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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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特征码 huPfwXLrGeTHlXrLcwOD 合同名称: 合 同 号:_ 年 月 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 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 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 法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

2、1 条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 立交工程(1)k984144.85 新建 1-14m 框架桥;(2) k1407522.13 新建 1-3.68m 框架桥; 第 2 页 1.2 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 2 条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 第 3 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 4060000 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 。 (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 4 条工程质量 4

3、.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 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 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安全质量 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乌铁建XX453 号)文件要 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 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 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 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 第 3 页 济支出。 4.4 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

4、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 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 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 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 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 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 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 5 条设计文件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 3 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要求

5、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 费用由乙方自负。 5.3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2 日内组织现 第 4 页 现场核对。 5.4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 16 条办理。 第 6 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 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铁建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 立交工程 (1)k984144.85 新建 1-14m 框架桥;(2) k1407522.13 新建 1-3.68

6、m 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理:金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6.5 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 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 7 条甲方工作 7.1 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 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 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 第 5 页 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配合协调工作。 7.2 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 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7.3 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7、,满足 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 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 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5 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 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7.6 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7.7 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 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 境。 第 8 条乙方工作 8.1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 内履行保修义务。 8.2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 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

8、施。 8.3 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 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 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 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 6 页 8.4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检验、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 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XX426 号铁路营业线 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 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 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

9、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 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6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 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 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 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 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 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 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 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8.8 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9

10、 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8.10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 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 7 页 8.11 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 年。 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 5.0%。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 无息退还。 8.12 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 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大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8.13 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 考核管理办法

11、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 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 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 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 15 日前上报 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 ,提报的施工计 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 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 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 件) 、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 第 8 页 部)审核签字后,于 20 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 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

12、施工中影响安全的重要 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 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8.14 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 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 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 9 条进度计划 9.1 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 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 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3 天内,以 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 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9.3 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

13、是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 甲方代表备案。 第 10 条延期开工 10.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 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7 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 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 3 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 第 9 页 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 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4、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 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并顺延工期。 第 11 条暂停施工 11.1 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3 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 延。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同时工期不顺延。 第 12 条工期延误 12.1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 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 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

15、量变化,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4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 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 建设资金不到位,属建设单位责任。 第 10 页 12.1.7 年度计划调整,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 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 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应予以补偿。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

16、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2.2.3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 13 条工期提前 根据工期安排,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做到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否则甲方将根据现场的工程实际进度情况, 调整施工任务。 第 14 条工程质量检查 14.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 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 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 第 11 页 甲方承担。 第 15 条隐

17、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 行自检。 15.2 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路局有关规定格式填写隐蔽 工程检查证/P 及附件,于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 师或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检 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 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 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 检查时,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如有 疑问,认为确需再行检查,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如检查结果合 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乙方 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和建设

18、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 和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 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 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 监理单位承担。乙方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 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 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4 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 第 12 页 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 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乙方同时将 检查、签证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

19、方未报甲方 及建设单位备案,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6 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理、随时抽查和重点 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7 在既有的铁路运输设备区域或地方设备(通信设施、 电力设施等)区域内施工时,乙方必须提前 7 天与设备产权管 理单位联系,签订设备保护协议,设立防护区域,树立防护标 志并派出防护员到现场负责防护工作,同时报甲方及建设单位 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 16 条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乌鲁木齐 铁路局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 乌铁建XX517 号)办理。 16.1 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

20、后,甲方应在收到建 设单位文件后 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 位文件后 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 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第 13 页 16.4 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决定的、 、类变更设计, 乙方必须实施。 16.5、 、类变更设计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按批准的增减费 用调整合同价款。 第 17 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在合同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必须经过 招投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凡由建设单位供应

21、和经过招标选定的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再 向供应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 18 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所有物资,扣除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 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 确定供应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入 施工现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取样,并在监理工程 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准进场。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 有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和材料实 验报告。 第 19 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 国家计划

22、有重大调整; 第 14 页 19.3 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 已正式批准的、 、类变更设计; 19.5 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 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19.6 本合同执行期内的铁道部发布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19.7 任何施工方法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一律不予调整。 19.8 凡未经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高于预 算价格的设备、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 20 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5.0% 为预付工程备料款,即 1015000 元(大写:壹佰零壹万伍仟元 整) 。本工程预付款在计价付款到合同价的 50%时一次性扣回。 第 21 条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依据工程进度,按照月度估验、季度、年度验工 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 月估验工程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当年投资 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 季度 第 15 页 用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 21.2 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 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 内报甲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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