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年12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树村西路27号,是北京市9座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之一,建成于2002年,是我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BOT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通过截留处理清河上游地区的污水以控制该地区的水环境污染状况,改善该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尤其是改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环境质量、投资环境,完善了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处理后的再生水进行回用,为清河河道景观和沿岸绿化等用水提供水源。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的现状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
2、吨/天,建成以来运行情况良好,为改善清河地区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城六区2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包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3年,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正式发布实施,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位列其中。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在原址进行升级改扩建,在不新增占地的情况下,采用“预处理+A2O+MBR+臭氧紫外联合脱色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从目前的2万吨/日提高到8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
3、02012)中新改扩建的B标准,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近期出水排入清河河道,远期可作为再生水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属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受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该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社会环境等,立即着手进行实地踏勘、研究和论证等工作,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编制完成了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1
4、2 项目地点及服务范围地理位置及服务范围:肖家河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树村西路27号,清河北岸滨河路北,污水处理厂服务流域内主要有黑山沪污水管线、香颐路污水管线、党校东管线和圆明园西管线以及农大管线共五条干管,服务总人口约13万人。1.3 建设规模及内容1.3.1 用地规模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目前总占地22000平方米,本项目是实施原址扩建,将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从2万吨/天提升到8万吨/天,将主要大气污染源改造为全地下模式,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实施全封闭,并建设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1.3.2 建筑规模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全厂建筑、构筑物、电气、自控、仪表、设备、采暖、通风等工程内容,并新建污水来水
5、管线、退水管线和配套设施,新建电增容系统,满足处理规模为8万吨/天的污水处理能力。配套污水进水、退水管线建设,进水总管从南侧的污水干管上引至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集水井,进水管道规格为D=1350mm,总长为220m;退水管自污水处理厂巴氏计量槽出口至厂区外的排放水体清河,退水管道规格为D=1200mm,总长为180m。1.3.3 处理规模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是在原址进行升级改扩建,在不新增占地的情况下,采用“预处理+A2O+MBR+臭氧紫外联合脱色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从目前的2万吨/日提高到8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6、中新改扩建的B标准,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近期出水排入清河河道,远期可作为再生水使用。1.3.4 服务范围及退水去向本次改扩建工程增加的流域服务范围为:清河北岸污水截留管56#井,颐和园附近环形管道,肖家河地区(原肖家河村)、六郎庄地区、后营地区以及树村附近的棚户区拆迁改造区域。本项目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近期退水排入清河河道,远期作为再生水使用。1.4 总投资及建设周期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总投资33212万元,其中利用原有固定资产216.21万元,新增建设投资32832.12万元。全部资金均为环保投资,环保投资比例为100%。计划于2016年投产使
7、用,1.5 项目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其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见表1.1。表1.1 项目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时段污染源分类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施工期大气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扬尘水污染施工时期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SS等噪声施工时期产生的噪声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废渣土及废料、工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营期大气污染恶臭污染物H2S、NH3、臭气浓度食堂油烟油烟水污染污水厂退水CODCr、BOD5、SS、氨氮、TP、TN等职工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实验
8、废水CODCr、BOD5、SS等噪声风机、水泵、热泵机组等设备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泥、栅渣、沉渣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酸、废碱以及其它废液1.6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分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19条“再生水利用技术与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九分项“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23条“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工程”,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与周围敏感点的距离大于3
9、00m的要求,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的要求。技术先进,工艺合理,符合相关环保要求。1.6.2 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及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符合性。200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城六区2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包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2013年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京政发201314号),肖
10、家河污水处理厂位列其中。因此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符合该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工程的建设将为首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2)用地规划符合性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有关情况的回复意见”(市规复2012849号),污水处理厂300m范围内,东北侧为工业用地,300m内的其它用地规划为公共绿地和水域。本项目用地边界距最近的部队大院的最近距离为360m,符合给排水设计手册中“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的规划相关的要求。172 环境质量现状2.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首浪(北京)环境测试中
11、心2012年12月4日8:00至12月11日8:00连续七天的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污染物NO2、SO2、TSP、PM10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大气特征污染物氨、硫化氢浓度能够达到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海淀万柳监测子站2013年6月2日6月8日连续7天和2013年10月31日11月6日连续7天的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日均浓度为52-190g/m3,仅有两天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
12、值。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绿色京诚(北京)理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921日对肖家河污水处理厂退水排口上游500m,上游50m和下游340m的监测数据表明:清河现状水质不能达到规划的地表水类水体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有机污染物。主要是由于在清河的上游汇水支流两岸依然存在雨污合流现象,平日从沿线平房、临建等设施无组织排放的生活污水进入河道,致使河水水质超标。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评价区内5眼地下水深层承压水监测井2012年9月和2013年6月的监测资料,丰水期的东北旺苗圃和后八家监测井中出现总硬度超标,树村水井枯、丰水期氨氮超标,其余监测井
13、和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综合评价区内肖家河东村敬老院、一亩园公交站水井水质良好,而东北旺苗圃、后八家及树村水井水质均有一项指标超标,说明受到一定污染影响。根据厂区内5眼地下潜水井水质监测结果,5眼井中氨氮均出现超标,可能与潜水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易受地表污染渗入及受补给的清河河水水质有关;亚硝酸盐在下游的三眼井出现超标,可能与厂区地表污染或现有管线跑冒滴漏有关;三眼井中总硬度出现超标,但超标不严重,原因可能与水井附近局部地层条件或局部污染有关;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14、项目东厂界、北厂界和西厂界的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功能区的要求,南厂界昼间受到南侧五环路交通噪声的影响、超标8.5dB(A),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功能区的要求。监测时鼓风机房门窗完全开启时,北厂界昼间噪声为65.5dB(A),超标10.5dB(A);夜间噪声为64.2dB(A),超标19.2dB(A)。由于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因此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2.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行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除臭滤池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气,其最大地面浓度
15、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2)地表水本项目出水排入清河河道,排水量为8万m3/d,排水中水污染物为非持久性污染物,需要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为5,小于7,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受纳水体清河除汛期外基本没有天然补水,按小型河流考虑;清河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为类。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3)地下水本项目属类建设项目,评价区属非水源地准保护区。根据本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性、地下水
16、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类建设项目三级评价调查范围为30km2以内的范围。(4)噪声本项目所在地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向外200m以内的区域。(5)环境风险本项目使用氯酸钠、盐酸溶液、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醋酸钠、次氯酸钠溶液、柠檬酸
17、溶液、二氧化氯、臭氧等化学品,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附录中所列有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质,无重大危险源。因此,本次环评仅对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2.3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具体位置见下图。要 素保护对象方位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用地性质常驻户口保护级别/功能区划文 物圆明园南 侧330 m遗址公园-国家级地表水清 河南 侧160 m水 域-类水体地下水圆明园花园别墅小区饮水井西 北400 m居住区-自备井环境空气七彩华园小区正 北410 m居住区700户二类区圆明园别墅西 北460 m居住区600户
18、敬老院西北330 m-20人克丽斯多元婴幼园西北410 m居住区200人武警17支队大院东 北360 m办公及居住区450户上地医院正 北600m医院-肖家河村正 西600 m居住区1000人树 村东侧370 m居住区1000人正白旗东北850m居住区2000户厢黄旗村西北760m居住区2000户农业大学丰泽盈和小区西北790m居住区250户厢黄旗万树园西北800m居住区800户马连洼菊园西北1860m居住区1000户马连洼竹园西北1860m居住区672户博雅西园正北760m居住区1200户上地西里东北1600m居住区1800户上地东里东北2000m居住区3700户3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现状3.1
19、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概况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是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工程,是北京市首家由民营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建设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隶属于桑德集团。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地处清河北岸,项目东侧紧邻树村西路,周围均为绿地。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采用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脱磷及絮凝过滤+加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中“排入地表水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二级新建标准”,出水退入南侧约160米的清河上段。3.2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肖家河污水处理厂于2001年4月10日取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肖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
2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保监督审字【2001】68号),于2002年11月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日均污水处理量约1.6万吨/日,污水、臭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的排放要求。2003年1月,取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京环保监督验字【2003】3号),同意对肖家河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该批复中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在总排口安装在线式COD监测仪,加强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稳定达标。目前,肖家河污水厂已落实有关环保要求,在总排口安装了在线式COD监测仪,建立了严
21、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使污水处理厂出水能够做到达标排放。33 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1)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清河,清河本段为类水体水质功能区。现有工程设计出水水质不能满足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2)现状污水处理厂构筑物未采取封闭措施,处理过程中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物质无组织排放。(3)鼓风机房距北厂界约8.5m,但鼓风机房门窗长时间开启状态下运行,鼓风机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大,厂界噪声超标严重。(4)现状污泥堆放场的防雨棚面积太小,硬化地面开裂,存在环境污染风险。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及控制措施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扬尘,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搬运扬尘、施工垃圾清理扬尘、现场道路扬尘以及材料、垃圾的堆放扬尘。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及下风向的部分地区受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现场洒水可以明显降低施工场地及其周围大气环境中的扬尘,而且随着与施工现场之间距离的增大,扬尘浓度逐渐降低。当风速低于1.5m/s时,距施工现场50m外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经很低。本项目300m内为绿化用地、水域及道路,无居民、学校、医
23、院等敏感建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原污水厂处理设施排水。施工期间冲洗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及洒水抑尘,不对外排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厂区排放系统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间,通过采取新建临时纤维转盘过滤装置,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内容,保证肖家河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处理水质不低于甚至高于现状处理水平,因此施工期间肖家河污水厂出水能够保证达标排放,不会对清河现状水质造成冲击。4.1.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
24、机械设备,多数为不连续性噪声,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单体设备的声源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最高可达130dB(A)。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具有声源面广、流动性强等特点,噪声可达90100dB(A)。对于施工机械使用噪声低于90dB(A)时,距离施工机械80m处夜间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距施工机械300m处的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对于噪声高于90dB(A)的施工机械,在使用时通过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将噪声降低到90dB(A)以下,保证距施工机械300m处的声环境能
25、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为以施工场地为圆心,以300m为半径的圆的区域范围。在升级改扩建项目厂界外延300m内无医院、学校及居民居住等噪声敏感建筑,因此,升级改扩建项目昼间施工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4.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升级改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及构筑物布局改造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的边角料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运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建筑渣土由施工单位直接运送到垃圾渣土消纳场处理。施工
26、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总之,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根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分类存放,分别处置,由专人进行负责,可以有效地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2.1 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应采取以下对策:(1)对于来水管线和退水管线的施工采取顶管施工方法,避免对厂区外地面扰动,减小扬尘量。(2)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3)施工工地道路要硬化
27、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废水必须经沉淀才可排入排水设施。要指定专人清扫洒水,维护工地路面。(4)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尘量。(5)装卸渣土严禁空中抛洒,渣土外运严禁沿路遗洒。(6)水泥等可能产生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在库房存放或者严密遮盖或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遮盖剂等措施防止扬尘。(7)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必须密闭存放,并及时清运。(8)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减小混凝土搅拌机带来的扬尘及噪声问题。(9)根据北京市政府控制扬尘污染的有关规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10)对于运输车辆和
28、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11)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5)、关于加强春季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的紧急通知(2001.3)、北京市人民政府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和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中的相关规定。4.2.2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项目,因此,在施工期期应保证不影响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不变,出水仍达标排放。主要保证措施如下:
29、1) 改造深度处理车间之前设置临时纤维转盘滤池。(2) 采取降低曝气量或间歇性曝气的方式保证改造过程中活性污泥的生物活性。(3) 制定缜密的改造方案,防止改造过程中的跑冒滴漏(4) 采取双回路供电,临时启用替代变压器,保证电力系统的升级改造(5) 协调好与清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关系,选择污水量少的季节和时段,进行必须停电、停止进水的作业。(6) 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的监控检测4.2.3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住人群的影响,施工及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周密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
30、间,中午午休、节假日以及夜间禁止施工。(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应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场地边界的区域,尽最大努力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3)降低设备声级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4)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各种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
31、规定,减少碰撞噪音。(5)建立临时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操作间进行的操作的尽量置于操作间内,不能进入操作间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6)减小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应减少或杜绝鸣笛。施工期由专人负责对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4.2.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现有构筑物及建筑物的拆除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建筑渣土,需外运的建筑渣土要及时清运,避免堆积造成扬尘。运输过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封闭运输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站进行消纳处置。工地生活垃圾应统一收
32、集,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禁止随意倾倒。对于施工渣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送到垃圾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5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5.1 运营期污染源统计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建成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见表5.1-1。表5.1-1 项目建成前后污染物“三本帐”清单 单位:t/a(废水量为m3/d)种类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以新带老”削减量污染物增减量产生量排放量削减量产生量排放量削减量污染物排放增减量污染物削减增减量废水废水量-20000-80000-CODCr2391.92 144.252247.6714600.00876.0013724.00-144
33、25+731.75+11476.33BOD51161.43 39.491121.948176.00175.208000.80-39.49+135.71+6878.86氨 氮313.90 34.16279.741606.0043.801562.20-34.16+9.64+1282.46TN433.47155.71277.762044.00438.001606.00-155.71+282.29+1328.24总 磷25.551.1024.45204.408.76195.64-1.10+7.66+171.19SS1557.46 41.541515.929344.00146.009198.00-41
34、54+104.46+7682.08废气氨2.4792.47908.6471.2547.393-2.479-1.225+7.393硫化氢0.06480.064800.3250.04730.278-0.0648-0.0175+0.278二氧化硫0.000230.0002300.000490.000490-0.00023+0.000260氮氧化物0.00270.002700.00570.00570-0.0027+0.0030油烟0.0120.00180.01020.0240.00360.0204-0.012+0.0018+0.0102固体废物污泥2555025551460001460000+120
35、45栅渣和沉砂584058424460244600+1862生活办公垃圾7.307.316.06016.0600+8.76废化学试剂0.16400.1640.16400.16400050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5.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臭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氨1.254t/a,硫化氢0.0473t/a。其中氨的排放浓度为1.56mg/m3,排放速率为0.0938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0.0059mg/m3,排放速率为0.0035kg/h。排气筒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要求。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除臭系统排放排
36、放的氨的最大落地浓度为4.88g/m3,位于距源中心下风向276m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4%,即氨的浓度仅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2.4%;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为0.18g/m3,位于距源中心下风向276m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1.8%,即硫化氢的浓度仅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1.8%。除臭系统排放的氨气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大影响浓度为4.11g/m3,占标率为2.1%;硫化氢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大影响浓度为0.154g/m3,占标率1.5%。因此,本项
37、目排放的氨、硫化氢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即在生物除臭滤池完全不起作用时,氨的最大落地浓度为48.8g/m3,位于距源中心下风向276m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24.4%,即氨的浓度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24.4%;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为1.82g/m3,位于距源中心下风向276m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18.2%,即硫化氢的浓度仅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18.1%。本项目除臭系统排放的氨气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大影响浓度为41.1g/m3,占标
38、率为20.1%;硫化氢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大影响浓度为1.54g/m3,占标率为15.4%。本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可以接受。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均没有超标点,即除臭系统排放的恶臭不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中的氨和硫化氢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根据GB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对于臭气污染源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进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定为100m。综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同时根据城市集中污水处理
39、厂应当与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保持300米以上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防护距离为300m。现状本项目防护距离为300m,满足要求。本项目拆除原有食堂,新建职工食堂。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管道收集在综合楼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9米。本项目食堂为小型规模,油烟去除率大于85%。油烟排放浓度类比北京大学第一院门诊部食堂油烟排口监测值,排放浓度为1.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且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产生量
40、为3704.75m3/a,主要水污染产生量为:CODCr 1.48t/a、BOD50.74t/a、SS 0.82t/a、NH3-N 0.11 t/a、油脂0.15t/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对外排放,所以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m3/d,本项目出水工程建成后,出水作为河湖补水排至清河。本项目建成后,退水排至清河,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量为:CODCr:876 t/a,BOD5:175.2t/a,SS:146t/a,TP:8.76t/a,NH3-N:43.8t/a,TN:438t/a。本项目的建设可避免周边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直接
41、排入清河,对于清河河道的水质改善有积极的作用,退水排入清河后使清河水质得到改善,并且经自身水体自净能力,使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因此本项目的出水对清河水质的改善是有积极作用的。5.2.3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的污水进、出水管道及连接处采取了止水措施,各处理构筑池底及池壁采取了防渗处理,不会导致处理污水的泄漏外溢,不会污染地下水。收集的城市污水(包含厂内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设置处理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排入清河,满足水体水质要求,不会污染清河流域的地下水水质,由于清河水位保持不变,处理厂退水不会影响地下水的水位。因此,污水
42、处理厂正常运营情况下对项目区域地下水无影响。在发生意外泄漏事故的情况下,在泄露初期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在距离污染源近处较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逐渐向下游运移扩散,而污染物浓度峰值呈显著下降趋势。由于拟建项目所在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特征,潜水及浅层承压水含水层岩性颗粒较大,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易于污染物在水中的迁移、扩散,易于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而在垂向方向,除在潜水面下有一层68m的粉质粘土及粉细砂土层外,在埋深3040m之间亦存在一层连续的砂质粘土层,其渗透系数很小,具有很好的隔水性,有利于阻隔污染物向深层渗漏,对污染物具有良好的阻隔吸附作用,因此不会对深层地下水产生影响。5.2.4 运营期噪
43、声影响分析根据预测,建设单位实施建筑用途置换,将期鼓风机房与仓库的位置进行对调,将期鼓风机房北移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区标准。同时,由于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北侧约360m处的某部队大院,因此本次升级改扩建工程在运行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无影响。5.2.5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泥产量产生量为14600t/a,做到日产日清。用封闭的运输设备直接外运处置。栅渣及沉砂产生量为2446t/a,栅渣和沉砂作为普通垃圾由海淀区环卫负责清运。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06t/a,由环
44、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酸、碱、其它化学试剂废液及废试剂容器0.164t/a,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公司进行清运处置。综合以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6结论5.3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5.3.1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城市污水和剩余污泥中会有氨气、甲硫醇、硫化氢、甲硫醚、三甲胺等化合物,这些物质在污水输送和处理过程中会散发恶臭,影响人们身心健康。因此,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应设置除臭措施。微生物脱臭法自1840年由德国科学家发明以来,经不断开发、研究,已取
45、得一定的成果。随着人们对脱臭必要性的逐步认识,在土壤脱臭法的基础上,逐渐研究了新型、高效的生物脱臭技术。由于多孔材质的生物载体的开发,使填充式微生物脱臭法得到广泛应用,该法利用下述原理达到脱臭目的:l 臭气中的某些成份溶解于水。l 臭气中的某些成份能被微生物吸附。l 吸附后的臭气能被微生物分解。附着微生物的载体经多年研究开发,有天然有机纤维、硅酸盐材料、多孔陶瓷制品、发酵后的谷糠、PVA粒子、纤维状多孔塑料等。微生物脱臭法已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设施中,其运营成本较低,脱臭效果良好。微生物脱臭法是将恶臭气体收集、加压、加湿后送入后续处理单元,并通过湿润、多孔、充满活性的混合滤料层。利用滤料中附着的微生物对恶臭物质的吸附、吸收和降解功能,可将恶臭物质分解成CO2、N2和H2O等无臭无害的简单有机物并排放,因此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工程产生臭气的主要来自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脱水间,为更好地保护周围的大气环境,本项目实现了污水处理厂的全封闭运营模式,臭气全部收集后采用微生物除臭法进行处理。根据鞠庆玲等对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生物除臭滤池的监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