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信托与租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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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信托概述一、信托的含义(一)含义信托主要属金融范畴,即社会信用活动的范畴。我国信托法: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根底、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代理为方式的、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是一种特殊的信用活动。(二)信托的要素条件(内容)1 .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即信托当事人在签定信托时为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即合法地设定信托的行为)四种形式:a)书面合同:是信托关系人共同表示信托意向,并同意成立的一种形式。b)个人遗嘱

2、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c)法院裁决命令书:是由法院根据关系人之间已经发生的经济关系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关系人之间的信托关系。d)信托宣言(宣言信托,但有些国家不允许)是指财产所有人以宣布自己为该项财产受托人的方式而设定的信托,该项财产一经宣告受托就成为信托财产,财产并不转移但须与原有基他财产分别进行保管。这种信托只有在他益信托,以委托人以外的他人为受益人的场合才能成立。2 .信托关系人(信托当事人):指由于信托行为而发生信托关系的信托当事人。A委托人:是指设立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利用信托方式到达特定目的的人。资格要求:必须是财产的

3、合法所有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注:未成年人不能成为委托人委托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人,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财产共有人可以作为共同委托人,将其共有物信托给他人破产人要成为委托人,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委托人权利: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最主要是授予权,即委托人可以对受托人授权,要求其遵从一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后,不再享有对此财产的处置权,但由于委托人在信托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对整个信托有利害关系,故法律上保存了委托人的一些权利。监督权干预权 解任受托人 获得信托财产或收益 变更受益人或处分受益权委托人权利的形成:信托法中加以规定信托合同或

4、契约中自行约定我国信托法中对委托人权利的规定监督权:第20条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干预权:第21、22条第21条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第22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俏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委

5、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俏原因之日起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解任受托人:第23条第23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解除与变更权:第50、51条第50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1条设立信托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6、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获得信托财产或收益:第54条第54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B受托人/定义: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注: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破产人不能成为受托人;2、一笔信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为多人(共同信托)权利: 根本权利:按信托的规定,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自主权大小视合同约定而有差异) 其他权利,如要求信托报酬的业务权利义务 忠实效劳的义务 分别管

7、理的义务 善于管理义务 亲自执行的义务 负责赔偿的义务 分配收益的义务我国信托法中对受托人的责任、义务的规定审慎处理信托事务 第25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I亲自处理信托事务 第30条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依法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当责任。 第32条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当连带赔偿责任。保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第27条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

8、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28条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不牟取自己的私利第26条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核算与完整记录信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第29条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第33条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受托人对委

9、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1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第34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当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不随意辞任:第38条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我国信托法中对受托人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的,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作出补充约定;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不得收取报酬。第三十七条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当。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C受益人(1)定义:在信托关系中享受信托收益的人(2)享受利益的三种

10、情况:本金受益收益受益全部受益(3)资格要求:由委托人指定除法律规定禁止享受某些财产权利的人之外,不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数人:可以是指定的人或符合确定标准的人:不管是有无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4)权利:注意与委托人权利的区别(5)义务:我国信托法中对受益人权利的规定享有与委托人同样的监督与干预权利第49条受益人可以行使本法第20条至第23条规定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受益人行使上述权利,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信托法第45条 转让、继承和用于偿债的权利:第48、47条.放弃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第46条 同意解除信

11、托的权利:第51.3条B信托终止后享有信托财产的权利:第54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者权利义务的比拟 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无定式(与股权和债权的定式权利一义务模式不同) 一般情况下,由受托人确定的格式合同:委托人和受益人处于弱势3、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到达的目的要点: 由委托人根据需要提出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受益人能够接受 受托人能够办到 目的多种多样: 人身利益 经济利益.公共利益 其瑞利益:目的信托一一以其他利益为目的设立的信托。信托

12、目的合法性限制:信托法第11、12条。我国信托法中对信托目的的限制性规定第11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第12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4.信托财产:是信托行为的标的物,也称财产权。由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H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及通过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而取得的财产。其须具有财产价值;并可以转让。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有限性、及转让性。限制:信

13、托法第14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相互之间的交易存在限制:信托法第28条的规定: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方案管理方法第27条的规定:(三)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四)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五)不得

14、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六)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方案投资于同一工程。当事人破产时,信托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5.信托报酬信托报酬是指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它通常是按信托财产或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计算。信托报酬可以向受益人提取,也可以从信托财产中提取,依信托合同而定。信托契约的根本内容信托法第9条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二、

15、信托的特点1 .转移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并将这些权力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两个条件需同时存在。2 .信托是一种充分信任信托的根底是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否那么信托行为就不可能产生。3 .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受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4 .按实绩原那么计算信托损益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如有亏损由受益人或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无过失情况下不承当损失风险。5、信托内容的广泛性;6、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依照约定、弹性较大。注意:信托与代理和债的区别。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1、所表达的经

16、济关系不同2、根本职能不同3、业务范围不同4、融资方式不同5、承当风险不同6、收益分配不同7、意旨的主体不同三、信托的种类1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任意信托: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2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 金外信托: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不一定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

17、交还的信托财产不一定是货币资金。 我国信托法中规定I不一定是金钱信托,近似金外信托. 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是指由设备的制造商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设备信托给信托机构,并同时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后者再将设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给资金紧张的设备使用单位的一种信托方式。 不动产信托: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以管理、处理不动产为目的。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委托人将有价证券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运用。 金钱债权信托:处指以各种金钱债权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3 .以信托目的为标准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平安,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

18、立的信托。 附担保品公司债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持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 管理和处理信托:通常是由受托人先管理财产,最后再处理财产。4 .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法律范围之内的信托。商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商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信托。5 .以受益人的角度为标准 他益信托:是委托人指定第三人作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业务。身后信托、宣言信托 自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指定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贷款信托 私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特定的受益人的

19、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属他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关系是经济关系而非亲情等),如雇员受益信托、养老金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受益人:既定未定,如希望工程,奖学金规定资格范围,但未确定具体个人。6 .从委托人的角度为标准 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法人信托:是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社团等作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通用信托:指那些既可以由个人作委托人,也可以由法人作委托人的信托业务。7 .从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 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业务。 非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业务。8、以

20、信托涉及的地区范围为标准划分 国内信托 国际信托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 广义信托 狭义信托10、特殊的种类 宣言信托 目的信托:ESOP.MBO金融信托业务分类1.一级分类:资金信托、财产信托、权利信托、特定目的信托2.二级分类: 资金信托:贷款信托、股者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组合运用信托、养老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信托 财产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权利信托:债权信托(人寿保险信托、住房贷款债权信托等)、有价证券信托、表决权信托、专利信托等B特定目的信托:公益信托、国有资产管理信托、员工持股信托、管理层收购信托、企业重组信托 四、信托的职能 1.财产事物管理职

21、能:是信托根本职能,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为之管理信托财产的职能。特点:广泛性、多样性和适应性 I2.融通资金的职能:即信托具有筹措资金,融通资金的职能,这项职能以财务管理职能为根底,具有长期金融的特点,并将融资和融物相结合C目前信托所发挥的主要功能 融资形式多样化 信托融资具有长期性 3.社会投资的职能:通过各种业务参与社会投资,扩大了社会投资规模。如通过有价证券进行投资及以各种方式直接向企业投资。 4.社会福利职能:受托人通过信托业务,参与各种社会福利事务,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平安,人民幸福具有重要意义。五、信托的起源1 .信托是在私有制出现后产生的。2 .有关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走

22、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Ir古罗马时代出现的“信托遗城”也姑一种原始信托行为。3 .现代信托制度处在英国“尤斯制”(USE)的根底上开展来的。参见信托财产权的产生和开展英国“USE制的开展 没收法一一USE”制: 用益法一“双重USE”制: “二二重裁判制一一USE制下财产权利的保护; 司法条例一一信托法律关系正式形成; 信托制度的完善: 英国信托业务的特征:个人信托为主;个人受托多于法人受托。六、信托在世界的开展1、英国的信托业 英国信托业务的特征:“个人一一官选一一个人”,个人信托为主,个人受托多于法人受托; 英国信托业务的种类:养老金基金信托,投资信托,单位信托2、美国的信托业美国

23、独立战争后,借鉴了英国的信托原理,迅速开展了信托业务。特点: 信托财产主要是有价证券的形式; 受托人主要是各种形式的法人公司: 信托业主要由专业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组成。3、日本的信托业口本明治维新以后二战以后:专业化分工:特征: 以金钱(资金)信托为主, 以长期融资为主要目的, 以社会福利作为重要的功能。4、世界信托业的开展趋势 信托业和银行业、证券业相融合,业务领域日益扩大,业务方式不断创新,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一起,成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七、中国信托业的开展与现状(一)中国信托业恢复初期的迅速开展与第一次清理整顿 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0,人行下达关

24、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信托业出现恢复开展的高潮。至1982年底,全国信托机构开展到620家。 问题:这些机构与银行抢资金、抢业务、争地盘,开展变相的银行业务,通过吸收存款、同业拆借资金用以发放贷款或宜接投资实业。严重冲击了国家对金融业务的方案管理和调控,直接助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和物价水平的上涨。 第一次整顿:1982年4月,国务院发文决定对信托业进行整顿(二)第二轮扩张与清理整顿 1983年人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随之,信托业乂被提上议事日程。人行提出但凡有利于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开展生产、搞活经济的各种信托业务都可以办理,信托业出现了又一次高潮,但根本上是银行信贷业务的重夏

25、1984年底,经济过热造成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双失控。 问题:信托公司发放一些收效甚微的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扩大基建规模,在经济过热和投资失控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次整顿:1985年初,对信托业务进行整顿,严格控制信托贷款(三)中国信托业的第三次清理整顿 1988年,中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开展的势头,经济过热现象空前严重,乃至到达严重恶化的地步。与此相对应,信托公司数量飞速膨胀,到1988年底,全国信托投资机构数量到达上千家。 问题:为回避人民银行对信贷规模的控制,各专业银行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信托公司转移资金,信托公司再次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波助澜者 第三次整顿:1988年8月,依

26、循撤并信托机构、压缩信托公司政策生存空间的模式,如取消利率上浮的规定,使信托机构在与银行竞争中失去利率优势。(四)中国信托业的第四次清理整顿 1992年,邓小平南巡,迎来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经济迅速上升并呈高速增长态势,但经济增长中各类问题也再次固态复萌。 问题:信托公司与银行联手,违规揽存,违规放贷,并直接大规模参与沿海热点地区的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炒作活动,再次充当加剧经济形势过热、扰乱金融秩序的角色。 1993年6月,中央决定进行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与此同时,对信托业的第四轮清理整顿正式开始。切断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资金的联系,要求银行不再经营信托业务,不再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与信

27、托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五)中国信托业的第五次清理整顿(19992002) 第四次清理整顿之后,出于维系生存的本能,为获取资金以新还旧维系金融机构的信誉,信托机构采取了一些消极的对策,如高息揽存、超额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等。爆发支付危机。 问题:中银国信、中创广东国投等信托巨舰纷纷漂浮。 1999年3月,开始最严厉的第五次整顿。国务院决定此次清理整顿使信托业回归本业。业内人士将此次整顿形象地称为“推倒重来(六)信托业历经五次整顿的原因1、经济开展阶段和经济环境的制约2、信托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严重依附于政府)3、信托业的市场定位不清4、信托监管框架及法律、法规的缺陷(七)信托业的新时期:回归

28、主业1、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实施。2、2002年5月9日,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方法实施3、2002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方法实施,当天,爱建信托推出我国第一个标准的信托产品一一外环隧道工程资金信托。4,截至2005年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已达19569952万元,平均为425434万元,同比平均增长29.27%。增幅超过10%的公司多达33家,超过50%的也有21家。第二章、个人信托业务一、个人信托的含义特点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个人信托是在个人拥有私有财产的根底上产生的。信托最早是从处理个人财产事物中产生的。典型: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

29、特点: 目的多种多样: 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受托人不仅要承当对信托财产的责任,也要承当对受益人的多重贲任: 有营业信托与非营业信托之分。二、生前信托的含义和设立目的 生前信托: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事务。 设立目的:管理财产、处理财产、保全财产、增值财产设立生前信托契约:1.信托当事人2.信托目的3.信托财产4.受托人权限5.受益人的权限6.信托期限7.受托人的报酬8.受托人的保存条款三、身后信托的含义和类型身后信托: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项事务,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确定形式:个人遗嘱、信托契约、法院裁决命令(一)遗嘱信托1执

30、行遗嘱信托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业务程序:确定执行遗嘱信托;清理遗产进行估价;编制财产目录;安排预算支出;支付税款清偿债务;交付遗赠。2.管理遗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管理,是执行遗嘱信托的延续和补充。对法人受托人而言具有开展信托业务和管理财产、掌握业务资源的双重成效。管理遗产信托设立的两种情况:-继承未定-继承已定管理遗产信托的工作内容:落实遗产的分配,管理遗产。- 遗产继承未定管理信托业务程序:1)清理遗产,编制财产目录2)公告继承人3)公告债权人和被遗赠人4)归还债务、交付遗赠物5)管理遗产6)移交遗产- 遗产继

31、承已定管理遗产信托1)妥善管理遗产2)交还遗产,结束信托(二)监护信托监护:指对某人的人身、财产及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行为。监护信托:利用信托的方式,由受托人对某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行为。特点:对人的责任重于对财产的责任(用钱为主、赚钱为辅)。可以是生前或身后信托可以是日益(生前)或他益(生前、身后)信托类型: 未成年人监护信托:他益信托 禁治产人监护信托:他益或自益信托 一般老年人监护信托:他益或自益信托 注意:都是首先要保证财产平安信托监护人的职责 对受益人的养育、教育以及健康、医疗、社会权利的照看责任: 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合理使用 信托事务执行情况的报告(

32、三)人寿保险信托指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信托。- 美国首创I人寿保险信托的业务内容:- 保管保单- 交纳保险费- 领取保险金- 保险金的经营管理- 保险金及收益的交付人寿保险信托的种类 被动人寿保险信托 不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累积人寿保险信托:以寿险信托为核心的财产经营信托;信托财产规模远高于保险费的要求(与代付保费寿险信托的差异)。人寿保险信托业务流程图人寿保险信托的作用1、为受益人减少事务;2,为委托人保管保险单:3、财产增值;4,延伸财产规划5、防止纠纷6、

33、不受委托者破产风险影响人寿保险信托契约1.保险单的说明2 .信托财产的制定和说明3 .受益人的指定4 .委托人的权限5 .受托人代付保费的责任6 .赔款分配的方法7 .管理赔款的方法8 .受托人的解职(四)特定赠与信托 概念: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人,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委托给信托银行,作长期、平安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人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人。 日本根据1975年设立“对特定残废者免征赠与税制度而开办的一种福利信托, 特定赠与信托的主体- 委托人:受益人的家属、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公益捐赠人,法人不得成为委托人;- 受托人:信托机构或兼

34、营信托业务的银行;- 受益人:特别的重度残废人员。B特定赠与信托的客体能够产生收益并易于变卖的财产,包括:金钱、证券、金钱债权、林木及其土地、可出租不动产、供受益人居住用不动产;- 3000万日元内免征赠与税特定赠与信托业务流程图第三章法人信托业务第一节法人信托业务综述一、法人信托业务的涵义 法人信托又称“公司信托、“团体信托,它是以法人作为委托人、对法人财产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信托业务。 法人信托业务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二、法人信托的特点 委托人一般是法人组织 受托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当 信托财产数额较大 业务开展与经济开展密切相关三、法人信托的范围(业务对象)B针对公司债的信托

35、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公司股权、资本的运作 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 关于权利的信托第二节公司债信托一、定义一一一种债权担保信托 公司债信托是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事务和发行便利而设立的一种信托业务。 债权信托 公司债信托受托人的主要职责: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中间人,负责担保权的设立与行使、担保品的保管、以及债券发行事务的代办处理。二、公司债信托的特点 受托人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不具有所有权,除非债务人违约 受益人有很大不确定性 受托人的职责是双重的,只能是法人信托、他益信托三、办理公司债信托的根本程序发行人提出申请信托机构审查核实发行人相关情况签订信托契约转

36、移信托财产发行债券,投资者认购时需签订同意信托声明书发行公司归还利息并到期支付本金,信托终止(假设违约,信托公司行使担保权,拍卖抵押物/质押物偿付本息,信托终止。)四、公司债信托的意义B为债券发行公司提供了举债便利 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五、在中国的开展前景第三节年金信托一、定义和特点定义:企业补充养老金,即指企业在参加国家根本养老的根底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养老保险进行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特点:自愿性;补充性;灵活性,在费率和方式、可携带性、期限、退休金计算公式、支付方式等二、我国企业年金现状1 .总量:2004年底有IOoo多亿元,2

37、007年末到达1519亿元,2003年企业年金规模占GDP1%,2009年开展至9%。近年,保持25%左右开展速度,未来3040%开展速度。至2030年养老金资产总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2 .结构分布:行业开展快于地方开展;行业内局部布不均;国有企业快于其他企业3 .年金投资情况:2004年中期70%银行存款、商业团体险11.5%、债券12.7%,财政专户1.8%,贷款1.9%,证券投资基金为0.8%,股票1.3%。截至2011年6月,在美国20多万亿美元养老金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比12.5%,企业年金占比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而到2010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为2万多亿

38、人民币,政府养老金占比89.5%,企业年金10.5%,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到了20H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也仅达3500亿元,距离此前业内的保守估计到2010年到达1万亿元相去甚远。而2011年末,全国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为19497亿元。三、企业年金管理模式1.信托型2 .公司型3 .契约型4 .基金会型我国采用信托型管理模式四、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1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方法、企业年金试行方法,其治理结构有三个内容:受益人保护和权利限制制度:二是受托人责任主体制度;三是不同管理效劳机构相互制衡制度。2 .涉及四类主体:受托人、帐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受托人处于核心地

39、位五、年金各主体竞争优势和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六、投资定量监管与谨慎人监管并行1.投资定量活期存款、央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O2.谨慎人监管方式多部门协调联合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四个部门联动,最终由社会保障部负全责。设立二次准入机制: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由

40、三堂会审后,才能继续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申请机构进行二次审查。只有四方认可的机构才有资格成为受托人、帐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七、投资管理人的竞争1 .投资管理业务利润占全部业务的三分之二2 .产品设计的原那么:,以年金受益人的收益风险偏好确定投资需求:中长期投资、风险低;设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3 .年金产品设计的二条路径独立帐户管理运作选择市场上已有的集合投资产品:第五十条规定:投资于自己管理的金融产品必须经受托人同意。八、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其产品特点1 .设立养老金公司2 .其优势:精算能力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强大的销售能力帐户管理、投资策略提供捆绑式和别离式效

41、劳3 .保险类年金产品创新4 .信托投资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其产品三类信托投资公司:有产业集团背景;金融控股集团;地方政府背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二权别离,二帐户分开等投资组合,多样性和灵活性不得承诺预期收益第四节动产信托一、动产信托及其目的意义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 动产信托的目的:积极管理和处理动产设备,通过对设备的信托租赁或信托销售,为设备的生产和购置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融通一一为买方提供融资、为卖方提供扩大销售的途径。 动产信托的标的物:价格昂贵的大型设备、但并不限于这类设备。 动产信托的意义:对买方和对卖方 动产信托业务当事人的利益调整: 买方:延迟或分期支付一一总代价提升 卖方:实现销售并

42、收回货款一一价款收入减少 受益凭证投资人(受益人):付出现金一一获得受益权及相应的收益 信托机构:业务收入二、动产信托的当事人P.75 买方并非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但却是最关键的业务当事人。三、动产信托的种类(一)根据信托财产的不同,动产信托的种类可分为: 1.运输设备信托 2.机械设备信托(二)根据对动产的不同处理方法,动产信托的种类可分为一一动产信托业务的不同操作方法(信托产品的设计方案): 管理动产信托:不改变动产的所有权,对动产进行传统租赁经营。 处理动产信托: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动产。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以出售动产为目的,对动产进行融资性租赁经营或分期付款出售;同时又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

43、方式让动产的卖方提前变现。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的两种方式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的方式一一出让”受益权证书”方式 受益权证书:是一种由信托机构根据设备生产厂商转移的信托财产开立的有价证券,持有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到期可凭此证书要求信托机构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受益权证书的出售对象:机构投资者一一通常以私募方式: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的方式一一发行“信托证券方式 信托证券:由信托机构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筹措的资金用于支付生产厂商的货款。B信托证券的出售对象:社会公众投资者一一有必要采用公募方式I证券化运作的三种模式(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一个卖方的一次性大额交易 第二层次:多个卖方的一次性打

44、包运作:第三层次:基金化的运作(连续的屡次打包运作,可以理解为基金通过对动产设备的销售运作投资;是一种对应收账款的收购处理:以封闭式基金较为适宜) 业务程序:P.78-79第五节雇员受益信托一、雇员受益信托概述一一职工福利保障制度 1.雇员受益信托: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由公司雇员享受信托收益。 2.雇员受益信托开展的因素:相关的法律制度,相关的优惠税制.I3.雇员受益信托的目的:企业公司职工的福利与保障。具体包括:为退休、伤残职工的提供生活保障,鼓励和帮助职工的财产积累,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45、分享企业利润。二、财产积累信托B指把职工的财产积累储蓄、再加上雇主给予的一定补助,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以便将来能形成一项较大数额财产的一种指定金钱信托业务,三、职工持股信托 职工持股信托的概念: 职工持股信托的根底:职工持股制度 职工持股信托的资金来源:职工工资、企业奖金 职工持股信托的当事人:职工持股会、职工、信托机构 职工持股信托的形式:美国式、日本式四、其他雇员受益信托 利润分享信托:概念与特点第六节商务管理信托一、商务管理信托概述 1.概念:商务管理信托也叫表决权信托,即由公司局部股东将其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信托机构,由其在信托期间行使表决权的信托。I2.特点:经济利益权与经营表决权别离 3.受托人的权责:行使表决权(按受益人的利益)、保管股票、转付股息和处理增资扩股、受益权(非完整意义上的股票)转让效劳、信托终止时交还股票。 4.目的与意义一一因发起信托业务的主体不同而形成两种运作模式、从而满足两个方面的目的A.局部股东之间为稳定合作关系、保持共同的控股地位,而要求这一局部股东共同提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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