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管理分局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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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XX 管理分局工作规则 特征码 tVEnLkKwhZUhueNYkwxv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水利厅和省 X 河道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 XX 管理分局(以下简称 X 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X 分局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以推进全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三条 X 分局是省 X 局的下属机构,行使部分水行政职能, 统一管理 X 市境内的 X 堤防,承担 X 堤防工程的建设和河道堤 防的管理,负责 X 防汛指导,协助沿堤各乡镇防洪排涝工作。 坚持依法管水,科学治水,发展水利综合经营。 第四条 X 分局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党和国家 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 X 局指示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 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说实话 办实事;要加强团结,识大体顾大局;要爱岗敬业,踏实工作; 要勤奋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 第 2 页 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第二章 领导工作制度 第五条 X 分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 X 分局的全 面工作,副局长、局总支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第六条 X 分局的重要工作,分别由局总支会议、局务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大紧急事项,局长可临时处置。需 报告省 X 局的,事后应立即

3、报告,并及时向总支会或有关领导 通报。 第七条 副局长、总支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受局长委托, 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 题、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 建议。在处理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工作的事项时,应主动协商, 积极配合,互相支持。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局总支会议、局务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和局领导的决定,尽职尽责地解决、处理 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对涉及几个科室的事项,相关科室负责人应主动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时,由局办公室提请分管领导协商或报局长审定。 第九条 局长外出期间,应指定一名副局长代行其职责。

4、局 长返回后其代行职责自行免除。 第 3 页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条 X 分局实行局职工代表会议、局总支会议、局务会 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局长碰头会议。 第十一条 局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会议由局工会主席主持,局职工 代表参加。 局职工代表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事项需要尽快 解决时,经局总支提议,报经上级组织认可,可临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局长关于全局的中长远规 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 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的建议、重大 事宜的表决等。 会议的议题收集

5、由局工会负责。会议闭会期间,对会议形 成的决议,由总支或者局务会议根据工作实际研究落实。 第十二条 局总支会议由局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总支副书 记和总支成员参加,如需扩大范围,可通知局机关相关科室和 局属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列席。 局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 4 页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传达学习水利厅和省 X 局党委的指示、 决定,研究具体实施方案;讨论研究水利改革、建设与发展的 重大计划、措施;讨论决定机构调整、干部配备、人员编制事 项。研究干部任免及重大奖惩事宜;研究部署党的建设、思想 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工

6、作;讨论通过 X 分局颁发的规章制度; 召开总支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决定其他重 要事项。 会议的议题收集和记录由人劳科负责,如需印发会议记要, 由人劳科负责起草,总支书记审签。 总支会议讨论研究人事工作,会务和记录由局人事科负责。 第十三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和各科室主 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 l 一 2 次。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国家水利部、水利厅和省 X 局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 神;研究部署 X 分局重要工作;讨论研究上报省 X 局的重要议 案;讨论研究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通报全局重要工作情 况。 局办

7、公室负责会务和会议记录等工作。如需印发会议纪要, 由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局长审签。 第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召集 第 5 页 和主持,在家的副局长、总支成员和相关科室、单位的负责人 参加。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或者副局长提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 究决定科室、局属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 汇报,并就有关事项做出决定等。 会议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由牵头科室或 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局长或副局长可召开专题办公会 议或现场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 事项,由主持人向局长办

8、公会议通报。重要事项应提请局长办 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 全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次 年与职代会合并召开;全局防汛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 在七月上旬召开;以局名义召开的其它各类专门会议,每年可 以召开一次,由分管局领导提议,经局长办公会议或者局长确 定。 上述会议原则上开到局属各单位,由有关科室负责做好相 关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大力精简会议。要压缩会议时间,尽量减少会议 时间,尽量减少会议人数。能合并的应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 的会议坚决不开。 第 6 页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凡需召开会议,由主要承办科室编制 会议预算,交局办公室审查后,送分管领导签字,经局长签批 后实施

9、。 第十八条 严格会议纪律,讲究会议效果。各种会议都要预 先作好准备,参加者必须按时到会。会议的文件精神,要按规 定的范围及时传达贯彻,不得拖延,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第四章*处理制度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处理条例 、 国 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格式 。认真执行 X 局印发的*处理工作制度 。 第二十条 凡送达 X 局的各类*,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 登记、分送、催办、立卷、归档、清理、销毁等工作。 以 X 分局名义制发的综合性文件在呈送局领导签发前,必 须交局办公室审核;所有报送 X 分局的文件必须统一交由局办 公室按程序办理;紧急文件经局领导签批后,仍应交局

10、办公室 办理登记手续,各科室不得自行设置*运转渠道。 第二十一条 紧急*,局办公室无论是否节假日、上下班, 均应及时送签,及时分发送达;相关科室要派专人跟踪办理。 谁误时,谁负责;谁误事,谁负责。 第二十二条 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工作,按要求及时反馈处 第 7 页 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X 分局发出的文件分为“中共 XX 管理分局总 支委员会文件” 、 “XX 管理分局文件”和冠以“XX 管理分局”头 衔的函件。 局工会、团总支等群团组织可以独立制发文件。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和程序。局总支印章由 局人事劳资科保管,经局总支书记、副书记批准使用。局行政 印章由办公室保管,经局长、副局

11、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使用。 XX 防汛指挥部印章由局办公室保管,经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 长批准使用。XX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章由局办公室保管,经 XX 防办主任、副主任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 全局综合性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起草。专业性 文件由有关科室负责起草。涉及几个科室和部门工作范围内的 文件,要有相关科室明确具体的会签意见。 第二十六条 综合性或重要事项文件、规章制度或以 X 分局 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经分管领导核稿,由局长签发;下级或平 行文,由局长或分管的局领导签发。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已在会上明确的具体事项, 原则上不再行文;可现场解决、电话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 局领导讲话

12、,除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外,一般不以文件印发。 第五章公务活动制度 第 8 页 第二十八条 局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随行人员。 所到之处应接待从简,不搞层层陪同。提倡直接到基层单位和 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九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除防汛抢险、应急整 险和特别紧急事务,在有车的情况下,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 准派车外,其他情况一律白搭交通车。凡搭乘交通车下基层的 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讨要车辆接送。要弘扬求 真、务实、勤政、高效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工作排忧解难,不 得向基层单位提出工作以外的个人要求。 第三十条 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外事活动时,要严

13、格 遵守国家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三十一条 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省水利厅、省 X 局及其他 上级机关人员来 X 分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接待,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 办、委、局的同志来局,原则上由局办公室安排,相关科室接 待。局属各单位领导、工作人员来局,由相关科室接待。 外事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局后勤服务中心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机关接待工作 中的交通车辆、水电、清洁卫生、门前四包、安全保卫、机关 绿化等方面的工作。 第 9 页 第六章出差(出访)或休假的请示批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局长出差、出访(下基层除外)或休假,由本人 直

14、接向省 X 局领导报告;其他局领导出差、出访或休假,经局 长同意。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到局属范围内或省 X 局出差,经分管局 领导同意。到其他地方出差办事,时间在 3 天以内的,由分管 局领导审批;时间在 4 天以上的,经局长同意。 科室副职及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 属局领导直接派遣的,其本人事后应告知科室主要负责人。 局属所有人员,所有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等,都必须有 省 X 局相关科室的通知,并经局长同意。 年休假由局人劳科根据工龄核定休假天数,由各单位和科 室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并将人员年休假安排 情况报人劳科和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5、局属工作人员请假,必 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婚、产假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后休假,由本人申请经科室主 要负责人同意,报局人劳科按有关规定核定后,经分管领导审 批。 病假,由本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意见建议证明,经科 室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由分管局领导审批。 第 10 页 事假(含参加自修、函授学习),2 天以内由科室主要负责 人审批,2 天以上由分管局领导审批,3 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2 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 2 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请假,2 天以内由蹲点局领导批 准,2 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 凡不遵守请示批准制度的,都视为旷工,按有 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局领导外出,应将外出路线、时间告知局办公 室。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局属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局 直各单位可依照本规则制订规则或规章制度,均须报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问题,由局办公室 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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