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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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 录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第三章 安全职责与责任5第四章 安全生产措施费24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25第六章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27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28第八章 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33第九章 现场动火与消防34第十章 安全防护与标志35第十一章 安全标准工地38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39第十三章 安全重点监控41第十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42第十五章 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44第十六章 附 则4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安全责任明确、工作有标准、检查有依

2、据、运行有记录,提高安全生产可靠程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企业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部是项目工程安全责任的主体,并与子(分)公司承担同等的责任;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是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保障主体;项目安质部门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落实主体。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组建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补充细则。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实施性细则,各子(分)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 各项目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贯彻实施本办法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五条 项目必须建

3、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容,详见以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网络图。47 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网络图项目副经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危害因素辩识与控制制度安全标志与防护用具、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安全标准工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领导组项目总工安全技术管理工程技术部相关职能部门部门中心试验室机械物资部安全质量部作业队各职能部门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基础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辩识与控制安全制

4、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检查整改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安全防范重点既有线施工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施工安全用电火工品管理、使用高空作业起重、铺架作业其它特种作业交通、临管运输安全深基坑开挖作业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奖励与处罚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其成员由工管、安质、物资、机械、试验、办公室等负责人及各作业队长组成。第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各部门、各作业队正确掌握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二、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

5、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本项目安全形势,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年末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四、组织每月的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研究项目违章人员、单位的处理决定。六、按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第三章 安全职责与责任第八条 项目经理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

6、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领导组”,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三、组织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管理控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方案,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项目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六、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定

7、专人、定时间、定措施,督促整改关闭。七、分解细化安全责任目标至各部门、各作业队,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安全责任目标实现。八、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管理工作。九、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的评审、演练。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伤和轻伤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包括未遂事故)。第九条 项目党工委书记(工委主任)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宣传、监督、保障作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

8、势,组织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员工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作为“创岗建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竞赛评比的重要条件。四、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用事故案例认识事故危害,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提高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五、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活动,把“文明工地建设”、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六、组

9、织开展 “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第十条 项目副经理(管生产、管安全) 一、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的事项,及时反馈落实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组织对入场机具设备、特种设备检验、特种人员持证的检查、验证,提出书面检查验证报告,报上级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指:工管部、机物部、劳人部、安质部等,下同

10、备案。四、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生活驻地的安排规划;在临时设施(含通道、便桥、便道)、构筑物(含脚手架、库房)使用前必须实施检查验收;对防洪物资和防火器材的配备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五、主持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组织重大应急预案的演练。六、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计划,提出所购物品的品名和数量,并按工程进度不断补充使用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七、组织开展“安全月”、“安全标准工地”、“文明施工”等安全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八、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第十一条 项目副经理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落实,对存

11、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情况。二、参加项目安全领导组会议,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三、制定项目安全教育的工作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完成“三级教育”、“转岗教育”、“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教育”等工作。四、组织开展“驻地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检查“安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五、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第十二条 项目总工程师一、对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总责。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各类现场应急预案,审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所审核的措施、方案、预案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可行性负责

12、二、审核项目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及相关内容,并对培训结果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三、组织对本项目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价,组织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对涉及重大疑、难、险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公司规定,上报公司进行审核或专家汇审。四、审核临时设施、构筑物、施工临时用电等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负责提出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结果。五、确定项目安全技术控制的重点、难点,组织各作业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六、检查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方案、措

13、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七、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配置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名称和数量,报经理审批、购置。第十三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部长一、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预案编制的正确性和实施落实负责。二、组织制定各土木工种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和落实。三、依据工程图纸、地质资料、施工环境,组织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核。四、组织编制临时设施、构筑物、作业防护的

14、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核。五、按照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要求,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生活驻地的规划及实施标准,报总工程师审核。六、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编制下达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培训。七、审核各作业队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保证其安全可靠性和可行性。八、在下达项目施工生产计划时,提出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九、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资格,起草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十、检查落实施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第十四条 项目机械部部长一、负责项目机械设备安全、

15、用电安全,对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二、负责组织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项目施工用电的方案,制定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过程的检查、指导。三、组织对机械设备入场时的安全防护装置有效性检测,提出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提出处理意见。四、负责对大型非标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的台帐,督促各作业队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和安全使用。五、新设备使用前,组织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六、定期组织机械设备检查,掌握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性能可靠、有效。七、对机械设备状态不良、不能满足使用安全条件,提出整改

16、措施,并追踪验证。八、参加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与评价,对机械设备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第十五条 项目物资部部长一、对工程项目物资(含火工品、油料等危险物品)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制定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按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采购供应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物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二、提供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发放使用。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的制度和专项账、卡。四、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风险辨识与评价,定期开展物资系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对隐患的整改措施。

17、五、组织制定火工品采购、运输、保管、发放管理制度,提出火工品库的设置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核,办理火工品库审批手续。六、督促检查火工品库、油库等避雷设施的检测,库房保管员、巡守人员的工作情况。第十六条 项目财务部部长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统筹、统计工作负责,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项目安全投入。二、在审查项目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三、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成本控制的内容,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第十七条 项目综合办公室主任一、负责

18、项目及作业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台帐,掌握长途车辆的派遣情况,及时通报管内道路安全状态。二、组织对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在雨季、冬季、节假期间重点做好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驾驶员审验工作。三、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驾驶员教育等相关资料。四、收集与项目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信息,及时向项目领导、部门、作业队和上级或其他部门传递。第十八条 项目工程调度一、负责项目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联系,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掌握并及时反馈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动态、隐患整改等情况。三、负责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后的信息

19、收集和向上级单位反馈。第十九条 项目安全质量部部长一、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环境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和环境的各项措施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二、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国家、行业法规、规范、标准。开展日常、定期、专项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参加各单位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措施费的计划、使用、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特

20、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检测工作。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建立伤亡事故台账。六、负责落实外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整改关闭,并将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传递。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广先进经验。第二十条 项目试验室主任一、认真执行试验室、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试验室提供的有关试验数据正确性、安全性负责,对试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二、建立健全试验室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作业人员操作,纠正违章现象。三、定期检查和维护试验设备安全状态,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四、对脚手架

21、材料、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检测。第二十一条 作业队队长一、是作业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作业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处理有关工作接口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三、领导和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改进、强化措施,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四、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五、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

22、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六、主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八、制定并实施危险作业过程中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第二十二条 作业队支部书记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负责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二、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参与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决策

23、四、组织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五、对各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落实,提出考核意见。第二十三条 作业队副队长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本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对本作业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二、组织起草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审查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落实。三、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四、参加或主持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五、组织开展百日“安

24、全无事故”和“安全月”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开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六、组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七、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第二十四条 作业队技术主管(总工)一、对作业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总负责,组织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二、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对重点工程项目、部位和重要工序编制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和落实。三、在深入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25、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四、参加定期和不定期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五、负责项目防洪、防灾工作的日常管理。六、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作业技能。七、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汛期水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作业队机械管理员一、负责本作业队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二、负责制定本单位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三、每季组织

26、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所管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四、认真贯彻落实机械安全操作法规,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机械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五、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防冻、防洪和机械集中停放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六、组织或参加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二十六条 作业队材料管理员一、负责施工生产物资(包括火工品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物资材料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储存负责。进场材料按标准化要求堆放,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二、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的采购、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三、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配件要做定期检查,

27、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四、认真落实安全技术规程,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搬运、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五、参加风险辨识与评价和定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六、掌握火工品、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库存数量和避雷、防火、防盗设施检测情况,检查库房巡守人员的工作情况。第二十七条 作业队技术(管理)人员一、对分管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对出具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正确性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二、结合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负技术责任。三、对作业中违背安全

28、生产措施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纠正,并向部门领导反馈情况。第二十八条 作业队现场施工员(领工员)一、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制止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二、检查场内各种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及时排除隐患。三、参加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和定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四、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布置现场,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五、发生事故后迅速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第二十九条 作业队专职安全检查员一、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监督落

29、实工作。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督促检查生产作业场所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三、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督促检查分部、分项、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四、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做好工地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隐患时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队领导报告。六、参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上级开展安全活动,促进安全管理达标。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防寒保暖和有毒有害物品防范工作,防止煤气和食物中毒,保证

30、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八、上传下达有关安全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月报和工伤事故报表。九、负责建立作业队安全管理台帐,做到内容详实、资料齐全。十、参加工伤及未遂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第三十条 作业队工班班组长一、负责工班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组织本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并坚持做好班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负责保存相关记录。二、对新工人,换岗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经常针对本班组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三、班前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脚手架等工程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周围班组的作业情况,防止事故发生。四、坚决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31、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五、施工作业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及时清理作业垃圾,并保持作业通道的通畅和安全。六、参加本项目组织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和定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七、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积极组织抢险,参与事故分析。第三十一条 作业队兼职安全检查员一、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协助班组长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二、协助班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三、协助班组长做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拒绝违章

32、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做好记录。四、负责维修保养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保持其完好有效。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六、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七、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第三十二条 作业队作业人员一、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二、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行为。四、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五、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第四章 安全生产措施费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依据各作业队提报的年度安全措施经费计划,经审核后,汇总编制下达项目年度安全措施经费计划,并报公司财会部、安质部备案。第三十四条 安全措施经费计划应分别由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审核,作业队长、项目经理审批。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措施经费计划落实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准确掌握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按季度上报到上一级财务部门汇总。第三十六条 安全措施经费要按使用范围严格控制,每次使用前必须经作业队长或项目经理审批。

34、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目录,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费目录的相关文件。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 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委托基层培训的形式进行。一、项目经理、作业队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的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

35、得少于16学时。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三十九条 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接受项目、作业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一、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和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16学时。二、作业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三、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

36、剖析、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用具的佩带使用、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四十条 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一、劳务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二、劳务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新进场的劳务工必须接受项目、作业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四十一条 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一、项目部和作业队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二、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三、劳务队伍的安全

37、教育、培训记录要报使用单位核备。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或证件过期,不得从事其管理工作或施工作业。 第四十四条 铁路营业线上施工的项目经理、安全防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应持有铁道部核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证,安全防护人员应持有铁路局核发的营业线防护安全培训证。第四十五条 不得使用外部劳务人员从事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第六章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作业队对危险危害因素辩识应严格按集团有限公司“三标一

38、体”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业队的危险危害因素辩识由主管副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辩识、评价,项目部的危险危害因素辩识由总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辩识、评价。第四十七条 工程项目根据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对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作业队、项目部根据现有资源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危险源管理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要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第四十八条 作业队对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评价结果和管理方案、预案报项目部审核,并监督检查作业队管理方案、预案的落实。第四十九条 项目部每年末(或新项目开工前)要将本年度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结果形成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清单,后附管理方案、应急预案上报公司备案审核。第五十条 项目部、作业队应分别

39、编制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预案救援组织,组织演练、验证预案实施效果,修改调整预案相关内容,并保存演练记录。第五十一条 预案实行备案管理,作业队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备案。项目部、作业队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内容按集团有限公司“三标一体”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项目部应掌握各作业队应急救援预案的资源配置情况,发生事件时,充分调动区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资源,实施救援。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第五十三条 开工前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向作业队技术主管进行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40、等情况详细交底。第五十四条 开工前作业队技术主管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交底;向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详细交底。第五十五条 开工前技术主管或技术人员向领工员、班组长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详细交底。领工员、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详细交底。第五十六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主管或技术人员向领工员、班组长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领工员、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五十七条 特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分别由施工、机械主管向操作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复杂工艺的安全技术交底,应书面

41、与讲解同时进行。 第五十八条 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第五十九条 安全技术交底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技术主管审批。爆破、起重、深基础开挖、高大摸板及脚手架、铺架等工艺复杂作业的安全技术由技术主管初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同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十条 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要全面,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六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字迹清楚,由被交底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签。第六十二条 新型小型机具的操作技术,可由

42、负责采购的人员先将有关资料交于技术人员,再由技术人员向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底。第六十三条 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作业队技术人员编写、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工程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第六十四条 特殊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报公司审批。第六十五条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有针对性:一、要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二、针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用电设施或施工中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采取技术

43、措施予以保障。三、针对现场周围环境、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第六十六条 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土方工程:根据开挖深度和土质,合理选择开挖方法、边坡或支护方法及降水方案。二、脚手架搭设方案及防护措施。三、高处作业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四、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和段落。五、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安装要求、安全装置等。六、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方法,垂直交叉作业的防护。七、道路和人行通道布置及防护设施标准。八、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九、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措施。十、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措施。十一、防火、防雷、防毒、防爆的安全措施。十二、与周围环

44、境和居民、行人的封闭隔离安全措施。第六十七条 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水下、深坑、扩孔桩、烟囱、水塔、拆除作业、大型支模、特种架设、高层脚手架、公路及铁路营业线上或路旁作业等。第六十八条 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超过50KVA或用电设备超过5台的,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量低于50KVA或用电设备少于5台的,可编制临时用电技术措施。第七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要有设计依据、计算资料、详图和文字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不准施工。第七十一条 经过审批的安

45、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指导安全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和工程的变动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有较大变动时,必须由原编制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得自行变更。二、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和交底日期。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中的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装置应做为施工任务下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详细的验收单。四、项目、作业队的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状态。第八章 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第七十二条 项目应对

46、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控制,项目机械物资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第七十三条 项目部配置机械工程师,作业队配置机械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七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注册制度二、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三、特种设备安装前的验收和技术检验制度四、拆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质量检查制度六、特种设备安装完毕的技术检验和验收制度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八、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九、特种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十、特种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十一、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考核制度十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十五、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方案第七十五条 购置特种设备必须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生产制造厂的产品中进行选择。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拆卸,应由具备安装、维修、拆卸资质的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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