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国际技术转让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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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国际技术转让合同1 特征码 RowvgQmvEnOmRiWysmqi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一、合同名称 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年 月日在中国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技术进 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国技术 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以下称本合同) 。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 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 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 的定义是: 第 2 页 专有技术(

2、)系指为制造产品 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 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 资料的范围) 。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 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 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 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 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 供方负责向

3、受方提供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 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 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 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 件) 。 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 第 3 页 加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 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 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 供方所有的商标(或牌号) 。 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 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 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

4、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 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 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万美元,其中: 技术使用费元;资料费元;技术服务费 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入门费美元。 ()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 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 第 4 页 资料。 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 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 的实际

5、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 一份寄送供方。 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小时(或小时)内,供 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 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 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 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 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天内)免费 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天内没有 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 ,计量单位为 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

6、准为工业标准。 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 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 ) 、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分 公司) ,目的地(中国市机场) 、毛重(公斤) 、 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第 5 页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 提供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 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 转让给第三方 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 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7、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 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 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 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 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 第 6 页 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 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 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 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 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8、,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 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 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 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 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 改进的技术资料。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 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 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 费)的; ()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 的; ()拖延八周以

9、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 第 7 页 的。 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 的义务。 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 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 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 年利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 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 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 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

10、任。 十二、税收 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 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 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国与国的税 收协定)纳税。 第 8 页 十三、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 解决。 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 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 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 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国则由仲裁协会按 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

11、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 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 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 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 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确认。 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 第 9 页 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 日在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

12、当局 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 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 合同。 本合同从生效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 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 意后可延长年。 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 支付。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 10 页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 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 中国公司 代表(签字) 供方: 国公司 代表

13、(签字) (附件略)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 前言 合同号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 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 第 11 页 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 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 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 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 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 供有关咨询。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 第 12 页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 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 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必须具有的乙 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

15、的全部专用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 纸、技术文件等。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 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 条、条、条、条、条规定的内容以 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 13 页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 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 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 同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 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入门

16、费为美元(大写:美 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 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 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 件不计入提成费。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 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 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返销的产品应 第 14 页 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 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 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

17、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 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 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 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 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 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第 15 页 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 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 本三份。 ()国政府当局出具的

18、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 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 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 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 美元) 。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 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 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 美元) 。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第 16 页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

19、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 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各一份。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 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 美元(大写:美元) 。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 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 生效后(时间)支付。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 考核试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 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 量的报告。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的检查和核实

20、 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 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 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 第 17 页 正确的措施。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 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 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 乙方计算提成费。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 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

21、 料。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 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支付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后,确认资料收悉。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 18 页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 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 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 件。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 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 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 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 件和备

22、料。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 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 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 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 式二份。 第 19 页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 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 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 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合同号 ()运输标记 ()收货人 ()技术资料

23、目的地 ()重量(公斤)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 20 页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 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 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 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 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 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 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 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24、。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 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 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 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 第 21 页 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 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 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 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 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 除缺陷后

25、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 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 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验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 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 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 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 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 第 22 页 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 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 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甲方生产

26、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 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 代理商) 。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 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 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 以自由销售。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 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 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 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

27、用乙 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厂制造” 。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 第 23 页 订。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 合本合同项下甲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 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 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 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 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 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 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 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

28、,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 合同期间, “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 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 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 第 24 页 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 的资料完全一致。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 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 号等容易看清。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 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 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

29、甲方。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条规定的时 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 第 25 页 若发生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 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 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 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 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修 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

30、方应 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 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的 利息。 如果根据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 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 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 第 26 页 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 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 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 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 本一式

31、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 可证。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 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 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 国以外的应由乙方负责。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第 27 页 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 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 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仲

32、裁地点在中国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 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 行仲裁。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 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 第 28 页 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 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 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 明文件提交另

33、一方确认。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 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 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 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 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 请批准 的期限可以延长。 第 29 页 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 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 文文本各二份。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 有协议,第二

34、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 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 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 延期的专门条款。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 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 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 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 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 30 页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 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 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 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 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 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 , 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 ,金额为美元(大写: 美元) 。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 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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