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peixunshi0 文档编号:50449 上传时间:2025-07-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县能源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县能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全县能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能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抓好中央、省、市、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河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柳办发202292号、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293号、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责任和时间要求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综合防治、以防为主、以管促治、防治结合”根本方针,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能领域构造调整规定,全面落实企业环

2、境保护主体责任,控制和防治能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变能企业根本环境相貌,建立根本环境管理制度,推动能领域环境大改善,建立美丽宜居新柳林。二、整治范围柳林县能局所辖企业。三、整治内容一河道专项整治涉及本企业临河范围内河段1.河道内是否清理弃渣、垃圾、底泥、杂草、堆料和设施设备,是否到达“三无”标准;2.是否制定汛前、汛中、汛后清淤疏浚措施;3.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水是否外排;4.是否成立河道管理机构、是否安排专人进展监管守护;5.责任区域内河道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现象;6.是否与所属乡镇政府签订了河前“三包”责任状。二人居环境专项整治1.是否成

3、立专门机构、是否配置专业设备、是否装备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厂区内环境卫生;2.责任领导是否认期指导督查场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否存在责任悬空现象;3.企业厂区内及周边环境改善,是否做到能绿化的绿化,不能绿化的硬化,是否存在荒草野地现象;4.工业广场和建筑物墙体是否经常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是否存在墙面小广告;5.停车场、堆煤场是否硬化,是否存在淤泥、积水现象;6.原煤、精煤、中煤、矸石堆场是否封闭,是否存在煤尘飞扬现象;7.驶出厂区运煤车辆是否篷布遮盖,是否存在抛洒、滴漏现象;8.驶出厂区运煤车轮胎和车箱是否清洗,是否存在不干净车辆上路现象;9.大门外出口上下一公里责任区道路及两

4、侧是否实现“五化”,是否存在尘土堆积和飞扬现象。三煤矿专项整治是否存在超才能消费现象。四、组织机构为确保柳林县能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获得实效,县局成立领导机构:组长:王亮副组长:王永旭高廷旺王保平高建中成员:煤炭行业管理股、电力油气新能股、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办公室主任由高廷旺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高建中队长担任,主要负责柳林县能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催促、指导及相关资料搜集、汇总、上报等工作。五、职责划分一煤炭行业管理股负责煤矿及坑口洗煤厂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二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负责独立选储煤厂和型煤厂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5、三电力油气新能股负责电力、油气、新能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六、整治方式及时间安排专项整治采用企业自查与县局排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集中整治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6月底。从7月份开场在稳固集中整治成果的根底上,建立能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进步政治站位,结实树立“四个意识”,将能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涉及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能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获得实效。二突出主体责任。各能企业要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一企包一

6、路”、“门前三包”等要求加强企业及周边绿化、美化,注重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一批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现代企业。三加大检查力度。各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定期不定期进展检查,在县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由责任部门及分管领导监视落实;不属于县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报告。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结果不达标的企业施行强迫停产整治,直至整改到位。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诿扯皮,导致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强化言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能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违法问题查处情况进展宣传报道,对整治工作

7、开展迅速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和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五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强化自查整治措施,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于每周五上午9点前将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排查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相关影像资料报县局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各责任股室每天上午9点前将上一天的专项整治排查表及相关影像资料报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工作人员要将接收的资料整理、汇总并建立台账,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节能和能清洁利用股联络人:杜越、高志宏。联络方式:4026749。附件:1.关于实行“河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柳办发202292号2.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293号3.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责任和时间要求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37号4.柳林县能局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排查表第 6 页 共 6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