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randyorton 文档编号:579714 上传时间:2018-11-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特征码 UgCfnSecKUiTpTPtxDFR 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结合建委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 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把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治 理工作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有力打击建设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切实维护 我市建设领域的和谐稳定,形成平安朝阳、法治朝阳的良好氛 围。 二、工作任务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

2、动排查,对建设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 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掩藏幕 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 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第 2 页 1.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 2.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黑恶势力; 3.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 4.建筑行业流动劳动人口参与黑恶势力; 5.建设领域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 6.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 三、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在建设工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相关法

3、律法规宣传,在建设领域形成上下 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 格局。 (二)加强排查,掌握情况 结合日常建筑市场监管,对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生意,违法建设等 各项工作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 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设立并公开“扫黑除恶”举报及投诉电话, 举报电话为:市 zd 委 xx、市公安局 xx。举报信箱:朝阳市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朝阳市文化路三 段 5-2 号;市公安局,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五段公安局 第 3 页 刑侦支队。举报邮箱:朝阳

4、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xx;市公安局 xx。每天及时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 况及时研究并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职能科室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 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对近年来涉及建设领域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 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根据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在工 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 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

5、 施工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 积极配合市人社部门对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 既要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建筑行业流动劳动人口 参与黑恶势力、暴力讨债的违法行为。 3.杜绝建设领域恶意欠薪行为 协助人社部门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保证建设资 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 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到实处,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 第 4 页 事件。 4.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工程建设中,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如发现 项目建中有煽动闹事、阻工扰工的行为,将针对具体事件进行 深入了解,如发现有黑恶势力的故意行为,将配合司法部门进 行处理。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市 住建委主任刘书文任组长;副主任王景辉、副主任赵天阳、副 主任陈光任副组长;法规科科长张杰森、质安科科长杜玉章、 建管科科长吴军、开发办主任王志国为小组成员和责任单位, 由法规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成员及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方案要 求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 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