作人员(从事检查、检修、 第 9 页 维护、抄表等工作)提供进入厂区的保障。由于

13、用气方不允许 供气方工作人员进入厂区或拖延进入厂区的时间而导致的用气 方损失,供气方不予承担。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1、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到期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以次类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合同双方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 罗庄区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用气双方各保存两份。 供气方(盖章): 用气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