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企业安全技术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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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 JJ/SBAZ-2012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手册山西省晋中建设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锅炉安装安全技术1.1锅炉本体水平拖运时,所设置的锚点应牢固,起重机必须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1.2锅炉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安装单位如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立即报告当地质监部门。1.3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在安装完工后,应移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技术档案。1.4焊接锅炉受压元件的焊工,必须按锅炉压力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且只能担任考试合格范围的焊接工作。1.5锅炉的安全阀安装,应首先检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起座压力

2、及回座压力。电磁式安全阀应分别进行机械试验、电气回路试验和远方操作试验。1.6压力表应安装在保证锅炉工能清楚看到压力指示值的地方,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1.7烟囱吊装时,应编制吊装方案,未有安全有效的措施,不准盲目吊装。1.8在施工中应保持现场整洁,无用的废料,应及时清理、堆放妥当,防止绊倒伤人。1.9进入半封闭孔洞内工作时,孔外应有人联系监视。1.10锅炉点火前在炉膛内先通风去除可燃气体,以免引爆。1.11安全阀、压力表等仪器设备安装之后,任何人不得任意调节。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等。2.电气

3、安装安全技术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一进行组织设计,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个取电来源,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2.2电气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格,要建立完整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做好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电阻测试、电工维修记录。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毕,必须做全面的检查验收。2.3强化现场电工配电知识,避免线路出现负荷过大而发生安全事故。2.4临时用电应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用电线路的两级保护。2.5漏电保护器要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

4、离开关的负荷侧。2.6总配电箱的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的影响范围也大,主要是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要大于后面的保护。2.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2.8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2.9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要远离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的

5、场所,或者做环境防护。2.10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者有杂草、环境不平整妨碍操作和维修。电箱还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措施。2.12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用铁板或者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并且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要1.3m0.6m1.5m.12、坚持“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四个装设原则,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要设置专用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得同一个开关箱、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2.13开关

6、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其额定值要与控制用电的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13、 移动式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要将开关箱断电上锁。2.14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实行TN-S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电缆的型号和规格要采用五芯电缆。为了正确区分电缆导线中的相线、相序、零线、保护零线,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导线的颜色要使用不同的安全色。L1(A)、L2(B)、L3(C)

7、相序的颜色分别为黄、绿、红色;工作零线N为淡蓝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2.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2.2.1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的值班电工,配合安全员对临时用电进行管理。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电气绝缘、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并做好内业资料,台讯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2.2.2建立对各路配电箱、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2.2.3每台设备必须执行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装置。2.2.4每台电气设备应用各自的开关箱,必须

8、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2.2.5电源进线电缆遵循下进上出的原则,在箱内经固定分别接配电箱的L、N、PE各端。视负载额定容量,正确选择熔体,使熔断器可靠的、有效地起到短路保护和断开点的作用。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用熔丝替代,严禁用多股熔体代替一根较大熔丝。2.2.1电源接入配电箱,必须先检测再使用:不接负荷,分别合闸,依次检测每一漏电断熔器,试验按钮应迅速自动分闸,断开电源,操纵手柄回到“分”或“O”位置为合格。配电箱周围必须无杂物,有操作位置。2.2.6配电箱投正常使用后,应由专业人员每月测试一

9、次,并作书面记录。各级配电箱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2.2.7所有配电箱必须符合地方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格证,配好门锁,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口应三面封闭,做好油漆,露天电箱搭好双层防坠棚。2.2.8遵守送电、停电的操作程序: 用电 总开关 分路开关 电源末端的漏电开关;停电,反之操作。2.2.9 使用各种规格的配电箱必须遵守:2.2.9.1 空气断路器仅作总开关,转接用。2.2.9 .2 50mA漏电断路器只作转接用(100mA除外):2.2.9.3

10、 30mA的可作负载前端用。2.3凡断路器合上闸,自动跳闸,禁止强行合闸,应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合闸送电。2.3.1选用配电箱应计算匹配、负载的额定电流应小于控制箱额定电流,机械限位必须接入箱内标注“限位接线”处。2.3.2电缆必须用五芯橡皮电缆,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与工作零线不可混用。重复接地必须加在PE线上。2.3.3现场总配、分配都应做好重复接地。2.3.4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的断面不应小于相线载流量的一半,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断熔器,单相电气设备必须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2.3.5分配电箱与开关的距离不

11、超过30m,开关箱与控制的电器水平距离不超过5m。2.3.6所有的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器。其一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2.3.7移动式典钨灯的金属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m。2.3.8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一般施工现场220v 工作场所36v 危险场所36v 无触电保护的移动式照明36v 如要36v电压,则采用小型变压器将220v降压至36v使用。2.3.9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保护。2.3.1.10室内垂直干线应采用护套电缆,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

12、3m,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2.4电气防火措施2.4.1各总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阻燃及高强度绝缘材料,总配电箱、分箱位置按规定配置灭火器。2.4.2各类电线绝缘层、PVC管均使用耐燃材料。2.3.3各类电动机要按电机容量配置、布线及合理选用熔断器、熔体及漏电开关。2.4.4应用电焊设备,必须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专人看护和隔离工作。2.4.5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取相应的电气防燃、防爆措施,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2.4.6发生电气火灾立即拉断上级电源开关,采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3.燃气管道下管与铺管施工安全技术3.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

13、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3.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卜列要求:3. 2.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3.2.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3.2.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3.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3.3.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3.3.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中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3.3.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护

14、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3.3.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3.4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4.1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3.4.3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3.5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3.5.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3.5.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3.5.3围堰内的面积应

15、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3.5.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3.5.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3.5.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3.6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3.6.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3.6.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3.6.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3.6.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径。

16、3.6.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应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3.6.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3.6.7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3.6.7.1水深1.5m以内、流速1.O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3.6.7.2堰顶宽宜为l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 ;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3.6.7.3黏土心墙的填上应分层夯实。3.6.7.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17、。3.6.7.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3.6.7.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3.6.7.7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上袋、片石等防护。3)堰顶宽度宜为 l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3.7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3.

18、7.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3.7.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3.7.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3.7.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3.7.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3.7.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

19、全技术措施。3.7.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3.7.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

20、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7)工作坑坑沿部位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4

21、.燃气管道焊接施工安全技术4.1燃气管道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4.2在沟槽内焊接钢管固定口时,应挖工作坑;工作坑应满足施焊人员安全操作的要求,其尺寸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焊接钢管固定口工作坑尺寸管径(mm)宽度(cm)长度(cm)深度(cm)焊口前焊口后125200D+502306040250700D+602309050 注:1)表中管径当开挖分支管工作坑时,应以分支管管径计; 2)表中工作坑尺寸应以工人坑底部计;3)表中D表示管外径(cm)。4.3使用无损探伤法险测焊缝应符合下列要求:4.

22、3.1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档。4.3.2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4.3.3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3.4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3.5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4.3.6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4.3.7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3.8 、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截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

23、线屏蔽保护下操作。4.3.9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4.3.10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5.燃气管道管路附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5.1阀门、套筒、管路附件等安装前,应经检查,确认合格。5.2人工搬运、安装附件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协调配合,并采取防碰伤措施。5.

24、3设备和附件安装前,应学习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掌握安装要求,确定吊装方案、吊点位置,选择吊装机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4流量计、压力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严禁碰撞、损坏。 (2)安装时应按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位置正确、安装牢固、附件齐全、质量合格。 (3)安装后,安全阀、压力表等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记录;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确认合格。 (4)安全阀安装时,严禁加装附件;安装完毕,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压力值调整,经验收确认合格后锁定,并形成文件。 (5)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合格证并应根据设计和建设单位

25、的要求,经有资质的企业检验、标定,确认合格,且形成文件。5.5需安装凝水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凝水器应按设计规定加工制作。(2)加工焊制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凝水器安装时,作业人员手脚应避离其底部。(3)安装中需灌注沥青时使用“热作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沥青倾注应缓慢、适量。2)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严禁下方同时作业。3)热沥青宜由专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至现场使用。4)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浇、刷沥青人员必须听从卷材操作人员的指挥5)装运热沥青所使用的沥青勺、桶、壶等用具,严禁用锡材和锡焊制作。6)运输沥青的道路应平坦,容器应加盖,盛装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2/3。7)人工向沟槽内系运沥青时

26、应缓慢、匀速,绳具应坚固,吊点应连接牢固,下方严禁有人。5.6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吊装阀门未稳固前,严禁吊具松绳。(2)阀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3)阀门未安装前,应放置稳固,运输中应捆绑牢固。(4)阀门安装完毕,确认稳固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承设施。(5)吊装阀门不得以阀门的手轮、手柄或传动机构作支、吊点。(6)两人以上运输、安装质量较大阀门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协调。(7)阀门安装螺栓应均匀、对称施力紧固,不得过猛。紧固时,严禁加长扳手手柄。496.施工用电安全技术6.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架空电

27、线,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认真贯彻JGJ59-99M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6.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6.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6.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

28、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6.5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6.6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6.7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6.8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规范执行。6.9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6.10架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

29、、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6.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7.土方工程安全技术7.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7.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7.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7.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坑、槽边缘1米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7.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7.6机械挖

30、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度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7.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7.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7.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7.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采用人工挖掘。7.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7.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超过。7.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

31、,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7.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7.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7.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7.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7.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7.19开挖出土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32、7.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7.21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8.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8.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8.2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横楞、顶撑,2米以上高空车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8.3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5.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

33、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8.5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8.6振动机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8.7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9.起重工安全技术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的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理。9.1起重

34、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9.2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带。严禁酒后作业。9.3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9.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梆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9.5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

35、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物件、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发生意外事故。9.6物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9.7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9.8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能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一步吊装。9.9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9.10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步找正并临时固定

36、或连接可靠后方可摘钩,最后固定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9.12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装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9.1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9.14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及设备。9.15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9.16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确使用,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9.17吊物捆扎必须牢固,吊点和吊物的

37、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9.18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吊挂重物时,起吊1绳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9.19不得绑扎和起吊不明重量或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就位。9.20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作业

38、,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不的违章操作。10.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技术10.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10.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作业,不允许起重机两侧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10.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10.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10.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运转,在满负荷或接近

39、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10.6如双机抬吊构件,要选择同机型的起重机并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10.7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能看到的地方,并能清楚的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统一、准确。10

40、.8在风力等于或大于5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10.9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10.10起重操作人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上岗。10.1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10.12起重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10.13吊车吊装前检查包括下列内容: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部件的

41、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转试验。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吊装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话顶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检查确认起重机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有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阅读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固定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与施工技术负责人沟通。10.2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作业,对紧急停车信号,不

42、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停车。10.2.1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10.2.2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吊装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10.2.3在制动器、安全装置不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吊装操作。10.2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操作。10.2.5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进行起重吊装操作。10.2.6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挂在空中。10.2.7在起重吊装机械工作时,严禁对起重吊装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43、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0.2.8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不得利用极限位限制器停车。10.29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不的违章操作。10.3起重吊装信号指挥工安全技术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吊装指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10.3.1起重吊装作业中,起重吊装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10.3.2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10.

44、3.3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10.3.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的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构件放会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10.3.5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10.3.6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重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10.3.7信号指挥应对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信号传递训练;信号指挥应处于所有吊装作业人员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也应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如果吊装作业人员看不到信号指挥发出的信

45、号时,信号指挥应通过助手传递信号;信号指挥发出的信号 清晰,旗语准确,传递及时。10.3.8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的规定。10.3.9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不的违章操作。安全技术10.4安全要求:10.4.1拆除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带。严禁酒后作业。10.4.2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的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理。10.4.3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

46、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10.4.4拆除工作区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拆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10.4.5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梆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扎牢,严禁出现探头板。10.4.6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不得随意抛掷物件、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发生意外事故。10.4.7待吊装物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起吊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摆动。10.4.8气割人员、吊装人员应密切配合,听从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并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11.筑炉工安全技术11.1筑炉班组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召开班组安全会, 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人员不准上岗。11.2筑炉班组作业前要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熟悉施工作业环境、 路线及施工内容。. 筑炉现场环境要清洁, 经常打扫, 做到工完场清11.3筑炉工作业时必须遵守本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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