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XX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青政(2024)23号),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全省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设备应用现状及短板,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实践导向,实施先进医疗设备示范应用、县域医疗设备达标提质、城市医疗设等更新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公共安全保障设备能力提升四大行动,稳妥有序
2、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需求。到2027年,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先进、高端医疗设备短板加快补齐,县域基层医疗设备条件稳步改善,装备配置水平达到适度超前,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应对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的目标提供设备支撑。二、实施先进医疗设备示范应用行动围绕健康XX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藏医药传承创新等,聚焦临床服务、科技创新、应用转化能力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以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创建单位,高原医学研
3、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其他省内排名靠前的医院为主体,以示范应用技术水平先进、应用前景广阔、近年来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先进医疗设备及核心部件为导向,推动医疗设备更新迭代。鼓励适度超前配置一批高端放疗设备、手术机器人、高分辩质谱仪、超高分辨率显微成像及分析系统等重大医疗和科研设备,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病、代谢性疾病和高原相关疾病等疑难危重症诊疗、关键技术攻关能力。三、实施县域医疗设备达标提质行动(一)改善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水平。参照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等要求,按照填平补齐、对标达标的原则,支持服务人口多、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强的乡镇卫生院,在充
4、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射线成像检测(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以及呼吸机、肺功能仪等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通用和专用设备,加快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中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备配置参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二)加快县级医院医疗设备提标扩能。立足当地人口和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参照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试行)等要求,支持县级医院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科学合理配置除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便携式彩超、转运监护仪、新生儿监护、床旁血气分析仪等设备,扩大中藏医电、磁
5、热等特色诊疗设备供绐,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强化急诊、重症、中藏医、老年医学、康复、XX疗护等专科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XX域龙头作用。(三)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等临床服务相关设备配置,提升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设备配置水平,提高设备资源利用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模拟设备加快向数字化设备转型升级,合理配置临床诊疗实用型、小型化、集成化、可移动医疗设备,探索配备装配DR、快速检验等设备的智能化巡回医疗车等。支持共享中藏药房设备配备,提高智慧化中藏医药服务能力
6、鼓励在县域医共体内创新应用人工智能,推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纵向联通,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四、实施城市医疗设备更新升级和数字化转型行动(一)鼓励省域医学高地设备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支持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配置磁共振成像系统(MR)、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检查(DSA)等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手术机器人等治疗设备,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呼吸机、远程监护等生命支持设备。推动数据驱动型信息化建设模式,推进医疗设备智能化改造更新,升级计算、存
7、储、安全等基础设备,营造安全规范、高效利用的信息环境。提升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置水平,推动中藏医类医院相关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提高疑难危重症及罕见病诊治能力,让群众在省域内享受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二)淘汰更新城市医院老旧设备。以人口净流入量大、公共服务缺口大的城市为重点,加快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故障率和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高性能、使用率高、需求大的诊疗设备,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更新换代精准化、便捷化、智能化、远程化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提高医疗资源配置使用效率。鼓励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更新换代康复护理、监护、中藏医
8、诊疗等智能医疗设备。推广应用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教学系统,发展应用脉诊、康复等智能中医诊疗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协同病房改造提升行动,配备补齐监护仪、即时即地检验(POCT)等床旁设备及康复训练设备,支持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适老化设施设备更新,改善住院环境、提升就医体验。五、实施公共安全保障设备能力提升行动(一)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水平。统筹考虑全省公共安全风险和区域医疗应急资源规划布局,支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等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以及国家级、省级中毒、核辐射救治基地,更新抢救、监护、检测、治疗、手术等必要设备,强化应急通讯指挥、专业处置、后勤保障
9、病媒生物防制及消毒等设备保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能力。发挥中藏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设备配备。(二)提升公共卫生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支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照相应标准规范,更新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等设备,迭代更新实时监测、冷链等设备,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水质和环境健康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强化传染病病原体等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近视、脊柱侧弯、藕齿、肥胖等学生常见病防治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患者病原学诊断率。二是支持血站设备
10、配置提升,更新配备核酸检测设备、酶免分析仪、血型分析仪等血液检测及血液采集运输、制备、储存等设备,提升血液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三是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诊断机构、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诊治机构,参考相关标准加强重点设备配备与更新,着力强化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等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支持职业病防治院所等相关机构,加强职业病防治、危害监测及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的配置。(三)强化“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应急保障。积极推荐XX市参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医院建设,支持合理配置和更
11、新医疗应急设施设备,提高城市高质量发展安全韧性。按标准配置更新地市、县域院前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加强各级创伤中心、急救中心创伤救治设备更新升级,合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车载CT等,提升城市XX域急救能力,提高创伤救治水平。六、资金安排及申报要求(一)资金来源。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医疗机构自筹等方式筹措解决。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中央专项资金,避免重复投入。相关地区要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确保设备更新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
12、位。(二)国债资金安排标准。对于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原则上XX、海东地区按照不超过总投资80%的比例进行支持,剩余资金由地方或医疗卫生机构自筹解决;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各专项行动及单个项目的具体补助额度以国家通知为准。(三)申报要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仅支持以更新换代为目标的纯设备购置,可为同品目跨型号更新,不限于同品牌更新。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标准、服务能力标准等,重点更新升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性能无法达到临床诊疗需求、医疗技术落后或维修成本过高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废处置的其他情形医疗设备,严禁“搭车”更新办公电脑、桌椅等一般办
13、公设备。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XX省发展改革委加强设备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葬协调,强化与相关地区和医疗机构间协作配合,全面部署推进设备更新工作,适时召开推进会,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实施主体,依规组织实施。(二)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地区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的重要意义,统筹考虑服务人口、综合能力、技术人员配备条件、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平等实际因素,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妥有序推动方案落地落实。要压紧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调研摸底、需求测算、谋划储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强化
14、可持续运行维护保障,经深入分析研判、科学合理论证后,依规申报、梯次推进、分类有序实施,坚决避免闲置浪费。(三)强化资金筹措与管理。相关地区和医疗机构要统筹考虑设备购置和后期运行经费,科学评估配套资金能力,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要严格按照资金、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资金、资产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等现象发生。(四)完善支持措施。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大对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主动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优化配置许可、招标采购、资产处置等流程。大型医用设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配置使用。统筹考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省级高水平医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兜底保障职能,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合理制定医疗设备配置规划,确保医疗设备更新与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五)加大宣传与监管力度。相关地区和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多渠道发布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设备更新项目的政策指导,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力度,确保设备更新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对于后续各项督查、审计等过程中发现虚假填报淘汰、更新设备情况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