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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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 交叉执行申请书 范本 第 2 页 共 4 页 交叉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男,29 岁,汉族,1982 年 11月 8日生人, 身份证号码:130324198211085415 联系电话: 15903380796 现 住 : 秦皇岛市卢龙县燕河营镇太 平庄村 被申请人:秦皇岛市方圆玻璃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 市抚宁县杜庄镇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联系电话:0335- 60850136085025 申请执行事项: 1、申请执行(2009)抚民一初字第 1206号判决书第二项 支付申请人的加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16716元、案件受理费 10 元以及加倍支付延迟履行债

2、务利息。 2、申请执行秦劳仲字2010第 089号裁决书向申请人支付 2008年 6月至 2009年五月养老保险金 4776元。 第 3 页 共 4 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纠纷一案经秦劳仲字 2009第 354 号裁决(2009)抚民一初字第 1206号判决, (2010)秦民二终 字第 96号维持一审判决,现依据一审判决第二项:在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被告秦皇岛市方圆玻璃有限公司给付 原告 xx加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 1671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 229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受理费 10元,由被告秦皇岛市方圆玻璃有限公司负担。秦劳仲 字2010第 089号裁决缴纳 2008年 6月至 2009年 5月养老保 险金 4776元。申请人在 2010年 12月 13日向秦皇岛市抚宁县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未果,秦皇岛市抚宁县人民法院 未给出没有执行的原因,而被申请人公司现照常经营,为维护 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执行。 此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1 年 6月 20日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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