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

上传人:rrsccc 文档编号:9019543 上传时间:2021-01-3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70.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规程培训资料.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安全规程培训资料12020 年 5 月 29 日文档仅供参考第一编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 ,根据 和等,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第三条 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 (以下统称煤矿企业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

2、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并做好记录。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22020 年 5 月 29 日文档仅供参考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七条 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

3、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 ,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 ,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拒绝违章指挥 ;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 ,有权立即停止作业 ,撤到安全地点 ;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 ,有权拒绝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 ,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并经考核合格。特

4、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 ,取得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32020 年 5 月 29 日文档仅供参考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第十条 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 ;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 ,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 ,必须编制安全技术

5、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入井 (场 )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 ,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 (场)前严禁饮酒。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42020 年 5 月 29 日文档仅供参考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 ,严禁携带

6、烟草和点火物品 ,严禁穿化纤衣服。第十四条 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 )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二 )井上、下对照图。(三 )巷道布置图。(四 )采掘工程平面图。(五 )通风系统图。(六 )井下运输系统图。(七 )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八 )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九 )井下通信系统图。(十 )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十一 )井下避灾路线图。第十五条 露天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 )地形地质图。(二 )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三 )综合水文地质图。(四 )采剥、排土工程

7、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五 )供配电系统图。(六 )通信系统图。52020 年 5 月 29 日文档仅供参考(七 )防排水系统图。(八 )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九 )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第十六条 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 24h 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1 次应急演练。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当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第十九条 煤矿发生事故后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矿长负责抢救指挥 ,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 ,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第二十一条 煤矿闭坑前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 ,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62020 年 5 月 2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