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联合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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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 联合研究报告联合研究报告 2011年年12月月 I 目目 录录 一、简一、简 介介 . 1 二、中日韩三国经贸关系简况二、中日韩三国经贸关系简况 . 2 1中、日、韩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2 2中、日、韩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2 3中、日、韩的投资 . 3 4中、日、韩之间的协商机制 4 5中、日、韩的FTA政策 4 三、货物贸易三、货物贸易 . 6 1农业、渔业和林业 . 7 1.1 农业 . 7 1.2 渔业 . 12 1.3 林业 . 14 1.4 未来的中日韩FTA对农业、渔业和林业的影响 15 1.5 对未来的中日韩FTA的建议 17 2

2、制造业 17 2.1 国内生产和三国之间的贸易情况 . 17 2.2 关税和其他贸易政策 . 19 2.3 中日韩FTA对工业品贸易的影响 20 2.4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21 附录I . 22 附录II . 24 附录III 25 3原产地规则 . 32 3.1 概述 . 32 3.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35 4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37 4.1 概述 . 37 4.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39 II 5贸易救济 . 41 5.1 概述 . 41 5.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45 四、服务贸易四、服务贸易 . 46 1服务业及三边服务贸易概况 46 1.1 概要

3、. 46 1.2 中国的服务业及其与日本、韩国的服务贸易 . 47 1.3 日本的服务业及其与中国、韩国的服务贸易 . 49 1.4 韩国的服务业及其与中国、日本的服务贸易 . 51 2影响三国服务贸易的贸易政策 52 2.1 中国影响三国服务贸易的贸易政策 . 52 2.2 日本影响三国服务贸易的贸易政策 . 53 2.3 韩国影响三国服务贸易的贸易政策 . 54 3FTAS中的服务贸易 54 3.1 中国FTAs中的服务贸易 54 3.2 日本EPAs中的服务贸易 55 3.3 韩国FTAs中的服务贸易 56 4未来的中日韩FTA对服务贸易的总体影响 57 4.1 未来的中日韩FTA对服务

4、贸易的预期影响 57 4.2 中日韩FTA对具体服务部门的影响与加强区域合作 58 4.3 未来中日韩FTA进一步自由化的优先部门和敏感部门 58 5对未来的中日韩FTA的建议 59 五、投五、投 资资 . 61 1投资概况 . 61 1.1 中国 . 61 1.2 日本 . 62 1.3 韩国 . 63 1.4 三边投资概况 . 63 2三国的外国投资法律框架 65 2.1 中国 . 65 2.2 日本 . 65 2.3 韩国 . 66 III 3三国投资领域的主要限制 67 3.1 中国 . 67 3.2 日本 . 68 3.3 韩国 . 68 3.4 投资者提出的关注 . 69 4三国已

5、签署FTAS/EPAS和双边投资协定的投资规则 . 69 4.1 中国 . 69 4.2 日本 . 70 4.3 韩国 . 70 5未来中日韩FTA投资谈判的总体影响 71 6对未来的中日韩FTA的建议 72 六、其他问题六、其他问题 . 74 1技术性贸易壁垒(TBT) 74 1.1 概述 . 74 1.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79 2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SPS) . 79 2.1 概述 . 79 2.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82 3知识产权 . 83 3.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83 3.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87 4透明度 . 87 4.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88

6、 4.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90 5竞争政策 . 90 5.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91 5.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94 6争端解决机制 . 95 6.1 当前政策 . 95 6.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97 7产业合作 . 97 7.1 现状 . 97 IV 7.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98 8消费者安全 . 99 8.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99 8.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02 9电子商务 . 103 9.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03 9.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06 10能源和矿产资源 . 106 10.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06 10

7、.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09 11渔业 . 110 11.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10 11.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12 12粮食/食品 113 12.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13 12.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17 13政府采购 . 118 13.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18 13.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21 14环境 . 121 14.1 各国现状和政策 . 122 14.2 对未来中日韩FTA的建议 125 七、总体结论和建议七、总体结论和建议 . 126 1总体结论 . 126 1.1 中日韩FTA的战略意义,经济收益和可能面临的挑战 126

8、 1.2 中日韩FTA的领域和范围 126 2政策建议 . 127 2.1 中日韩FTA的基本原则 127 2.2 政策建议 . 127 i 缩略语缩略语 ACLGP 地方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合同法 (韩国) ACSP 国家作为缔约一方的合同法 (韩国) ACTA 防假冒贸易协定 AD 反倾销 AEO 经认证的经营者 AMPI 公共部门管理法 (韩国) APEC 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AQSIQ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 ASEAN 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M 亚欧会议 AVE 从价税等值转换 CAA 消费者事务局(日本) CBD 生物多样性公约 CCC 中国强制认证 CEPA 更紧密经

9、济伙伴安排 CEPA 全面经济伙伴协定 CIGF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产业(中国) CJKFTA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 CNCA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CTC 税则归类的改变 CTC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中国) CVD 反补贴税 DDA 多哈发展议程 DRC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 DS 争端解决 DSM 争端解决机制 ECMC 电子商务调解委员会(韩国) ii EFTA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PA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FAO 世界粮农组织 FDI 外商直接投资 FIPA 外国投资促进法 (韩国) FTA 自由贸易协定 FTC 公平贸易委员会(韩国) GAP 优良农业操作 GCC

10、 海湾合作委员会 GDP 国内生产总值 GGGI 全球绿色增长研究所(韩国) GPA 政府采购协定 GPEG 政府采购专家组 GVA 总附加值 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S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IBSC 投资业务支持中心(日本) ICN 国际竞争网络 IEA 国际能源机构 IEF 国际能源论坛 IK 投资韩国(韩国) IP 知识产权 IPEEC 国际能效合作组织 IPR 知识产权 IQ 进口配额 IRENA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ISDS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ISIC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IUU 非法、不报告、不管制 iii JAS 日本农业标准(日本) JETRO 日本贸易振兴

11、会(日本) JFTC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日本) JIS 日本工业标准(日本) JSC 联合可行性研究委员会 KATS 韩国技术标准局(韩国) KCC 韩国通信委员会(韩国) KFDA 食品药品管理局(韩国) KFTC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韩国) KIEP 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所(韩国) KONEPS 韩国在线电子采购系统(韩国) KORUS FTA 韩国美国自由贸易协定 KOTRA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韩国) KSs 韩国工业标准(韩国) KTC 韩国贸易委员会(韩国) LP 当地存在 NAFTA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NIRA 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日本) NT 国民待遇 MA 市场准入 M

12、AFF 农林水产省(日本) MCO 多元件集成电路 MCS 监测、控制和监督 ME 韩国环境部(韩国) METI 经济产业省(日本) MFN 最惠国待遇 MIC 总务省(日本) MIIT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 MHLW 厚生劳动省(日本) iv MIFAFF 农林水产食品部(韩国) MKE 知识经济部(韩国) MLIT 国土交通省(MLIT) MOE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 MOFAT 外交通商部(韩国) MOF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 MOH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 MOHW 卫生福利部(韩国) MRA 多边认证安排/协定 MRFTA 垄断规制和公平贸易法案

13、(韩国) MTN 多边贸易谈判 ODR 网上争端解决 OECD 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 OPEC 石油输出国组织 PR 业绩要求 PSR 产品特定规则 QIA 动植物渔业检疫检验局(韩国) R&D 研究与开发 RFMOs 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 RKC 修正版京都公约 ROO 原产地规则 RRP 资源恢复计划(日本) RTA 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RVC 最低区域价值成分要求 SAC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 SACU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SAFE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SFDA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 SMEs 中小企业 v SP 实施特定工序 SPS 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 TA

14、C 总允许捕捞量 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 TDGM 中日韩三国有关灰尘和沙尘暴的高官会议 TEMM 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 TPES 一次能源供应总量 TRIMs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TRIP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Q 关税配额 UNCLOS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EP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F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WCO 世界海关组织 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TO 世界贸易组织 1 一、一、简简 介介 2003-2009年,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 、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 (NIRA1)和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所(KIEP)共同开展了关于建立中日韩自由贸

15、易区(CJKFTA)的联合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报告指出,中日韩FTA的建立将给三国 带来宏观经济收益,取得三方共赢的效果。三家研究机构还分析了中日韩FTA对各 产业部门的影响,如农业、渔业,以及主要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并对原产地规 则和敏感产业部门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参与项目研究的专家学者建议三 国的政府官员开始针对建立中日韩FTA问题展开磋商,从而使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 机制从民间层面提升到政府层面。 2009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峰会上,三国领导人一致 同意在已完成的三国联合研究的基础上, 尽快启动中日韩FTA官产学联合研究。 2009 年10月25日,在泰国

16、华欣举行的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上,三国决定责成本国政府高 官在2010年尽早就如何推进中日韩FTA官产学联合研究进行磋商,目标是在2010年 上半年三国领导人峰会召开之前启动首次联合研究会议。在2010年1月26日举行的 筹备会议之后,中日韩FTA联合可行性研究委员会(JSC)正式成立,并于2010年5 月6-7日在韩国首尔举行了联合专家组首次会议。 1 2009年,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取代NIRA参加联合研究。 2 二、中日韩二、中日韩三国经贸关系简况三国经贸关系简况 1中、日、韩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中、日、韩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中、日、韩是全球重要的经济体,2010年三国的国

17、内生产总值(GDP)合计达 到12.344万亿美元,占当年全球GDP的19.6%。2 三国也是全球贸易大国,其出口总 额和进口总额在2010年分别占全球的18.5%和16.3%。3 同年,三国的直接投资流入 量和流出量分别占全球的9.2%和12.8%。4 联合研究委员会注意到,虽然东亚地区经济在世界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 该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鉴于东亚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竞 争力,在该地区推进经济一体化将给本地区乃至全世界带来巨大的收益。 2中、日、韩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中、日、韩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1992-2010年期间,中日韩三国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快速增长。2010年,三国

18、的出 口额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10.4%、5.1%和3.1%,三国的进口额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 9.1%、4.5%和2.8%。5 同时,三国之间的地区内贸易也取得了持续增长,其比重从1990年的12.3%增 长到1996年的19%。在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三国之间的地区内 贸易比重继续提高,到2004年达到24.1%,2008年下降到21.7%。62010年,中国是日 本和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和韩国则分别是中国的第二大和第三大贸易伙伴。 同年,日本是韩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韩国是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7 但是, 中日韩三国的区域内贸易水平与欧盟 (EU) 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N

19、AFTA) 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 3 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库。 4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 , 世界投资报告2011。 5 WTO数据库。 6 IMF,贸易方向统计。 7 韩国贸易协会(KITA) ,JETRO。 3 相比仍然较低,2010年,EU和NAFTA的区域内贸易比重分别为64%和40%。8 联合 研究委员会认为,较低的区域内贸易水平意味着中日韩FTA可以进一步开发三国之 间的贸易增长潜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繁荣。 中国、日本和韩国的贸易结构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和互补性,表明三国在产业结 构上都主要以进出口为导向,中间产品贸易流量较大。近

20、年来,三国之间的区域内 贸易也取得了显著发展。上述因素为中日韩FTA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理由,自由贸易 区将进一步提升三国之间的竞争水平和效率,促进三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各国劳 动力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更加合理有效。此外,三国的消费者将以更低的价格获 得更广泛的产品,三国的出口商将通过进入对方市场而获得更广的商机,从而刺激 产生更多的经济活动。 除了商品贸易之外,中日韩三国都非常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中日韩三 国的服务贸易总额分别位列世界第4、第5和第13位。9 近年来三国之间的服务贸易 也取得了稳定、快速的增长。中日服务贸易从2000年的65.27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 247亿美元,中韩

21、服务贸易从2000年的42.55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57亿美元,韩日 服务贸易从2000年的128.43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60.7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 为15.94%,15.61%和2.5%。10 3中、日、韩的投资中、日、韩的投资 近年来中日韩三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量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总体而 言,中国的FDI流入量和流出量在1998-2010年期间快速增长,日本的FDI流入量增 速在2004年以后也有所提高。但是,日本和韩国每年的FDI流入量与中国同期相比 始终处于较低水平。鉴于中、日、韩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的重要地位,三国在全球 FDI流量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

22、8 WTO数据库,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9 WTO数据库。 10 联合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 4 同时,中日韩三国之间的投资比重也非常低,而且波动幅度很大,这与该地区 稳定的区域内贸易比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目前,东北亚地区内的投资主要是从日 本和韩国流向中国。虽然中国近年来已成为FDI母国,但日本和韩国都不是中国对 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参考NAFTA和EU的经验,联合研究委员会认为中日韩三国 通过加强对外资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可以有效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从而进一步 促进相互之间的投资。 4中、日、韩之间的协商机制中、日、韩之间的协商机制 目前,中日韩三国之间已经

23、在各个领域建立了协商合作机制,包括17个部长级 会议和多种交流和对话机制。在经济领域,三国在贸易、金融、环境、技术、通信、 能源、海关、运输、专利和旅游等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协商机制。联合研究委员会认 为,中日韩还应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因此,联合研究委员会对三 国秘书处的正式设立表示欢迎,秘书处从2011年9月1日起在韩国首尔开始运行。联 合研究委员会认为三国秘书处将和未来的中日韩FTA一起成为促进中日韩合作的重 要机制。 5中、日、韩的中、日、韩的FTA政策政策 中日韩三国高度重视多边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并且正在积极推进多哈发 展回合谈判的早日成功结束。同时,中日韩三国也积极参

24、与FTA,并将其视为促进 贸易自由化的补充路径。 在2001年加入WTO之后,中国本着共同受益、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和多 个贸易伙伴开展了FTA谈判。目前,中国已经与新西兰、东盟、智利、新加坡、秘 鲁、巴基斯坦和哥斯达黎加缔结了FTA,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 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 。 中国大陆还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签订了“海 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5 (SACU) 、澳大利亚、瑞士、挪威和冰岛的FTA谈判正在推进之中。此外,中国和 韩国正在进行前期磋商,旨在为中韩双边FTA的正式谈判创造良好的环境。

25、日本在支持WTO发挥核心作用的同时,也在积极缔结经济合作协定(EPA) , 使其成为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补充工具。截至目前,日本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 亚、智利、泰国、印度尼西亚、文莱、东盟、菲律宾、瑞士、越南和印度签订的12 个EPAs已经生效,和秘鲁的EPA已经达成,并且正在和GCC和澳大利亚进行EPAs谈 判。此外,日本和韩国正在进行磋商,旨在恢复从2004起中止的日韩FTA谈判。 韩国积极参与FTA的目标主要有三个,即促进贸易增长、提高经济效率、提升 福利水平。截至目前,韩国与智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 、东盟、 印度、欧盟和秘鲁的FTA已经生效,与美国的FTA也已达成。

26、此外,韩国正在与澳 大利亚、新西兰、海湾合作组织、哥伦比亚、土耳其、加拿大和墨西哥等12个国家 和地区组织进行7个FTAs的谈判。韩国和日本正在进行磋商,旨在恢复从2004起中 止的日韩FTA谈判。 韩国也正在与中国进行前期磋商, 旨在为正式启动中韩双边FTA 谈判创造良好的环境。 6 三、货物贸易三、货物贸易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 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取得了快速的大幅增长。 目前, 三国彼此都成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2010年,中国是日本和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表3-1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HS)编制 的中日韩三国关税表, 其中的农产品和非农产品采用了WTO

27、的定义 (参见附表3-1) 。 2010年, 中日韩三国的简单平均最惠国 (MFN) 实施税率分别为9.6%、 4.4%和12.1%, 2009年,中日韩三国的加权平均最惠国实施税率分别为4.1%、2.7%和7.9%。 2010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实施税率分别为15.6%、17.3%和 48.5%,而2009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加权平均最惠国实施税率分别为8.0%、15.8% 和99.8%。2010年,中日韩三国非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实施税率分别为8.7%、 2.5%和6.6%,而2009年中日韩三国非农产品的加权平均最惠国实施税率分别为 3.8%、1.4%和3.5%。 表表

28、 3-1 中日韩的最惠国实施关税税率中日韩的最惠国实施关税税率 (单位: %) 中国中国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简单平均 (2010) 总体 9.6 4.4 12.1 农产品 15.6 17.3 48.5 非农产品* 8.7 2.5 6.6 加权平均 (2009) 总体 4.1 2.7 7.9 农产品 8.0 15.8 99.8 非农产品* 3.8 1.4 3.5 数据来源:WTO世界关税数据(网络) 。 注:*根据WTO在世界关税数据中对产品的分类,非农产品包括渔业产品、木材、金属和矿产品、工业 制品。 此外, 中日韩三国均实施暂定或临时关税。中国对特定货物在特定时期内征收临时 关税。适用最惠

29、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关税配额税率的进口货物 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2010 7 年, 中国对619种HS8位税号下的税目实施了较低的暂定最惠国税率, 包括农产品、渔业 产品和工业品。 日本除了实施WTO约束税率外,还通过临时关税措施法制定了一套名为“临 时关税税率”的国内关税体系。 临时关税税率适用于来自所有国家依据最惠国原则进 口的商品。在EPA生效后,当相关产品的临时关税税率不高于EPA税率,或者相关 产品不属于EPA关税减让范围时,该产品适用

30、临时关税税率。2010年,日本对HS9 位税号下474个税目(包括农产品和非农产品)设立了临时关税税率。 韩国对部分农、林、渔业产品和工业产品实施自主关税配额和调整关税表,由 于这两项措施是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在韩国的WTO约束税率范围内实施,因此符合 WTO协定。自主关税配额用来提高或降低特定产品的关税税率。2010年,共有231 个HS10位税号实施了自主关税配额,上述税号产品的税率全部降低了。调整关税表 被用来防止国内市场的破坏或相关产业的崩溃。2010年,41个HS10位税目适用了调 整关税表。自主关税配额或调整关税表下的关税税率在使用时通常优先于普通关税 税率。当适用WTO最惠国关税税

31、率或协定关税税率的进口产品同时适用上述自主关 税配额或调整关税表下的税率时,应适用其中较低的关税税率。 除关税外,中日韩三国都实行了非关税措施。虽然非关税措施难以准确界定, 但通常认为,主要的非关税措施应包括数量限制、技术壁垒(TBT) 、卫生和植物检 疫(SPS) 、分销壁垒等。 1农业、渔业和林业农业、渔业和林业11 1.1 农业农业 1.1.1 国内生产和三边贸易国内生产和三边贸易 中日韩三国某些农产品的产量非常大。例如,2008年三国的大米和猪肉产量分 别占世界的30.8%和47.6%(如表3-2所示) 。该表还列出了2000年和2008年中日韩三 11 本部分也涵盖第2部分(制造业)

32、所列的食品饮料、烟草和木制品。 8 国主要农产品的产量。在上述期间内,中国全部列示种类的产量均实现了增长。在 日本,除小麦、大豆和大麦外,其他列示品种2008年的产量均低于2000年。在韩国, 除小麦、大豆、玉米和猪肉外,其他列示品种2008年的产量均低于2000年。 表表3-2 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生产情况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生产情况 (单位:千公吨, %) 产品 年份 世界 中国 日本 韩国 产量 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大米 2000 599,355 189,814 31.7 11,863 2.0 7,197 1.2 2008 685,875 193,354 28.2 11,02

33、9 1.6 6,919 1.0 大麦 2000 133,116 2,646 2.0 214 0.2 227 0.2 2008 155,054 3,100 2.0 217 0.1 170 0.1 小麦 2000 585,691 99,636 17.0 688 0.1 2 0.0 2008 683,407 112,463 16.5 881 0.1 10 0.0 大豆 2000 161,291 15,411 9.6 235 0.1 113 0.1 2008 230,581 15,545 6.7 262 0.1 133 0.1 玉米 2000 592,475 106,178 17.9 0.2 0.0

34、64 0.0 2008 826,224 166,032 20.1 0.2 0.0 93 0.0 畜肉 2000 56,266 4,795 8.5 530 0.9 306 0.5 2008 61,670 5,841 9.5 520 0.8 246 0.4 猪肉 2000 89,787 40,752 45.4 1,256 1.4 916 1.0 2008 103,983 47,190 45.4 1,249 1.2 1,056 1.0 资料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数据(网络) 注:大米数据为带壳重量,畜肉和猪肉数据为带骨重量。 如表3-2所示,中日韩三国在世界农业生产中占有很大比重,这主要是由于中国

35、 的产量巨大。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很多初级农产品的 产量排名世界第一,如大米、小麦、棉花、猪肉、家禽、水果和蔬菜等。12 但是,如表3-3所示,中国的人均农业自然资源拥有量比较有限。例如,中国人 均耕地面积和水资源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和26%,人均森林资源仅有 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年来,中国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造成了农业可 12 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数据(网络)。 9 持续发展能力的下降。同时,中国农业的科技利用水平、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与发 达国家也有较大差距。 日本的农业部门正在面临以下困难:耕种维持在小规模,土地有限并且递减, 农村地区劳动力老

36、龄化,以及农民数量不断下降。2009年,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人 口的比重达到34.1%,而在全国,同年龄段人口的比重为22.7%。此外,日本农业贸 易逆差已从2000年的596亿美元升至2009年的642亿美元。因此,日本的粮食自给率 已降至2009年的40%,为发达国家中最低的水平。 韩国的农业部门仍然在承受各种困难,主要包括:由于农田数量有限并持续减 少,耕种维持在较小规模;农村地区劳动力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农业市场自由化后 艰苦的调整。2009年,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34.2%,而在全国,同 年龄段人口的比重为12.5%。此外,韩国的农业贸易逆差在逐年扩大,已从1999年 的

37、57亿美元升至2009年的150亿美元。 如上所述,日本和韩国在农业领域面临着农业土地与人口减少以及农民老龄化 等相似问题。农业不仅可以提供粮食,同时还具有保存耕地,管理水资源,保持地 貌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项功能。上述问题的存在为两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阻 碍。特别是这些国家受到亚洲季风性气候影响,稻田是耕地保护的重要因素。此外, 由于粮食是人类生存的绝对必需品, 因此, 粮食安全也是这些国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表表 3-3 中日韩三国的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中日韩三国的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2009) 项目项目 单位单位 中国中国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总人口 1000 1334740 128056

38、 48747 农村人口 1000 712880 6503 3117 农村人口比重 53.4 5.1 6.4 农户数量 1000 259750 2528 1195 可耕地面积 1000ha 158639 4593 1737 户均可耕地面积 ha 0.61 1.82 1.45 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 ha 0.22 0.71 0.56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 ;日本统计年鉴(2009) ;韩国社会经济年鉴(2009) 。 2009年,中国农业总产值为5.008万亿元人民币,比2000年增长了135%。但同 10 期农业在GDP总额中的比重却从15.1%下降至10.3%,下降了4.8个百分点

39、。 日本的农业总产值从1984年顶峰时的11.7万亿日元下降到2009年时的8.2万亿日 元,下降了约30%,同时比2000年时的9.1万亿日元下降了10%。 2009年,韩国的农业总产值为41.4万亿韩元,比2000年增长了29%。但同一时 期,农业占GDP的比重从5.3%降至3.9%。13 三边农产品贸易反映了三国的相对竞争力。在农业方面,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均 保持了贸易顺差, 而韩国对日本贸易也呈顺差。 根据WTO按照HS2007所定义的农产 品,2009年中国对日本和韩国的出口分别为50.887亿美元和18.343亿美元,而进口 则分别为2.472亿美元和1.936亿美元。2009年,韩

40、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为8.999亿美元, 进口为3.042亿美元。 根据WTO对农产品的定义,中国自日本进口农产品主要包括:水果、蔬菜、植 物(48.3%) ,油料、油脂(32.2%) ,糖及糖果(18.5%) ,以及动物产品(1.03%) , 而糖及糖果(34.2%) ,谷物及其制品(21.2%) ,水果,蔬菜,植物(16.7%) , 饮 料和烟草(15.1%)是中国从韩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主要 包括: 水果、蔬菜、植物(42.8%) ,其他农产品(15.8%) ,动物产品(15.6%) , 油料、 油脂 (9.0%) , 而日本自韩国进口的主要产品包括: 水果、 蔬菜、 植

41、物 (37.3%) , 谷物及其制品(36.5%) ,其他农产品(14.8%) 。韩国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包括: 水果、蔬菜、植物(30.8%) ,谷物及其制品(22.0%) ,其他农产品(20.0%) ,油料、 油脂(18.1%) ,而韩国自日本进口的主要农产品则包括:谷物及其制品(39.5%) , 饮料和烟草(16.5%) ,其他农产品(16.0%) ,油料、油脂(13.1%) 。 1.1.2 关税及其他贸易政策关税及其他贸易政策 表3-4列明了中日韩三国主要类别农产品的关税。2010年,三国最高的最惠国实 施税率分别为65%、640%和887%。 13 就增加值总额(GVA)而言,20

42、09年农业总GVA为21.9万亿韩元,比2000年增长1.5%。但同期内,农业占总GVA 的比重从4.0%降至2.3%。 11 表表 3-4 中日韩主要农产品的关税(中日韩主要农产品的关税(2010) (单位:%) 产品种类 最终约束税率 最惠国税率 平均 零关税比例 (%) 最 高 约束关税比例 (%) 平均 零关税比例 (%) 最 高 中 国 动物产品 14.9 10.4 25 100 14.8 10.1 25 乳制品 12.2 0 20 100 12 0 20 水果、蔬菜、植物 14.9 4.9 30 100 14.8 5.9 30 咖啡、茶 14.9 0 32 100 14.7 0 3

43、2 谷物及其制品 23.7 3.3 65 100 24.3 3.4 65 油料、油脂 11.1 7.1 30 100 11.0 5.3 30 糖及糖果 27.4 0 50 100 27.4 0 50 饮料及烟草 23.2 2.1 65 100 22.3 2.2 65 棉花 22 0 40 100 15.2 0 40 其他农产品 12.1 9.2 38 100 11.4 9.4 38 日 本 动物产品 14.3 45.7 271 100 18.9 43.8 271 乳制品 118.1 0 660 100 93.3 9.5 640 水果、蔬菜、植物 10.2 19.6 394 100 10.6 1

44、9.7 394 咖啡、茶 14.3 22.2 184 100 15.3 22.7 184 谷物及其制品 69.7 8.2 618 100 42.0 16.3 618 油料、油脂 10.0 46.2 613 100 9.0 41.9 613 糖及糖果 44.7 7.3 225 100 27.2 12.7 94 饮料及烟草 16.4 19.1 54 100 14.6 32.3 54 棉花 0 100 0 100 0 100 0 其他农产品 5.3 66.6 562 100 4.4 70.6 562 韩 国 动物产品 26.1 0.4 89 100 22.1 2.4 89 乳制品 69.8 0 17

45、6 100 67.5 0 176 水果、蔬菜、植物 63.6 0 887 100 57.4 0.2 887 咖啡、茶 74.1 0 514 100 53.9 0 514 谷物及其制品 161.1 0 800 100 134.5 0.3 800 油料、油脂 44.1 2.6 630 100 37.0 4.1 630 糖及糖果 32.2 0 243 100 16.8 12.5 243 饮料及烟草 42.5 0 270 100 31.7 0 270 棉花 2 0 2 100 0 100 0 其他农产品 20.8 9.3 754 100 16.1 18.3 754 数据来源:WTO世界关税数据(网络)

46、 。 12 中国对适用于受关税配额行政法规管理的进口货物实行关税配额 (TRQs) 管理。 2010年,中国对HS八位税号42个税目的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包括小麦(6) 、 玉米(5) 、大米(14) 、糖(6) 、羊毛(6) 、毛条(3)和棉花(2) 。上述商品配额 内的适用税率为1%15%,配额外的适用税率为10%65%。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 2010年日本对HS9位税号175个税目的产品实施关税 配额管理,包括奶制品(87) 、精炼可食用油脂(2) 、干豆类蔬菜(7) 、小麦(25) 、 大麦(13) 、大米(17) 、淀粉(15) 、碎干果(2) 、魔芋块茎(1)以及蚕、蚕茧

47、和 生丝(6) 。上述产品配额内税率为0至40%。配额外最高税率为641%。14 2010年,韩国对HS10位税号203个税目共63种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实施关 税配额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大米(16) 、大麦(8) 、胡椒(5) 、大蒜(4) 、洋葱(2) 。 上述产品的配额内税率为0至50%, 配额外税率为9%至887.4%。上述产品中,大米 只能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特殊待遇”条款下最低市场准入表中规定的数量进口。 1.2 渔业渔业15 1.2.1 国内生产和三边贸易国内生产和三边贸易 如表3-5所示,三国的渔业产量在世界上占有很大比重。2009年三国总产量占世 界渔业产量的42.3%,这主要

48、是源于中国的高产。 在中国,渔业是重要的农业部门之一。2009年,中国渔业产值达到5626亿元人 民币, 总产量达到5110万吨,其中包括水产养殖产品3620万吨和捕捞产品1490万吨。 尽管中国的渔业产出规模很大,但这一部门的发展仍然依赖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自 然资源投入的增加。此外,中国还面临有限的资源、环境的恶化、市场竞争的加剧 以及落后的技术等带来的挑战。与世界主要竞争对手相比,中国在渔业加工和材料 的循环利用等领域远远落后。 14 该数据为从量税, 前文的配额内税率是WTO秘书处根据2010年贸易数据所估算的从价税等值转换 (AVE) 。在WTO 的统计数据中,只有最高的从价税等值转换

49、数据向公众公开。 15 此报告中渔业产品采用WTO世界关税统计中“鱼和鱼类产品”定义,参见附表1。 13 表表 3-5 中日韩的渔业产量中日韩的渔业产量 (单位: 千公吨, %) 世界 中国 日本 韩国 产量 产量 比重 产量 比重 产量 比重 2000 136,255 43,284 31.8% 6,485 4.8% 2,506 1.8% 2001 136,045 44,273 32.5% 6,419 4.7% 2,677 2.0% 2002 139,229 46,289 33.2% 5,888 4.2% 2,498 1.8% 2003 139,516 48,263 34.6% 6,095 4.4% 2,502 1.8% 2004 148,148 50,728 34.2% 5,707 3.9% 2,543 1.7% 2005 151,102 52,466 34.7% 5,672 3.8% 2,719 1.8% 2006 152,224 54,265 35.6% 5,657 3.7% 3,050 2.0% 2007 156,018 56,161 36.0% 5,688 3.6% 3,287 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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