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7日全国、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一些地方的 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 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切实加强耕 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根据农 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2018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方 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
2、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 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 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 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 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由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 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 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 整治。重
3、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 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 以下三类问题:(一)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 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 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 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 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 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 信息,找由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
4、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 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 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 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 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 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 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 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 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 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对农民自建、自用的,并仍然用于 农业生产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对面积予以规 范。(三)严格执法
5、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 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 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 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 业设施用途的,农牧、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治 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 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 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 为的
6、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 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各级 农牧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 等相关工作。(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 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 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 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 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完善 适宜本行政辖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7、展、乡村产业振兴和 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具体管理办法。四、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 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一)省级抓总。省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 筹负责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耕地保护、 遏制农地非农化,具体由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 责,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 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政策 研究室、省扶贫办等部门,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 报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 整治任务和要
8、求,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国家协调推进小组 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协调推进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承担日常工作。(二)市(州)、县(市、区)落实。市(州)人民政府 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协调推进领 导机构,统筹本市(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和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问 题曲在哪里,就由哪个市(州)政府负责解决;县(市、 区)政府承担实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体 责任,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 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 作。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
9、级落实到乡镇(街道)、村 组。(三)部门协同。各地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 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 行动各项措施。省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 对地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五、工作步骤各市(州)要及早召开会议部署,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 速开展专项行动。(一)排查清理阶段。从9月中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 间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开展全面 排查,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
10、册,建立问题台账, 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以市(州)为单位汇 总形成排查清理情况报告及附表(详见附表1、附表2),由政府领导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报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二是 省级汇总。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州清理整治 情况,统计汇总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经 省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国家专项行动协调推进 小组。(二)整治整改阶段。从10月中旬开始用两个月左右的 时间,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专 项行动方案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开展问题查 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适时集中通 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组织相关
11、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 查,对重点地区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 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12月20日前,各市(州)政府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 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汇总形成专题报 告,经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国家专项行动协调推 进小组。同时,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将组派联合督导组,赴 各市(州)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地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 整治不彻底的地区进行补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问题严 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 治“大棚房”问
12、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 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县级政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 亲自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 由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 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地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都要 严肃认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 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市县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 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
13、题,要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四)定期上报信息。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市(州)政府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 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周三下班前向省专项行动 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进 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五)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 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地也要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各级纪委监委部门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同时移交本级专项行动协 调推进机构。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931- 81792
14、95。附表: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样 表)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样 表)附表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样表)市(州)单位:个、亩区(市、 县)设施农业情况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违法违规 占地面积小计塑料 大棚日光 温室连栋 温室其他小计I类II类田类其他耕地其中基本 农田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个 数面积总计注:I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n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田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
15、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样表)市(州)单位:个、亩、万元序 号项目 名称占 地 面 积建设 地点流转 起止 时间棚 数建设主体计划 整改 到位 时间主体 名称建设 总投资其中享受财 政补助始建 时间违规 性质违规占用 耕地其中占 用基本 农田中 央省 级市 级县 级县、乡(街道)、 村*年*月一*年*月*年*月I、口、皿、其他注:1.本表是违法违规情况明细表,要求逐个项目 填写,项目是指各 种资金来源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如一次性 投资建设的10个棚,视为1个项目,在一行 填写。2.违规性质可分为I、n、m类及其他,其中I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 设非农设施。n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m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