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计件工资方案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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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车间计件工资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更好地执行公司的计件工资制度,特制订本细则。第2条实施对象:1、公司计件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车间工艺核算员、车间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设备部维修人员、供应部搬运人员。2、公司生产的临时工(或季节工)不在此范围内,其执行统一的计件单价方案,具体方案由生产部制定。第3条计件人员工资结构:工资二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计件增+津贴+其它项目第二章.超额计件单价第4条超额计件单价的计算公式超额计件单价二(岗位工资中位值X人员编制)/标准产量第5条岗位中位值指的是计件人员所处岗位级别的岗位工资中位值标准第6条标准产量(理论标准产量)指的是按规定

2、编制,结合设备产能与生产实际情况,各车间均以双线生产为基准,拟订8小时的额定产量,每月工作21.75天所应完成的产量。第7条标准产量的调整:当车间人员不足编制生产时,标准产量可根据月度加权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标准产量=调整前标准产量/人员编制X月度加权人数。月度加权人数二月度每天出勤人数之和/月度出勤天数第8条超额计件单价按单产品进行计算,即每个产品均有一个单价。第三章.集体计件第9条计件人员当月完成标准产量时,档案工资原则上全额发放,具体执行按车间考勤核发。第10条产量饱和情况下(即订单产量大于或等于标准产量):1、当月实际产量超过标准产量时,将超出标准产量的部分乘以超额计件标准,

3、作为超产总额,对参与薪酬核算的集体计件制人员进行分配,具体核算公式为:1)计件增由生产部按计件增分配方案统筹分配。生产部最高可提取计件增的10%(其余部分按生产工时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用于计件人员的异常情况管理,具体分配方法,由生产部制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人事部备案,然后执行。2)计件增总额由生产部核算,人事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确定。3)计件增总额审批通过后,车间根据二次分配方案,将计件增分配至计件人员。2、当月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时,按照当月生产任务集体完成情况核算,具体核算公式为:第11条产量不饱和情况下(即订单产量小于标准产量):对于正式员工,按照公司生产计划集中精力完成有限

4、的产量计划。按实际产量进行核算。核算公式为:第四章.个人计件第12条产量饱和情况下(即订单产量大于或等于标准产量):其中,月工资即为“月岗位工资+计件增”,计件增等于“(月实际产量一月标准产量)X(月岗位工资月标准产量)”。第13条产量不饱和情况下(即订单产量小于标准产量):对于正式员工,按照公司生产计划集中精力完成有限的产量计划,按实际产量进行核算。核算公式同上。第五章.计件人员特殊情况规定第14条季节工正常工时工资由公司核发,具体核算如下:第15条1、产量饱和时:第16条工资二标准产量/岗位人员编制X月度加权季节工人数X计件单价。第17条月度加权季节工人数二月度每天季节工出勤人数之和/月度

5、岗位编制出勤天数第18条2、产量不饱和时:第19条工资=实际产量/岗位人员编制X月度加权季节工人数X计件单价。第20条月度加权季节工人数二月度每天季节工出勤人数之和/月度岗位编制出勤天数第21条当车间人均工资超过2000元时,超出部分作为截留,放在公司,用于“以丰补欠”。第22条当车间人均工资超过1500元时,如有欠款,超过部分向公司还款,以欠款总数为限。第23条当车间人均工资低于1200元时,如有截留,则可以向公司申请补足至人均1200元,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第24条当车间人均工资低于720元时,如有截留,则返还截留,补足至人均720元(车间负责人除外),如没有或截留不足补足至人均72

6、0元时,根据规定,可向公司借,以后再还。第25条车间负责人计件后工资低于档案工资时,由公司补足至档案工资标准,但车间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正常上班。第26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车间在截留部分去除所借部分后,仍有余额的,则把余额返还给员工。如余额巨大的,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第27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车间没有截留或截留部分不足以还清向公司所借部分时,则截留和向公司所借部分全部清零,不累计至下一年度。第六章.计件人员的绩效奖金第28条计算公式:绩效奖金二理论绩效奖金义分配系数/21.75X实际出勤天数。第29条员工满月上班时,实际出勤天数按21.75天核算。第七章.计件人员非生产工时的核算第30

7、条计件人员非生产工时指的是计件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但没有生产量的工作时间。第31条计件人员非生产工时的情况有:1、车间不生产,但需安排人员完成某些工作时的工时(以下简称非生产工时1)。2、其它经公司审批同意的情况(以下简称非生产工时2)。第32条非生产工时的工资核算1、非生产工时1必须是公司相关部门安排的,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记录,须有安排人和被安排人(部门主管以上)的签字,建议走OA流程。2、非生产工时2必须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确定。3、非生产工时的工资核算公式:4、人事部汇总员工的非生产工时,并进行核算。第八章.设备人员计件的核算1、月工资二月岗位工资+计件增+津贴+其它2、计件增=车

8、间计件增的平均XLIX计件系数3、计件系数:0.6;4、计件考核:1)设备人员不能超出公司给定的维修、供气时间:提取车间5小时,综合制剂和软膏制剂车间10小时。2)如超出,则按50元/人/小时的标准进行计件考核扣除,扣除原则:先扣计件增,如不足扣再扣绩效奖金,如不足则计件增、绩效奖金全部扣除,按岗位工资核算。3)建议设备部按车间对设备人员进行相对定岗、定人、定设备(按周期固定,一个周期后再轮换),这样更便于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鼓励有责任心的设备人员加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维修质量。第九章.设备人员计件特殊情况的规定第33条当设备人员人均工资超过2500元时,超出部分作为截留,用于“以丰补欠”。

9、第34条当设备人员人均工资超过2000元时,如有欠款,超过部分向公司还款,以欠款总数为限。第35条当设备人员人均工资低于1600元时,如有截留,则可以向公司申请补足至人均1600元,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第36条当设备人员由于某种原因(如公司放假)工资低于720元时,如有截留,则返还截留,补足至720元,如没有或截留不足补足至人均720元时,根据规定,可向公司借,以后再还。第37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设备人员在截留部分去除所借部分后,仍有余额的,则把余额返还给员工。如余额巨大的,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第38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没有截留或截留部分不足以还清向公司所借部分时,则截留和向

10、公司所借部分全部清零,不累计至下一年度。第十章.供应人员计件的核算1、月工资二月实际产量X单价/人员编制第十一章.供应人员计件特殊情况的规定第39条当搬运人员人均工资超过1800元时,超出部分作为截留,用于“以丰补欠”。第40条当搬运人员由于某种原因(如公司放假等)工资低于720元时,如有截留,则返还截留,补足至720元,如没有或截留不足补足至人均720元时,根据规定,可向公司借,以后再还。第41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搬运人员在截留部分去除所借部分后,仍有余额的,则把余额返还给员工。如余额巨大的,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第42条每年最后一个月时,如没有截留或截留部分不足以还清向公司所借部分

11、时,则截留和向公司所借部分全部清零,不累计至下一年度。第十二章.计件工资计算流程第43条每月2日前,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将计件情况(包含非生产工时),交生产部统计核算人员。第44条每月5日前.,生产部统计核算出各车间计件总额,并将结果交人事部,并给份至设备部、供应部。第45条每月8日前相关部门将所属部门计件分配情况,给至人事部,人事部审核计件总额,并将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第46条每月10日前,人事部将公司领导审批结果,告知相关部门,各部门将计件工资分配至所属部门员工,同时将分配结果交份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计入员工工资。第十三章.附则:第47条本细则先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有重大误差,则重新调整,否则继续实施。第48条本细则附件:生产部及其所属车间二次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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