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宅基地管理和审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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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某某镇宅基地管理和审批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邵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邵东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以宅基地盘活利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

2、平。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及时、准确、高效、有序,特成立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政委:某某组长:某某常务副组长:某某副组长:某某成员:某某、各驻村干部、全体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建房联审联办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罗琦担任,副主任李睦和、杨小平,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建办、派出所、电管站等相关部门人员,各村支部书记兼任宅基地协管员。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窗口受理申请,统筹推进宅基地管理审批和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资料预审组: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负责农村村民建房资料收集、资格审核、整理归档、每

3、月报表、工作总结、情况汇报、信访举报受理登记、建立处理台帐等。现场审批组: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驻村干部具体负责,负责现场踏勘审查、规划许可、打桩放线、验收颁证等。巡查执法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总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办及各驻村干部配合日常巡查监管,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程序进行查处、完善执法文书等。三、工作内容1、把握审批原则,严守相关规定。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建设中严守“八不准”规定,依法依规建房,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村民建房时,必须遵循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二是保护优先原则

4、乡村规划新确定的村民聚居点选址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少占或不占耕地,合理保护水源,避让电力设施保护区;三是依法审批原则。农村村民新建、重建、扩建房屋需依法申请报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动工建设;四是申请登记原贝L合法的农村村民建房建成后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简家陇镇居民在建设用地上建房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层高不得超过3层。占用农用地建房,需先申请办理农转用手续。办理原址重建审批的,需拆除全部老房屋进行重建,老房屋未全部拆除的不予放线、验收和登记。2、规范审批程序,合理合法合规。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简易流程为:农户向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一一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

5、会议讨论通过一一向镇建房联审联办办公室提交申请一一镇建房联审联办办公室现场审核一一下发批准书一一开工建设(具体流程图附后)。镇联审办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发放建房政策明白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人民政府办理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发回执单,说明不能建房的相关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村级组织现场进行免费定位放线,确定宅基地四至和面积,依法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在审核流程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资格、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相邻权人的意见及村组审核公示等

6、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办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土地用途管控要求等,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涉及林业、公路、水利、电力等部门单位的及时征求意见。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留存档案,并及时将审批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3、严格落实监管,切实保护耕地。所有建房户在取得批准书前,均需签订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不违背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对切实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户实施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方法,即农户要占用耕地建房的,须于审批前在村内耕地恢复图斑内选择同面积即

7、可恢复的地块进行复耕复垦,待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耕地农转用等相关建房手续;各村按照村规民约要求收取建房户的风险保证金,建房户必须做到在建房过程中不得私自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不得搭建竹木脚手架、不得残留建筑垃圾、为建筑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在新房建好后90天内拆除旧宅并将原宅基地交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做统筹安排,如有违背,扣除相应保证金;联审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需落实村民建房“七到场”要求,即批前选址审查到场(符合规定)、拆旧屋到场(确保安全)、定桩放线到场(选址合理)、基础开挖到场(按图施工)、重要时间节点到场(不超面积)、整屋封顶到场(不超层高)、竣工验

8、收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每次到场都要拍照备案;推进村民住房建设综合执法,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镇综合执法大队、片长、联点领导和驻村干部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坚决予以处置。四、工作保障(一)创新宣传培训。乡镇主管领导、建房联审办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培训I,并负责培训片长、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同时,要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灵活运用手册、公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强化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07392031000),及时受理和查处宅基地违规审批和违法建设等方面投诉,并建立举报、信访处理台账,对违建行为严格按邵东市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执行。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违规建房、监管缺位和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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